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廣論手抄稿
鳳山寺版 第四十七卷
思總業果,第四段,三段──業決定一切,業增長廣大,然後沒有造的業不會遇見。第四:
已造之業不失壞者。謂諸已作善不善業,定能出生愛非愛果。如《超勝讚》云:「梵志說善惡,能換如取捨,尊說作不失,未作無所遇。」《三摩地王經》亦云:「此復作已非不觸,餘所作者亦無受。」《毘奈耶阿笈摩》亦云:「假使經百劫,諸業無失亡,若得緣會時,有情自受果。」
已經造了這個業,一定不會失壞、一定不會消失。也就是說,不管你造了什麼業──善的、不善業,那麼善的,一定感得的可愛的果;不善的,一定感得非可愛的果。因此在這地方,我們大家都希望要可愛的──離苦得樂,應該怎麼辦?造這個可愛的業。這個佛法的最最珍貴的地方就是這樣,你要好,必須要因地上面,你造了一定會碰到,不造一定碰不到。反過來說,苦的事情你造了一定逃不了,唯一的辦法你不要造,這樣。
那在這地方有一個問題,說造了一定逃不了,那麼造了以後懺悔有用嗎?你們說有沒有用啊?有人就懷疑了,造了一定逃不了,那你懺悔了呢?如果懺得掉的,那豈不是造了以後逃掉了嗎?這話怎麼講?我想老同學都知道,那不知道的細細想一想,到後面會告訴我們。一定要懺悔!那懺悔了這個罪會拿掉,為什麼?你們先想,到後面講到懺悔的地方,再談這個道理。正因為它造了以後一定不失,所以萬一這個是惡的業,你不希望的果來的時候,你不希望的絕對不能等到果呈現的時候,懊悔來不及了,你必須在果還沒有呈現之前去懺悔,那麼這個果就不會感果了,就這個道理。
下面「《超勝讚》云」,那就是比佛世的時候,那個是兩種,這個外道梵志──所謂印度的婆羅門教,跟佛兩個的比較,那兩個比較出來,只有三寶,就是佛才是真正地超勝的。他們的「梵志」就是印度的婆羅門,他說這個作了個善、惡可以換的,「能換如取捨」,說我可以把那東西換。實際上不對、不對!那個世尊告訴我們,作了以後不會失去,沒有作一定碰不到。下面引證那個經上面也這樣說,說「此復作已」,作了以後呢,「非不觸」──不會碰不到,換句話,作了以後一定要碰到。然後「餘所作者」,餘是別人,別人作的你不會碰到,「亦無受」──不會你來受。別人做,別人受;你做的,你一定要碰到,逃不了。
然後《戒經》上面它也說,這個是很有名的一個偈,就算經過一百劫,這個「百」在印度的習慣當中,有兩種:一個就是一百,從一數到一百,一百零一再數到一千;還有一個一百,包括一切,說我們常常說:泛百樣事情、泛百樣事情。泛百樣事情指什麼?所有的事情。也就是說造了這個業以後,不管多久,這個業不會消失;一旦這個因緣來了,那麼造業的這個有情,他仍舊是自己受──佛法的最最中心。所以前面說這個是一切白法的根本。
那麼現在呢,上面的四點,把業的是整體所有任何一個業它都有幾個特點,我們再記一下。一切都是業決定的,所謂一切──眼前的所有的果報,都是看造的什麼業決定的。反過來說,眼前你造了什麼業,將來這個業一定有果報的。這樣的業的因,決定會感這樣的果;反過來這個果,一定是由這樣的因感得的,這第一個。
然後造的業會增長廣大,那麼增長廣大屬於內因果,就是這個內因果是說指他內心,後面會說。因為造任何一個業,它有幾個條件:說我是能造的,也就是我的內心意樂,然後對一個對象作什麼樣的業,造這個業的時候以什麼方式。譬如說「我幫你」,三個字有三樣東西在裡頭:一個是我造這個業的人;然後造什麼業呢?幫助這個業;幫助誰?幫助你。是不是三樣?如果「我很認真地幫你」、「我馬馬虎虎地幫你」,當然這個幫你的內涵上面是稍微有一點差別。那麼那個時候這個業的結果,看這樣的,我被幫的人要求的情況,以及我內心當中以什麼心情。那現在這地方,說業的增長廣大,就是你是決定的;幫的事情就是這樣,譬如說我幫忙你,你有困難經濟上面我幫忙你,五仟塊錢、五萬塊錢,這個是有固定的數字,這樣,這個不會變。那麼請問:這個增長是什麼意思呢?就是「我內心」,我幫忙你是以什麼樣的心情幫的。
