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手抄稿 二〇〇〇年版
第二十三卷
第三項 依論出體
今天我們來看《在家備覽.宗體篇》當中戒體門,說第二門的〈戒體相狀〉當中「所發業體」那一部分。那麼這個裡邊前面已經講過,這個所發的業體,說戒體的相狀、所發業體,「立兩解名」、「並解名義」,第一、第二這兩項,今天講第三項「依論出體」。正式談這個問題之前,首先我們要了解,這個現在他上面這是先依論,是依《薩婆多論》跟《成實論》,說明有宗跟成宗,這兩個依各個不同的論來說明這個戒體,那麼我們現在真正要了解的是依圓教宗。所以因為所根據的論不一樣,所以我們了解的、所得的戒體也不一樣。這個三者之間有什麼關係呢?這是說明由淺到深,由初機漸漸昇上的必然的次第。
那麼前面我們曾經學過,現在很多人哪,大家「無戒滿洲」,到底受些什麼不知道!「盲夢心中」、「渺同河漢」,不曉得到底來幹些什麼。實際上我們必須有一件事情是:真正要學佛的弟子一定要很清楚,清楚就是:我們跑得來是為什麼要學佛的?所以他前面講這個法,直論此法,這個是什麼?直接地標出來,特別地說「聖法」,那個聖人告訴我們的方法,而這個聖人就是我們所崇仰的目標。這我們曾經也談過,如果人沒有一個崇高的目標,沒有一個理想的話,這個人沒有什麼價值。那這個就是我們真正的崇高的目標,這個聖人。
那麼他告訴我們的方法,這個方法有什麼價值呢?就是遵循著這個方法,我們也可以達到像聖人一樣的成就。這個概念非常重要!我們如果能夠如理地、仔細地辨別,他從淺到深一步一步上來,依著什麼次第上來,那固然非常好;假定現在我們不一定了解的話,那麼這個部分,我們只要得到一個粗淺的概念就可以。
但是有一點是非常重要的,說為什麼我們在這裡要受這個聖法?所以大家總記得喔,「納聖法於心胸」,我跑得來領受這個聖法在我們的心目當中。也就是說,我心心念念要的是這個!如果這個概念有了,那就算是我不一定很清楚地了解,但是我有一個目標在、我一個宗旨在,我要照著這個原則,遵循著他講的道理,獲得我應該有的人身,這個才是最最重要、最最重要的。
那根據這個,我曉得怎麼樣才能夠得到,違背了,我們失去,那麼這個時候就真正地產生了持犯,所以依論出體。然後祖師是告訴我們,從論上面很仔細地告訴我們這戒體是什麼;而對我們來說,依體起行。如果不納那個聖法的時候,我們依什麼起行?那我們大家都清楚,無明的習慣──含含糊糊、馬馬虎虎,碰到什麼就算是什麼,所以自己東蕩西蕩,沒有一點點志趣的。啊,某人這樣說,你就跟他這麼說;他告訴你那樣,你就是這個樣。那就像狗一樣,有個肉饅頭丟給牠,牠就過來了;看見一個磚頭,牠就跑掉了;撫撫牠,牠就跟你好,就這樣。所以說如果這樣的話,我們這個人就沒什麼價值。而這一點,所以我們在這個不管從開頭、向後,一直要努力的真正重要的這個。
現在我們先看一下這個文,那麼在看這個文的時候,這個裡邊也可以為什麼他會這樣地形成功這個內涵,那我們可以根據我們個人的不同的認識去做、去思惟,好好地去觀察,那就是各人的領略不一樣。如果我們真正地有了這個體會,大家再研討,那多多少少會有一點深刻的認識,再不然就是剛才這個一定要把握住。還有呢?就是這個圓教宗的意趣,那個將來我們比較多花一點時間,如果我們能夠這樣去做,對我們是有絕對好處的。
現在看文,第三項依論出體,那第一段:
《濟緣》云:「此門陳體,且依二宗所計。至後正義三宗分別,始是今師正出體相。」
現在這裡來陳顯著說明這個戒體,我們權且是根據著前面的兩宗,有宗跟成宗,那麼他們是怎麼來看這件事情的。到後面真正的重要的這個戒體的正義,那另外的,不單單是這個兩宗。所以「三宗」,第三宗就是我們道宣律祖依唯識論所立的圓教宗,也就是我們目前在中國漢地廣泛流通的那個。這個才是「今師正出體相」,那是正確的、無誤的那個戒體的相狀。
