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手抄稿 二〇〇〇年版
第六卷
《業疏》云:「問:人皆知受,所受是何? 答:相傳解云,受名聖法。由此法故,奉敬守護,淨如明珠,能為聖道作基址故。」 《濟緣》釋云:(《濟緣記》就是解釋《業疏》的。)「受者雖多,而不自知所受之體。欲警學者,故發是問。 答中。云相傳者承古所解。舉果目因,以其能通聖道故,復令受者不自輕故。」
我想大家這個文字聽一遍、唸一遍,大概已經了解它說些什麼內涵。我們現在這裡反過來了,先講《濟緣》的解釋,再回過頭來看《業疏》。《濟緣》怎麼說呢?說受的人很多,雖然很多,這個「多」有兩種解釋:有一種解釋就是我們現在受戒的人好多,可是真正對所受戒的人了解的不多,這是一種。還有一種,我們受的時候所緣是徧緣法界,所以非常地廣泛,後面會解釋,但「持者麟角猶多」,我們真正持戒的人,對不起,很少、很少!這話怎麼講呢?這是指一個人而言,不是指所有的人。
我們受戒的是不是徧緣法界?說一切戒上、一切的境界上面,我們要如法地受持,這是在佛前也這樣地發誓。結果對境的時候,任何對一個小小的境,對不起,破了、不能持。我想我們大家都有這個感覺,對吧!所以我們不要很簡單地看,喔,這個「多」到底指這個。那麼現在這個地方指的「多」是什麼呢?你們自己去辯,我不這裡告訴你們。
所以我們現在看,受的人雖然很多、很多,但是並不自己了解到底受些什麼,那是非常可惜、非常遺憾的事情。所以在這裡要想警策來學的人,所以發這個問題。前面我們曾經談過這個問有幾種,簡略地來說,有一種不懂、有疑,所以問;有一種責難,所以問;有一種為策發我們學,所以講的人故意設定一個問答,透過這個問答的論辯,使學的人了解講的要告訴我們些什麼,是有警戒、策勵的作用。現在這個地方是警策學的人,所以說發起這樣的問題。
那麼現在回答呢?「答中。云」,是因為「相傳」,自古以來大家都是這樣傳的,大家都是這樣,說「相傳者承古所解」,自古以來都是這樣。「舉果目因,以其能通聖道故」,所以前面不是說這個賢聖法,「因中果號」。從那個果這是我們所仰望的,然後來談這個因;由於這個因真正照著去做,真正能夠達到聖人這個地步的這個道路。真正修那個因就是道諦,這個道諦使得我們能夠達到聖人這個結果的,這第一個。
下面另外,「復令受者不自輕故」,讓我們受了以後說:「喔!說我為求這個,所以今天受了這個聖人的心法,那我自己行為應該像聖人一樣。」何況我們了解的,這個心體的本質來說,凡聖是無二無別的,為什麼我現在還是凡夫?因為我自己不了解事實的真相,為無明所使,所以隨順著煩惱而轉。本質上面同有佛性,這已經教我們感覺得很慚愧。
所以讓我們振奮起來,既然同有佛性,為什麼我不能做到?所以不但是佛弟子,佛常常告訴我們說:「我以前跟你們一樣,也是個凡夫啊,可是因為我不自輕,找到正確的方法精進努力。所以你看,不但是我,彌勒菩薩、所有的菩薩。所以將來的菩薩要成佛的、現在已經成佛的、過去成佛無有例外。」儒家也是一樣:「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為者亦若是。」自己還沒做說:「啊!我不行!」那叫自畫。並不是說我行啊,就是千萬不要自己自畫,說只要我努力照著去做,那一定可以達到,這個時候既不自己高慢,也不自己自輕,這是我們應該把準的這個原則。
現在解釋了這個《濟緣記》,回過頭去再看上面的《業疏》,我想我們大家就了解了。所以這個《業疏》不一句一句講,只是裡面有一段在《業疏》當中,答當中:「相傳解云受名聖法」,就不去解釋了。
下面有一句話解釋一下:「由此法故,奉敬守護,淨如明珠,能為聖道作基址故。」由於這個法然後我們受了以後,受了以後要有一個條件──奉、敬去守護它,「奉」是恭奉,很恭敬的。在這裡我們再仔細想一想看,或者是現在這個上面、戒上面,弘一大師從三大部當中擷出來的這句話,也就是說祖師、佛告訴我們的:敬奉。我們再看《菩提道次第論》上面,犯戒四因。犯戒四因當中有一個「不恭敬」,大家清楚不清楚?我們現在看看,平常我們對這個,內心當中有沒有一點恭敬心?還是自己馬馬虎虎?