昨天談過,昨天我們談的不是說幫你,說一個乞丐,「好,拿去、拿去!」這一種。「啊!這個人很可憐,我要幫他。」這個兩個內心一樣不一樣?不一樣。這是幫的時候。幫完了以後呢?心裡面還繼續想:「唉,剛才這個真討厭!」這是一種心理。另外呢?你覺得:「唉呀!這個人真可憐,想必天下有很多的人……。」這個內心當中,兩個就不一樣了。也許不一定想到別人,你還是想到這個乞丐,「啊!他今天雖然幫了,明天還是不曉得怎麼辦。」你內心當時又是一種想法。還有一個,你從你自己上面說:「我一直以前不知道真的幫人家忙,今天居然有這個機會,啊!覺得好高興,我終於懂得怎麼去幫人家忙,做了一件好事情。」這個簡單的幾件事情,大家能不能體會到?我想能夠體會到。這個內心上頭的不同的轉變,這個業就根據你這個內心就會開始,受這個影響而擴大,業的增長廣大,這是第二點。所以「內因果」,不是外因果。外因果是說從外面,外面剛才說我給你,你就是你、五仟塊就是五仟塊,可是內心當中,增長廣大是看內心而說,那麼這兩點。
然後呢,另外這個業的話,就是你造了,那一定會碰到,不造一定碰不到。那整個的業的,所有的業都有這樣的一個特點,所以叫「總」。整體的我們要了解這個業,了解了你從這個角度去思惟、去觀察。
第二分別思惟分二:一顯十業道而為上首,二決擇業果。
那麼下面「第二分別思惟」。那麼所有的業是這樣的,現在我們分開來,這個裡邊分兩部分:一個顯十業道而為上首,二決擇業果。那業有很多種,那麼我們可以各別地分,一共分十類,叫十業道,最主要的就這樣,「上首」──最主要的這些;然後再下面,各別地來談每一種業會感得什麼果。
今初 如是了知苦樂因果,各各決定及業增大,未作不會,作已無失。彼當先於何等業果所有道理發起定解而取舍耶?
我們現在了解了,喔!說一切的苦樂,我們不是要離苦得樂嗎?一定有它的因果關係,那麼這個因果關係就是業到果,分上面這個四點。現在我們了解了這個道理,那麼請問:應該從什麼樣的業果先下手呢?這樣。所謂這個下手的話,對於這樣的業感這樣的果的這個道理去思惟觀察,生起「定解」──決定不移的正確的認識。那了解了這個以後,我們才能夠照著我們所說的道理,該做的去做,不該做的不要做。該做的,我們稱它為取;不該做的,我們說捨。那麼下面:
總能轉趣妙行惡行三門決定,三門一切善不善行,雖十業道不能盡攝。然諸粗顯,善不善法罪惡根本諸極大者,世尊攝其扼要而說十黑業道。若斷此等,則諸極大義利扼要亦攝為十,見此故說十白業道。
那麼總的整體來說,能夠使我們造的這個好的妙行、壞的惡行,「三門」就是身、口、意。那麼這個三種──身、口、意三種,三門一切的善業、不善業很多,不能單單用這個十種業道來含攝,這樣。但是從簡單扼要的地方去看,說「然諸粗顯」,最粗淺的、最明顯的,所有的眼前我們所對一切善法、不善法這一個根本,最重大的那世尊把它總攝起來,分成功這樣的說十種,造惡的叫十個黑業道。我們了解了這個不好,想辦法把它斷除,那麼就會產生最大的好處、義利。同樣的,把這個也含攝起來,也可以說攝成這十白業道。因此我們了解了業的總相以後,我們趣入的最明顯的、大要的,不外乎這十種。壞的方面叫惡業,感苦果;斷除掉了以後叫善業,感樂果,一切義利的根本從此而起。所以現在下面引《俱舍》:
《俱舍論》云:「攝其中粗顯,善不善如應,說為十業道。」《辨阿笈摩》亦云:「應護諸言善護意,身不應作諸不善,如是善淨三業道,當得大仙所說道。」
上面就引兩個,一個是《俱舍論》,一個是戒上面的。《俱舍論》說,把它最粗淺的、最扼要的善跟不善,說起來就是這個十業道。那麼《戒經》上面告訴我們,我們應該做的事情:「應護諸言」,就是身口意三業當中的口業;「善護意」就是意業;然後「身不應作諸不善」,身體不要做不善業,就是身業。如果能夠把這個身口意的三業,都斷惡修善清淨,那麼就能夠得到佛,「大仙」就是佛,大仙所說的道能夠如道去做,那就能夠證得所謂滅諦,滅除一切煩惱。在這種狀態當中,那個真正的痛苦就徹底地解決。那麼從這個身語意三個當中再開出來,身──殺、盜、婬三種;語是妄語言、粗惡語、離間語、綺語四種;意業呢,貪、瞋、癡三種,總攝為十種。
由善了知十黑業道及諸果已,於其等起亦當防護,使其三門全無彼雜。
那麼我們經過了上面總攝這個十種黑業道,對它能夠善巧地了解了什麼叫作業,這個業感得的怎樣的果。了解了以後,那造的時候,我們這個「等起」,就是內心起心動念對境的時候有個動機,從心念的細微的地方要努力去防護。這樣地防護,那這個時候身口意就不會被它所雜染。那麼真正地防護就從什麼呢?什麼叫「等起」呢?就是做這件事情,內心當中有這樣的一個起動的、起發的這個因緣。平常我們心對境的時候,那個等起有兩種狀態,有一種狀態,一對境我們自己不知道,往往就習慣性地這件事情就做了;還有一種,對境的時候自己很明顯的,你歡喜、討厭;然後除了這個歡喜、討厭,還有有的時候莫名其妙地細微的一種狀態。所以簡單地來說,我們對境的時候,心裡面不外乎這個兩種狀態。
