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手抄稿 一九九一年版
第五十五卷.A面
所以說,有了前面這麼說,後面還要引那個,看:
「獨頭心念,忽起緣非,不名為犯。」獨頭心念是心裡面瞥爾,欸,一下出來了,它無緣無故的,這樣,通常這個叫獨頭心念。那麼忽然之間它會緣慮這個不好的,這個時候不叫犯。那麼下面呢,要「重緣向念」,這個第一個獨頭心念起來了以後,後面第二個念頭,換句話說緊跟著再去念的時候,重新再跟著原來的這個非、惡的這個念頭再去念它,那個時候它「可得思覺」,自己就「欸!」感覺得到自己在這樣。所以一個念頭起來,它糊裡糊塗又過去掉了,這個不算。一個念頭起來了,第二念它又跟著下來了,也覺得「可得思覺」,那個時候就是認真地,已經開始認真去思惟這個。而這種狀態當中應該怎麼辦呢?應該「制約」!馬上把它止住、把它約束,這樣。
實際上呢,如果說這個戒體,得到強有力的戒體的話,它這種警策的心,一有這種非、惡之念,它很快就起來了。所以雖然獨頭心念這個無始以來的習染有,乃至於重緣跟著來,但是那個時候這個戒體的力量,所以這個受體的真正的功效來了。凡是任何一個這種非念起來了,它很容易就現起,那怎麼辦呢?馬上就感覺:「哎呀!我是這樣的一個人──受了戒了,我要求這個,怎麼可以!」這個不相應的這一種邪非之念,馬上就禁止住了,馬上就約束住了,所以叫攝心為戒。如果那個時候你做不到,那「即入犯科」,那時候,犯了!所以這裡的《疏》跟前面的《疏》比較起來,後面的更深細,說得更清楚!
最後又說,「又云:任情兩取」,如果以我們這個現在的觀點去看,那麼後者,就是現在那個《戒疏》上面是「正義」,這個才是順於四分一宗。實際上「今宗」更……說那就是後面的解釋。真正的南山祖師說是依圓教的話,那個瞥爾都應該、就應該察覺到它。再下面:
《行宗》云:「問:意已成犯,何以前約身口明成就耶? 答:就意辨成皆遠方便。心念果罪少分有之,大論趣果須至身口。」
那麼這個《行宗記》,那就是解釋那個《戒疏》的。它上面說,這個心意已經成了犯,那為什麼前面一定要約身口來說呢?它的回答當中,這個意念,所以說意念的時候,這個叫「遠方便」。就是說做任何一件事情一定有它的前因,那個前面還沒有成就的時候叫方便,那麼然後這個方便當中再又有遠方便跟近方便,乃至於可以分三類。那麼所以這個時候對這個結果來說,已經有了少分了,說「心念」這個因,是「果罪」當中「少分」,是結成果的這個因當中的一部分,這樣。就是說「大論趣果」,真正說談到那個真正結果的話,究竟圓滿的果,那是一定要身口現起。身口什麼狀態,那這個究竟的這個罪相什麼狀態,就才能夠確定它。
《行宗》云:「問:世云小乘不制意地,今那制耶? 答:此由不辨假實兩宗制限深淺故也。小乘實宗定不制意,動色成犯。假宗制意,但約重緣,簡非瞥爾。是則三宗歷然,大小無濫。學者至此,宜須精究。」
那麼它又有一個問答,這個問答就是說深辨這個戒相持犯的內涵。說:通常世間說「小乘不制意地」的,怎麼現在那個制呢?他回答說:所以這樣說,是由於我們不能辨別這個小乘深淺程度。實法宗那個是最淺的剛開始,它所制定的一定不制意地,一定要動到身口之色,才確立成就,說犯了。那麼小乘當中的向上一個──假名宗,所謂過分小乘教,那個時候就是開始「制意」了,不過這個制意呢,是一定要說重緣思念,那個時候才算,說這個重緣思念就不是瞥爾起念。真正到大乘這裡沒有說。所以這個三宗分判深淺的程度歷歷可明,一點沒有紊亂,所以這個我們不能混淆──從小到大。所以學的人這個地方最應該小心注意,這樣。如果不了解小的,我們無門而入。