《事鈔》云:「二論不同。今依本宗約《成論》以釋。」
這個根據論的不同,說說法也不同,認知也不同。那現在我們本宗,就是我們這裡所依的根本,那就是曇無德部,那是根據《成實論》來解釋的。但是下面實際上說:
《資持》釋云:「二論即指《多》、《成》。
那就是《薩婆多》跟《成實論》。
然今鈔中依宗明體,指略多宗。恐後學至文壅滯,故須略示。《業疏》廣列六位分別,今但撮要引而示之。
說這個《資持記》來解釋《行事鈔》上面:現在這個《行事鈔》當中來講「依宗」,依各個這個不同的宗派來說明戒體的時候,他來告訴我們的,把「多」,多宗,「略」,這個簡略的,因為他真正主要的是依成宗,也不是多宗。可是對我們後面來學的人,因為他簡略掉了,所以那個有宗《薩婆多論》到底說些什麼,我們弄不清楚。弄不清楚了就會產生什麼呢?「壅滯」,壅是塞在那裡,無法解決。所以這個靈芝元照律師就告訴,在這個地方簡單扼要地告訴我們一下。
那告訴他也不是完全、不是依他的意思,依什麼呢?依我們道宣律祖另外專門解釋這個,就是另外那個什麼?《羯磨疏》,所以叫作《業疏》。那麼在《業疏》裡邊詳細地列出來,列出來這個多宗、成宗分別,所以說「六位分別」。那麼現在把這個《業疏》裡邊的六位分別,把它取出最要的、重要的地方,下面說明。下面說明那個地方,也就是《行事鈔》省略的,怕我們學的過程當中弄不清楚的,就在這裡引出來。現在看:
初明二戒並是有為,非三無為。由假緣構造,四相所為故。此有為無為分別。 三無為者,虛空擇滅非擇滅也。四相即生住異滅。
說明這第一點,這「二戒」,哪個二戒呢?作戒、無作戒。那這是什麼?說這個六位是有不同的分別法,第一個是有為、無為,這個兩個戒都是有為法。為什麼有為法呢?有為法的行相一定是緣成的,所以它現在這個是憑藉了、假藉了種種的因緣所造成功的,而且它有「四相」,這四相就是生、住、異、滅,所以它是個有為法。
二諸有為法總為三聚,一色聚二心聚三非色心聚。二戒並色,非餘二聚。此有為中三聚分別
那麼第二個,既然是有為法的話,「有為法總為三聚」,在有為法當中又有色法、心法、非色心三聚。那麼這個裡邊所謂「二諸有為法總為三聚,一色聚二心聚」,「三非色心聚」就是非色非心。現在「二戒並色,非餘二聚」,那個多宗說作戒、無作戒兩個都是色法,不是其他的,既不是心法,也不是第三聚的非色非心。這第二種,就是有為法當中怎麼分。
三色有十一,總括為三。一可見有對色即色塵也 二不可見有對色五根四塵 三不可見無對色。即法塵少分 法塵有二。一心法,謂諸心數法。二非心法,過去色法,無作即此色所收。
第三,色當中有很多,所謂「色有十一,總括為三」,總歸括起來,那十一種色法總括起來歸於什麼?一可見有對色、二不可見有對色、三不可見無對色,這三種。
今作戒者,身作即初色,
是可見有對的。
口作即第二色中聲塵。身口無作並第三色。此色聚中三色分別
這我們了解,說那個身所作的,那是又可見、又可以對,「對」就是你身有個對礙。「口作」的話呢?那實際上不可見,不可見。見是見不到,你講話見不到;但是有對,我耳朵去對,我了解他說些什麼。那麼無作呢?既不可見,也不可對,那這是第三色。所以第三色怎麼講?後面有說。那麼再第四個:
四色中又有二,一本報色謂四大也,二方便色謂運動造作。作戒非本報,是方便。無作非二色。此身口色中二色分別
而這個色當中又有兩種:有一個「本報」,就是我們的報體本身,譬如說四肢、五官這些,那麼這個就是所謂本報。然後還有一個呢?「方便色」。什麼叫方便呢?就是當我們運動它,造作種種,所以譬如說我手動一下、我跑幾步,那你就看得清楚,喔!這個有個行、一個行為,那也是一種色,所以叫方便色。所以現在那個作戒,它並不是本身是我們報得的,所以這個不是報得的,一定要我們造作,所以就是方便。那「無作」呢?既不是本報,也不是方便。這表面上去看,這些文字;可是你細細地論究,它每一個地方都有它的特徵,它為什麼要這樣去安立。那麼這個以後在我們仔細地再深入研究的時候,你會漸漸地了解這個特點。