這個是我們平常真正要自己常常放在內心上面警策的,千萬不要把它當作文字看,然後講給別人聽。要自己去實踐,內心當中去做,這個也是有個原則──分分斷證。千萬不要急,總希望一口氣,臨渴掘井,一挖挖了一口井,沒有這樣的事情,這個裡邊有它很重要、很重要的原因。
我們這樣去做的話,產生什麼效果呢?「淨如明珠」。這個明珠是不能沾一點點的,沾一點點,那光芒就不見了。所以我們經過了很恭敬、很努力地如法地受持,那為什麼還要說明珠呢?別的東西我們馬馬虎虎,這個不值錢嘛,隨便亂丟;明珠是個無價之寶,通常我們得到了以後,哇!都是非常認真、非常認真的。現在我們了解,我們這個心體本身是個無價的摩尼之珠,我們必須像保護這樣的一個明珠一樣,外面東西我們這麼認真地護持它,何況現在我們自己的佛性,所以這句話它主要的有這樣的一個特別的功效。
如果我們這個做到了,產生什麼效果呢?「為聖道作基址故」。為什麼叫「為聖道作基址故」?難道這個戒不是道嗎?因為我們真正要解決的,破「我」的不是戒,正破「我」的是慧,那這個慧一定需要定,這個前面的基礎是戒,所以這個是正破元凶的根本的基礎,清楚不清楚?所以一定是從戒上面入手,但是絕對這戒不就是。反過來說,離開了戒就沒有後面的東西,所以這是它的基礎,就像我們造一個高樓大廈一樣。
上面就把通敘戒法的「示相彰名」兩科當中的第一科「正示」講完,就是戒法的這個中心主題在哪裡。這個中心主題裡邊,它有一個問題,大家可以認真地想一想,說:法本身是不局凡聖,而他現在引導我們,應該是引導我們凡夫,可是他真正指出來的是直明聖法,從聖人那邊。上面雖然已經敘述了一些理由,各位在這地方還可以認真地想一想:為什麼不從凡,而從聖?或者從凡聖兩個角度去談?這是個問題,讓各位認真去思辯一下。
第二項 雜簡
- 雜簡中分為三支
- 一化制
- 二戒善
- 三遮性
下面緊接著就講「雜簡」。「簡」就是把它辨別一下,所謂簡擇,各別各別地把它很仔細地去觀察、去辨別。因為這個簡別的內涵,有好幾個不同的角度去看,所以叫雜簡。這裡也大家想一想:這一科「雜簡」到底要說些什麼?所以雜簡裡邊分三個項目:第一個是化制,第二個是戒善,第三個遮性。同樣的道理,在課餘的時間各位可以很認真地想一想:他為什麼要安立這個三科?這個安立這個三科到底要告訴我們些什麼?然後我們了解了以後,應該如何去趣入?
