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手抄稿 一九九一年版
第五十八卷.B面
放進去了以後,然後留一點空格。留了空格幹什麼?當你隨時對境去觀察的時候,你那個時候看見自己的心──啊,就這個!然後你把它寫下去。寫下去了,你看文的時候策勵自己,對境的時候去想你所寫下來的文,你慢慢、慢慢地多去觀察,那時就靈活了。我們用心要這樣地用。翻過來,一百零八頁,
若以四位分之,上句最優,下句至劣,中二通優劣。 若約八句論之,則句句相降。中間二位各有三句,並依重輕次列,比之自見。」
說,以如果「四位分」,那麼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一最重,下面依次而輕,最後最輕,中間兩個「通優劣」,這樣。那麼這個是四句,說中間兩個通優劣,是前面強、後面弱。如果從八句,那麼每一句、每一句,前面重、後面輕,一句一句依著次第向下降,這樣。這個中間兩位各有三句,這個次第還是照著重的擺在前頭,輕的擺在後頭,只要自己一個一個去比照觀察就會了解。那麼這個是第三節「單心」。第四節,「有心無心」來辨,辨四個犯相。
第四節 有心無心辨犯
《事鈔》云:「有心無心相對八句,四位如前。」
那麼有心無心相對地分成功八句,這個四位像前面。
《資持》釋云:「有心通含輕重,無心與前為異。歷句並同。」
那我們看一下後面那個表,就很容易懂得現在說的什麼。看一百零九頁的這個表:第一個「初」,第二個「二」,第三個「三」,第四個最後;初是「一句」,第二個是「三句」,第三個「三句」,最後「一句」。
然後第一個,這個第一句當中,時間分「三時」,三時都有心。第二個分三句,三句當中兩種是有心,一種是無心。所以這樣地分,說方便、根本有,成已無,這是第二類當中的第一句。那麼第二句,方便沒有,根本有,成已有,這個是第二句,所謂「中句」。再下面「後句」,說方便是有,成已是有,根本無,這個是第三句。所以第二類當中有這個三句。那麼第三類呢又少了。第二類是「二有一無」,第三類是「一有二無」。那麼同樣的初句、中句、後句。「初句」當中是方便無,根本有,成已又無。「中句」呢,方便有,根本跟成已都沒有。「後句」呢,方便、根本都沒有,成已有,這樣。這個是第三,三句當中一有二無。最後的,「三時俱無」,方便、根本、成已統統無。
這個罪呢?這個第一個,當然「四戒俱重」,這不談。然後第二類:方便、根本如果都有心的話,四戒都重;中一句呢?方便雖然無心,根本、成已如果有的話,同樣的四戒都重。最後,「根本,無心」,根本是正犯的時候無心,而方便跟成已有的話,那麼這個叫「初戒」──初戒是婬戒──是有,婬戒不管前面後面只要一有,這個有特別指受樂心,這樣,那不管根本如何;其他的就不是,所以「餘三戒方便是中罪,成已是下罪」。
那麼再下面,是「一有二無」。一有二無當中,方便、成已是無心,但是根本,如果根本有心的話,那對不起,這四戒都重。第二句呢,這個說方便是有心,其他的無心,這個時候「初戒」還是重罪,這個就是婬。所以婬是最嚴重,其他的三戒因為根本、成已都無心,所以方便是中罪、或者下罪,就看那個情形。後句呢,成已才有心。成已有心,婬戒也是一樣的,所以這個婬,初、中、後三心當中任何一個有,那就犯重!其他的,「餘三戒成已都下罪」。
最後翻過來,一百一十,那麼這個統統無罪。「初戒怨逼禁心無罪」,這個婬戒,這個被怨所逼,既然無心,當然不會自己作,被怨家所逼,然後那時候心裡面總是覺得痛苦不堪,而心裡面也沒有受樂心,那才是無罪。那麼其餘三戒呢?「始終迷忘」,根本你不曉得做些什麼,前面也不知道做些什麼、後面做些什麼,這個「無罪」。這個就是有心無心來辨八句的狀態。然後我們看這個文就很容易懂了,回過頭來看一百零八頁,一百零八頁,就是這個看那「《事鈔》續云」:
《事鈔》續云(這解釋):「初一句。三時有心。」
《事鈔》續云:「次三句。一、初中有心,後則無心,犯四重。二、初則無心,中後有心,亦犯四重。三、初後有心,中間無心,犯初重(就初戒是重罪),下三戒中罪下罪。」
那個是「第二」一位。
《事鈔》續云:「後三句。
那就是「第三」一位。
一、中間有心,初後無心,犯四重。
那中間有心就是根本,所以四個都重。
二、初便有心,中後無心,犯初重,餘三戒或中罪下罪。
這第二呢,第一種狀態,方便當中有心,中間根本跟成已事後無心。這個怎麼辦呢?說這婬戒是第一,那個是重;其他的三戒或者中罪、或者下罪。第三種狀態:
三、後便有心,上二無心,
第三種狀態的,後面成已這個有方便心;上面的方便──前方便跟根本無心,那麼這個「婬戒犯重」,什麼呢?