五作戒是善色聲,非惡無記。無作戒體是善可知。此方便中三性分別
還有這個是三聚分別當中善、惡、無記,說這個善、惡、無記三種分別當中,作戒是善法,而就是這個善法當中色法跟聲法。前面說過,我們的身口的動作是色法,眼睛所對的、嘴巴上面去說,口出的言詞是聲,這個都是色法。而且是色法當中的善法,既不是惡法,也不是無記。那麼無作戒呢?當然也是善。那麼最後第六:
六作業始終皆得為戒,不同餘善。無作當體是戒,非此所論。此就善中唯約作戒始終分別
那麼這個作戒呢?這個運作的整個的過程當中從頭到尾都是戒,不是其他的善。有的時候我們其他也有這個行為,造作種種的好的,這是善法;現在這個地方這個是有一定的內涵,所以這個不是其他的善,是戒善!那麼「無作」,無作本身就是戒,那不是這地方所談的。
已上六位,顯示彼宗二戒俱色。作色即是色聲兩塵,無作色者法入中攝名為假色。」
那麼以上面這個,從有為、無為開始,有為當中是哪一些來定,有六個,一層一層地析。那這個「彼宗」就是對「此宗」,我們此宗就是曇無德部──成宗。他那個多宗講作戒、無作戒都是色法,那麼作戒已經曉得了,色塵、聲塵。那「無作色」呢?就是這個法當中攝的,「名為假色」。
- 依論出體中分為二支
- 一作戒體
- 二無作戒體
現在我們這個裡邊,是「依論出體」當中,這個說明了以後,下面分「作戒體」跟「無作戒體」這個兩支。我們現在第一支看什麼叫「作戒體」,然後再下面看「無作戒體」。在這個正看之前,這兩樣東西我們要了解,作戒一定是「師資道合」,那麼種種的儀軌。從這地方我們了解,這個作戒本身一定要憑藉相應之緣,這個緣不具,那個作戒沒有。作戒沒有的話,無作不生,所以無作不要種種的緣,而憑藉什麼?憑藉那個作。因此當我們了解了這個以後,說有的人受戒自己「我心好嘛就好!」固然這個不可以;也不從老師,那也沒有用,因為這是個緣,本來就是如此。那麼當然畢竟沒有老師的時候,我有非常強盛的心,對著佛菩薩,這個也就是個緣,所以我們必須要了解這種意趣。
那麼更進一步來說,無作是根據作而發。有了這個前面的緣,作是一定有的,但是不是一定發無作?這個要看什麼?看你內心的認識、你的志趣、你的心的強弱。是從這個地方,每一個地方他告訴我們,我們真正要納那個聖法,必須要憑據什麼。當我們認清楚了這個,那麼將來我們真正在行持的時候,是有憑有據。他文字上面沒講,可是我們應該從這個地方去了解,而不是說:喔,單單把那文唸過了算了,那雖然唸過了,你不曉得為什麼要分成功這樣呀!
那進一步來說,當我們去行持的時候也是一樣,行持的時候也是一樣的。依體起行的時候,那應該有什麼樣的功效?依體起行本身那個行為──作;作了以後留下來這個業體,就是那個時候的無作,感果是這個!它有這樣的輾轉增上的效應。我們了解了這個,那我們去檢查,我們到底得了戒沒有。不是說:啊,我跑到壇場去嘛來一下。理路不清楚固然不行;清楚了,跑到壇上面心裡面迷迷糊糊也不行;得了戒以後,對境的時候如果沒有依這個去做,還是不行!那個才是我們真正要學這個文字的真正的意思。
所以自始至終,自然有它的整個的內涵在這個地方。這是為什麼我們現在很遺憾的,講的人也不一定了解這個意趣,聽的人也根本不管那些東西,那這個你怎麼可能真正學到最好的戒法呢?那既然沒有學到,當然這個法一定衰頹,大家看起來:那這個……就是這樣!所以但願在座的各位同學聽到了以後,好好地在這個地方就深入地真正地努力啊!所以一定有從論上面,以我們現在來說,或者你宿生的因緣,看見了,你自然而然就啟發內心很強盛的好樂心,那我們就怎麼去追求。或者是自己條件夠,能夠從三藏當中體會得到;或者遇到好的老師,根據這個好老師教敕,使我們真正地能夠產生相應的這個力量。
