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盡形不盜者,已施法界有情之財」、「不盜不妄取即是施財」?

問題敘述:

請問法師:《備覽》20頁〈戒德髙勝〉:業疏釋云:「初受戒時,已行三施盡眾生界。故財有量,不及此也。盡形不盜者,已施法界有情之財。」。又說「不盜不妄取即是施財」。不盜不妄取通常能理解的結果是眾生不會因我的盜或妄取而損失財物,應當如何理解「即是」施眾生財物?否則會產生即使不布施財物,只要不盜不妄取即可做到施財的誤解,感恩法師!

解答法師:釋法行

此處「已行」「已施」「即是」,如同《法華經》說:「一稱南無佛,皆已成佛道」的「已成」,不能僅從字義理解。

道宣律祖在此與無戒之施作對比,而作此說,《業疏》後文更解釋說:「六波羅蜜在心,不在事。」靈芝律師《濟緣記》簡擇說:「若心不淨,雖行六事,非波羅蜜,故云:在心不在事。然此為破垢心之人,非謂廢除事行。今人不修戒、施,妄以此語文飾己非,一何謬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