以出時樂故,若餘三犯下罪。」
雖然你後來,你還感覺得樂,回想、感受,那還是犯。其他的三戒犯罪,下罪。最後:
《事鈔》續云:「次一句。三時無心不犯。」
那這個了解。那麼這一方面了解了以後,我們繼續看:
《資持》云:
《資持》那個解釋,它那個解釋戴了個帽子以後,這個文字放到下面一百一十頁,這個不去管它,我們翻過來看。它是方便列這張表起見,所以這個文字才把它岔開。
「優劣之義亦如上明。若八句相望者,但以第二位中,後句在下,第三位中,初句在上,則次第義便。 問:下句無罪,豈名犯劣?答:但望教開故無有罪,非不造事故入犯中。」
那個《資持》就是解釋《行事鈔》上面這個八句。八句怎麼講呢?說這個八句當中什麼是優(就是強)──犯的罪比較重;什麼是劣──犯的罪比較差,就像上面所說的。上面所說的,就是前面重,後面輕,一句一句列的次第。「若八句相望」,那個次第有兩種:一個,四個位次;一個,八句來說。如果是八句相望的話,八句相望也是一樣,可是這個裡邊有兩個「但」噢!「但以第二位中,後句在下」,這個是什麼話呢?「第三位中,初句在上,則次第義便」,這個話不大懂是吧!那麼回過頭來我們看那個表。
你們看一百零九頁那個表,一百零九頁表,它是說這個第二位跟第三位。「第二位中,後句在下」,就是這個第二位當中(我們看一百零九頁這個表),「第二有三句,二有一無」,這個二有一無當中,初句、中句、後句,有沒有看見?然後這個後句當中應該什麼?應該這個所謂「後句在下」。現在那個後句當中,我們現在這個裡邊的這個表,都是「方便、根本、成已」、「方便、根本、成已」,統統都是照著這個次第,是不是這樣?不過在《行事鈔》上面有一個不同的,哪一個不同?就是這個第二三句當中,初句、中句、後句,後句當中它不是像我們現在方便、根本、成已。這《行事鈔》上面怎麼寫呢?方便、成已、根本,就是這樣;那個根本放在下頭,說方便、成已、根本,跟我們現在這個列的不一樣的。有沒有看清楚?
