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廣論手抄稿(鳳山寺版)48

菩提道次第廣論手抄稿

鳳山寺版 第四十八卷

繼續地講,講下面這個,想,然後第二個是煩惱,這個欲樂、煩惱。看下面:

煩惱者,謂三毒隨一。

那麼這個造的時候,內心當中有三種狀態:有一種貪而作,有一種瞋而作,有一種癡而作。那我們來舉一個實際上的例子,怎麼會有三毒所作?譬如我們現在世間一般來說,世間一般來說殺生,那我們就說要這個吃肉或者什麼,為了營養,這樣去做,這是什麼?為貪而殺,對吧?然後呢,還有東西說這東西對我們有害,害蟲,我們就把牠殺死,這個是瞋而殺。什麼是癡而殺呢?那譬如說有很多外道,他們的概念當中說,那個天生了以後讓我們人吃的,這樣。那這個是錯誤的概念,實際上並不是這樣,所以並不了解事情的真相,然後他就去殺,那這樣的就是癡而殺。下面:

等起者,謂樂殺害。

那內心當中也是好歡喜去做這個。那這個三種就是歸併在意樂裡邊。什麼叫加行呢?那就是這個殺這個行為:

加行中能加行者,謂若自作或教他作,二中誰作,等無差別。

那個加行就是我們做這件事情,或自己、或者教別人,這個我想大概滿清楚。有的時候是自己去做,有的時候說:欸!你給我去把這個拿掉,然後把這個殺掉、把這個傷等等。平常我們太多的事情,那殺生也是如此。自己去做固然是;教別人做,當別人殺的時候這個殺完成了,自己也同樣的有罪,那這個是「他」。那麼,

加行體者,謂用器杖,或用諸毒,或用明咒,隨以一種起加行等。

那麼前面的加行是加行的人,那怎麼方式呢?那是我們就譬如說殺的話,一定是用一個工具,「器杖」就是工具,用刀、槍,還有用毒,除了這個以外,還一種用咒,這個咒也是相當厲害,現在民間,一直到現在民間還有這種狀態。那麼隨便哪一種,然後用這種方式去傷害對方,這個就是加行。

究竟者,謂即由其加行因緣,彼爾時死,或餘時死。

那這個是說什麼叫「究竟」呢?就是「我要去殺」這件事情究竟完成了。所以說由於你採取了殺這個行為,因此那個時候教他死掉了,或者當時雖然沒死以後他死掉了,只要他死了,那麼殺這個行為是不是達到究竟圓滿狀態?那這個罪也產生了,這個造的業也是究竟圓滿。

此復如《俱舍》云:「前等死無本,已生餘身故。」此中亦爾。

那麼現在按照戒上面有一種說法,就是說像《俱舍》上面說「前等死無本」,假定說我現在去殺,結果被殺的還沒死我先死掉了,這個時候它不究竟,沒有根本。因為我這個生命已經消失掉了,我已換一個。那罪是誰來講?是以我來講的,既然我消失掉了,那當然我在生的時候他沒死,所以在生的時候判罪相來說,它這個罪不究竟。這是一種說法,這一種說法是一切有部的判法,也這個律上面,「此中」也就是;《俱舍》也是這樣。實際上呢,現在我們用另外一個觀點去衡準就不一定,所以這個戒律裡有不同的派別,大乘就不太一樣。那譬如說宗大師他有兩種,他以持的戒來說,是一切有部;然後他以他的觀點來說,是中觀的應成,這兩個不一樣的喔!後面,到後面會講,到後面講的時候,我再說這一點給你們了解。這個是殺生,那個就是身惡業當中第一樣。第二呢,

不與取。

不與取我們稱它為盜,人家沒有給你,我去拿了。那麼也是一樣,事、意樂、加行、究竟。

事者,謂隨一種他所攝物。

隨便哪一樣東西,不是你的,是別人的,是別人所具有的──「他所攝物」。為什麼要特別講別人呢?如果沒有主的,這個是又當別論,現在我們看,這個就是「事」。

意樂分三,想與煩惱俱如前說。

因為這個「意樂」,內心當中想──這跟前面要「事」──對有情有情「想」,現在譬如說我要去偷這個東西,譬如說我要偷某人的錢,然後他那個錢放在一個紅包裡,我以為是,我去拿來,結果拿對了、拿錯了,是不是有兩種?諸如此類,所以這個想也有四種。「煩惱」也是貪、瞋、癡。

等起者,謂雖未許令離彼欲。

說內心當中,他並沒有允許你,你去拿,但是內心當中就有這樣的想法,他沒有允許我去拿。所以換句話說,我就偷偷地怕他知道,我去拿,也就是說明曉得他的東西,他不會讓我拿,我拿了不好的,我就偷偷地去拿。我想反正拿東西,人家會感覺到這個東西。那這個裡面有一個,有一種狀態,那在戒裡面「親厚想」,什麼叫親厚想呢?曉得這個東西就是,譬如說自己父母他本來是給兒子的,那個不犯。不過這個我們要知道,比如我們在家裡邊,家裡面父母給我們,雖然父母不知道,我們去拿的時候,我不會心跳,對吧?你拿別人的東西,你就害怕他看見,那父母本來給你的,他雖然不知道,你也不會心跳,看見了也沒有關係!不過這個不能騙人哦,這個是自己要了解。這個戒裡邊再去細說。所以這種內心,說他並不允許,但是我要把這個東西從那裡拿走。

為什麼叫「離彼欲」呢?本來他的,他拿放在這裡,我現在拿來變成我的,我藏在那裡,他也不知道。這個東西離開了原來的地方了。當你把那個東西拿的離開那個地方,那個盜就成功了。下面:

加行中能加行者如前。

也就是說自作、教他。那麼「加行體」呢?用什麼方式呢?