那麼現在我們仔細看一看這兩種狀態,內心上面認真地去檢查一下。有一種好像自己覺得:我心裡面並沒有刻意地去想這個念頭。大家有沒有注意到這一種特點?常常自己有這種狀態。我在這地方舉一個簡單的、一個實際上的比喻來說。那今天我也看見,我在廚房裡吃飯,回過頭來一看,看見那個邊上那有一個容器裡邊裝了一點什麼?胡椒鹽,你們等一下去看。然後呢,這個包裝,譬如說這麼一個盒子,那好好的包裝,那個包裝的外頭上面寫了一個幾個字,如果你們願意的,你去看一下,很清楚的字這樣地寫的。或者說我們現在看這本書,這本書是《菩提道次第廣論》,是不是這個字都認識的?所以我們拿的時候是不是應該這樣拿,很明顯的字。可是有人習慣性的,就隨便一拿,拿成這樣,他自己並沒有辨別清楚。你們有沒有注意到這種事實?如果你去看,太多太多地方就是這個樣。這個習慣性的,他自己不察覺到,察覺到我想他不會做。當然有一種,進一步察覺的。
那我們說:我們察覺不到的這個什麼叫等起啊?好像我內心當中沒什麼動機,我也並沒有說要去貪,對吧?我沒有說貪著,喔!我要歡喜把那個東西倒過來弄,當然不會;我也不會去瞋,我說:「我討厭這種東西,我要把它倒過來。」我當然不會做這種事情,可是它就會那樣。那現在請問:這是什麼等起啊?昨天我們剛念過,注意!現在我們翻到前面一頁,一百一十九頁倒數第三行,重唸一下。「《本生論》亦云:『由修善不善諸業,諸人即成慣習性,如是雖不特策勵,他世現行猶如夢。』」他這樣去做了以後,不管善業也好,不善也好,不管,一切業,慢慢地久了以後,習慣的就是如此。那時候他不要策勵,換句話說,一對境自然而然的,就像作夢一樣。作夢的時候,你不要說我要作一個夢,或者我不要作夢。你想作夢它不會有夢出現;你不要想作夢,夢來的時候就會這樣,你也不認識是夢,習慣性的就是如此。所以你不知不覺當中的這個,什麼等起啊?以前你已經造了這樣的習慣性了,所以我們現在有很多都是習慣性的動作。
如果我們了解了這個特點以後,我們應該知道對我們不好,我們要去努力改。可是我們有一個平常自己有一個非常糟糕的,自己會保護自己的習慣。好像我也沒感覺到,它到那時候就要來了。那不要說這些事情,譬如我們現在打瞌睡,對有的人你注意啊,他到那時候他說閒話眼睛瞪得大,叫他睡覺睡不著;該做事情的時候,他就打瞌睡了。他不會感覺到的,它就會來。隨便一件事情,在我們所有的生活過程當中,在哪裡這種狀態都很明顯,但你不去注意,你根本不知道。因此在這地方,我願意在這個兩個字上面給大家注意一下。
那麼為什麼我前面講那個鹽呢?今天我早晨一起來兩件事情,我在辦公室裡面也看見,昨天晚上誰拿去的一包,那什麼紙啊?傳真紙,他也習慣性地這樣地把它拆開來。哪一位做的?你等一下回頭去上去看看,你就知道。其實平常太多這一類事情,那個字很明顯放在這裡,放顛倒了。我在這裡不是責備他啊,錯了!如果你覺得我責備你,那我錯了;你以為我責備你,你也錯了。我只是覺得發現了這種事情以後,從這個事相上面,我們感覺到,「啊!我們人就是這個樣。」所以我們學佛的佛弟子有一個共通特點:注意到了應該這樣地改。
現在想:我們人最明利的是不是眼睛?由人的這個六根當中,這意根通常我們曉得的,它雖然非常地利,但是它很難緣到現量,緣出來的東西都是非量不談。眼根應該是最明快的、耳根是最清利的,眼睛瞪得大大的,放在前面這麼簡單的東西,它會顛倒!耳朵的,我現在不去細說,舉出來的話有太多太多這種事實。然後最明利的、這麼顯著的、放在眼前的,我們做顛倒了。請問:然後我們要想學深細的東西,做得到嗎?也許有人說:「啊!這個小事情。」對,正因為這是小事,所以我們必須在這個小事情上練習,這小事情上做錯沒關係。這一包鹽你拆顛倒了以後,它並不因為這個拆顛倒了以後,那個味道改掉了,它不會!拆顛倒了,不會鹹的變成甜的,它不會!但是關於書本上面講這個道理,以後你顛倒了以後,反成什麼效果啊?你希望的離苦得樂,變成功離樂得苦;你希望上天堂成佛作祖,變成功上刀山下地獄,會不會?