它為什麼要這樣列呢?就是《行事鈔》上面,是根據一句一句犯的重輕,照著次第來列下來,所以在這個裡邊造罪的話,這個後句比較前面輕。為什麼?因為根本無心。所以說方便有心,成已有心,根本無心,它把那個成已跟這個根本換一換,這個是第二當中。
下面它又說:「第三位中,初句在上」。第三位是哪一個呢?第三位就是「一有二無」。這個初句,初句在這裡也是方便、根本、成已,那麼《行事鈔》上面不是。《行事鈔》上面這個第三類,三句當中的初句,它是根本、方便、成已,根本是有心,方便、成已無心,所以最重,照這個次第的輕重來排的,跟現在我們不一樣。
所以你了解了這個排法,再回過頭去看一百一十頁,所以他就告訴我們,第二位當中後句在下,第三位當中初句在上。為什麼要這樣排呢?排那個次第。這個就是根據著優劣的次第,使得犯罪優劣的這個意義更明顯,以這個方便來排。現在我們《南山律在家備覽》上面排的次第是以文字──方便、根本、成已,方便、根本、成已,方便、根本、成已。這句話的意思,現在清楚不清楚?像這種小地方雖然很小的地方,將來細學我們都要弄清楚,否則你一點糊塗的話,那後面就不曉得錯到哪裡去了。這個地方我跟大家簡單地說一下。
下面,「問:下句無罪」,那麼最下面就最後一個,無罪,「豈名犯劣?」說最後一個三時都無心,沒有罪,怎麼叫犯劣呢?他又回答,說:「望教開故無有罪,非不造事故入犯中。」說這個教是開的,但是事相上面你還是有,所以還是在從事相上面看,是列入犯科,這樣。現在清楚不清楚?這個道理就在這裡。所以真正要判那個的話,要事相以及它的內涵,所以我們每一個地方都應該了解。
我不妨說一個簡單的比喻吧!不妨說一個簡單的比喻。譬如說我們現在在這個地方做一個糾察,那麼糾察看見人家──在這個寺院當中應該作什麼,規規矩矩,否則的話,彼此之間有什麼爭論你就過去。你忽然間看見兩個人,也許這兩個人正在那地方很熱烈地討論一個問題,他們是談法義。結果談的法義談得很起勁的時候,你看見了好像兩個人吵架,實際上他不是。你跑得去,覺得:「欸!幹什麼?」這是事相上面有沒有?有了,但是意義上面沒有。既然如此,說也列進去,這樣。所以如果說我們將來要列這個規矩的時候,就說──這種狀態該怎麼辦。就像現在那個律上面,這個律是一定據事而判,所以每一個地方的細緻都交代得清清楚楚。
像這種前後的這種說法,平常我們如果多了解了以後,那以後對我們諸位真正地說,哎呀!這個學律很通,那就行了。否則的話,你學這個戒相,學的時候,那死得不得了,不但沒什麼多大的好處,跑到哪裡叫人家頭痛;自己也麻煩,叫人家也頭痛,對佛法也損害。誰看見誰就討厭,不學!實際上這個是最重要的根本,就這樣。這個是我所以才特別說明的,一再地讚歎,建議大家學律;可是真正談到律的時候,又一再地警戒:千萬不要死在那個教相下面,把人家滯礙難行。然後滯礙難行,一番有心進來,被你這麼一滯礙,所以結果我們產生這個。
所以智者大師在《煎乳論》(編者按:此論又名《觀心論》)裡邊就說了,到末法的時候,我們最最主要的講經、律、論,然後他特別地談到律的話,這個誰來破壞的?律師破戒,告訴我們,這樣。所謂經、律、論三個,並不是單單律師破戒哦!同樣的,法師是破經,論師是破論,律師破戒,佛法就完了!原因就是這樣,論師論了半天,空談文字,這樣;律師說了戒相,叫人家滯礙難行;然後經師說了,依文解義,好,叫人家看了就搖頭,佛法還靠什麼!這樣。實際上你學任何一樣東西,要把這個三樣東西內涵能夠融貫起來,那佛法是真正地完全靠它。所以佛就說:「依文解義,三世佛冤。」那麼現在我們學律的時候不是依文,依相來立事,那同樣的,如果套前面那個,三世佛也在這兒叫冤。這是只隨便一提。