加行體者,謂若力劫,若闇竊盜,任何悉同。

這個盜有兩種,有一種偷偷的,有一種硬來,硬來我們這裡叫搶,偷偷的我們叫作偷,不過總之不管你哪一種,把他的東西他不允許的,你把它拿走。

此復若於債及寄存,以諸矯詐欺惑方便,不與而取,或為自義,或為他義,或為令他耗損等故,所作悉同成不與取。

還有一種,欠人家債,欠人家債賴掉了不還,這是一種。還有一種不是欠債,別的人東西寄在我那裡,然後寄在我那裡,我就把它吞沒了,這是明明是他的東西,這個也是。凡是這種東西,用種種的現在的欺詐的方法,不管是你為了自己、為了別人,總之由於這樣的使得別人損失了,凡是這樣的,你的行為都是盜,都是不與取。那下面:

究竟者,

最後一個。

〈攝分〉中說:「移離本處。」於此義中,雖多異說,然從物處,移於餘處,唯是一例,

那麼什麼是究竟呢?這個〈攝決擇分〉當中說,他本來這個東西放在這裡的,你把它從那裡拿到別地方,離開了它本來的地方。關於這個道理,有各種不同的說法,主要的現在大師來判斷,說從這個地方拿到別地方,實際上這是盜當中一個,不能含括那個盜。為什麼呢?比如說我要侵佔人家的錢,把他的錢拿過來固然是,我現在要侵佔人家的土地,你能不能把那個土地從這裡搬到那裡?不行!所以他下面說:

猶如田等無處可移,

他田沒辦法搬啊!但是,

然亦皆須安立究竟,

他還是有究竟侵佔的,那麼請問什麼時候呢?

是故應以發起得心。

是說我現在這個侵佔他的地方,用了種種計謀,我自以為我得到了。當你覺得自以為得到的時候,比如說那個田侵佔它,然後你啊,比如說用契約改或者塗,最後我覺得:啊,我得到了!那個地雖然沒動,你犯了盜了,而且只要你這樣的話,那就對。

此復若是教劫教盜,彼生即可,譬如遣使往殺他人,自雖不知,然他何時死,其教殺者,即生本罪。

有一種,還有就是不是自己做的,教別人做;教別人做,當別人完成的時候,那你那個罪也就完成了。說舉個例子,譬如說我派一個人,我要去殺一個人,或者殺一樣東西,不是自己去做,我教別人去做。教別人做,那個究竟罪在什麼情況之下產生呢?別人跑得去做這件事情,把我派他殺的這個對象殺死的時候,是不是這個殺完全了、究竟了?那個時候就對,盜也是。可是他去殺的時候,我在這裡知道不知道?我不知道!所以說儘管我不知道,但是他被殺,殺死的時候,那個殺那個罪就完成了。那麼盜也是如此,我派別人去拿,我雖然不知道,他拿到手的時候,那我跟他一樣犯了這個罪。那麼這是第二,現在再翻過來,一百二十四頁。

欲邪行。事者,

那個就是這個男女的行淫。那同樣的這個行淫「事」是四種。那麼關於這一個部分,我想我不在這兒細說,它有一個原因,因為在座的很多年輕人,年輕人這個對境的時候,很容易無始以來的習氣。所以我簡單地把它大概地念過,重要的說一說。事就是:

略有四種,

就是做男女交合的事情,

謂所不應行,

不應該做的,什麼叫不應該做呢?凡是下面這幾種,都不應該做的。

非支,非處,及以非時。

這樣,就是說「支」,支是一定指女性的產門;「處」,一定有它的地方;時間。反正是不這個、違合的,這個就是邪行。

此中初者,謂行不應行所有婦女及一切男,非男非女。

這樣。

此之初者,〈攝分〉中云,若於母等,母等所護,如經廣說名不應行。

換句話說,這個只有結了婚的男女,除此以外都不可以。所以「母等所護」就是她沒結婚,她還在母親所保護之下,那時候就不可以。除了這個以外的,它有特別的,這個戒上面說:

如馬鳴阿闍黎說此義云:「言非應行者,他攝具法幢,種護至王護,他已娶娼妓,諸親及繫屬,此是不應行。」

那馬鳴阿闍黎對這個「非應行」有比較更慎重的說明。「他攝」,前面是說是她母親,也就是做女兒的時候,也許人家已經娶了她的太太。除了這個,下面這個「具法幢」,那是非常嚴重的!換句話說,她出了家的,就是她沒有出家,她今天受了八關齋戒了,反正這個法那一天在她身上產生的,這個時候是最嚴重的這種狀態。「種護及王護」,「種護」就是一個具有很身分的這種人家,這樣所保護的人。「王護」,王家。比如說我們現在,以前有錢人家裡不是用很多那些他家裡人、家人,除了他的妻妾以外,還有這種女性,那個是他家屬,你也不能亂來;王護的話,就是宮廷裡邊的。乃至於「娼妓」,娼妓她本來賣淫這件事情,可是人家已經娶去了,這些東西那都不應該做的。所以他下面又解釋:

他所攝者,謂他妻妾。具法幢者,謂出家女。種姓護者,謂未適嫁,父母等親,或大公姑,或守門者,

就是他們一定有他一定的家族裡面所攝持。

或雖無此,自己守護。

也可以。

若王若勅而守護者,謂於其人制治罰律。於他已給價金娼妓,說為邪行,

那麼下面這個說明什麼?