第一支 化制
第一支要講「化制」。在這個正講化制之前,前面有一行小字,那是一個註解,我們先把它看一看。化、制,就是世尊講的教法,我們可以用兩個角度來區分:一個叫化教,一個叫制教。下面的文先唸:
化制者,化教制教。制教亦云行教。《戒疏‧攝教分齊》中雖以行教與制教別列,但此外鈔疏及記中皆行制二名互用,義蓋可通。
在《戒本疏》當中,它頭上面最簡要的說明,所謂〈攝教分齊〉當中,它把行教跟制教分開來講的。但是另外的三大部當中的其他的各處地方,行教跟制教是兩個互用,行教就是制教,因為就它的內涵來說是互相相通的。所以這意思也就是說下面有的時候用行教,有的時候用制教,你只要理解了它的意義,照著意義去行持,那就可以,不必在這個名字上面局限,最主要的。那麼再看這個文:
又《戒疏》雖局取三輪,但此外鈔疏及記中皆以化行或化制而分二教。《資持》云:「如《戒疏》中或約三輪或約化行或約化制或約制聽,彼取三輪,今用化行,隨時用與,未須和會。」
下面又說在《戒疏》當中,在《戒本疏》它雖局取三輪,這個戒本主要的就是那個《戒經》,所謂這個《含註戒本》。這裡講的「三輪」是什麼呢?諸位知道不知道什麼叫三輪?這裡。通常我們看見「三輪」,如果不好好地去看的話,會想到平常我們常說的所謂「三輪體空」。就是做任何一件事情比如布施,布施的人、然後所布施的東西、以及這個東西所接受者,那叫三輪體空。實際上這個地方的「輪」不是,這地方的三輪不是,就是世尊以身口意三業來度化我們一切凡夫。那麼為什麼它稱「輪」呢?這個輪在古時印度是一個工具,它可以壓碎、摧碾,轉過去把下面東西都壓平了、壓碎了。那因此世尊以他的身口意的種種的智慧德行,把我們眾生凡夫的這一切的煩惱──這是一切的根本──能夠徹底地把它破除,所以叫三輪。
那麼這個三輪三樣東西,這個也是在經論當中不同的地方有不同說明,這些我們大概都要應該把握得住。第一個叫「神足輪」就是神通,第二個叫「記心輪」,記就是記住,你的記性好不好,記心輪。第三個叫「言說輪」或者叫「教誡輪」。神通輪就是身體的行為,世尊顯現那個大威神力,由於世尊的顯現他的大威神力,所以啟發眾生的信心。譬如說我們在《廣論》當中,我們曾經看見,有人由於看見世尊的身口的威儀,有的是看見他的神通,喔,是仰望啟信!所以他是以他的這樣的大威神力啟發信心。
啟發了信心以後,進一步怎麼辦呢?記心輪就是世尊的意業,他世尊的這個意能夠觀照、簡別眾生的根性──這個人什麼根性、用什麼方法化度他。所以來簡別眾生根性的這個意業,因此這個第二個「記心輪」。第三個,簡別了這根機以後,他就有種種的教誡,所以第三個叫「教誡輪」,就是他的口業,或者叫「正教輪」,或者我們直接說「言說」,那就是他的語業,這是一般講的三輪。
但是道宣律祖在他這個《戒疏》當中,它中間那個記心輪不叫記心輪,叫「憶念輪」,記住!為什麼他不用「記心輪」用「憶念輪」呢?這個有一個差別,在化教當中,是簡別眾生不同的根性,然後這個時候就說法,說不同層次的三藏來教化眾生。那憶念輪,在制教當中不是,他需要這個學的人憶持不忘、思惟觀察。所以世尊親自是以這樣的方式來示現化度眾生。所以在這個《戒疏》當中,他那個三輪當中的第二種意業,叫作憶念輪。這個詳細的情況,將來諸位看三大部的時候,我們大概就知道。也就是說世尊來攝化眾生的時候,一種不同的方便,那根據這個不同的方便,我們後人就分別或者是說「三輪」或者「化行」,就是這個意思。
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後面就說或者「取三輪」,或者現在這地方「用化行」,而各個「隨時用與」,看我們現在到底要用哪一個,那就用哪一個,不必一定要去,「未須和會」。這是很實踐,你照著去實踐,你要用什麼就用什麼。這個註解就是如此。也就是告訴我們,我們理解這個內涵,然後取我們現在相應的,我們照著去做。現在我們看第四頁上面,看這個文:
《業疏》云:「自古詳教,咸分兩途。化教則通被道俗,專開信解之門。行教則局據出家,唯明修奉之務。」(這是《業疏》上面。) 《濟緣》釋云(那麼《濟緣記》的解釋):「就文二教對明兩別。道俗出家被機異也。信解修奉立法異也。《戒疏》云:何名化教?開演化導,令識邪正,教本化人令開慧解,本非對過而立斯教。(這個就是化教,下面行教。)言行教者,起必因過,隨過制約,言唯持犯,事通止作,戒律一宗局斯教矣。」(這是《濟緣》的解釋。)
現在這地方我們就看一下這文。說:從古以來,真正地要詳細地了解世尊告訴我們的這個教法,通常都是分兩個不同的方法來談,所以「咸分兩途」。哪兩途呢?就是化教跟行教。為什麼要去分呢?因為它所被的機不太一樣。所以化教,這個內涵也有差別、所被的機也不同。首先他講所被的機「通被道俗」,是在家、出家統統涵蓋在裡頭。它的目的呢?專門特別地針對著大家有個新的認識,所以「專開信解之門」。讓我們真正了解這個才是我們要的,那麼既然我們要的,那我們要漸漸地去深入,所以「信解之門」。
等到我們真正地啟信、了解了以後,下面正式要去做的話,那就修奉,所以這個下面就叫行教。那麼行教呢,所以這個「行」本身就是修行,「局據出家」,它就有一個局限,局限專門針對著出家而說的;而這個內涵是修奉,你必須照著去依教奉行,如理修證。
在這裡我們有一個問題:說「自古詳教」,也就是從古以來,來說明世尊的教法的時候,分化教跟行教。但是平常我們一般看見的,好像不一定這樣分。平常怎麼分呢?它有各種分法,譬如說「教、理、行、果」、「信、解、行、證」。譬如說《華嚴》就是講信、解、行、證,乃至於《宗義寶鬘》它就講境、行、果。所以把世尊的整個的一代時教來詳細分辨的時候,它不一定分兩途,那為什麼地方這裡說分兩途呢?這個問題大家認真地想一想。
所以想一想,就是平常你們在課餘,或者下一堂課或者下午,就好好地認真地討論一下。有一些問題很認真地討論完了以後,我會下一堂課解答,有一些問題不一定解答。不過實際上我在整個的講說的過程當中,已經給大家說清楚。所以諸位如果很認真地去討論,認真地去把講過去的內涵仔細地觀察,然後去思擇的話,就會了解我在講的過程當中,已經把這個問題提出來,所以這個是策勵諸位好好地多加用功。
所以下面這個《濟緣》的文容易了解,我們還是把它說一說。「就文」,就是上面《業疏》的這個文,它用化教跟行教,這兩個相對地來辨明我們要學的內涵,或者是世尊告訴我們的教法。這個裡邊第一個因為所被的眾生的根機不一樣,所以說「道俗出家」,道是指出家眾,俗是指在家眾,這兩個根機是不太一樣的。因為根機不一樣,所以用的方法、立的法則也不一樣──道眾主要的在修奉,然後在家人信解。當然一定要先從信解開始,而進入修奉,這個是特點。
所以特別地引《戒疏》上面也說,什麼叫「化教」呢?再仔細地解釋一下,說「開演化導」。那把它打開,就像《法華》上面說的,世尊到這個世界上來幹什麼的?最主要的就是這個意思。不是世尊到世界上來,我們沒辦法真正了解我們所面對的世間的真相是什麼。所以來,這個說明很多、很多,這個我們都把它歸納起來,說一期的經教。他目的幹什麼呢?來化導我們一切眾生,讓我們在我們所面對的,以及我們自己,所以說身心所面對的世界,不管是內──身心,外──我們身心所對的世界,整個的內涵,什麼是邪、什麼是正,如何做是對、如何做是錯。