因此我們不從小的這種地方去注意,正因為對我們不大傷害,所以我們要去注意,使得我們六根非常地明利,這樣。就像我們練字一樣,練字當然不允許你去爬那跟人家的大招牌上面去練,拿一個隨便的草稿紙練壞了丟掉了沒關係,等到了練好了,那你就寫。所以在這地方我簡單地說一下,有的人你說他腦筋好像滿好、很快,可是他就是這麼粗心大意。所以我們記得兩個公案──兔子跟烏龜賽跑,千萬不要憑藉自己以為腦筋靈,最後輸也輸在這個上頭。這點我順便講起來,所以從這地方要從那裡去防護起。然後從這地方去防護,從你起心動念防護了,下面的事情就好了。
習近十種善業道者,
防住了以後開始怎麼?「習近」──練習,這個是我們要做的──「十種善業道」。所以古人說修行的人哪,「熟處轉生,生處轉熟」。熟處就是我們以前一向習慣的十惡業道,慢慢地遠離;生處呢?十善道,那我們都是不善巧的,那個地方要慢慢、慢慢地轉熟。這個地方他就用另外一個字「習近」,這個。如果能夠做到這一點,
即是成辦一切三乘及其士夫二種義利所有根本,不容缺少,故佛由其眾多門中數數稱讚。
我們把這個能夠轉過來了,能夠善巧地了知什麼是黑業,以及感得什麼果,從我們內心當中努力去防護,使得我們的身口意不要犯,那麼這個時候就變成功十種善業。那這樣就能夠成就所有一切的,從下、中、上應該走的「道」,以及成就的所謂「士夫」,那我們做的人希望得到的兩種利益。兩種什麼利益呢?一個增上生,一個是決定勝。增上生是成就的佛的報身因,決定勝是成就的佛的法身因。兩樣東西究竟圓滿了──諸佛二足尊,這個兩樣東西完全滿足,這才是真的世界最珍貴的,我們希望祈求的就這個。這一個義利的根本是從這裡開始的,絕對不可以缺少,所以佛在很多地方數數稱讚。那下面馬上引經,這個經就是佛講的。
《海龍王請問經》云:「諸善法者,是諸人天眾生圓滿根本依處,聲聞獨覺菩提根本依處,無上正等菩提根本依處。何等名為根本依處,謂十善業。」
這個《海龍王請問經》有好幾個不同的版本,在我們現在最普通的──《十善業道經》,就是《海龍王請問經》當中的一部分,就這樣。那麼現在他下面說,說什麼是善法呢?注意啊!最下面的人天、人天乘,「人天眾生的圓滿根本依處」,不但根本而且圓滿。你這樣十樣,樣樣做到了,在人天當中你要得到的都圓滿。不但是根本,就是說根本是你一定得到人天,然後得到人天當中有很多人長得殘缺、長得貧窮、長得這個不理想;他不但得到人天,而且樣樣圓滿。再向上,聲聞、獨覺,獨覺就是二乘的,它是根本依處,根本從這個地方開始。不但是聲聞、獨覺,而且是無上佛菩薩這個菩提也是根本依處。那麼下面說什麼是根本依處?再強調一下──十善業!十善業跟十惡業不是別的,就止住這個十惡業,對境的時候把十惡業拿掉,剩下來的,你能夠擋住它,這個就是十善業。
除了這個,有下面再用比喻,所以這麼說出這個道理來還要種種比喻的話,表示強調,一而再、再而三地,再三地叮嚀教誡。
又云:「龍王,譬如一切聚落,都城,市埠,方邑,國土,王宮,一切草木,藥物,樹林,一切事業邊際,一切種子集聚,生一切穀,若耕若耘,及諸大種,皆依地住,地是彼等所依處所。龍王,如是此諸十善業道,是生人天,得學無學諸沙門果,獨覺菩提,及諸菩薩一切妙行,一切佛法所依止處。」
那麼就在這個經上面繼續地說,這是龍王問了,佛回答龍王的。所以就說:龍王啊,就像一切的聚落,就是普通的鄉村當中,如果多一點我們稱為都市、城邑,乃至於大一點的國土、王宮,這個是主要的人聚集的地方。然後除了這個,大地上面我們所有的草木、樹林,所有我們能做的一切的事情,「邊際」是說沒有一個例外,所有這些東西種子、聚集,生了穀,不管耕種啊,這樣。也就是說或者是有情,我們稱他為正報,人這些;或者是依報──無情,譬如說我們樹木,種的東西這些,以及我們在這個過程當中做的種種事業,種植、收成啊,這樣,人無非是在這樣的方式當中,繼續地相續下去的。
這些東西千變萬化,各式各樣,但是它有個共同的特點──「皆依地住」,統統靠著地。所以所有這些東西,地是它們共同的依處,這個比喻。進一步來說,如此十善業道,這個十善業道也是生人天、學無學沙門果、獨覺菩提、一切菩薩、一切佛依止處,就像大地為所有的前面這些有情、無情,以及種種的事業根本依處是一樣的。也就是特別地強調:我們要嘛不想得好處,小到人天、大到無上菩提,根本所依就是這個!