所以這個《善見律》上面,這個南山祖師就引那《善見律》上的一段話:假定說聖人就制那個心意,起心動念就犯的話,那對不起,那這個所有的凡夫永遠沒有份了,所有的凡夫永遠沒有份了,就是這樣。但是呢,如果不通深的話,然後進去了以後永遠不上進了,這個很清楚。我說「不通深,不上進」那個,這個律上面它並沒有說,實際上這個論上面是告訴我們。所以這個地方我們一定要曉得說這大小三宗之判,換句話說,我們告訴我們自己,然後呢引導同修、後進這個次第。翻過來九十六頁,看,上面是:
簡非瞥爾者,瞥爾單意制限大乘。
這個瞥爾啊,單單大乘。
瞥爾亦名獨頭,即前《資持》引疏所云獨頭心念也。
那麼現在這個弘一大師把這一部分「第三章成就處所」列一個表,這個表你們自己看一下。原則上呢凡是這種表,諸位有心要學的,應該自己作,你自己作一遍就有你殊勝的好處。當然真正要學的時候不能看那個《在家備覽》,那個《在家備覽》畢竟是接引初機,這是第一個──在家人。還有呢,我們極大部分修學的同道們,不是每一個人都願意作一個大律師,那麼在基本的概念上面,我們必定要有一個很正確的認識,那麼那個時候這個《在家備覽》就對我們非常有用了。這一種狀態當中,你這個表可作、可不作。如果想稍微仔細一點進去的話,那這個自己就應該作那個表,你自己去觀察,這樣,然後去思惟、去抉擇。當然真正要去作那個表的時候,單單看那個《在家備覽》是不夠的,那時候就要請那個三大部來看。剛開始的時候容或比較辛苦一點,只要咬緊牙關看下去,這個弘一大師告訴我們的話沒有錯,到後來「自易貫通」,等到你一旦認識了以後再去看,那是美不可言!所以這個表我們也不妨在這裡看一看。
第三章成就處所大意,撮錄列表如下:
- 約三心明止持 ── 三心 無記非業善惡未著
- 止持
- 三心無記本不名持
- 望受體是記業說有持義
- 約行心明四行 ── 行心 流入行心思心成業善惡乃異
- 止持 ─ 三性中唯局無貪等三善為行(行心通三性)
- 作持 ─ 三性中唯局無貪等三善為行(行心通三性)
- 作犯 ─ 三性中唯局貪等三惡為行
- 止犯 ─ 三性中唯局貪等三惡為行
- 約三業明四行
- 身
- 口
- 意
- 無犯
- 有犯 有二釋
- 約身口思釋 發心籌度,將由身口,尚未動相。此心粗著,判屬身口,而非單意。
- 約重緣釋 謂以後念還追前事,自不制約。是為重緣向念,而非瞥爾單意。
第一個呢,它這個分三部分,第一個「約三心明止持」。這個三心是哪三性呢?那就是善、惡、無記;說它無記,它不是個業,為什麼?因為善、惡都沒有。那麼為什麼以三心來說止持呢?它三心本來就是沒辦法說善、惡,因此也無所謂持不持。只是從所受的這個願體來說,因為它本身無記,所以它也不會染污,那麼保持本受之體不染污來說,所以這個叫止持,所以說「有」,也可以說有這樣的意義,這樣。
真正說來,那一定要流入行心,那麼這一部分就是第二「約行心明四行」。行心是流入行心的「思心成業」。當我們的心識之流在這個四心當中,經常在轉的過程當中,一旦在行心當中,那這個時候它才是成業。思就是行,通常行的範圍比較廣,整個的心所究實說來都叫行心所,那麼這個行心所當中,特別造作的這個就是思。有的時候我們把那個行就當作思,有的時候思才是思,這個我們要了解思、行兩個,有的時候也有差別。所以說,到了行心所當中,那麼這個時候由於造作的,思的特徵就是造作,既然造作就是成了業。一有了這個造作的業,那麼善、惡就分了,那個時候就看止持跟作持。那麼這個持的話呢,三性當中,就是說善、惡、無記當中,只局限於無貪等三善行;那麼兩個犯──作犯跟止犯,那麼這個三性當中,一定局限於三個惡行,這個是兩個不同。所以不善就是惡,不惡就是善,它中間沒有說又有不善、又不惡,沒有這樣的事情。