而他的目的呢?說教的根本是化人,這個教的根本,在教化我們的時候他有個目的,目的幹什麼?「開慧解」。我們對眼前認識的事情是錯誤的,所以世尊來把這個真相打開來、開啟,讓我們了解。這是為了我們的理解,然後能夠引發我們對他的信心,由於信心,我們願意改邪歸正,從這個地方然後趣入。所以「本非對過而立斯教」,專門指出邪正,啟我們的信解的。
下面「言行教」,了解了以後進一步,就要真正認識了去做了,所以「行教」。這個行教既然是專門對實際上的實踐的事相上來說,所以「起必因過」,它一定有它緣由。前面也是個緣由,緣由就是大家邪正不分。那麼現在這地方呢,了解了以後要正確去行持,那麼所以曉得對、錯。所以錯的,「起必因過,隨過而制約」。我們也了解,世尊所有制的戒,都是由於大家起了過了。
剛開始的時候,世尊只是非常簡單的一共四句偈,大意是: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而且這是諸佛之教,所以叫「略教誡」。根性利的人,聽到了照著去做就可以。後面漸漸、漸漸地就大家根器也鈍,實際上它還有很多特別意義,這裡就不細講。那麼隨分隨力,遇到事情「因過制約」,制定這個法則,大家約法三章,這樣做對、這樣做不對,既然出了家認真的話,要去修行必須如此。
所以那個時候談的時候,這樣做是對的,叫作持;這樣做是不對的,叫犯。這個持跟犯當中有兩種,叫「止」跟「作」,所以止持、作持,止犯、作犯,這個四個差別後面會詳細地講。這裡簡單地說一下,就是你該停止的你不能停止,而你還是去作了叫「作犯」。你該作的不作,不該作的作,所以從這個裡邊它分出那個止、作兩個,這裡我就不去細說。所以這個現在講的律宗──「戒律一宗」,整個的中心都是現在這個,「局斯教矣」。這個就是正式地說明,簡單地說明一下,而且比較清楚的化、制兩個的差別。
下面再仔細地說一下,舉一些實際上的例子,說:
《濟緣》云:「十善五停四弘六度一切觀行,並化教業。
這是一部分。就把實際上我們所學到的這些內涵,更明確地舉出這個事例來。所以十善,那我們滿清楚的;五停,就是初初修行的時候五停心觀,所謂不淨觀、慈悲觀,這些五停心觀;四弘,「眾生無邊誓願度……」,那個都是菩薩。所以不管從凡夫乃至於二乘──十善是通於凡夫的;五停,這是專門的修行的基礎,通常是二乘;那個四弘、六度那是大乘。所以不管五乘當中的人天乘、聲緣乘,乃至於大乘的菩薩乘、一佛乘,一切的觀行,「並化教業」,這些都是含攝在化教裡邊。那麼下面,
毗尼所詮開遮輕重一切律藏,並制教業。
毗尼就是戒律,這個律中、毗尼當中所說明的、所詮述的,它主要的是什麼呢?開、遮。開是開許的,就是說這樣做對的;遮是遮止的,不可以的。所以開就是持;遮,這個就是如果說做了就是犯。那麼犯當中有輕有重,這些就是在毗尼教當中詳細說明的。除了這個以外,所有的一切在律藏當中,三藏當中屬於律藏的,這些都是制教業。下面有一個進一步的解釋:
化據理性,理有順違。制就教法,教有持犯。」
化教它主要立論根據是就理論上面來談的,所以這個理論的話,或者順,或者是逆,這個要詳細地說明。順就是正,違就是邪。我們怎麼樣地去邪,來回過頭來、矯正過來。凡是說這些道理的──化教。
制教呢,就是就教法,特別說告訴我們的現在這個地方談的方法,那個方法一定要規定那個原則,不是談一個理性。這個理性,所謂理可以虛通,你用腦筋去回味,了解就可以。現在那個制教不是,規範我們的行為的,這樣做對,那樣做就犯。所以說它一定有它的規格,這個規定這樣去做就對,這樣做不對,說明。那最後,
《資持》云:「一代時教,總歸化行。開其信解,用捨任緣,故名化教。制其修奉,違反有過,名為行教。」
