非寂滅的事物為何不能是「過去」?

問題敘述:

攝類學三時單元,註釋343提到。非寂滅的事物:指既不是寂滅,又存在的事物,包含實事與非過去的常法二者。請問此處為什麼要強調「非過去」的常法?

解答法師:釋性說

因為凡是「過去」,就是某一個實事寂滅的那一分無遮,所以稱之為「寂滅」意思就是「過去」與此處的「寂滅」都是常法,都是觀待某一個屬於「現在」的實事壞滅而成立。

所以,非寂滅的事物,不會是「過去」,可以是觀待某一個實事將出生但尚未出生而成立「未來」或是非「過去」也非「未來」的常法,還有屬於「現在」的實事這幾個其中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