顯自給價,非欲邪行,

那這樣。

大依怙尊,亦作是說。

這個道理,這戒律裡面各種說法,說「大依怙尊」,就是阿底峽尊者也同意這種說法。

男者俱通自他。

這個是「應」。

非支分者,謂除產門所有餘分。馬鳴阿闍黎云:「云何名非支?口,便道,嬰童,腿逼,及手動。」

就除了這個女性的這個產門以外,其他的統統不是。現在比如說我們有同性戀啊,亂七八糟,那個都是非常嚴重的錯誤。

大依怙云:「言非支者,謂口,穢道(穢道就是大便道)及童男女前後孔戶,并其自手。」此說亦同。

這樣。那比如說「自手」,現在我們說就是「手淫」,這個不可以。那麼這裡也是一樣。

非處所者,

這個這件事情做的時候一定要有一定的地方,那麼凡是下面這種地方絕對不可以。

謂諸尊重所集會處,若塔廟處,若大眾前,若於其境有妨害處,謂地高下及堅硬等。馬鳴阿闍黎云:「此中處境者,在法塔像等,菩薩居處等,親教及軌範,并在父母前,非境不應行。」

這個人一定有人的行為,只有畜生隨便哪裡這樣亂來,這個就是不在適當的地方。

大依怙師亦如是說。

然後這個叫非處。

非其時者,

這還有下面的「非時」,這個時間也一定。

謂穢下降,

那個就是女性有月經來的時候,這個不對。

胎滿孕婦,

懷了小孩快滿的時候。還有,

若飲兒乳,若受齋戒,若有疾病,

那個婦女還有小孩吃奶的。或是受齋戒,或有疾病。

匪宜習故,

這個時候都不應該。

若過量行。量謂極至經於五返。

這個都是。

馬鳴阿闍黎云:「此中非時者,穢下及孕婦,有兒非欲解,及其苦憂等,住八支非時。」

就是解釋這個。

大依怙尊亦復同此,稍差別者,

那但這個裡邊有一個不同,

謂晝日時,亦名非時。

說白天也不是時間,一定是晚上。

非支等三,雖於自妻,尚成邪行,況於他所。

為什麼這個地方叫非處、非時、非支呢?就是說自己的太太,名正言順的,可是如果這三點不對的話也是邪行,所以這個是很嚴峻的,何況是別人。那麼這個是「事」。

意樂分三,想者,〈攝分〉中說:「於彼彼想」,是須無誤。《毘奈耶》中,於不淨行他勝處時,說想若錯不錯皆同。

那這有兩個不同的,根據〈攝分〉當中說,一定要想對──這個人不錯;但戒當中不是,戒當中說不管想錯、不錯,只要犯這個,都犯。

《俱舍釋》說:「作自妻想而趣他妻,不成業道,若於他妻作餘妻想而趣行者,有二家計,謂成不成。」

那麼《俱舍》上面說法,又有一種說法,說「自妻」自己的太太,以為別人,那這個「不成業道」。那麼「他妻」,作別人的、想別人的,那這有兩種,或者說成,或者是不成。那這大師就是把各宗各派的,他都放在這個地方。那現在實際上,那我們現在問起來應該怎麼辦?原則上面,像這個比較起來就是如果初機不妨放寬一點,可是我們現在一般從嚴,因為這是最最生死的根本,就是男女的淫欲。當然真正的根本是「我」,可是策發到它的業,最可怕的就是這個!

煩惱者,三毒隨一。

那個貪、瞋、癡,這個都有,一般來說是貪。說這個怎麼會有瞋呢?有。在有的時候對那個敵人,我們任意去地傷害,就是懷著這種心情去,這樣,那這種是屬於這個瞋。那個癡當然,我們現在不去細說它。

等起者,謂樂欲行諸不淨行。

「等起」是內心當中想做這種事情。剛才說這煩惱隨一的那個,比如說講那個貪瞋癡那個癡,貪、瞋我們容易,那個癡,我在這裡講一個笑話給你們聽。據說那個小偷到人家家裡去偷東西,萬一偷不到,就對他來說是一個很不利的,所以萬一偷不到東西,他隨便哪一樣東西,都要拿一個,你們有沒有聽說過啊?所以其實他並沒有想拿這個東西,可是他自己有這種禁忌,好像你出去做了這件事情以後,不拿到東西不對的,所以他哪怕無關緊要的,他也拿一個。這個什麼?癡分所攝。現在清楚不清楚?所以我們的確很多地方,就像剛才殺生,說:哦!天造的來讓你殺的,那這根本沒有什麼理由,這樣。那麼諸如此類的,這個十業道當中──十惡業當中都有這種狀態。

