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手抄稿 一九九一年版
第十一卷.B面
因此這個了解了戒的真正的功用,而這個功用──大,其大無外,其大無外。這個地方簡單地說明一下。
那為什麼這地方首先要說明這個「大用」呢?這個原則這裡也說一說。平常對我們來說,講經說法,那個道理聽起來很容易懂,也對人很有這個吸引力,可是真正要去做的時候,這個事情就麻煩了!這個也不可以、是那個也不可以,想做的,是不可以;還有反過來說,不想做的,這個要你這樣做、那個要你那樣做。是,凡是說世間道德的操守,乃至於像戒什麼等等,對我們來說都有這一種困惑擺在那裡。為什麼我們願意去做呢?這個裡邊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理由在,什麼理由?它有大好處!單單這個夠不夠?不夠。還要加上反面的,你不做的話,是有大損失!所以正反一比的話,到那時候你就有了一個很正確的認識,那再難也做!
那麼這裡用一個簡單的比喻來說一下。現在這個社會,工商業非常發達的時候,我們如果仔細看看的話,在不管是工業界也好、商業界也好,實在不是一件快樂的事情,實在一件非常麻煩、非常痛苦的事情。可是人人很努力去做,而且在這個從事各人自己的行業,這個內涵之下,行之唯恐不力。為什麼?它有好處在!因此雖然做這件事情,對我們也帶來很多麻煩困擾,但是人人趨之若鶩。因此在這個地方也告訴:你不是要去掉痛苦嗎?對!你不是要得到圓滿的快樂的果報嗎?對!哪!那麼我告訴你該怎麼走──這裡走!雖然這樣去做的時候,那是一件不大好走,滿辛苦的事情,但是它有這麼大的無比的價值在!這個是它的一個特殊的原因。所以這個地方擺那個「戒有大用」,而且簡單的兩行,看起來好像很簡單,我也特別加以說明。
本來我所準備的資料,這整個的一堂都講不完。可是我想這個時間大家很寶貝,所以容許你們有問題,如果你們以後有問題提出來,我回過頭來再來補充它不晚,不晚!那麼特別呢,我所了解的,在座的極大部分都曾經研閱過這個《菩提道次第廣論》,關於這個地方的很多問題,你兩本──這個跟那個論──配合的話,裡邊的內涵都知道了。換句話前面這個理論,你透過這個地方去一對照,然後互相輔助的話,你能夠派上用場了。所以這個地方所謂「戒有大用」,這個原則是這樣。那麼平常在我們內心上面,不僅僅是聽懂,常常去思惟,你真正地思惟說:啊,這個大好處這麼好!這個大好處這麼好啊!功效就顯了。
我也舉個簡單的比喻,譬如人家告訴你說:啊,現在你作這個小生意,你應該作一個比較……換一個職業,或者什麼,我們總覺得:哎呀!這換起來很麻煩。單單就換一個,是很麻煩,如果說事實你能夠了解,說你換的時候雖然麻煩哪,可是你將來賺大錢喔!你把這個事情擺在腦筋裡,了解得更清楚、越深刻,我想我們換的可能就越來越大。所以不要把這個單單聽過了就算,儘可能我建議你們,像《廣論》這樣的,這個內涵去好好地去細細地思惟,細細地思惟。像在論上面他常常這樣說的,你這樣學的有殊勝的利益,不這樣學的是有大的損害。他一定先策發這個對比──好壞之間的對比,策發我們非常強烈的好樂心,這樣。然後這個推動的力量就產生了,產生了以後我們就能夠克服這個困難。眼前看這個困難是滿大,實際上等到你克服了以後,這個不是困難。更進一步說,就你所得到的這個好處來說的話,啊,那你覺得這個小小的困難實在太不是困難了!