是故《十地經》中,稱讚遠離十不善戒所有義理。《入中論》中亦總攝云:「若諸異生諸語生,若諸自力證菩提,及諸勝子決定勝,增上生因戒非餘。」
那麼然後說《十地經》當中,特別是稱讚十善。那個十善的戒,就是我們歸依了以後,誓願照著世尊告訴我們的戒法,要斷十惡、行十善,那麼這個時候叫十善戒。它有非常殊勝的義利,經上面這樣說,然後論上面,《入中論》也是這樣,這是非常重要的!
那個《入中論》有它特別意義,簡單解釋一下。因為我們大乘,真正的佛,佛出世說的最重要的就是性空緣起,可這個道理是非常深奧、非常深刻。所以一直到龍樹菩薩,才在印度當年抉擇各種各式各樣的外道、內道來寫,把這個佛的深刻的意義寫一本論叫《中論》。可是這個《中論》很深,所以後來就有一個菩薩,那麼月稱菩薩就寫解釋這個《中論》,叫《入中論》,也可以說這樣說。也可以說透過這個,怎麼我們才能夠趣入真正的「中」,能夠了解這個「空」,那麼這是非常重要的一本論。
那個論當中怎麼講呢?「若諸異生」就是凡夫,所有的凡夫,這個凡夫最好的──惡的當然地獄不談──真正凡夫當中最好的是什麼?人天乘。「諸語生」,什麼叫諸語生呢?就是聲聞。為什麼聲聞是諸語生哪?聲聞是聽見了佛講的這個道理,諸語就是佛種種說法、如法之語,如法去做而出生的這個聖果──聲聞果,所以叫諸語生,就是指聲聞。「若諸自力證菩提」是獨覺,獨覺有一個特點,雖然是二乘,可是他並不是透過佛講的,他自己開悟的,所以叫獨覺。實際上因為他宿生種了善根以後,然後他一定到某一個時候一定會感果的,雖然佛不出世,可是他遇見這個對境,那自然觸發他的善根,他就真正地能夠證果了,所以這個是獨覺。「及諸勝子決定勝」,最後就是菩薩,由菩薩而證得佛。那他這個真正的要修行,一步一步地增上,增上生的因什麼?「戒非餘」,沒別的,就是這個。就是前面講的這個十善戒,這是一切戒的根本。
那麼所以這個地方,總說把那個十業道,所有的業當中最重要的綱要先列出來,所以先是總說十業道是上首。那麼這個正面的講完了以後,現在另外有一種防錯誤,就是防錯誤乃至於反顯。因為有很多人哪,平常我們所以每一個地方講完了以後,大師總是說或者是沒有說完的,或者是破除這個邪執,錯誤的這種執著,那下面一段就是破除這個。
如是不能於一尸羅,數修防護而善守護,反自說云,我是大乘者,極應呵責。
說,上面一再說明,所有的善法都是從這個防止十惡的十善戒當中開始的,但是呢,因為這是根本,從人天開始的根本,所以一般來說,這部分都列入共下士。因此有很多人不了解這個法的次第,那種增上慢人,連它下面都沒有,他自己覺得:「我是一個大乘,這個都是小乘的,那小乘才是這樣的,我大乘,所以不要這種事情。」有人就犯這個毛病,因此這一段就特別說這個。
所以現在乃至於一個尸羅,就是十善戒當中一個戒,都不能好好地努力去做。我們是應該哪怕最細微的一個戒,要「數修防護而善守護」。前面我們剛剛特別地講,為了防止這三門造這個,所以等起──內心當中要努力。有的時候固然對境的時候感覺得到,有的時候自己完全感覺不到。為什麼?因為無始以來這個習氣這麼厲害,不精進努力的話,它就是擋不住,所以下士就應該在這個地方好好努力。雖然現在走下士,然後你要求中士、要求上士,也必須通過這個,所以叫共下。現在那些增上慢人,連它這個都做不到,他也不去防護,反而自以為,說:「我是大乘,這個是小乘講的。」這一種錯誤的邪見在這裡大師特別說「極應呵斥」,錯了!這個應該呵斥,不但應該呵斥,而且應該極力地、絕對地要被呵斥!大師講完了,馬上下面引一個經:
《地藏經》云:「由如是等十善業道而能成佛,若有乃至命存以來,下至不護一善業道,然作是言,我是大乘,我求無上正等菩提。此數取趣至極詭詐,說大妄語,是於一切佛世尊前欺罔世間,說斷滅語。此由愚蒙,而至命終,顛倒墮落。」
所以馬上就引《地藏經》,注意一下,這個地藏經是《地藏十輪經》。通常我們講「地藏三經」,普通流行的。常常我們單講《地藏經》的時候,就誤解以為《地藏本願經》,現在這個是出在《地藏十輪經》上面的。另外一本,地藏三經當中另外就是《占察善惡業報經》,我們把這三本經常常放在一起說。
那麼這個經上怎麼講呢?說由這樣的,這個都是由十善業道而成佛的。假定有人在「乃至命存以來」,說真正的生前最起碼的一個善業道,不好好地努力,而反而這樣說,說:「我是大乘,我是求無上菩提的,這個都是小乘的、下士的,那你不要去管它。」如果是這樣說的話,這個人是「至極詭詐」,他是騙人,他實際上是「說大妄語」。因為世尊很明白地交代我們,我們必須這樣努力。學世尊的人稱他為大乘的行者,如果你外道,倒反而情有可原,「我不相信佛。」這樣。他假定如果這樣的話,人家說起來:「你不相信,你也不知道。」他現在自命為我是大乘,真正的大乘才是說佛的真正的最重要的弟子。結果佛的弟子說不要這樣的,那人家聽起來說:「你看!那個佛的弟子說的。」豈不是大家相信了他,把佛的話都毀掉了。大家懂不懂這個道理?所以這是最可怕的,最可怕、最可怕的!
因此在戒當中,有一種叫大妄語,普通的妄語,隨便說一個妄語,不一定一定會墮落到地獄裡面去,後面會講,可是說這種話,那一定會墮落,非常可怕一定墮落!是在一切佛前面,因為所有一切的佛告訴我們這樣,他現在否定掉,等於說。那麼這個否定有兩種,佛告訴我們的要中道,最恰當的、正確的道理,錯誤的有一種叫常見、斷見,那現在關於這一類,這個叫斷見。所以見解當中最可怕的就是這個斷見,最糟糕的!所以他特別地說,這個犯的「斷滅語」。為什麼會這樣的?因為他愚癡。這種人命終以後,由於他的愚癡,看不見事實、顛倒了,會墮落。那麼這地方說:
顛倒墮落者,於一切中,應知即是惡趣異名。
最後解釋一下。經上面說「顛倒墮落」,那麼大師特別解釋是這個顛倒墮落,當知墮落三惡道。那麼至於說三惡道到底到哪一道去呢?在這個「決擇業果」後面會告訴我們,那我們現在翻過來。
決擇業果分三:
關於上面就是思惟分別,在「分別思惟」這個業果當中,總說十業道是上首,那這個道理清楚了。下面第二部分的「決擇業果」,這個了解了以後,然後各別各別的,什麼業、什麼果一個一個來說明它。那這裡分成功三種。哪三種呢?一個黑、白、餘。
一顯示黑業果,二白業果,三業餘差別。
那分開來講的時候,有是這樣的,業當中有是黑的,有是白的,除了黑白以外還有其他的,不能單單把黑、白兩個業含攝的,統統放在這個其餘的這個不同的特徵裡面去說明它。那我們現在先看「顯示黑業果」。這個黑業果當中又分三部分:
初中分三:一正顯示黑業道,二輕重差別,三此等之果。 今初
這個黑業果當中分三部分:第一個,對於黑業這個業道說明一下;然後這個業,同樣造的業道有輕有重,所以這個輕重也說明一下;這個了解了以後,然後最後這個業感得的果,三部分。那現在看「今初」。實際上這個十個黑業道──反過來就是善業的話──就是殺、盜、婬、妄等。那一點一點我們來看,看文:
云何殺生。〈攝分〉於此說為事,想,欲樂,煩惱,究竟五相。
那麼這個現在解釋這個、說明這個道理的時候,以第一個殺生,根據《瑜伽師地論》上面的〈攝決擇分〉來說這個道理,任何一個業都分成功五個項目:事、想、欲樂、煩惱、究竟。什麼叫事?那這個下面會解釋,所以這裡不細說了。那麼先看一下文:
然將中三攝入意樂,更加加行攝為四相,謂事,意樂,加行,究竟,易於解釋,意趣無違。
這個上面講的五項當中,中間的二、三、四,就是想、欲樂、煩惱三樣東西,這個都是內心上頭的,所以將這個中間的三樣,含攝在意樂,內心上頭,所以五項就變成三項了。再加上又一樣東西叫加行,這樣一來,前面的五項變成功後面的四項。好像項目減少,內容反而增廣;不但增廣,而且解釋事情的時候更清楚、更明白。所以說「易於解釋」,解釋容易,而內涵要表達的、告訴我們的並沒有違背。那現在下面就根據這樣的四項,實際上應該來說的話,要六項,也就是說前面的五項當中再加一個加行。現在我們看:
其中殺生事者,謂具命有情。此復若是殺者自殺,有加行罪,無究竟罪。《瑜伽師地論》於此意趣,說他有情。
現在第一個解釋就什麼叫「事」,那麼現在講殺生是殺生的事。這個事,就是我們做任何一件事情,有一個對象。譬如殺生,那就是被殺的這一個生命叫作事,造這個業的對境。所以「殺生事者」,就是這個是具有生命的一個有情。
那具有生命的,我們都是有情,現在我來造罪,我來造罪殺我自己,說這個自殺,那這個算不算呢?算!但是他這個下面,說:「此復若是殺者自殺,有加行罪,無究竟罪。」這樣。說造一個罪的話,第一個要被殺的對象;然後第二個,你拿什麼心情去殺他。說「我要想殺他」這樣,這是他這是被我殺的;我想去殺;然後我用什麼方式去殺;把他殺死掉了。這個清楚不清楚?我想殺的對象叫事,「我想」,因為有的時候我並沒有想,但是也可能殺。比如我走路,螞蟻在地上我不知道,一腳踩下去把牠踩死掉了。殺了沒有?殺了!但是這個是殺的事情,有沒有犯殺的戒啊?沒有!犯這個戒,一定要有「想」,內心當中要去殺牠。那請問這樣的話,說你沒有去殺牠,沒有殺戒,那個螞蟻白死了啦?會不會白死?業決定一切,到後面會講,這樣。
實際上我們不要說螞蟻,譬如說現在我們傷了人,然後你犯了罪,我們世間判罪有兩種,有一種叫刑法,有一種叫民法。什麼叫刑法?你有動機去害人,這個被害的人就是「事」。你的動機想去害人,就是你的「意樂」。單單你的動機要去害人,沒有害,有沒有罪啊?有沒有罪啊?沒有罪!人家也不知道。然後我有動機要去害這個人,然後我採取行為去傷他,採取的行為叫什麼?「加行」。也許你想去傷他,但是他並沒有受傷;也許傷他,乃至於你把他殺死,或者是騙錢,結果你沒有騙到,這個罪就不大。或者你要去殺他,沒殺死,碰傷了一點,這個罪有一點;你把他殺死了,這個罪就大。世間是不是這樣的?那麼這種情況叫作刑事,你犯了罪了。
還有一種情況,他這個人好端端的,我也沒有想殺他,但是一個不小心,可能把他弄死。說怎麼會呢?現在有太多的這種典型的例子,這個經論上面也常常有這種。譬如說我在這裡造房子,然後我在這個隨便上面,不一定造房子、做什麼事情,乃至於大家玩,拿了一個石頭隨便一丟。「叭!」你丟出去,一個人在馬路上走,「噹!」一下,那個石頭掉在他腦殼上面,打死了。殺了沒有?殺了!犯不犯罪?不犯!這個叫什麼?民事。你罪是沒犯,但是他人被你弄死了,你得賠償,對吧?
