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敘述:
請問法師《備覽》101頁第9行小字:「不學亦可開迷」的原因是什麼?可否舉例說明?這裡的「不學」是指有受戒人或包含一般未受戒的人也適用嗎?《戒疏》中是如何說的?
解答法師:釋法行
《備覽》小字中說:「若取文證則戒疏顯然。」此處「戒」字應是刻本錯誤,《鈔記》原文為「業」字。《業疏》中有針對這個問題作問答:「『若爾,我本不學,事法俱迷,亦應不犯。』今解不然:『彼有心持,忘誤犯境,非罪心也。卿無心學,已結違願,不了境事,是不學迷,隨所犯緣,並結正罪。』問:『彼學無心,犯境非犯,我亦無心,何得犯耶?』今解:『心有多種。彼學識犯,於境知非,開無犯者,心不緣境。卿今緣境,能所不忘,但不學故,不知得失,與犯緣同,何得非犯?』」《業疏》又云:「知是犯緣,今何得逃罪?若原不緣境,非學之功,亦同前免。」
從中可見,此處開迷,無論學或不學,皆從是否緣境而論。若心緣境,學或不學皆犯;若不緣境,皆開不犯。譬如後背忽癢,伸手觸之,後見手有蚊屍,即知蚊子已為我殺。若伸手前,只謂膚癢,不知有蚊,此是不可學迷,學或不學皆開不犯。若伸手前,知為蚊齧,然先不學戒,不知殺此小蚊,亦成犯戒。後人告曰:汝今犯戒。即愕然曰:我不知此是犯戒境,亦不知不殺戒。自謂事法俱迷,實則迷法而知事,殺罪五緣皆具。
律中說是否開緣,皆約受戒人而言。未受戒人,縱使作惡,由於無戒可犯,所以也無所謂開緣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