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鈔》「宗體行相」如何解釋?

問題敘述:

請問法師《備覽》第1頁第1行,《事鈔》云:「今略指宗體行相,……。」這裡的宗體行相是要解釋成「宗」、「體」、「行」、「相」,其中「宗」即是法?還是直接解釋成「宗體」的行相,其中「宗體」包含了「法、體、行、相」四者?

解答法師:釋如行

《事鈔》這句所說的宗體行相,即是「宗」、「體」、「行」、「相」四者,也是「法」、「體」、「行」、「相」四者。在弘一大師的《扶桑集釋》中說:「今『宗體行相』,猶曰『法體行相』也。」律祖在此簡要地指岀這四者的內涵,讓後學的我們興建有託,也就是持戒修奉能有成就。所以解釋完這四者,最後律祖又結嘆說:「此之四條,並出道者之本依,成果者之宗極,故標於《鈔》表,令寄心有在。」所以此處明顯是要解釋這四者。

然而在《事鈔》解釋宗體行相這整段文的總科判,祖師標為「正明宗體」,雖然科文只道出「宗體」二字,但實際包含了「宗」、「體」、「行」、「相」四者,因為這四者都是宗,故可收攝此四;體是法體,也是行相的主要內涵,所以「宗體」二字也能總括這四者。如《扶桑集釋》說:「但科文中,『宗體』通標四種,『宗』言通、別兼收,『體』者法體,行相之主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