加行者,〈攝分〉中說:教他邪行,教者亦生欲邪行罪。《俱舍釋》說:如此則無根本業道。前或意說非根本罪,然須觀察。究竟者,謂兩兩交會。

那麼加行有兩種說法。說教他,教別人去做這件事情,教者也犯罪。但《俱舍》上面說不是,沒有根本業道。那這個時候要看了,這的確的,所以說「然須觀察」,因為淫這個東西最主要的是貪欲很重,你教別人去做的話,那這個自己沒有產生這樣的狀態,所以這要看你的什麼心情。假定說你瞋而去做的,比如說你要去殺害對方,所以自己雖然沒去,別人去做了,對不起!你本來就是犯那個瞋。那對方去做了這件事情,你覺得滿足了,是不是跟你的想法、跟你的煩惱相應的啊?那就犯了!可是假定是貪去做的話,那貪是自己去做的,那別人那個就要看了。所以這地方就觀察,就是以我們自己,這個就要比較深細地,然後在這個地方去看。

不過不管我們怎麼說,我們受哪一部戒,這個戒祖師有他的非常嚴密的判定,碰到這種情況,千萬不要用我們的自己的腦筋去想。這是我在這地方,特別要跟你們講的哦!否則我前面說了以後,我們自作聰明也這樣去想。不對!祖師有他祖師的特別的用意、立意在這裡。那「究竟」呢?就是「兩兩交會」。這個是邪行。前面三樣東西,殺、盜、淫,是身所犯的三樣。下面「妄語」,開始講四種,語四種:

妄語。事者,謂見聞覺知四,及此相違四。

「事」就是那就是:我看見的、我聽見的、我感覺到的、我知道的。然後人家來說,看見的說不看見,不看見的說看見,這是一種;聞呢,我聽見了,聽見說不聽見,不聽見說聽見;覺、知是一樣。所以對的,然後你把它說相反的,這是「及此相違」。那麼這個「事」有兩種喔!

能解之境,謂他領義。

說,那麼這個明明他能夠了解的,然後他來問你,或者你看見、或者你聽見、或者你覺到、或者你知道,然後你騙他,反過來。所以這個叫見聞覺知跟能領解的境,說你騙他,他能夠被騙了。這個地方叫被騙,他能領解、領義,就是說你告訴他,他領悟了。你告訴他,他相信你這個,那你這個妄語。這是說騙的對象。

意樂分三,想者,謂於所見變想不見,及於未見變想見等。

這個前面說過了,你明明看見的,你覺得沒看見;反過來,沒看見你說看見,這個我們也容易了解。見、聞、覺、知,其他也是如此。

煩惱者,謂三毒。

這個我們容易了解。對!雖然容易了解哦,貪、瞋我們容易了解;癡,我們常常有的時候說這種妄語,自己也沒有有心,在隨口而出,這個是最容易犯,大家有沒有注意?乃至於現在還有一種癡,這個我聽見,這個翻成功中文怎麼講我不知道,好像在西方有一句話,這個話叫什麼? "White lie." 是不是這樣講的?善意的謊言,我想這善意也不是,好像你非妄語不可的。這個本來是黑的事情啦,這現在白的,那、那、那……大家覺得,這個都是癡相所攝啊!癡相所攝。這個非常不好!

所以這個癡相當中真正有兩種,有一種,我們把它誤解了;有一種,莫名其妙地自己習慣性的。我們不要以為這個習慣性的哦!對我們非常嚴重的傷害就是那習慣性的,正因為如此,所以我們對治自己,一定要有精進的力量去。所以不要我們現在這裡大家覺得,平常我們最容易犯的綺語,一天到晚歡喜說笑話、聊天,還是說我在研究佛法。假定說你有這種習性,你寧願不要研究佛法,把這個習性擋住。因為佛法真正的目標,是不是要對治你的習氣呀?佛法真正的目標對治你的習氣,現在用佛法增長你的習氣,你說你在這裡研究佛法,這個是一個我們應該很嚴密地檢查得到的。後面綺語的時候我再說,這裡順便一提。

等起者,謂覆藏想,樂說之欲。

內心當中就歡喜說掩蓋事實、改變事實的這種心態。

加行者,謂或言說或默忍受或現身相。

這個加行有幾種,這樣,人家來問你,這樣,然後你不一定要開口喔!人家說,假定這麼說,說你這個人了不起,你證了什麼果了或者內容了,你不一定說:「是、是、是,我是。」然後你裝著沒什麼事,但是心裡面就默然忍受;人家說:那你看,他就是。所以「默」,不一定開口哦!不一定開口也可能犯這個。所以假定你心裡同意的,比如我們現在世間上面常常有這種狀態,對吧?所以說這個只要內心當中有這種欲樂,出聲是犯,不出聲還是會,所以這個加行我們要注意!