第一支 作戒體
現在我們就看這第一支作戒的戒體。
《事鈔》云:「先明作戒體。 論云:用身口業思為體。 論其身口,乃是造善惡之具。」
我們先看一下文字,現在「作戒體」,那個作戒體是什麼?現在這地方講的就是《成實論》──成宗,就是我們曇無德部的。
《資持》釋云:「言作者始於壇場,終三法竟第一剎那已前,三業營為方便構造者是。
現在這個地方說「作」,作是作些什麼呢?造作。那個造作從什麼時候開始?到我們受戒的壇場,進去,引禮師進去、你很恭恭敬敬地進去。其實在這裡我們也可以想:我們已經受過的戒,我們去的時候,是不是內心當中很恭恭敬敬?是,我們會跑得去,當然一定會跑得去啊!可是你內心當中呢?這是我們要的!所以從這地方,乃至於所有的這些整個的過程,一直等到跟著這個授戒的和尚,說:「我弟子某某,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受三皈就到這裡為止,受五戒、受八戒乃至於沙彌戒,最早的時候乃至於受大僧的戒,後來受大僧戒就是作四羯磨,到這個完成的時候,這個叫「作」。整個的過程當中「三業營為」,身口意三業種種的方便,這個就是「作」。
所以這個「作」這裡邊,直接地講,是講我們自己個人的三業;可是這個裡邊的緣,還有和尚、周圍的助成的因緣,壇場、聖像,以及為什麼我們要觀聖像?喔,聖像就是佛!這個都有它的非常重要的原因在。那我們不了解、我們糊裡糊塗,那就這樣,那當然種一個善根種子。現在了解了以後,我們向後就是萬一已經受的,自己糊裡糊塗,那必須懺悔,下次我們有因緣要想辦法去增上;如果還沒有受的,那這個地方正要自己弄清楚了:前面應該有些什麼準備,那我這樣地再去受的時候,自然一定會得戒。那這是這個。
引論又二,
那麼下面,這個「先明作戒體」下面論有兩部分:
上句正出體。
就是上面論說「身口業思為體」。
身口業思者。謂行來跪禮是身作也,陳詞乞戒即口作也。立志要期,希法緣境,心徹始終,統於身口,故名身口業思。即此業思是作之體。
上面那句話,什麼是「身口業思為體」呢?就是說當我們進去的時候,行路啊、跪拜啊、跪下來啦、頂禮啊,那個身;然後陳詞,跟著這個引禮師、和尚念:為什麼幹這、從和尚求什麼戒等等,那是口作。當身口這樣行為的時候,內心當中有立一個志趣:喔,我現在從今天,盡形壽要皈依佛、要皈依法、要皈依僧,要做一個什麼,譬如說優婆塞、優婆夷,或者淨行優婆塞、淨行優婆夷,或者是沙彌,這就是立的志趣,要達到這樣的程度。時候呢?或者是盡形壽,或者一日一夜。
那「希法」呢?「希」,希望納聖法。因為這樣的關係,所以我觀想前面的聖人,然後和尚授給我。然後依法,現在要遍緣法界一切境量,以前緣到這種境界隨順無明走,現在所有緣到這種境界的,依聖法走。這個「希法緣境」,每一個都有它特別的重要的內涵。而這些事情內心當中去觀察,是「統於身口」,身口統統包括在裡頭,所以叫「故名身口業思」。這「業思」就是這個思心所,這個思心所跟身口相應的,所造的那個跟戒相應的善法,那就是叫這個,這個即是「作之體」。
所以從這地方講,前面多宗是講的色法。這個成宗真正講起來的話,實際上講是色跟心兩樣東西,但他後面卻說是非色非心,到後面會來解釋的。這個第一個,論當中引的第一段。那麼下面又「論其身口」等等,他下面第二段:
論其下示兼緣意。言造具者顯示身口自無功用,推歸心故。如世造物,百工之器自不能成,必由人用,比擬可知。
這個下面說「示兼緣意」,就是說他現在真正重要的是「意」,但是也「兼」,也同樣地還有其他的身口,所以也同時加上說明這個其他的因緣。那麼「身口」是什麼呢?造業的工具,所以顯示那個身口自己並沒有這個功能,功能是由心,那麼運這個身口,所以身口是一個工具。就像世間造各式各樣的東西,「百工之器」,自己不會自己成功的,由人來做成。那現在我們這個戒體呢?身口自己不能成功的,由心假藉了這個身口而成功的,所以說比擬可知。那說明了,不過最後一個有個問答:
問:《業疏》初解色心為體,此何異耶?答:身口即色,業思即心,故無異也。鈔從顯要,令易解耳。」
現在這個地方看是《行事鈔》,但是解釋這個關於戒體最清楚的是《羯磨疏》,然後這個《行事鈔》裡邊都是解釋,跟《羯磨疏》裡邊有點差別。所以他就問:欸,這個《羯磨疏》,《羯磨疏》就是《業疏》,《業疏》來最早講那個出體的時候,說這個是「色心為體」,講那個作戒色心為體的,為什麼現在這個地方說「身口業思為體」呢?身口不是呢?如果身口不是的話,那麼這個色就不算了?所以他的回答是:因為身口是色,業思是心。所以他現在也把身口業思統統放進去,真正細講沒什麼差別,可是說明得清楚不清楚而已。那麼現在《行事鈔》上面簡單明了,讓我們了解就可以,所以「鈔從顯要,令易解」。
《事鈔》續云:「所以者何?如人無心殺生,不得殺罪。故知以心為體。」
那這個例很容易了解。那下面:
《資持》釋云:「以犯例受者,善惡雖殊,發業義一故。如律,心疑想差不至果本。又不犯中者,擲刀杖瓦木誤著而死,扶抱病人往來致死,一切無害心皆不犯。此雖動色,但由無心故不成業。」
這個地方特別解釋,上面說這個身口是造業之具,真正的作用還是心,舉下面的例子。所以說善惡是一個,所以第一個說善法是如此,惡法也一樣。那麼所以律上面很清楚,他就要舉來證明他說法的正確。這個律上面說:假如說犯那個殺罪,殺的時候他本來要想殺某人,現在想:「唉呀,到底對不對呀?」他心裡面想了,所以這個心就軟了。心一軟,跟他原來的這個心就已經有了差別了,所以那個時候他那個罪不會像它的根本一樣。這個詳細的情況,到後面持犯這個裡邊會非常詳細地分別。
還有,什麼叫「想差」?就是他本來準備想這個人的,結果呢?他是準備想殺張三,結果沒想到這個李四跑得來,他腦筋當中只要想一個張三,李四跑得來,他把這李四殺掉了。「唉呀!糟糕,我怎麼弄錯了!」他雖然殺了人,殺罪的方便是有的,因為他那個想心跟他的原來的不合,所以雖然那個行動上面來說是犯了,可是因為心不是,所以他不是真正的根本罪,只是有這個身口的行為。所以方便是有,而是沒有根本罪,所以叫「果本」,那後面會詳細解釋。
還有一種不犯。舉這個是不到根本罪,方便有的;還有一種就是誤殺,譬如說他把那個刀,或者一個其他的杖呀、瓦片、木頭,造房子的時候,把這些東西一個不小心失誤掉下去了,正好有個人走過,把他打死了。那這個不犯,因為他根本就完全沒想到,沒罪。還有呢?病人,他是好心跑得去扶這個病人走,可是扶、扶,死掉了。從他那個行為上面去看,就他身上、手上扶著、抱著這個病人死,但是他心裡面絕對沒這個殺,所以他沒有害心,所以不犯。所以說雖然動了色,但是他沒殺心,所以不成業。這個地方都說明這個作的這個戒本身是什麼?以心為主而不論色,「色」就是指身口的行為。
《事鈔》續云:「文云:是三種業皆但是心。離心無思無身口業。」
說不管那個身口意三種,真正說起來都是心。那為什麼呢?欸,不,還有那個三種業:善、惡、無記等。他那個一離開心,這是心法,「思」,是造業的根本是思,所以談不到身口。
《資持》釋云:「引證即是《成論》。
上面那個就是引《成實論》當中。
初二句推末歸本,下二句明捨本無末。
前兩句「是三種業皆但歸心」,三種業是末,心是本。那麼下兩句呢?「離心無思」,就是說離開那根本的心,根本沒有枝末的身口業。
問:今論作體,為是心王為意思耶?答:前云業思,何須疑問。若觀論文三業皆心離心無思之語,似指心王。然而王數,體用以分。由體起用,用即是體。今論作業,就用為言。故《業疏》云:言心未必是思,言思其必是心。宜細詳之。」