當年對我來說也的確是困難,可是現在回過頭來,我常常說這個困難再加上十倍、百倍、一千倍、一萬倍,我都願意,絕對願意!而且沒有選擇的只有走這條路,因為它的利益太大了。而且這個大並不是相對的,是絕對的!除了這一條路以外,你要想其他地方找任何利益,一句話:找不到!眼前相似的利益有,究竟的利益根本沒有!那麼關於這一點,在這個三寶之所以為寶當中,有詳細的說明,可這一點平常都是在化教當中說,所以這裡就不細說了。下面我們看:
第三項 略解名義
好,那現在已經啟發了我們這個好樂心,於是進一步先把它這個內涵,慢慢地、正確地來認識。這個雖然說正確地認識,也是一步一步地來。所以前面對於三皈五戒來說,只能說略解──大略地,雖然簡單,但是綱要已經在,而是又很簡單地了解這個「名」所指示的內涵。看:
- 翻名
- 毗尼 ──── 翻為律
- 尸羅 ──── 翻為戒
- 波羅提木叉 ─ 翻為處處解脫(《戒疏》翻為別解脫)
《事鈔》云:「依彼梵本具立三名。初言毗尼,此翻為律。二言尸羅,此翻為戒。三言波羅提木叉,此云處處解脫。 顯三次第,即是一化始終。律則據教。教不孤起,必詮行相,戒則因之而立。戒不虛因,必有果克,故解脫絕縛最在其終。」(一段。那麼先看一個《資持》解釋云:)《資持》釋云:「一化始終者教行果三不唯戒律,一切教門次第皆爾。」
這一段,同樣地先把那個《資持》的解釋說一下。說前面我們講那個次第的時候說,叫「教、行、果」,實際上,這個次第不但在戒法當中,整個的佛法。所以是「一化」,一化就是佛出世的整個地出來,告訴、教化我們的這個教法,從始至終都以教、行、理這個內涵來說明的,不僅僅是戒。所以三藏經、律、論無不如此,所以「一切教門」它的次第都是如此。
那麼這關於教、行、理,平常我們有不同的開合,那是各家不同,賢首通常用的──信、解、行、證,這樣;那麼這個教、行、理有的時候叫「境、行、果」,名字不同。最前面的「教」,是說明這個道理,啟發我們的信解,詳細地說叫「信、解」,簡單地說叫「教」;「行」呢,就是如何行持;最後證得「果」。
關於這個教行果三方面,說得最清楚、明白,而且大綱最完整的,有一本特別的論,這裡順便一提。因為這本論跟我們現在這個《菩提道次第廣論》有特別因緣,而《廣論》就是我們拿來配合《南山律在家備覽》看的。什麼論?《現觀莊嚴論》,這是彌勒菩薩造的。所以太虛大師在這個《現觀莊嚴論》當中的序文當中有一段話,他說:「除非是補處菩薩,除了像彌勒菩薩這樣的一個了不起的大菩薩,沒有一個人能夠這麼簡單明瞭,而把全部的宗要說得這麼清楚的。」這個三樣東西是從凡夫地一直到究竟佛果,他說得清清楚楚。這個境行果三樣東西,「境」總共說三樣東西,「行」是四加行,「果」呢,佛的一個法身果。換句話說,境界──凡夫是什麼、聖人是什麼;然後這個從凡夫轉到聖人,你應該作些什麼行為,四樣東西;透過這個這種真實的行持,你就能夠把凡夫轉成佛的圓滿法身。這樣的整個的教法來說是這樣,那麼現在我們這裡呢?也是,小的、小的地方,從每一個地方都是這樣:小的,小的也是告訴你道理,這個道理如何行持,感得什麼樣的果。
以前我們曾經說過一個簡單的比喻,我們從地下跑到樓上,經過個樓梯,要跨每一階,從底層到二樓來說,那個是因、這個是果。實際上,你每一步也是這樣,從平地跑到第一步,從那個階段當中來說的話,前面這一步跨上去是因,跨到第一步是果,可是再停在那裡就不對了。第二步再作為跨到第三步的因,第三步再作為跨到第四步的因,是不是這個互為因果是這樣來的?因此我們要達到究竟圓滿的是這些,所以要經過戒、定、慧,那麼同樣地,每一個當中,你又可以開出這個一個一個層次來。說從底樓到二樓要經過這個樓梯,然後呢樓梯過程當中,又每一個地方又可以把它細分,因此在戒當中,一樣地可以照這三個次第來說明。
現在我們回過頭來再看《行事鈔》,這個文我在這兒解釋一下。「梵本」那就是佛的原始的經律論,那麼當然現在這地方是講律,就是戒,它原來說三個名字──毗尼、尸羅、波羅提木叉。一般狀態當中,我們常常把三個名字混淆而用,混在一塊兒用,但是這個裡邊細說,有它不同內涵,那麼這個不同內涵這裡說一下。第一個叫作「毗尼」,我們這裡翻成中文的話──律,就是法律;第二個叫作「尸羅」,這個尸羅是梵文,就是古代印度的,現代的梵文跟以前的梵文不太一樣,這個叫作戒;第三個呢,叫「波羅提木叉」,這地方叫作處處解脫。這個三個有它的前後的次第在,有它的前後次第在。
