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在無作」、「從用無作」,我們該以外境的作用還是內心的意樂來評斷善惡?

問題敘述:

在《南山律在家備覽》66頁到67頁裡面,提到「事在無作」和「從用無作」的概念。大家學習的時候討論一個問題,這兩個無作戒體,看的是以外境的作用還是內心的意樂來評斷善惡呢?如果以外境的作用來判的話,當我懷著好意布施給一個人,可是他卻用錢去買了毒品,這樣的話自己是不是好心辦了壞事?還有就是如果我布施的錢有限,是不是要去選擇最能夠發揮這些錢正面的功效的地方去做布施?比如大家就討論現在捐口罩是要捐給醫院的護士還是監獄的護士?可是那樣的話,心不就是有分別,不清淨,而且和菩提心(或者它的隨順)相違了嗎?但是如果從內心的意樂來判的話,有些事情雖然是好心,但是確實會有很多不好的後果;比如農藥化肥的運用,或者塑料袋的使用。當初創造他們的人或許是一片好心想方便大家的生活,但是卻有這麼多副作用的產生,那他們造的這樣的業到底怎麼算呢?我們造業的時候應該如何根據這兩個無作戒體的的概念做如理的抉擇呢?非常感恩法師的指導!

解答法師:釋如行

師父在新版《備覽》開示有提到,善惡業不是以常人的概念判斷,一定要用聖人的眼光,所以首先必須善學經論,了解何爲善惡、要以如何的心態造作善業。否則我們覺得是好心,往往這個好心只是我們的習性形成的,並不符合佛法的標準。師父還提到,就算我們真的有佛法說的好心了,也必須有正確實踐的方便。所以如果不能從整體去看,了解深遠的影響,往往就會產生像發明塑料、使用農藥這樣的事情;眼前有點方便,但未來禍患無窮。

在《廣論•布施度•施何等物》這一科中,也說明了這樣的原則,說:「謂由施此物,能令現前離惡趣因,引生樂受究竟利益,能令斷惡,或立善處。又於現前雖無安樂,然於究竟能生義利,是則菩薩當施於他。若由施此,現生逼惱後亦無義,或雖現樂於後有害,不應施他。」這樣的原則,通於所有的善行。後面〈廣釋〉的部分還要更仔細地決擇怎樣做最好。

當能够把握內心的意樂是善,然後也經過與師友多方整體、長遠的思惟觀察切磋,這樣造作的善業就會深遠,因此只要事情還在,就有事在無作的影響力,如果發揮作用,更有從用無作的功德增長,必會利益很多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