最後,「約三業明四行」。那麼這個了解了以後呢,當這業又有身口意三業,那身口當然那是一定身口的動作起來了,然後呢最主要的,這個主要的關鍵不一定在身口的行為上面,還要看意。意有兩種:一個說無犯,一個有犯。那麼無犯就是單意無犯;進一步呢有犯有二:約身口思釋,約重緣思釋。那這個我想這文字前面已經詳細說過了。就從這裡那我們就很清楚明白「成就處所」,換句話說,那成持也好、成犯也好,它內涵是怎麼一個內涵。
第四章 辨犯優劣
那麼這個了解了,下面就辨別這個持犯的優劣。換句話說雖然講犯,持也在裡頭,犯是壞的,我們要防止它;持的是好的,正我們要努力的。那麼這個有什麼差別呢?這最主要的這個差別,就主要的把業談進去。平常在制教當中,主要的都是列緣,看它的緣,所以它那個心,起心動念這個業的部分,單單在這個行相判成犯與否的時候,往往這個不大重視,好像在這個裡邊,實際上呢這是非常重要的一環。所以在那個〈持犯總義〉,換句話說〈持犯方軌〉當中,南山祖師每一個地方都辨得很仔細。我們要學這個,那非要這一方面一一都弄通;而這個學並不是要成一個大律師哦,就是我們要學一個出家人,這些都應該知道的,這根本的意趣。
- 辨犯優劣中分為四節
- 一約三性辨犯
- 二將心望境辨犯
- 三單心辨犯
- 四有心無心辨犯
那麼現在我們看那個辨別那個持犯,什麼是好、什麼是優、什麼是劣、什麼是強、什麼是弱。分四部分:一、約三性辨犯,二、將心望境辨犯,三、單心辨犯,四、有心無心辨犯。那麼第一個,從善、惡、無記當中,換句話說,來判別它;還有一個,從心望境,換句話,實際上真正犯的時候,一定是以心對境,所以把這兩個說;第三個,單單從心上面去看,單單心上面去看的話,這個主要的完全是就論上面化教所說;「有心無心」,那麼這是教,教就是律當中。雖然律當中講有心無心,可是在這個裡邊,教――這個說這地方的教就是律,律當中它是偏重著教相所限,一定要把那個第三單心辨別這個犯加進去,那個時候才了解上面這個業性的輕重。現在我們看文:
《資持》云:「化制兩教,辨業天乖。
那麼這個第一句話,化教那就是經、論所講,制教就是律藏所詮,這個兩個論道理都叫「教」。對這個兩方面來辨別這個業的話,那差得很大很大,所以叫「天乖」,通常我們世間說天地懸隔,換句話說這兩個極端簡直是太大了!那麼下面看:
制則從教重輕。化則論心濃薄。
第一個,制教就是律,那一定是從什麼?從那個律藏裡邊的教相,換句話說將來那個,這地方換句話說就是〈持犯門〉──〈隨戒釋相〉,那就戒相。譬如我們說,論任何一個律什麼是犯,那麼通常殺、盜等等不同。譬如說殺戒,一定是第一個事──所對的境,下面是心。那麼殺的話,說殺的是「人」,這個人是境;「人想」,這樣,然後「起殺心」,這樣,這個兩種;下面「方便」,「究竟」。就是說,看看你這個五樣東西有沒有,具有哪一些,圓滿了是最重,欠缺了,那麼再看欠缺的這個多少,以及上下的不同,才論它的輕重,這樣,所以一定是根據律相上面制。然後呢化教,那它不從這個角度,「論心濃薄」──就看你什麼心情去做這件事情,所以這兩個差得很遠。
教唯楷定,緣具則例入刑科。
那麼這個「教」就是律藏,特別的是什麼?「楷定」,就是確定像律一樣,這樣犯、這樣不犯,只要你具足這個犯的緣,那對不起,就是犯,然後呢看你例這個緣的多少,才論究竟、輕重。心呢?