現在翻到第十頁,我們看。「律」就是法則,這個律,這個也就是前面那個名字叫毗尼──法,我們說法律、法律。這個法律是什麼?「據教」、據教,要告訴我們這個道理。所以說,教是來說明這個道理,說明這個道理行持的時候,一定有它的規則,這是律。可是這個教為什麼要「起」呢?為什麼要說那個道理呢?「教不孤起,必詮行相」,是以這個地方這個行相就是說,我們行持的時候,一定有它的規則、固定的,那麼這個規則固定的叫作律,這樣。所以說,這個「戒則因之而立」,講完了道理以後就告訴你怎麼做囉!比如說我們現在談論,那麼談論了生意,談完了以後大家要立條文了,講多少錢,那個地方一定是非常細緻,每一個地方說得清清楚楚。平常我們常常說:欸,這個很值錢!那麼到底值錢是多少錢哪?十塊錢也叫值錢,一百塊錢也叫值錢,一千塊錢、一萬塊錢……你那個準則不一樣啊!所以這個地方說這個「立」是這樣。
那麼進一步,「戒不虛因,必有果克」。講真正行持,它不是像前面說一個空洞的理論,它一定要照著這樣去做,有它確實的內涵,這個確實的內涵就是我們期望的這個最後的結果。所以最後叫「解脫絕縛最在其終」,你照著這樣去做,最後你就得到解脫。解脫的反面就是「縛」,縛是綁住了,不再被綁,這個次第是這樣的。下面繼續會解釋,所以我前面這個不細說,再看第三行。
- 釋義
- 律 ─ 法
- 戒 ─ 禁
- 處處解脫
- 近 ── 隨分果 ── 處處解脫
- 遠 ── 聖果 ─── 解脫
《事鈔》續云:「次明其義。初云律者法也。謂犯不犯輕重等法,並律所明,即教詮也。
現在這個一段一段來說明它。這個律就是「法」,法則、規律,法律,或者說。那麼這個法律說些什麼呢?兩樣東西──犯、不犯,犯、不犯。你這樣做,你就犯了,那麼不要這樣做。所以不對的事情指出來,告訴你現在不可以,這個叫「犯」;對的事情,照著這樣去做,這個是「不犯」。實際上呢,犯當中、不犯當中還有細分,這個在以後整個的這個條文所指的,嚴密的說明就是這兩樣東西。那麼犯當中有犯得輕、有犯得重,整個的律來說、這個條文來說,主要的就是說明這個。那麼這個就是講說的道理,叫「教詮」。前面不是毗尼叫教嗎?喏!教就是說明這個道理,這樣。
二者戒義。戒者性也,
那麼第二呢,「戒義」。戒義,戒的性質,它的本質就是這個樣,哪!這個是對的、這個是不對的。因為這個是正確的、不對的,不對的你不可以做──禁戒,告訴你。
性通善惡,故惡律儀類亦通周。若此立名,戒當禁也。
這個本質來說有善、有惡,所以善的叫善律儀,惡的就惡律儀;反過來說,這個就是什麼?禁戒,告訴你這個不可以做的哦,這個不可以做的哦!前面不是說第一個名字叫作毗尼,講教,說明這個內涵,它是對的、不對,或者是犯、不犯;犯當中是輕、是重。那麼下面的話,叫作尸羅,尸羅是禁戒,啊!那處處地方警策自己,說到那時候不可以做。所以這戒叫「攝心為戒」,什麼叫攝心為戒啊?了解了這個是犯、不犯,犯當中輕、重,那麼處處地方警惕自己,對境的時候不要去做。這個是戒那一部分。
三解脫義者。
這個次第這樣。
近而彰名隨分果也,謂身口七非犯緣非一,各各防護,隨相解脫。
先是這個,那麼最後呢,叫作波羅提木叉,波羅提木叉它這個名字叫「處處解脫」。處處解脫是什麼呢?從近的地方來說,從眼前來說叫「隨分果」,這是一個結果。這個為什麼叫隨分果呢?隨你當分所緣的,照著這樣去做,就可以得到這個好處,這個好處就是我們要的結果。那麼本來不了解這種狀態,見解是錯誤的,隨順著貪瞋癡,隨順著貪瞋癡身口的行為的話,不是身三,就是口四;現在了解了以後,照著這個規律去做,攝持內心不要去犯,於是得到什麼?欸,這個解脫,身口七支不再犯。
當對境的時候,在各別對境的上頭,你正確地認識,然後呢,說攝持自心,攝持得自己的心裡面:這個不要再做!這個不要再做!因此「隨分」,也就是隨你當分從這個地方就解脫。沒犯、不造業,不造業你就不會綁啊!不會綁,那麼將來這個因是不綁的因,將來一定沒有痛苦的果,這個是眼前來說。就是你如果深遠地去看的話,如果說你心裡面不造的話,當下內心當中清涼的感受就出來了。關於這一點,以後到下面再說的時候,我要給大家說一說,要給大家說一說!這個東西非要自己體驗不可。那麼下面:
遠取戒德因戒克聖,望彼絕累由遵戒本。」
從遠的地方、久遠的地方看去,究竟持了戒以後能夠圓滿了功德,那個時候證得聖果。證得那個聖果,最早是什麼?從遵戒,遵照著戒律的這個內涵一步一步做,於是在果位上面不再受那個生死輪迴之累,所以說「望彼絕累」。根本在哪裡呀?「由遵戒本」,這是遠果,這樣。近、遠二果。那這個是它這個內涵的說明。我們下面看一下那個《資持》的解釋,那個《資持》的解釋比較容易。
《資持》釋云:「初釋律義中二,上句訓字。法以楷定為義。謂下釋義。一切戒本大分為二前明犯相後明不犯,犯中復二即輕與重,四義攝盡毗尼大藏。就輕重中復有因果闕緣開制之異故云等也。顯示律名從教而立故云並律等。
那麼這個要說一下哦!現在這個地方解釋是解釋哪裡呢?解釋這《事鈔》續云:「次明其義。初云律者,法也。謂犯不犯輕重等法,並律所明,即教詮也。」那麼剛才我們所唸的就是說明這一個。說「上句」,換句話說,「次明其義」這個,那麼「初云律者,法也。」說「訓」,上面指這一個。說楷定這「法」是什麼,「法」是確定來軌範這個,說這個什麼一個確定的內涵呢,這是文字的解釋。「謂下」就是「謂犯不犯輕重等法,並律所明」,那就是說明。說明那剛才前面解釋過了,解釋過了,你就看了一下就很了解,聽了一下就了解。
不過下面有一句話恐怕大家不太清楚,是「犯、不犯,輕、重」,這四樣東西把整個的這個毗尼一藏,就是這個律主要的就是說這個。不過下面有一點,輕重當中還有「因果、闕緣、開制之異」。關於這個因果、闕緣、開制等等,在後面〈持犯篇〉當中會詳細說,所以這地方不解釋,不解釋。反正是後面……眼前我們繼續講下去,用得著的地方我會一一說明;至於說暫時用不上的,暫時留在這裡,一直等到後面〈持犯篇〉,那個時候會詳細地說明這個闕緣等等。
所以我這地方簡單地說一下,要犯一個罪,今天我們不從這個後面的持犯來說,我們從前面已經說「業」來說,犯一個罪最主要的需要幾個條件哪?四個。大家還記著──事、意樂、加行、究竟。那麼這四個條件這個是組成這個業的緣,如果這個地方有一個緣缺掉了以後,那麼這個業本身就不完整,乃至於有的時候沒有了。比如說,做一件事情──踩一個螞蟻,那麼「事」這是螞蟻;「加行」,你把牠踩;如果踩完了以後踩死,那麼「究竟」。下面這個「意樂」也是個緣──你用什麼心去踩牠的。看見個螞蟻,上去「哎,這個討厭!」一腳把牠踩死,這是一種;還有呢,你匆匆忙忙走過去,你根本不曉得前面有什麼,這是一種;你眼睛近視看見以為灰塵踩上去,又是一種。結果業同不同?不同。後面這個幾個缺什麼緣?缺意樂之緣。
這個意樂當中又分三樣:想、煩惱、等起。「想」是說,「欸,這是什麼?」這個叫想。如果大家對這個想正確了解的話,請你們翻開《廣論》。現在每一個人手上都有那個書在這裡,都有那個書在這裡,所以我們這個書一看哪,就可以看得很清楚、很清楚。這個在哪裡呢?在一百二十二頁上頭,一百二十二頁上頭第四行,「四相,謂事,意樂,加行,究竟」。那麼在這個裡邊哪,看那個第五行,「意樂分三」,有沒有看見?第五行的最下面意樂,換句話這個就是心裡面的意念、好樂之心。哪三部分呢?「想」,怎麼想呢?欸,是、不是,就是這個意思。說我走過去的時候:這什麼東西呀?雖然是螞蟻,你把牠看成灰塵,那個就是缺殺的這個根本罪,這個緣就缺掉一個;或者你匆匆忙忙跑過去,根本沒有想到牠,那這也缺。
所以什麼情況之下,他都說得很清楚,所以前面這個闕緣,就這樣。有的時候這是一個沙子不是螞蟻,你把它看成是螞蟻這麼去踩,這個,說這個時候「想」是具足了,但是它也有一個闕緣,闕緣什麼?缺那個究竟沒有,究竟沒有。因為你是想的螞蟻,實際上沒有真正的螞蟻在,所以事究竟不究竟,所以它也是一個闕緣。可是因為你想成要去殺牠,你有這個殺心,對不起,你還是犯了,這個罪它並不是根本罪,前面所說的這個闕緣就是這樣,了解不了解?那麼這裡我說一下。
那麼既然翻開來了以後,看第二個呢,叫作「煩惱」。第三個、是第二個煩惱還是第三個煩惱?第三個煩惱是吧?那麼「等起」,什麼叫等起?應該是說想──欸,所謂等起、煩惱是說,等起的話,由於這樣的想法,然後你跟著來,實際上,應該這個等起也受煩惱的影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