此復所求或為自利或為利他,隨為何故說悉同犯。

那只要是你有意騙人就犯了。

此中說於妄語離間及粗惡語,雖教他說其三亦成。

那麼現在這一個地方講妄語,妄語當中還有一個,說教別人說妄語,這樣。那實際上另外三種,說你教別人說妄語,還有妄語,粗惡語、離間語、綺語這個三種,那麼教別人的時候,別人去犯了,那個時候你也犯。這個裡邊下面有兩種,這個有兩家說法:有一類,說只有你自己說才是,教別人不算;有一類,你教別人說也算,所以這個地方就分一下。因為我們加行是不是有自作、有教他作,對吧?那這一點就是說明這個兩點。

《俱舍本釋》於語四業,皆說教他亦成業道。

那個這樣。

《毘奈耶》中,說起此等究竟犯時,要須自說。

那麼上面是宗大師這麼說、《俱舍》這麼說,可是《毘奈耶》,就是《戒經》當中怎麼講呢?說妄語這件事情一定要自己說,教別人說的這個不算妄語。在這地方也就是說有兩種不同的說法,這樣。所以妄語是這樣,粗惡語呢?比如說,我沒有講,我教別人跑得去罵人,那麼別人跑得去罵了人了,那麼請問我們有沒有犯?那麼這裡說有兩種判法:根據戒律上來說,沒有犯,因為我沒有罵人;可是根據《俱舍》跟現在大師這地方判,說我教他,我雖然沒有,我也犯,這個兩種,現在清楚嗎?那麼這個就是語四種,妄語、粗惡語、離間、綺語,都一樣。那麼這個是加行。

究竟者,謂他領解。

什麼是究竟呢?你騙他,他也了解了,他相信你的話,那麼這個時候騙成了,那個妄語就變成究竟。

《俱舍釋》說若他未解,僅成綺語。離間粗語,亦皆同此。

因為你要騙他,雖然你把事實扭曲了,可是他不了解,是吧?所以他並沒有騙成,這個時候,《俱舍》上說他如果不了解的話,這個是你犯了綺語,因為你說的話說跟事實不相應。還有離間的話,就是你要挑撥他們使他們分開,他不懂,因此他沒有分開;還有一個你罵人,你雖然罵他,他不懂,所以你是罵了,可是他不懂,所以這個時候它不成究竟罪。清楚吧?所以這個罪相、業相是非常地細緻,那麼諸位我們都將來有機會學戒的時候會細說。在這裡講十惡業道的時候,但是我們根本的原則我們應該把握住。再下面:

離間語。

離間就是說兩個人滿好的,你跑得去中間把他分開,說各式各樣的壞話,這樣。因為他們兩個本來和合好好的,你中間說了壞話他們兩個人……,就挑撥離間我們說,就這個。

事者,謂諸有情,或和不和。

犯的事,他們滿和合的,你把他挑撥;還有一種,他本來不和合,你把他再加上中傷。不在他和合不和合,說你有意去做,而且做了,那就是。

意樂分三,想及煩惱如前。

跟前面一樣。

等起者,和順有情樂乖離欲,不和有情樂不合欲。

什麼是等起?就是你內心上動機,他本來滿和合的,你希望他們兩個不和合分開來,相乖背。還有呢,他本來不和合,你希望他不要和合,他本來不和合可能和合,所以你不希望他和合,所以你用語言來說,使他不能改變,這個。只要你內心當中有這種,就是!

加行者,隨以實語若非實語,隨說所說,若美不美,隨其所求,為自為他而有陳說。

那麼這個加行,假使你挑撥離間人家,你講的話實在的也好、不實在的也好。實在的,你講了只是單單的離間;假定不實在,除了離間以外,還犯一個什麼?妄語,這個實、不實是不在離間上面判,而是再加一個「妄語」。隨所說美不美也是一樣,美,單單是離間;不美呢,還有粗惡語。然後你要做的事情,不管是為自、為他,只要說都犯。這是加行。

究竟者,〈攝分〉中云:「究竟者,謂所破領解。」謂他了解所說離言。

那麼「究竟」什麼樣呢?根據〈攝決擇分〉當中,什麼是究竟呢?你要去破他們兩個人,他雙方他理解了你講的,那個時候就究竟了。那是離間語。

粗惡語。事者,謂諸有情能引恚惱。

這個叫粗惡語。這個話讓人家聽了以後,人家會心裡面起煩惱的,這樣,這個就是我們犯的粗惡語。粗惡語有的叫「惡口」,這個話很粗或壞;惡口就是這個很傷人的壞事情,這個嘴巴。那有的時候,我們講的時候習慣性的有很多,現在我們常常說那個「三字經」,那個三字經就是什麼?那就是惡口,那也是非常糟糕的癡相的這種狀態。

意樂中想煩惱如前。等起者,謂樂粗言欲。

這內心當中就是好喜歡這個,乃至於習慣性的。

加行者,謂以若實若非實語,或依種過,或依身過,或依業過,或依戒過,或依現行所有過失,說非愛語。

那麼加行呢?就是你的行為,說你罵人家,或者是實在、或者不實在。有的時候你罵人家,真的、就是真的事情,人家都不願意你說出來,當然不對;不實在的,那更是糟糕!「或依種過」,什麼種過呢?就是他那個種姓,在這裡我們說就是說你這個人下賤、下賤胚,這個是一句平常的罵人。那在印度不是哦!印度他那個等級分得很明顯,最上面的屬於王族叫剎帝利;然後祭祀階級、宗教階級叫婆羅門。下面這個叫什麼?首陀羅是賤民。第三等叫什麼?吠舍陀,商民、就是農人階級。最後一個叫首陀羅,那是賤民。那印度人很奇怪呀,如果他這個屬於賤民階級的話,跑進來,不能進來的,不能踩到我們這個屋裡來,我們住的地方他不能住,他住的話,我一定跑掉,就是這樣,所以沾到了以後,好像就是這樣的。現在如果他是一個首陀羅,我們就說:「你這是一個下賤種,你來幹什麼!」所以這是什麼?他的種姓,他屬於這一類,可是我們要去傷害他,他說了這個,心裡面也被傷害了,這樣一個關係。「或依身過」,或者他犯了什麼,身上有什麼過失;或者是造了什麼業;或者破了戒,就是凡是這種東西,我們都不要傷害人家;然後現行所有的過失。總之這個不可愛的,人家聽了以後不歡喜的。

究竟者,〈攝分〉中說︰「究竟者,謂呵罵彼。」

就這樣,出了這個性。

《俱舍釋》說,須所說境,解所說義。

你對他講,他要了解了,這個是《俱舍》上面的說法。那麼這個時候,這個傷人的粗惡語就究竟了。第四,

綺語。

什麼叫綺語呢?