不過這個教相了解了以後,這個教相就一點都不能動哦!清楚不清楚?你了解了內涵以後判事的時候,這個相就是這樣,對不起!開──並不是動這個教相哦!那個教相不能動的哦!就是說律當中有開,這個開緣如此,所以你可以;並不是動教相,教相我們沒有能力動噢!清楚不清楚啊?所以不要我因為剛才講了這個話,以後那個教相不要取著,那我們又完全錯了!這個教相的建立,所以這個說,佛陀他老人家……撐起來了就是它。儘管到後來我們可以這樣說:「唉呀!我們現在末代凡夫很慚愧,那麼好在佛告訴我們一句話,小小戒可捨。」所以每一個人心裡面懷著這個恭敬、慚愧去,做得不對,那就說:「是,我做不到,所以我只能遵照著這個。」仍舊是非常恭敬這個教相。對!現在我們的行持的準則就是這個。現在我們這個繼續下去,看:
- 料簡
- 初簡前單心
- 二重示無心
- 初牒前
- 二示相
- 初別簡婬戒
- 二合示三戒
《事鈔》云:「後之八句由心有無故犯不犯別,不同前八莫不有心。」
這個前面那個八句,就是「單心辨」的那個八句;現在那個八句是什麼呢?「有心無心」。所以前面統統是有心,所以只是輕重的不同;後面的呢?有無心,所以有成犯的不同,這個裡邊的差別。
《資持》釋云:「料簡中,初簡前單心。可解。應知前約化業,此據制教。」
除了這個以外還有一個,前面是特別指講業來說,這個是化教,理論上面。實際上這個理論也是將來深遠的真正宗要,所以這個理論都不是空話喲!這樣是真正的事情這個表相內涵的真正深遠的意義。那麼「此據制教」,制教就是制定那個事相、行相來說。
比如說我剛才前面說的,了解了這個道理以後相不能動,然後雖然相不能動,這個裡邊的心業,我們應該了解怎麼去開合。所以實際上那個制教當中並不是不談,不但談而且也談得很深細、很認真。所以真正地要想學的話,為什麼處處地方當宗一定《成論》為根據,還要把《多論》引進來,還要把《唯識》上,說《法華》、《涅槃》很多來證成,意義在此。繼續看:
《事鈔》續云:「後明無心者。 或無心受樂。及殺盜等,心或狂亂不覺者。」
什麼叫「無心」?那麼這地方特別說明。所謂無心,那就是「或無心受樂」,那個是特別講婬戒,實際上其他地方這個心還是可以用得上。那麼「殺盜等」,心或者是「狂亂」、或者「不覺」,這種情況才叫無心。狂亂雖然心是覺察得到的,但是那個時候已經失去理智,根本不曉得自己在做些什麼。
《資持》釋云:「二重示無心二,
再重新說明無心,這個有兩點。
初牒前。對上輕重故云後明。
那麼對上面輕重,所以說「後明」,這樣,後面來說明,「後明無心者」就是指這個。
或下示相,
「或下」是說明這個無心的行相。
初句別簡婬戒。此門明婬,並據怨逼三時有無。若約自造,境合即犯,不約三時,境想不開,無心亦重,故非所論。
這個地方這幾句話特別說明一下。這個婬,特別說這個三時當中,三時都沒有,那麼這個開。可是這個三時沒有是什麼?都是怨家所逼莫可奈何哦,不是講自己哦!如果說你自己去做的話,就是三時都不受的話也不行哦!這個我們要了解,要了解。
及下合示三戒。
那麼最後,也就是上面「及殺盜等」這個意思。
通約迷心不了前境。
那個心迷糊了、迷忘了,所以不了解所對的境界做些什麼事。下面又說:
又復婬戒,於三時中,隨有一時無非皆重,俱無方開。餘之三戒,重輕不定。
那麼再說婬戒當中,在被逼的狀態當中,三時當中隨便有一時,一有心,那都是重罪,沒有這個方便開許的;其他的三戒,除了婬以外,那麼殺、盜、妄那就不一定。
初有餘無,或中罪或下罪,並方便故。中有餘無皆重,並根本故。後有餘無皆下罪,並隨喜故。」
那麼這個三戒怎麼辦呢?「初有餘無」,「初」就是方便,這樣,這個方便是有的;下面「餘無」是什麼?就是根本、或者是成已,那個都是中罪、或者下罪,看犯的。為什麼?都是只是僅僅限於方便。「中有餘無皆重」,中間那個是說根本,根本有,其他的前面的方便跟後面的成已沒有,這個都是根本,所以統統重。「後有餘無皆下罪」,後是什麼呢?成已,成已是有的,所以前面的方便以及中間那根本都沒有,那麼這個是下罪,都是後面的隨喜。
現在這個罪的輕重判了。說到這地方,這個化制二教我不細說,就最後一句在這個地方跟大家說一下。在制教當中,說這個第三位「一有二無」,說如果說你有的是成已以後的隨喜的話,都是下罪,實際上在判業的時候不一定,不一定。不要說前面無心,就是你沒有做,沒有做,別人做了然後你去隨喜,對不起,往往有的時候這個罪非常重!
