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瓶柱二者的話,遍是常法與實事二者 。如果將瓶柱二者改成兔子角結論一樣嗎? Post published:2020 年 7 月 17 日 Post category:五大論問答 問題敘述: 是瓶柱二者的話,遍是常法與實事二者。因為找不到瓶柱二者的事例,遍(怎麼想都成立)。如果瓶柱二者改成兔子角可以嗎? 解答法師:釋如法 是兔子角的話,也遍是怎麼想都成立,所以也遍是常法與實事二者,因此將瓶柱二者改為兔子角的結論是一樣的。 標籤: 五大論, 五大論問答, 經典問答 分享此篇文章 Share this content Opens in a new window Opens in a new window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則同樣是實事,如何分判是遮破法還是成立法? 下一則是不是只要存在的東西,他們是三句型,便是同一體性? 相關文章 「一與相違」是相違,還是不相違? 2021 年 2 月 27 日 性相當中「成立彼的順宗」指的是該論式的所立法事物?還是「所有是無常的法」? 2020 年 6 月 23 日 因類學:遮破正因與果正因同義嗎? 2020 年 5 月 21 日 「該因為該所立法的因,因此雖然有周遍,卻不相係屬」。為什麼不相係屬? 2020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