事者,謂能引發無利之義。

講這句話,沒有真實利義的。論那個罪業的輕重這個是最輕,但是對我們損害這個最大。我們平常不會無緣無故去殺人,殺這個行為對我們因為最重,我們不大容易犯;淫,我們也不大容易犯;盜,我們也不大容易犯;比較起來,盜是難,不是我們有意搶人喔,無意之間的這個會。然後呢,妄語等等語就比較難,語當中的綺語是最難,特別是修行人。所以經論上面告訴我們一個特點:修行人如果我們這個行為,內心當中不是趨向於依止的「道」,趨向於「滅」的這個所有的行為,如果這個行為用語來表達,就是綺語。

那我先把那個比較嚴的要求說在這裡,但願我們在座的每一位同學做為目標,我們好好地努力。前面已經說過,我們的習慣非常厲害,我們再不策勵我們自己,那我們沒希望!可是我們的習慣往往總是什麼?代自己保護,總有自己,自己有一百萬種理由對的!這是為什麼我們到現在為止,還始終流落在生死當中,特別是腦筋好的同學。這一點我願意跟大家策勵,並不是我比你們強,我自己也同樣地在這上面自己覺得最慚愧的就是這個特點。

所以僧團當中本來是互相策勵,結果你僧團當中互相寬慰,那我們僧團就壞在這裡。所以雖然這個是比較輕的罪,我願意這裡很認真。我同樣一個個性你們知道,在同學當中有很多人就是他也人也好像滿好,能說善道,就是這種犯這種。我說實在的,我內心當中,最對這一類最深惡痛絕的,就是這種典型。因為我自己很容易犯這毛病。我今天既然離開了世俗跑到這地方,我總覺得希望同學們互相策勵。一個人雖然做不到,因為互相策勵,大家見了面就有一個警誡,說:「啊!我們要好好地努力增上。」靠著這樣就增上了。這一點,我願意再三申誡在座的每一位同學。下面說:

意樂中三,想者,雖僅說為於彼彼想,然於此中,是即於其所欲說義,

那麼意樂裡邊分三。想是什麼?說雖然這個想,說要說對,但是實際上這個地方只要你想,願意說。

彼想而說,此中不須能解境故。

不要人家懂不懂,實際上說綺語本來就是這樣,他就是內心當中歡喜說這種話。我現在想起來有一個電影,這個也是個綺語的,本來毫無意義的,可是幸好這件事情出家以前,對這些對佛法也不懂。那個電影上面很有趣的一幕,是有幾個很有成就的幾個人,在一個很大的宴會上面,好幾個人在一起,然後大家各說各的,說得簡直是說得好起勁,很誇張的說明這一點。那些人幹什麼?大家嘴巴非常大,大家的耳朵都不聽別人,可是他每個人都說得很起勁。這說明什麼?綺語。因此在前面這些境界,都要聽的對方領解,綺語這件事情不要人家領解,只要你內心當中有這種想法,你說了就犯了。

煩惱者,謂三毒隨一。等起者,謂樂宣說無屬亂語。

這個容易了解。

加行者,謂發勤勇宣說綺語。

我們應該發勤勇修行,這是對我們最大的傷害就在這裡。所以戒上面告訴我們,最小無關緊要的戒,卻是我們最容易犯的,別以為這個小小的戒,如果自己不去注意,到最後破戒就在這個上頭!

究竟者,謂纔說綺語。

什麼是究竟呢?一開口就是。這個東西非常容易犯,非常難防!

此復七事相應,

下面說七點,這個七點並不是說只有涉及七點以外是綺語,這個七點是平常我們最常見的。

謂若宣說鬥訟競諍。

人家吵架了,我們去說。

若於外論或梵志咒,以愛樂心受持諷頌。

跟我們沒關係的,我們是學應該是內明,雖然不一定學了以後馬上用得上,所以還沒有學了以後,面對之前文字。現在呢,「外論」,外面世間的這些東西,或者是其他的咒語,內心當中很歡喜,願意去唸這些東西。三,

若苦逼語如傷嘆等。

這個也不對。

若戲笑遊樂受欲等語。若樂處眾宣說王論,臣論,國論,盜賊論等。

這眼前這個是最容易犯。所以現在這個世界持戒真難哪!反過來說,現在這個持戒是功德無量。再說,現在這個時候持戒談這種事情的話,人家都會笑我們的。那譬如說現在我們講,就是這一點──「若樂處眾宣說王論、臣論、國論、賊論」,那我們現在看看我們周圍的很多這種宣傳資料,是不是都講這個啊?就是這樣。所以叫出家,這個出家的確有它的非常特別的一個特點。家,這個世間人來說,覺得視為當然的,我們就看見它是個牢籠。這是他為什麼能夠真正離欲跳出輪迴,為什麼對信徒來說值得尊敬的,為什我們稱他為清淨幢相。所以我們可以信佛,但是不一定要出家,這個要分得很開啊!那麼這個地方,應該說特別是信佛而出家人,我們尤其是需要,當然在家人願意去認真做,那是件好事情。

