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瓶柱二者的話,遍是常法與實事二者 。如果將瓶柱二者改成兔子角結論一樣嗎? Post published:2020 年 7 月 17 日 Post category:五大論問答 問題敘述: 是瓶柱二者的話,遍是常法與實事二者。因為找不到瓶柱二者的事例,遍(怎麼想都成立)。如果瓶柱二者改成兔子角可以嗎? 解答法師:釋如法 是兔子角的話,也遍是怎麼想都成立,所以也遍是常法與實事二者,因此將瓶柱二者改為兔子角的結論是一樣的。 標籤: 五大論, 五大論問答, 經典問答 分享此篇文章 Share this content Opens in a new window Opens in a new window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則同樣是實事,如何分判是遮破法還是成立法? 下一則是不是只要存在的東西,他們是三句型,便是同一體性? 相關文章 攝類學第九章相違單元中的論式可立為:「在鳳山寺的僧團」與「在湖山的僧團嗎」? 2020 年 5 月 5 日 有符合既是體性ㄧ又是同一類別的常法例子嗎? 2021 年 6 月 20 日 名相與性相到底是不是相互周遍? 2020 年 7 月 11 日 「是瓶子的反體」是瓶子嗎? 2020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