進一步來說,說我們談心,心有心王跟心所。那麼現在請問:這地方講的是心王,還是心所呢?所以他後面的解釋,這個裡邊好像「離心無思」,如果這樣去講的話,你把那個心王統括這個心所。但是實際上,這個心王跟心所──「體用」,這個體用是分不開的。如果細分是有體、用,實際上「用」一定離不開這個「體」,所以他下面說「用即是體」。
但是這個裡邊有一個要分別喔!如果論「體」,它是有含攝那個「用」的;單單的那個「用」,不一定。「所以言思其必是心」,所以心不一定是思,思一定是心。心它一定含攝,這個王,這個心王本體一定包動作都在裡頭;但是它不一定,這個心王不一定就是它的這個心所。也就是說這個心體本身是有的,心所是要不同的因緣,它會產生這樣的作用,那麼這個我們要了解。現在請翻過來。
《事鈔》續云:「若指色為業體,是義不然。十四種色悉是無記,非罪福性。」 《資持》釋云:「此對破有宗。五根五塵四大為十四色。」
那上面的先以《成實論》、曇無德部正出它的戒體,那這地方一句,就是對著有宗那個薩婆多部說。假定說有人說──他當然這地方是專門指多宗──這個作戒的戒體是色。他說不對,因為這個色都是無記性的,既然無記性,沒罪福性;所以我們現在這個戒一定是善法,絕對不是無記,這個是說不通的。那麼這是第一支,解釋那個「作」。現在下面:
第二支 無作戒體
《事鈔》云:「言無作戒者。以非色非心為體。」
現在首先把它點出來,「無作戒」,這是什麼呢?「非色非心」是體。
《資持》釋云:「非色非心者此即《成論》第三聚名,亦號不相應聚,此聚有十七法,無作即其一也。良由無作體是非二,故入此收。即以聚名用目其體。」
再進一步解釋。那個「非色非心」在《成實論》當中,我們把有為法歸為三聚。這個三聚的名字跟多宗一樣,色法、心法,此是第一聚、第二聚;第三聚就是非色非心,那麼這一聚又叫作「不相應」,這個一聚當中有十七種法。這個文字很容易懂,那我們再看下面。至於說其中很詳細的這種內涵,我們不在戒當中去學,在論當中,如果諸位想細學,可以好好地去了解這些。那現在我們看下面:
《業疏》云:「言非色者。既為心起,豈塵大成,故言非色。
首先標出來說:為什麼說「非色」呢?因為實際上這是心造,既然是心造的話,當然不是,「塵」就是色,說絕對不是色法所成的,所以他說「非色」。那怎麼來看的呢?
五義來證。
他用五種真正的意義來證明這個不是色法,是心造的。
一色有形相方所,二色有十四二十種異,三色可惱壞,四色是質礙,五色為五識心所得。無作俱無此義,故不名色。」
先簡單地說,這個如果是色法的話,它有形狀、一定的相貌,一定在所處的地方。現在請問:你這個無作戒在哪裡?什麼形狀?拿不出來,所以不是。還有色法可以分出來十四、二十種,那十四種前面說過了,長、短、方、圓等等。那這個無作呢?你也說不上來,根本說不上來是長、是短、是青、是黃。那還有呢?「三色可惱壞」,「色」這個東西它會壞的。譬如說任何一樣東西,這張桌子會壞了,然後這個顏色褪了;當褪的時候,我們心裡面就會對它生惱,所以這個色法一定的道理,現在無作沒有這個。
「四色是質礙」,色一定是有形質、有障礙,聲音耳朵聽得見,味道舌頭嚐得到,那無作都沒有這種內涵。然後呢?色法是「五識心」所對的,現在那個無作戒體不是五識心所對的,所以眼睛看,看不見,耳朵聽,聽不見,這樣的。所以它無作根本都沒有這個,凡是色法一定具有這種內涵,現在既然沒有這個內涵,所以說是非色。下面的解釋,這解釋就容易,我把它唸一遍:
《濟緣》釋云:「釋非色中二,初約能造對簡。
前面《業疏》當中有兩段,第一段是這個意思。「能造」的話,就是塵是造,心、根,對塵來說。
塵即五塵,大即四大,二並是色。非彼所成,明非色法。
這是第一種。
五下次約色義反證。
這五呢?下面這「五義」證成,就是如果是色的話,應該有這個幾種特徵,那既然沒有的,證明它不是色法,所以說「反證」。
