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論》說:「此等雖是思擇而修」的「此等」是指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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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敘述:

在《廣論》156頁第1行:「此等雖是思擇而修,然除應修諸所緣外,餘善不善無記等上,悉不應散。」這裡提到的「此等」是指前面的下士法類還是緊接著原文提到的止跟觀?

在手抄稿第九冊133頁第二段,師父說:「了解了這一點。」跟原文提到的「此等」有相關嗎?

132頁倒數第三行的根本因是指苦諦嗎?跟106頁提到的根本因是相同意思嗎?

解答法師:釋性華

《廣論》中說:「此等雖是思擇而修。」所說的「此等」,是指前一行提到的「共中士所緣法類」,並不是指後面提到的止觀。

手抄稿第九冊P133第二段,師父說:「了解了這一點。」是指前一段中師父說:「所以實際上,他前面告訴我們,說:如果說自己的慧的力量比較差的話,那麼應該修習應時體義。慧的特質是什麼?慧的特質是對治煩惱。你必定要認識這個東西,你才談得到對它對治,對治了煩惱,才能夠解脫生死,這個才是我們進入佛門當中修行的特質。否則的話,你把世間的事情拋棄掉了,跑到這地方來,你不顛倒了嗎?你忙這些事情幹什麼?這是我們應該了解的。」

P132倒數第三行師父提到的根本因不是指苦諦,是指所修法類中的「應時義體」,意即主要的內涵,P106提到的根本因應該是指對輪迴的厭離心,兩者不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