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和「業道」怎麼區分?《廣論》下士道所講的「貪」和中士道講的「貪」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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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敘述:在《廣論》下士道的深信業果,有提到「業」和「業道」,請問法師,兩者要怎麼區分?下士道所講的「貪」和中士道所講的「貪」,又有何不同呢?

法師回答:

世親菩薩在《俱舍論》中說:「業謂思彼起,思即是意業,彼起身語業。」說「思」就是意業;由「思」所引起的是身、語業。「思」是一種心理狀態,使我們的心意去造作種種行為。比如看見歡喜的東西,心裡會歡喜,「思」就會讓我們想辦法去獲得這個東西;你討厭的東西,思就讓你排斥它。所以我們種種的行為,都由於這種心理狀態而來。由「思」而引起讓你站起來、走路等行為,就是身業;讓你開口說話,就是語業。所以業可分這三種——身、語、意業,也就是「思」,以及身口的行為。

而「業道」,是針對「思」而言,它一定要憑藉了一個東西,才讓這個思惟產生功效,就像要走在路上,才能去想去的地方,所以那個東西就稱為「業道」。佛陀把所有的惡行粗略收攝成十種黑業道,思惟就透過這十種業道產生種種功效。比如說某人想殺生,必要動身去殺,所想的事才會產生作用一樣。

所以十黑業道中,前七支是身口的行為,所以是身業與語業。因為也是思惟所依憑而產生功效的地方,所以是業道。但貪瞋邪見三者,是煩惱,所以不是業,因為業與煩惱是相違的;但這三個煩惱是思惟所憑藉能產生功效的地方,所以可以是業道。所以《廣論》說:「貪欲等三,業道非業。」

下士道所講的十黑業道,經過前行、正行、結行的過程來究竟,而依《俱舍論》的說法,這裡的業道必須是正行,而非前行或結行。因為前行是為了造作業道而開始趣入,並還未形成業道,結行時已完成業道了,所以業道早已過去了。而且佛說「業道」,是要收攝粗略而明顯的層面,前行與加行並不粗顯,所以在此不攝入。所以中士道所講的貪瞋邪見可以包括下士道的貪等業道,但貪等業道並不能包括中士道的一切貪瞋邪見,比如說在前行的貪瞋煩惱,就是中士道的貪,但並不是貪業道,因為不是正行階段的貪欲故。

解答法師:釋如行

註:關於「業道」的意思可參考師父開示下士道「正顯示黑業道」(《廣論》 129 頁第 3 行)的部份,身口意業可參考中士道「彼集業之理」(《廣論》 173 頁第 5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