若說醉語及顛狂語。若邪命語。語無係屬,無法相應,非義相應者,謂前後語無所連續,若說雜染,若歌笑等,若觀舞時而發言詞。

那這些東西。所以這裡為什麼自從我出了家以後一直到現在,我也非常讚歎在座的每一位同學,我們這裡始終沒報紙,始終沒電視,始終沒有!這個電視現在有了,電視幹什麼?是看我們要看的,介紹我們這些東西。我想在座的每一位同學都知道,遇見法會,介紹跟我們相應的。偶然有的時候我們要看一點,譬如說「生命的吶喊」,啊!我們看了以後就是產生非常……。所以對這一個現在的世界,那世界的染汙,喔,那我們看了這個世界的這種紀錄,警策我們的,我想在座都了解。所以我們在這裡很多同學,那個電視放在這裡從來不去碰,乃至於有人怎麼電視怎麼開都不會開,我非常讚歎。這種地方寧願不要學,你碰上了就很麻煩。就是有的時候報紙來了,重要的地方告訴你一個消息,馬上摶起來丟到字紙簍裡邊。為什麼原因清楚不清楚?這樣的一個特點。所以但願我們每一位同學把這一件事情放在心上面,好好地警策!前面說:

前三語過,是否綺語,雖有二家,然此所說,順於前家。

喏!前面已經判了,說有兩家之說,那個有個就教他說,有一個必須要自說,這個兩家的判法不一樣的。所以現在這個地方說,照著藏地的解釋,一切有部,一切有部說這個要自己說才可以;但是其他的各宗,那不一定,乃至於宗大師他的應成的這種說法,不是,教他也算,這個我們要了解。那現在對我們來說,是也是教他也算。如果照前面來說是《俱舍》跟《毘奈耶》兩個,這大家清楚吧?剛才我們剛剛學過,或者說〈攝決擇〉。大體上面它分成功自作、教他,有兩個不一樣的說法。那麼上面這個是四種是「語」。現在下面「意」,貪、瞋、癡。

貪欲。事者,謂屬他財產。

貪之對象就是別人的東西。

意樂分三,想者,謂於彼事作彼事想。

這個是容易。

煩惱者,謂三毒隨一。

貪、瞋、癡,這樣。

等起者,

什麼是等起?內心當中,

謂欲令屬我。

心裡想這個,別人東西說希望我得到它。

加行者,

那個前面的加行是行為,我們看得見的,現在貪瞋癡──意念,那個加行就是說,內心當中起念頭。

謂於所思義,正發進趣。

腦筋當中想:嗯!怎麼得到它?

究竟者,說「於彼事,定期屬己。」謂念其財等願成我有。

這個就是究竟。說我動腦筋要得到它,然後動腦筋:什麼時候經過了這樣的話,覺得這個變成功我的了。如果有這樣的心,那個貪就究竟。那下面又特別說:

此中貪心圓滿,須具五相,

要具足下面五樣的,那個貪心圓滿了。現在我們一樣一樣看:

一有耽著心,謂於自財所。

對於自己的財要有耽著心。什麼是耽著心啊?內心當中非常歡喜、非常愛護,喔!自己好這個,這個是對自己的東西,有生起這種愛惜,對它是很執著。第二呢,

二有貪婪心,謂樂積財物。

除了這個以外,還希望有更多,內心當中,自己有了希望更多,第二。

三有饕餮心,謂於屬他資財等事,計為華好深生愛味。

上面這兩樣東西,對自己的。第三種呢,謂於別人的東西,哦,看見了東西:「啊!這個東西好!」內心當中就對這個東西放不下。然後下面緊跟著:

四有謀略心,謂作是念,凡彼所有何當屬我。

因為有第三,看見別人東西好,所以心裡想:這個東西怎麼把它弄得來。只要你起這樣的念頭那就是。

五有覆蔽心,

什麼是覆蔽呢?

謂由貪欲不覺羞恥,不知過患及與出離。

說對於自己這種毛病,不曉得這個是對我們有傷害的。對世間來說,因為感覺慚愧,所以羞恥,這樣的心是有很害處的過患;對出世來說的話,我們更應該遠離。所以凡是不了解事實的真相,不明理,或者世間、或者出世間的,不明理,居然讓前面這種心繼續下去,這個叫「有覆蔽心」。這個五樣具足,貪心圓滿。

若此五心,隨缺一種,貪欲心相即非圓滿。

如果缺了,那就不圓滿。那現在我們貪真正的根本拿不掉,但至少我們現在應該常常感到慚愧,說:「啊!我現在學了佛法,乃至出家了,為什麼心裡老是為這個呢?」假定我們常常這樣去想,那自然那個犯罪的心情就比較好。其實慚愧的心,哪一個都是如此。所以平常我們犯罪的時候,總要想辦法用種種的方法去慚愧。

