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作是成立聲音是常法的能遮破「法的體性」的正因或相違因?

問題敘述:

因類學課本第209頁第1行提到所作是成立聲音是常法的能遮破「法的體性」的正因,與第209頁第11行提到所作是成立聲音是常法的能遮破「法的體性」的相違因,都是自宗論述,但一個是「正因」,一個是「相違因」,請問是否有矛盾?

解答法師:釋性華

因類學課本第209頁第1行提到所作是成立聲音是常法的能遮破「法的體性」的正因,是因為所作在聲音之上是能遮破為常法的正因,而且成立彼的法的體性必須安立為常法,簡言之,以所作因成立聲音是常法時,對於遮破法的體性而言,所作是正因,所以說「所作是成立聲音是常法的能遮破『法的體性』的正因」。

第209頁第11行提到所作是成立聲音是常法的能遮破「法的體性」的相違因,是因為所作是成立聲音是常法的能遮破「法的體性」,而且是成立聲音是常法的相違因。

因類學課本列出了兩種不同的理解方式,各有其理解角度,所以沒有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