即上塵大具此五義。無作不爾,一非形方,二無差異,三不可惱壞,四非礙,五非對。十四種如前。二十種即顯色十二青黃赤白光影明暗煙雲塵霧。此局無記。 形色有八。長短高下方圓斜正。此通三性。 惱壞者論云是色若壞即生憂惱,又云有情有惱無情有壞。
這個「惱壞」有兩種意義。
五識心即眼耳等五識。所得即五塵也。」
就是凡是我們五識心,一定眼對色、耳對聲,這樣,鼻對香、舌對味、身對觸。那這個,拿這五識去對的話,無作是對不到的,就是這個意思。我們現在再看下面:
《業疏》續云:「言非心者。體非緣知。
前面是非色,那麼非色就要應該是心囉!它又不對,又不是心。為什麼呢?說心一定是有我們能夠心所緣、所了解的,現在這個無作戒的戒體,不是我們能夠緣知。同樣地以五義來證:
五義來證。一心是慮知,二心有明暗,三心通三性,四心有廣略,五心是報法。」
假定這個無作體是心法的話,它心能夠「慮」,就是思惟、了解,這個無作戒體本身沒有這個功能。「心有明暗」這些東西,「心通三性」,那下面我們都很清楚,都沒有這個,所以它也不是,非心。我們看一下:
《濟緣》釋云:「釋非心中二,初句對簡。
跟上面一樣。
謂無作業,體非覺知,不能緣慮,與心體異,故號非心。
所以如果是心法,它本身感覺、了解,有這種功能,而且能夠緣所有各式各樣的東西,去思惟、觀察,這個是心的特殊的功能,現在的無作戒的戒體沒有這個,所以它不是。這是一種。
五下反證。心具五義。無作反之。初非慮知,即是上義。二謂頑善,無有愚智迷悟之異,故無明暗。三唯是善,非惡無記。四唯一定,故無廣略。謂意根為略,四心六識乃至心數則為廣也。五是三業造起,故非報法。」
至於說如果是心法,那麼心法一定有這種功能,現在都沒有這種功能,那既然沒有這種功能,所以它不是心。所以前面是非色,又是非心,所以它就歸成「非色非心」那一聚當中。那就是《成實論》所立的這個無作戒的戒體。
《業疏》云:「故《成實》云:如經中說,精進感壽長,福多受天樂。 若但善心,何能感多福。何以故?不能常有善心故。」
這是另外一個來印證。
《濟緣》釋云:「引《成論》文二,初證非心又二,
說以這段經文來證明它不是心,這個裡邊又分二段。
初引初段。經文論家自引。精進是作,
精進是作,那麼感得的,說:
壽長是現報。福多謂無作增長,天樂是生報。
將來的來生,下一生的果報。那是經文上面一段。
若下
就是上面說的「若但善心」等。
論家顯示經意。人心不定,
這個如果是心法的話,它會善、會惡、會無記,它不會固定的。可是現在那個無作戒的戒體是固定的,一定是善法,它不會變的!是這個意思。所以他下面說:
人心不定,豈能常善。此顯無作一發已後,任運增多,不假心作,即非心義。」
這個主要的是這個意思。為什麼上面說「精進感壽長,福多受天樂」呢?也就是說,他一旦感得了這個無作,任運永遠增長下去。否則的話,你看我們假如受了戒體,心當中並沒有一直生善起啊,那怎麼可能有這麼多福呢?所以只要你受了戒不破,那福一定是無量無邊的,這個地方要說明。從這個上面,也證明它這個無作體是非心。那就是這個《成實論》,我們曇無德部所用的。
再下面,又一層一層地來證明他立這個無作體的非色非心。
《業疏》續云:「又復意,無戒律儀。所以者何?若人在三性心時,亦名持戒。故知爾時無有作也。 以無作由作生。今行不善心,何得兼起作又發無作也。 由此業體是非色心。故雖行惡,本所作業無有漏失。」
這個地方無非都是證明它不是心法,因為心法是會轉變的,所以他一旦受了以後,這個心在轉變當中,他這個無作的功能不會消失、不會轉變,所以證明了這一點,那麼這一段文就是講這個。那我們看一下下面的《濟緣》的解釋。
《濟緣》釋云:「二引後段中二,
前面有引,已經引過,引那個什麼經中說「精進感壽長,福多受天樂」。那第二個又引,就是引「又復意,無戒律儀」這一段。它這個裡邊又分成功二個:
初引論。(這論當中)謂意思中無有戒體,
為什麼這樣說呢?