最後又把《資持記》上面幾句話,說「一代時教」,「一代」就是我們世尊出世說的整個的內涵。平常我們任何一個人從生到死,那就是一代。整個的世尊告訴我們的那教法,通常我們稱為「一代時教」,應各種不同的時機而說的法。或者通常我們就說,譬如說各家各派,說「五時八教」,譬如說這個就是天台所說的。通常我們統稱我們釋迦世尊出世以後,從頭到尾,或者是從大到小,來說的這個教法,叫作一代時教。把它總攝起來,總攝起來然後把它歸類,整個的內涵是非常地多,然後把它以它的性質來歸類的話,不外乎化教跟行教。
那麼這個兩類為什麼要這樣歸類呢?前面說「開其信解,用捨任緣」,所以稱它為化教。最主要的目的這是要啟發──「開」就是開啟──啟發他的信解。說明了這個道理他就相信了,進一步他就會深入地去了解。因為相信,所以信為欲依,欲你就希望趣入,那你必須深深地去了解。那麼在這個原則之下,有一個特點──「用捨任緣」,這個看你的因緣,你可用、可不用;用是有好處,不用,那就這個好處得不到,如此。所以它叫化教。
另外下面「制其修奉,違反有過,名為行教」,那個制教或者行教是一種制定的規則,制定了以後,你必須要去遵守的。遵守有它絕大的功德,不遵守的話,也同樣有絕大的過患。所以違反了有過的,所以你必須要去照著它去修行的。聖人制定了,一定要我們去如法去行持的,所以叫行教。
譬如說我們隨便在這裡講一下,講過了以後,說一個道理,那你覺得對,你就想去用,不對就不行。可是假定我們今天制定一個法律,說現在走路大家向右走,大家決定了,對不起,那你向左走的話,大家會衝突,違反這個所制的。世法如此,出世法、聖法也是如此。這一點我們在這裡那個文字比較容易了解。
下面這個小字我們先看一下:
鈔疏及記,簡別化制二教之文屢見,其義大同,未能具錄。今就上文,列表於後,以示兩別。
「鈔」、「疏」、「記」,「鈔」是《行事鈔》,然後就是《羯磨疏》,「記」就是《戒疏》的《行宗記》,實際上也就是三大部或者六大部。「簡別化制二教之文屢見」,在不同的地方它就說明,來分別說明什麼是化教、什麼是制教,常常有這樣的文字出現。「其義大同,未能具錄」,大致上面都有同一個內涵,這裡也沒辦法統統把它摘錄出來,「今就上文,列表於後,以示兩別」。所以這個弘一大師把這兩樣東西相對地列在下頭。下面兩行那個小註,我想大家看一看就很清楚,就是下面這兩行小註:
- 化教 ───── 通道俗 ─ 開其信解 ─ 非對過立令開意解 ─ 十善五停等 ─ 用捨任緣
- 制教﹝行教﹞ ─ 局道 ── 制其修奉 ─ 隨過制約持犯楷定 ─ 開遮輕重等 ─ 違反有過
最後一行這文我們先看一下。
《資持》云:「問:五八二戒既是戒制,應是行攝。答:化教所攝。」
他有一個問答。五戒跟八戒既然是戒制,既然是制定的戒,那麼這應該是制定的,應該是行教了?下面有一個回答,說實際上不是,這是化教所攝。因為我們普通人碰到這地方,就很粗心大意地會以自己的這種想法去衡準,「依文解義,三世佛冤」。所以在理論上面你稍微差一點可以,在行持修奉上面,那絲毫不能差。所以祖師碰到這種詳細的地方,他都特別地立一個問答,讓我們在這地方有一個很嚴密的分辨。所以實際上真正的制教,這個才是真正局限於出家,否則前面不是說制教局限於出家,假定是五戒、八戒它也是制教的話,那就不能局限了,跟上面的就矛盾了。所以實際上這個裡邊還有其他的意義。
所以下面有一段小註解釋,那個小註解釋我們唸一下,我想大概這個有問題的時候再說。
南山律中,以十戒具戒屬制教,五戒八戒屬化教。
現在我們最主要的就是所宗的是南山律,它南山律裡邊把十戒,十戒就是沙彌戒,那一定從沙彌、沙彌尼、乃至式叉摩那,具戒那就是比丘、比丘尼,這個才叫作制戒。五戒跟八戒那是在家居士的,這個是化教。這是南山律。下面一個註解「今案」,說現在這個註解上面怎麼說呢?
