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攝類學時,如何清晰辨識討論實事「本身」或「範圍」?

問題敘述:
在學習攝類學時,討論是實事「本身」或「範圍」的地方常常搞不清楚,請問法師如何可以清晰辨識?

解答法師:釋如密

學習攝類學的思路時,比較固定而容易掌握的,就是從「有法」及「的話」的表達來判斷。如果實事放在「有法」前,說「實事有法」的時候,這是以實事本身作為探討問題的對象;如果實事置於「的話」的描述之前,說「是實事的話」的時候,這時就是討論實事的範圍。

比如說:「實事有法,應當是所知,因為是實事的緣故。」這句話就是探討實事本身是不是所知以及陳述的理由。另外,「是實事的話,遍是存在」,即說明只要是實事——也就是在實事的範圍內,都一定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