顯是非心。三性心者,謂餘善心及惡無記。
說這個三性當中就是說有善心、有惡心、有無記心,所以他實際上這個地方沒有戒體的。所以因為他這個時候,
爾時無有作者,謂意入餘性無有造作卻名持戒,即知無作任運常存故名持戒。
意思說:假定心法的話,那我們的心有的時候善、有的時候惡、有的時候無記心;這個完全是善法。那麼你現在這個善法不存在了,惡法現起、無記心現起,如果這個是心法的話,他不是戒體就消失掉了嗎?說不是,就是這樣。所以他從這個上面來證成,一旦前面有了,無作任運而成,因為它不是心法。所以儘管感得了戒體以後,現在我的心在轉變,可是它那個戒體不會消失。
以下疏家委釋又二,初釋爾時無有作義。 由下次釋三性名持戒義。」
就是上面的「以無作由作生」等等。由下就是「由此業體是非色心」,因為這個無作戒體它是非色非心,所以你雖然在行惡的時候,你原來這個所做的善所感得的這個無作戒的戒體,它沒有漏失,還在。
《業疏》續云:「故彼問曰:若無作是色相有何咎?
他反過來,假定說,你既然說非心,那麼就是色相了、是色法了,所以假定說無作是色,那又有什麼錯呢?答:除了上面已經用五義證成它不是以外,這裡又更進一層。
答:色等五塵非罪福性,不以色性為無作也。又如佛說色是惱壞相,無作非惱壞相,不可得故,不可名色。」
這個文字比較容易了解。這個「五塵」,這個五塵,我們就是說所謂色、聲、香、味、觸,這個沒有什麼罪、沒有什麼無罪,也沒善、沒惡;而我們現在的無作戒體一定是善的,決定可以分得出來的。所以這個是不可以,絕對不是。再說,色法前面已經說過了有「惱壞相」,現在無作根本沒有這個,也根本得不到,沒辦法得到的,所以絕對不可以名色。
《濟緣》釋云:「二證非色中又二,初引前問答。 答中。若立為色有二種過,一非罪福性,二是可惱壞。如五塵四大具有惱害損壞之義。」
再下面一段:
《業疏》續云:「問:無作為身口業,身口業性即是色也?
也就問:那無作豈不就是身口業呢?身口業性豈不就是色法呢?
答:言無作者,但名身口業,實非身口所作。
這個是回答。
以因身口意業生故,說為身口業性。
為什麼我們叫它身口業呢?因為由於身口相應的意業所造的。所以實際上它不是,這前面已經說過了。
又無作亦從意生,如何說為色性?
現在我們曉得這個無作是什麼?意,身口業思相應的。「意」就是業思,「思」就是意,所以怎麼可以說它是色法呢?
如無色界亦有無作,可名色耶?」
那無色界根本沒有色,但是一定有這個,那怎麼可以說它是色法呢?最後《濟緣》的解釋:
《濟緣》釋云:「二引後問答,問中。身口是色,業性亦應是色。 答中二,初正名義。實非身口作者以三性時無有作故。因身口意生者謂從本作得名故。 又下次彰非色有二:初約能造詰其所發,如下二約空報質其因業。」
「如下」就是上面說「如無色界」,「如下二約空報質其因業」。這樣我就解釋一下,這「空報」就是無色界,無色界什麼都沒有,所謂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那個地方所報得的,在無色界當中所報得的,是因他的業而不是他的色,所以說「如空報質其因業」,他的原因在他的業,不是在他的色。
上面就是這個本宗曇無德部,引《成實論》說明的作戒跟無作戒體內涵,那麼這幾段。我們接下來翻過來看一下,有個表,那麼這個表就是說明。
上引《成論》四段連續,科文未易分辨。今別錄科表如下,以備對閱。
- 引成論
- 初證非心
- 初引初段
- 初論家自引經文
- 二論家顯示經意
- 二引後段
- 初引論
- 二疏家委釋
- 二證非色
- 初引前問答
- 初問
- 二答
- 二引後問答
- 初問
- 二答
- 初正名義
- 二彰非色
那個上面的東西一連串下來,現在弘一大師就把它列出一個表來,是引《成實論》,前面那個證明它是非心,後面這個證它非色。那麼非心當中有兩段,後面當中又有兩個問答。我們就把這個非心、非色四段,各個又每一個段當中,又分成功說論家所引的經文等等,我們把它細細地對一下,再回過頭來檢查一下的話,我們就把上面這個文把它弄清楚。
那麼這個就解釋什麼呢?「依論出體」。那再下面的第四項才是「顯立正義」,那個部分在下一堂再來講。好,那今天就到這地方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