心既不常,動發則須分體性。
心這個東西,它根本就看不出來的,你也無從制起,所以它永遠在變化。但是雖然無法去看,可是實際上這個隨時在動,它隨時都在變化。這個變化過程當中,我們要了解善哪、惡啊?
因果既異,化制斯分。
因為這個兩個所判別的根據不一樣,所以說這個一來的話,這個從因至果,彼此間所根據不一樣,那兩教的判別不同。
必昧宗途,未窮業本。
如果這個它的這個來由不了解的話,那你對這個業的根本也就沒辦法弄得通。所以真正要了解的話,一定要化制二教它判別的根據都了解,然後你在這個就相互去運用。這所以因此呢,
故先料簡,委示來蒙。」
所以在這個地方詳細地說明,詳細地說明,「委」就是委細、很仔細地告訴後來,這個「蒙」就是童蒙──剛開始學的人,這正是我們現在應該了解的。從這地方我們就知道,學了戒經論如果不通的話,對不起,那個戒根本無從持起,這樣;反過來,如果說你不好好地持戒的話,那麼這個經論本身也是個空談。所以不管在哪裡,說來說去,這個三藏一定是互相輔助的。真正來行持、真正來學習,這個三藏之間,必然有它必須要相輔相成的關係在。
下面看一下那個小字,說它那個分段分「四節」,「初二兼明化制」,那個哪初二呢?就是一個「約三性辨犯」,二「將心望境辨犯」,這是化制二教。「三局化教」,是單心;「四局制教」,就是有心無心。「若犯性戒,具受化制二罪。若犯遮戒,唯受制罪。」那是我們了解的。那麼下面這個四節,一節一節地看:
第一節 約三性辨犯
- 約三性辨犯中分為三項
- 一明起業之源
- 二約三性示相
- 三結示傷歎
第一節「約三性辨犯」,那個地方又分三項:一明起業之源,二約三性示相,三結示傷歎。那我們看一下:
第一項 明起業之源
- 初示業本
- 二正敘重輕
《事鈔》云:「起業要託三毒而生。然毒之所起,我心為本。此義廣張,行人須識,如懺法中具明業相。」
那麼這個文字先解釋一下,到後面《資持》再說。一切的業生起來,一定要這個由三毒而生。那麼這個三毒是三樣,三毒的根本在哪裡呢?業是「我」為主。這個道理啊,要「廣張」,仔細要想真正弄清楚的話,那要很仔細、很仔細,說很多,才能夠使它說得清楚,彰顯出來,而實際上這些都是我們修行人必須知道的。那這裡說「如懺法中具明業相」,這個懺法不是我們這個《在家備覽》上面短短的懺法,那個是三大部當中的懺法。雖然我們三大部沒有學,在《廣論》上面如果共下、共中了解的話,那個對我們的業相夠清楚了,已經可以說相當清楚!