今案,五戒八戒與常途之化教異。正屬化教,義當制教。
第一個,他指出來說「今案」,就是上面南山律這個下面的一個但書,就是加以註解一下。說五戒跟八戒它跟平常一般的化教不一樣的。所以就它歸屬來說是正屬於化教,但是就它的真實的意義內涵來說,卻是相當於制教。反過來,
義雖通制,而教終局化。
雖然它那個內涵是通於制教,可是就它的那個教相的這個範圍來說,它還是限在化教當中。他就舉個比喻:
猶如四分律宗,正屬小乘,義當大乘。義雖通大,而教終局小也。﹝此意於〈宗體篇〉中屢明﹞
這個文字我想我們大概了解。也就是為什麼後面會略辨教體,同樣說一個內涵,同樣一個名相不是一個內涵,可是因為所對的根性,或者所當的機的不一樣,它彼此間有這樣的一個差別,這個我們要了解。再下面又有一個說明:
所以謂五戒等義當制教者。
那為什麼說這個「五戒等」,它的教是屬於化教,就它的意義屬於制教,為什麼這樣說呢?他是有根據的:
如《業疏》云:
這個道理還是在南山律當中,就在南山律當中的《業疏》當中說得很清楚。說
「如來設教類同空界,隨立一相攝修皆盡,五戒被俗之法,五體通道之規,持犯相扶,難遮齊則。」
就這幾句話。說我們的世尊所設立的教法,「類同空界」。這個空界有兩個意義:第一個,這空界無量無邊,數量之多,所以稱它為「空界」。世尊說的教法多得我們無法想像,完全不可思議。第二個,空是含攝一切,沒有任何一點點遺漏的,這個就是世尊的教法最了不起的地方。所以在這個原則之下,「隨立一相攝修皆盡」。而且它那個空界它還有一個相關的,這就不去細說。所以法界、整個的法界重重緣起,隨便立的一個相,就它淺的地方來說,我們只看見一部分;就它深細的地方,它含攝的內涵,是包含從起信解到修證統統含攝在裡頭,沒有一點遺漏。因此講淺,這個深的也含攝在裡頭;講深,淺的一樣地也含攝在裡頭。
五戒雖然是只是屬於加被俗眾的,用在俗人身上,但是五戒的這個「五體」、這個戒體它的真正的內涵特徵是「通道之規」,這個內涵卻是完全通於道眾的。所以不但是這個五戒的戒體,而且五戒的持犯的規則,說「持犯相扶,難遮齊則」,它的規則也一樣地跟制教完全相應。所以從這地方去看,雖然從它的教相來分屬於化教,可是就它的內涵來說屬於制教,前面這樣講說的。下面有說明:
﹝於後歸戒儀軌章首,具錄此疏文及《濟緣》釋義,宜檢尋之。﹞文據甚明,蓋無可疑。
這個到後頭我們會一一加以辨別,這個是我們大概首先要了解的。
那現在這裡關於這個化制那一部分我們就弄清楚了。現在在這裡這文字大概沒什麼太大的困難,那我們再想一想:到底這個地方「雜簡」當中,第一條列出那個化制,而不用平常我們所講的,不管是境行果、教理行果、信解行證,他為什麼要這樣地列?大家很認真地把這地方去想一想。
第二支 戒善
下面我們再看,所以這個雜簡當中第二支戒善。那個戒實際上,以我們現在來說,就是如法之行持,也就是改過遷「善」──做的好事,善也是做的好事,那麼到底戒跟善之間,有什麼樣的不同?以及是否它有共同的相同之處?我們同樣地把這兩個特性要加以正確地認識,所以來辨別這個戒跟善它的特性、內容。現在先看文:
《業疏》云:「問:一切善作盡是戒否?
這裡他是用問答的方式來告訴我們這個內涵,這個《業疏》就是《羯磨疏》上面談。所以首先問,說作的善事──所以叫「善作」──是不是都是戒呢?