在《廣論》當中我舉了一個例,這個就是怨生王這個因緣,他在迦葉佛時候,有一個樵夫,送了人家、供養這個僧眾三個銅板。這個故事我在這裡重說一下,這個佛在世的時候,佛在世的時候,是怨生王嗎,這個叫什麼?惡生王,說錯了。佛在世的時候,這個有一個地方好像是南印度,這個地方我記它不清楚了。那麼有一個國王,這個國王名字叫惡生王,可想而知這個名字上頭,大家這個……這個並不是一個佛法流行之處。可是他跟那個迦栴延尊者,是迦栴延尊者還是俱絺羅尊者我弄不清楚,反正這兩個尊者當中有一個,很有緣。那麼佛就教他去,就把那個國王也度了,最後那個全國也信了佛了。
有一次那個國王在花園裡面玩,欸!看見一隻貓,這個從亭子上面跳下來跑到那地方,一看這隻貓金顏色的,金光閃閃。怎麼這個貓會金光閃閃哪?就鑽到一個洞裡去。這個國王馬上叫人家挖開來,從來沒看見過。結果挖開來,貓不看見,看見一大罈的這個金銀寶貝。喔!抬出來。抬出來看見下面還有一罈,再抬出來,下面還有一罈,再抬,沒有了,只有三罈。可是那地方三罈抬完了以後,發現前面又排了三罈,再挖!這麼一挖,挖了五里路,都是這個;挖了五里路,沒有了!
照這個當時印度國家的法令規定,這種都是無主之物,無主之物都是屬於國王的,它當然本來應該屬於他。那麼這個印度當年,他們也可以說很迷信,都是這個婆羅門教,後來信了佛,同樣這個習慣在,所以要問問。本來信婆羅門教也一定要問那個占卜什麼等等,現在信了佛他也信,就問那個尊者,問那個迦栴延尊者(還是俱絺羅尊者,那我就記不住)。說:「這個錢我能不能用?」迦栴延尊者說:「你能用,這個就是你的。」「那為什麼因緣呢?」他再入定,一觀察就告訴他。
這個迦葉佛的時候,說那個時候佛已經涅槃──剛剛走,那麼那個時候他很多僧眾他都去化緣。他的化緣並不一定是托了缽,他就這個十字街頭中間放一個缽,然後在這地方,譬如說我們現在說這個布施有福的,或者什麼,說幾句話;那麼很多人把那個錢丟在那裡。那就有個窮人,那個窮人幹什麼呢?樵夫。以前我們說漁、樵、耕、讀,這個最早以前,現在就不是了噢!那就是窮人也沒有田地可種,也不是念書,到山上去拿了個斧頭把那個枯柴,以前那個人少,反正這種很多,那就砍完了以後跑到城裡面。通常這個都是勞力,那時候非常不值錢,換下來的錢往往只夠一日溫飽,只是如此而已。那天他就辛辛苦苦賣完了以後,賣到三個銅板,一天回來生活夠了,那回去。回去他多多少少還聽見佛法,正好跑進一個十字街口,看見那個出家人,那個僧團的一個化緣的這個缽放在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