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瓶柱二者的話,遍是常法與實事二者 。如果將瓶柱二者改成兔子角結論一樣嗎? Post published:2020 年 7 月 17 日 Post category:五大論問答 問題敘述: 是瓶柱二者的話,遍是常法與實事二者。因為找不到瓶柱二者的事例,遍(怎麼想都成立)。如果瓶柱二者改成兔子角可以嗎? 解答法師:釋如法 是兔子角的話,也遍是怎麼想都成立,所以也遍是常法與實事二者,因此將瓶柱二者改為兔子角的結論是一樣的。 標籤: 五大論, 五大論問答, 經典問答 分享此篇文章 Share this content Opens in a new window Opens in a new window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則同樣是實事,如何分判是遮破法還是成立法? 下一則是不是只要存在的東西,他們是三句型,便是同一體性? 相關文章 《攝類學》經部宗承許過去、未來是常法的相關疑問。 2020 年 8 月 2 日 「掌僧受用物,若使其汚染,則對掌主結罪,此罪,猶勝五無間罪。」的疑問。 2020 年 4 月 28 日 因類學課本55頁,有人說:「成立聲音是無常的所立法的總…」這段文義如何理解? 2020 年 11 月 15 日 執取瓶子的現前識可否有其間接境? 2021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