答:律儀所攝善作名戒。自餘十業,但單稱善,不名為戒。」
這是他的回答。必須是「律儀所攝」,這個律儀,實際上我們講的這個律儀,就是指十戒、具戒,這個才叫律儀。這個五戒跟八戒,我們稱它為「非律儀非非律儀」,我想這個名字大家都了解,就也不去細說它。律儀實際上只有是出家,局限在十戒──沙彌十戒,跟比丘、比丘尼的具戒上頭。這個必須是出家人的律儀所含攝的這個善的行為,依戒、所謂依戒條規定的這樣的善的行為,才叫作「戒」。至於除了這個以外,不是律儀所攝的這些十業的話,那單單稱為善,不叫作戒。
《濟緣》釋云:「戒有二義,一有本期誓,二徧該生境。餘善反之,故不名戒。」
這個兩條的解釋是非常重要、非常重要。為什麼有這樣的差別呢?所以這《濟緣記》上面就來跟我們很明確地說明。戒有兩個特別的意義:他「有本期誓」,他受戒的時候,他的根本在哪裡?在這個原則之下,所以他會有一個一定的時候,而且發願要承諾、受持。所以不是普通的、普通泛泛的這種善法,善法,說:「啊!這個好的,那我要去做。」那個戒絕對不是。要注意!「有本」,那麼請問「本」是什麼?「期誓」,期誓譬如說我們說:五戒──盡形壽、八戒──一日一夜,然後沙彌跟這個具戒都是盡形壽,當然如果在上面再加菩薩戒的話,那就盡未來際,從現在一直到成佛,這個都有它的期限。而且對所要受的「誓受」,他不是泛泛地隨便大家講一講,「我一定要去做到!」就這樣。所以這個誓願是非常強烈的願望,決心要去做的。這是第一點不同於世間的善法。
第二點呢?「徧該生境」,也就是說我們要戒的所對的對象。做任何一件事情跟善不太一樣,善是這個我要做、那個不做;持戒不是,不殺,那所有能殺的有情生命,統統涵蓋在裡頭,不盜,所有所被可以盜的那個,統統涵蓋在裡頭,下面婬等都是如此,所以他所緣的境那是含攝無盡的。
所以這個裡邊有一定的時間,所對的境是含攝無盡,然後對這個境有強烈的承諾:「我一定要照著世尊告訴我們規定的法則去做!」那個才是戒。其餘的這種善的行為──所謂「善作」──不是這樣,因為不是這樣,所以不叫作戒。至於說誓受、這個徧該生境,它這個細緻的內涵在後面會詳細地說明。我們對於這個內涵了解了以後,把握住這個特點以後,這樣才能夠分得出戒、善。下面一段我們再把它細細地分一下:
《事鈔》云:「宜作四句。一者善而非戒,謂十中後三是也。律不制單心犯也。
這個戒跟善之間可以把它四句,也就是說四個不同的類型來分別它。「一者善而非戒」,是善但是不是戒。那麼是指什麼呢?「謂十中後三是也。律不制單心犯也。」就是十業當中的貪瞋癡,這單單善但是不是戒。為什麼這樣講?因為在律當中,現在這個律是律儀戒,律儀戒主要的就是當分小乘教來說的,它一定要形之於身口才防,單單內心當中不制。可是到後面有說明,到圓教宗就不太一樣,乃至於實際上假名宗已經有差別。我們再看:
二戒而不善,即惡律儀。
上面是善而不是戒,現在第二是戒而不是善。是戒卻是不善,這個怎麼講?「即惡律儀」。因為有一些律儀它是惡法,它也是就是說發誓一定要做,專門做壞事的,那麼這個不是善,但是它是戒,就是惡律儀。其實我們現在看見世間有很多邪門外道,他也要進去發誓的,發誓說碰到這種情況他一定要去做的,實際上這就是惡律儀。那個專門就是那種邪教,專門這種惡事情,他發了誓非要這樣去做不可的。就是世間有很多我們就是說發神賭咒這一類事情,專門指壞事而言。
三亦善亦戒(又是善又是戒),十善之中前七支也。以不要期直爾修行故名善也,反此策勵故名戒也。
那我們了解了。為什麼這個前面的七支「亦善亦戒」呢?假定說不經過要期、徧該生境這兩個,你平常去做,同樣的這個行的善叫作善,反過來你是經過了要期誓受而徧該生境,做這個善的話,那就是戒,所以叫「亦善亦戒」。
四俱非者,身口無記。」
這個比較容易了解,這個說不上來是好是壞,這是無記法都是這樣。下面的再解釋,那解釋容易,我們把它唸一下:
《資持》釋云:「初句。後三者即貪瞋邪見。化教所禁故名善,律所不制故非戒。
這個容易。但是這個是當分小乘教,四分律假名宗就不是。
《四分》重緣相同十業可入戒收,
《四分律》來講的話那重緣思犯,就是貪瞋癡你再去緣它的話還算。假定更進一步,
若約菩薩十善俱戒,如是知之。
這個我們要辨清楚。
第三句中,初示相。以下雙釋。不要期者顯示世善無願體也。
世間的善法沒有願體,這誓願之體這個很重要。
反此者謂有要期受體,然後如體而修。」
這兩句非常重要。就是我們發誓一定在這個期限之中要去做,所以這個叫作願體。有了這個願體,根據我們這個願體如法而去受,那就是個戒,這兩個的差別。那麼關於戒善一支大概到這地方為止,今天就到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