佛經裡也是這樣子,業就是,不過更深細,世間只是很有限的那一部分。就是說你所以誤殺,當年他曾經誤殺過你。那人家來有意害我,跟無意害我,對我來說一樣不一樣啊?我一樣死了,一樣痛苦;他無意害我跟有意害我,對我的死、對我的痛苦是一樣的。是不是這樣啊?所以不要說:「喔,這我沒有犯殺戒,那沒關係啊!」那我們真正學了佛,怎麼可以!當我們想到你這樣害了他,將來這個果報一點不差,這是為什麼我們學佛的佛弟子,說從歸依開始,那個加行跟意樂,傷害別人的任何一點都千千萬萬不要。
乃至於開玩笑,我們常叫「開玩笑」,你開玩笑,你很好玩,別人呢?你想想看:別人開你玩笑,你痛快不痛快?假定別人開你玩笑,說:「你這個傢伙像一個什麼豬一樣。」啊!你好高興,因為他說了我像豬,那沒關係啊!因為這你高興啊!實際上我們並不高興,對不對?清楚不清楚?因為我們這裡常常有人說開開玩笑。既然你不願意,你為什麼要開別人玩笑呢?你覺得好玩,開你自己玩笑。學了佛弟子的人,這種事情就不要做。前面說「下至戲笑不要捨歸依」,捨是整個地捨離掉,可是傷害,是不是對我們還是不好啊?一樣的。了解了這個道理,我們千萬不要平常的時候戲笑。所以學佛的佛弟子就要慢慢地養成功這個習慣,不要覺得很輕鬆,小的地方慢慢都無所謂的,大的就麻煩來了!那麼順便這個地方我講一下。
那現在我們看,繼續看「殺生事」,這個有情。那麼因此這個殺罪一定是自己,那為什麼有加行、無究竟呢?然後這個罪我們要判,判那個罪的時候,這個是戒是下士的地方。那麼特別現在藏地用的這個戒,這大師是用的,大師是藏族,所以他用的戒是一切有部,一切有部判的戒都是在行相上面的。戒到後來分成功很多不同的部派,很多的部派,藏地是用一切有部的這個標準來判的。所以說假定我有罪,比如說我們現在世間來說,那我殺了人,然後這個去告狀,結果這個狀還沒有告我死掉了,那個現在那個罪還成立不成立啊?不成立。懂不懂這個道理?現在同樣的,說他現在人自殺。把這個人殺死了,那我就犯了罪了;結果我自殺,我是拿那個刀殺是有的,等到我死的時候,我造罪這個人還在不在?沒有了!既然沒有了,這個罪就不能成立。所以他加行開始採取這個殺的行為的時候,這個人還在,死的時候這個人同時消失掉了,所以自殺沒有究竟罪,懂不懂?
不過這個是一切有部的判法,但是戒,我們從根據上面要一步一步深入,既然我們現在不是學戒,所以這個地方不細說,但是我們要了解這個特點。所以這個是這樣,大師講,現在也就是說這個根據戒是這樣說,根據戒上面是說自殺只有加行沒究竟。那麼根據另外《瑜伽師地論》上面說,說殺是什麼?殺別的有情,不是講自己。那這個事的部分。意樂呢?
意樂分三:
意樂,內心當中分三樣東西,就是想、欲樂、煩惱。
想有四種,謂如於有情事作有情想及非情想,於非有情作非情想及有情想,初及第三是不錯想,二四錯誤。
那這個什麼意思呢?說譬如說我要準備去傷一個人,我就動腦筋:「我要殺張三!」這樣。所以腦筋當中有這樣的一個念頭,說這個對象我要去殺他。所以要去殺的時候,譬如說要動了計謀,「晚上去!」然後他想這個時候這個人來了,然後那個人來的時候,因為天黑,是不是真的一定張三哪?不一定。可能不是張三,對吧?這個大家懂不懂?所以這兩種情況就出現了:是張三,他覺得這是張三,把他殺了,這是一種;還有呢,不是張三,他覺得這是張三,把他殺了。所以,他是,然後你第一種想法,是、不是,對吧?因為他是張三。另外一個呢?來一個人實際上他不是張三,他是個李四,你也可能說,「嗯!他是張三。」「他不是張三。」是不是有這個可能啊?所以實際上有四種。因此在這個裡邊,第一、第三是不錯。第一,他是張三,我覺得他是張三,第一,這是沒有錯。第三,他不是張三,我覺得他不是張三,這個也沒錯。二、四,兩個錯誤。所以做這個行為的時候,這個想還要弄對,這個對錯之間有不太一樣的地方。那麼這個是想。
此中等起若有差別,
那就下面解釋這個。他內心當中心裡面,
譬如念云,唯殺天授,
我現在要殺的這個人叫天授。現在呢,
若起加行誤殺祠授,無根本罪,
這個印度人的習慣,說生了兒子說:喔!這天給的,或者我這是祈禱了以後得到的。所以「天授」、「祠授」這些名字。那麼我想殺這個,誤殺了別人,那沒根本罪。所以真正這個想,
故於此中須無錯想。
這是一種。不過有一個例外:
若其等起於總事轉,念加行時,任有誰來悉當殺害,是則不須無錯誤想。
那麼前面這個是說,我要殺這個張三,張三來才殺。那麼現在下面講的,「於總事轉」,就是說不管今天哪個來,我是準備殺張三,不過隨便哪個來,他倒楣,反正來我要殺掉他;結果來了一個人不是張三,你也把他殺了。因為你一開頭內心當中,你已經「於總事轉」,不管誰來,我要殺他,只要殺了,那就是犯了。這個就是這個,所以他不要錯不錯。那麼這個基本的原則,
如是道理,於餘九中,如其所應,皆當了知。
這個道理在其他的當中也一樣。那這一堂課就到這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