那時當年我遇見我的一個老師,這個老師有個很有趣的特點,我現在一直願意隨順他,學他的辦法。我特別地說一下,這個無關緊要的小事,但是對我們有一種鼓勵作用。因為他從兩個方面去說,他有一個,就是他自己沒做到,但是自己說做到,他說:「我不是說給你聽,說給我自己聽,我一定要做到,一定要做到!」他心裡想:我已經講了這個大話,做不到,那很慚愧呀!所以我沒有騙人的意思,有的時候人家誤會我,我也覺得更覺得很慚愧。一個,這是內心當中的。

還有一個,那我也可以告訴你們,就是仁法師,他有幾個特點,他這一點他沒有跟我講。我們去住的那個地方他那個門一直開的,他也不准關。而我們這個心,總是想盡辦法把它掩飾起來,這樣。所以除了晚上睡覺以外,他這個門從來不關,一起來,門開了。所以平常的時候,為什麼我們戒律上面說,出去要兩個男的一起,然後在什麼情況之下,要跟人講。我們總是想辦法遮在後頭、躲在後頭,做那種犯罪的事情讓人家看不見,這個是覆蔽心。我們寧願讓人家看見,引發我們的慚愧。正因為我們的習氣很重,所以我們更在這個上面要特別地注意,所以我願意舉一個實際上的例子。很多那種大德們,他都有這種特別的精神,那在這地方隨便講一下,講到那個覆蔽這個。下面我們繼續看:

《瑜伽師地論》中,於十不善,俱說加行。又非圓滿貪欲之理者,謂作是念,云何當能令其家主,成我僕使,如我所欲。又於其妻子等及飲食等,諸資身具,亦如是思。

那這個就是《瑜伽師地論》上面的,說十不善,統統說還有加行,那這個也是《瑜伽師地論》上頭。還有下面說,不圓滿的貪欲,因為這個貪欲是毒當中最厲害的、最深厚的,所以特別講,說它這個,譬如說下面這些例子。下面這例子很容易懂,說內心當中一天到晚不曉得出離心,不曉得厭離,而且還要去不斷地增長,就是這個道理,那這個我們就隨分隨力地自己看。乃至於修行了,

又作是念,云何當能令他知我,少欲遠離,勇猛精進,具足多聞,成施性等。

乃至於修行了,他還是想:啊!我修行,讓人家知道我修行,我是少欲、我是遠離、我是這個。那修行本來是自己的事情,他修這件事情還要想人家知道,那這個都是什麼?都是貪欲的這種心裡面。

又作是念,云何當能令諸國王及諸商主,四眾弟子,供事於我,得衣食等。

這也是。

又作是念,起如是欲,云何令我當生天上,天妙五欲以為遊戲,當生猛利,徧入世界,乃至願生他化自在。

等等。

又於父母妻子僕等,同梵行者,所有資具,發欲得者,亦是貪欲。

這個是容易懂。那麼下面瞋恚,

瞋恚心中。事想煩惱,如粗惡語。

這個容易了解。

等起者,樂打等欲,云何令其遭殺遭縛,若由他緣,或自任運耗失財產。

那麼等起,內心當中就是想要傷害別人,或者打、或者殺,這樣。或者自己想:別人譬如說遇見一些不幸的事情,心裡想幸災樂禍,好,好,希望他這樣。他已經很不好了,你在那裡幸災樂禍,這是後面這個希望他失財產等。

加行者,即於所思而起加行。

腦筋當中不斷地想這件事情。

究竟者,謂於打等,期心決定或已斷決。

跟前面一樣。

此亦有五,

瞋恚也有五相圓滿。

全則圓滿,缺則非圓。

哪五樣呢?

謂具五心,

第一個,

一有憎惡心,謂於能損害相,隨法分別故。

那前面是貪,現在所瞋的對象,心裡面老是盯在那個上頭。

二有不堪耐心,謂於不饒益不堪忍故。

這種盯在瞋恚的這個心裡面,心裡面老是覺得這樣放不下、老是覺得放不下,就是這個。同樣地我們對於所貪的東西也是會放不下,貪的東西放不下,主要是獲取;瞋的東西放不下,希望他受害,對吧?就是這樣,兩個方向相反就是。

三有怨恨心,謂於不饒益數數非理思惟隨念故。

也是一樣。有怨恨,對於所瞋的對象,心裡面還要想繼續地去傷害,就是前面這個跟那個貪反過來。

四有謀略心,

也是一樣。

謂作是念何當捶撻,何當殺害。

就是動腦筋也去傷害對方。

五有覆蔽心,謂於瞋恚不覺羞恥,不知過患,及與出離。

這是也是一樣。也就是說對自己的這個瞋心,不會感覺到這是不應該做的──羞恥心,這是世間的,不曉得它的害處,這也是,這兩個都是共世間的;至於出離,這個是出世間的。

僅成損害心者,謂作是念彼於我所,已作正作,諸無義事,故我於彼當作無義。盡其所有幾許思惟,爾許一切皆損害心。

那麼有一種不是圓滿的,僅僅是損害心,損害心是說,他對我做很多毫無意義的事情,傷害我,所以我也要同樣地去報復他,做傷害他的,這樣。只要這種念頭在,那這個都是損害心,這個都是損害心,雖然不圓滿,但是已經犯了。

如是願他現法喪失親屬資財及善法等,及願後法往惡趣中,亦是損心。

總是起心當中損害別人,不管現在、將來,這些都是損害心,損害心就是不是圓滿的瞋恚心。好,那麼今天就講到這地方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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