那麼再進一步說的之前,這個這裡我們不妨再重新溫習一下。這個論當中告訴我們成業需要幾個條件:事、意樂、加行、究竟。(你在黑板上寫一下。)這個事啊,現在律上面我們通常稱為境,這個所對的境;那麼意樂呢,那就是我們的意、心意;加行,在這裡也是加行,通常說興方便;究竟的話呢,也是究竟。所以事、加行、究竟三者是一樣的。那麼關於這個意樂部分,論上的意樂實際上包含三樣東西,哪三樣呢?第一個想,第二個煩惱,第三個欲樂,這個欲樂有的時候叫作等起。那麼現在這個律上面,把那個意樂當中分哪兩樣呢?分成功想,以及起心,如果殺的話就是起殺心。
現在這個地方,我們也不妨先把這個論跟那個律兩個當中說一說,就在──看黑板上面。如果說大家對這個論,不管是《廣論》也好、《瑜伽師地論》也好,那麼小乘論我不通,那沒關係,這個內涵決定都是說這些。它上面這個意樂,換句話說就是前面已經告訴我們的,這個「成就處所」的時候就講那個:嗯!這個能持是意,身口是具,然後成就的時候這個怎麼辨那個單心,以及重緣等等。實際上這個現在意樂就是先是「想」,這個意樂譬如說現在我要做一件事情──要去盜,那麼盜這個裡邊也有這個,是有主,這樣,還有就是有主、有主物,不但要牽涉人,還要這個人所屬的他的財物。譬如殺的話,那是人或者是非人、畜生等等,那就是這個叫作「想」。那麼「煩惱」呢?也就是引發你造罪的這個動機。動機的原因,或者是貪他的好處,或者討厭他,或者是癡──依止錯誤的概念。這麼所以由於這個,於是你要去怎麼樣去,貪──要去獲得他,瞋──要去排斥他,這樣。
而這個所以這個「欲樂」,前面有它的關係。為什麼叫「等起」呢(有的時候欲樂叫等起)?就是說由於前面這個三毒而引發的,這樣,這個毒是一個惡的,所以這個心前引發後面你這個行為叫等起;那麼在這個地方律上面呢,我們叫「起心」,起殺心。至於說為什麼起殺心呢?有的時候是要貪這個好處,有的時候,譬如說我們去這個打獵、釣魚等等,那個是為貪心而殺;欸,這條毒蛇或者什麼,那個因瞋心而殺;癡心呢?有的時候覺得,譬如像這個印度的那很多婆羅門,啊!殺了羊祭祀牠生天的,那都是癡心,這個裡邊有貪、癡二心,這樣。那麼現在有很多的其他的,我們或者所謂其他的各個不同的世間的宗教上面,說:啊!這個很多動物啊,為什麼,譬如說有人各式各樣的說法,說這個天造來給我們吃的!那麼這個裡邊就有癡、貪二心。所以這個裡邊,說起殺的這個動機,跟起引殺的原因。
所以不管是說一個──意樂,說三個──想、煩惱、欲樂,以及說兩個──想跟起心,這個都是在這個裡邊。那麼,所以這樣分,那就主要的就看:在化教當中,在化教當中就重視這個心,所以在論上面我想大家很清楚;那麼制教當中,它那個心、境同時,說你以什麼情況,去做什麼樣的事情,那麼他判定你那個罪的上、中、下,實際上還不止上、中、下幾等。這個現在我們來再細看一下《資持》的解釋:
《資持》釋云:「前示業本。
上面《行事鈔》告訴我們說業的根本,說業本來就
業無自性,必假緣生。緣雖眾多,不出心境,
那麼一步唸過去,一步來解釋。業本來沒有自性,換句話自性是本來如此的、天生如此的──沒有!那麼怎麼來的呢?它由於種種因緣條件,假借這個因緣條件而生起的。這個因緣條件是很多,無量無邊,但是你歸納起來不出心跟境。
由境發毒構造成業。境是外緣,毒從內發,故明起業惟推三毒。
那麼說,而這個境是外在的,這個由於心當中起了這個煩惱,煩惱這個地方叫「毒」,所以對著這個境就造成了業。那麼「境是外緣」──助成的,「毒從內發」,於是彼此相應,那麼成業,所以這個推這個業的根本還在三毒。下面:
毒從我生,我即妄計,即斯妄計是業之本,故名妄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