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手抄稿 一九九一年版
第五十四卷.B面
所以說,「前之三心不名為持」,根本不是持!因為什麼?「善性便有,惡無記無。」說「前之三心不名為持」,下面解釋:
善性便有,惡無記無。如欲離過,作意遮約,或對境防,或起心護,豈彼無記而得成持。
告訴我們,喏!說:如果說你要離過,這樣,這個要離過失這必須怎麼辦?這個有它的種種的條件,要「作意遮約」,一定要經過這個努力去作意去遮止,作意去約束自己。或者從內心上面來說,或者在境界上面來說,所以說「或對境防,或起心護」,或者在境界上面,從外面去看,或者從裡邊去看,這個絕對不是無記可以作得到的,這樣。這個是我們要了解。
若據作持,例同後止。既就境論,三心非分。」
那麼這個是止持。下面呢,論作持也同樣,同樣的。所以這個「境論」,這個就這個境界而說,那個三心根本不是,所以「非分」,不對,不算!
《行宗》釋云(那麼《行宗》的解釋):「初明二持中,初明止持。以非思慮不成事業,故云必入等。
那個告訴我們止持,止持是必須要什麼?「入行心方得成就」。所以說不經過這個思心所不成事情,所以說必須要流入行心,就這樣。
前下揀三心。善下揀二性。如下舉事顯相。
這我們了解,很清楚。
若下二明作持。同後止者簡前三心止故。」
再看:
《戒疏》續云:「若據二犯,行心成就,前言持者三善為行今言犯者三毒為行 前三亦無。識想受等通善惡行 局不善性,善無記無。」
那麼再下面說,持既不行,犯也要在行心當中才成就,這樣,前三個也沒有。那麼行心當中如果犯的話呢,這個行心一定是不善心,善心、無記心沒有。
《行宗》釋云:「二明兩犯中。亦約四心三性以定行體,尋文可了。
他告訴我們,下面講二犯。這個二犯也是以「四心三性」──四心嘛就是前面所說的識、受、想、思,三性就是善、惡、無記──來確定這個行的本質,這我們只要上面這個文仔細地看,你就可以了解。
註中,以行通善惡故須簡異。」
那麼註解當中,下面那個小字就告訴我們,這個行一定是有善、有惡。
《資持》云:「註分善惡者,以行心語通恐相濫故。三善同時而不相離。三惡相別其性相違,作犯多是貪瞋,止犯率由癡慢,一往大判,非不互兼。」
那麼這裡解釋一下。註裡邊說,為什麼要分善惡呢?因為啊,這個行心,實際上一旦流入行心當中,善也有、惡也有。所以你單單說論止持,對不起,還有可能有惡在裡頭,所以單單那個行心有善的、也有惡的,怕把行心當中的惡把那個善混在一塊兒,所以特別地說明一下。要曉得,下面就說,三善呢,這個就是說無貪、無瞋、無癡,這個會同時,你所以能夠無貪一定是正知現起,那所以說一定無癡,在這個時候一定不會瞋,反過來亦然。三惡就不是,有瞋的時候不一定有貪,然後呢不一定有幾個,有可能相兼,可能是個別,可能全具。那麼這個裡邊特別,「作犯」通常「多是貪瞋」所使,「止犯」大體都是「由癡慢」而起。不過這個是「一往大判」,就是大概地來說明,並不是「互兼」,細緻的還要仔細地看它的內涵。那這個前面呢,第一個是三心,第二個特別就行心,這個兩個都是從心上面來看,在心上面看,那麼兩節說完了。
第三節 約三業明四行
再下面第三節呢,約三業,約三業明四行。現在我們就看一看:這是什麼?這個三業那就是現在我們的身口意,看文,九十五頁:
- 初明身口業
- 初明二持
- 二明二犯
- 二明單意業
- 初判不成
- 二明通成
《事鈔》云:「後三業明成就。身二持者,離殺等過名身止持,受食食等名身作持。口二持者,離口四過名止,知淨語等名作。 身口各二犯,反上應知。」
這個解釋一下。那麼現在我們從「三業」,身口意的三業來看那個「四行」,四行嘛就是止持、作持、止犯、作犯,這樣。「身二持」,什麼是身二持呢?身離開殺等,「殺等」就是說殺、盜、婬,所以用等字來該,那麼這個身都禁止自己,所以是「止持」。除了這個以外,「受食食等」,這個只有這個道眾,換句話出家眾,這個在家並沒有這一點,這個叫作「作持」。換句話說,出家眾有很多事情一定要經過如法,這樣。我譬如說就算你們在家居士,有的受了這個八關齋戒,受了八關齋戒,不是八關齋戒的這個戒本上面說:啊!下午嘛什麼時候可以吃的,有的時候果汁什麼等等。我那次已經跟大家說了,不是受了八關齋戒可以吃喔!有緣可以開,開的時候還要作淨,這樣。所以這個時候一定還要到那個懂得如理如法的法師前面,這個不簡男女眾,他告訴你有一個作一個法。這個叫作作持,這個要清楚。
譬如說你有病開緣,他同樣地要告訴你說──說這個內涵,文我不細說,內涵大致是如此──說:「今天我有……(意思什麼病因緣),現在這個就是專門來看這個病的藥,現在呢我從你大德邊受這個藥。」這個就是作法,要經過了這樣作,這個叫作持。所以它有它非常嚴密的內涵,不是說:啊!下午可以吃。大家清楚不清楚?那這個上面告訴我們。那麼至於說出家的同道,那更應該注意,更應該注意!所謂真正有心要想住持佛法的,那更是特別重要!說上面那個說「受食食等」,那麼叫作「身作持」。這個是身二持。
「口二持」呢?「離口四過名止」,這個四過就是妄語、惡口、離間(離間或者叫兩舌)、綺語,這個是口四過,這個是「止持」。「知淨語等名作持」,那麼就是說,這個凡是剛才作淨的這個語言文詞這麼說法,這個叫作「作持」。反過來,「身口各二犯」,反過來跟前面兩個持相反的,那就是二犯。下面,了解了這個,《資持》的解釋就很容易了。
《資持》釋云:「初明身口業中二,初明二持。 次明二犯。
上面就是告訴我們,身口業當中,這個說明叫二持二犯,加起來是四行嘛!
言反上者行殺盜等名身作犯,不受食名身止犯,為口四過名口作犯,不作淨語名口止犯。並略舉事配,餘者例說。」
「反上」,就是跟上面反過來,說「行殺盜等」,這個容易;「不受食」等「名身止犯」,那個就是只有出家的同道們才用得上,就是這樣,這個有它的特別的。不過這一點哪,現在我們極大部分的這個道眾可能也不太清楚,關於這一部分慢慢地、慢慢地有機會再細說。在這個《在家備覽》當中,我想大體來說不去說它,不去說它。
那麼「口四過」呢,叫「作犯」;如果「不作淨語」等,那就是「口止犯」。這一部分在家居士有的時候是用得上的。我剛才說特別你受了這個八關齋戒,那麼遇到特別的因緣就開的時候,這個開不是說,啊!遇見了我就去作,它一定要作一個法,這樣。那麼這個作法,至於怎麼作,那是出家法師的事情,就是碰到了,你到那時候就要去求那個出家法師,這一點你們自己諸位知道了那就可以。下面有一行小字:
於制教中,俗眾唯有止持作犯。
這樣,在這個制教當中,換句話這個律當中,在家居士們只有止持跟作犯。
其作持止犯,依原文具錄而示四行,應知受食淨語等事與俗眾無涉。
喔!弘一大師也告訴我們了。說這個地方所以這樣的話,那只是依照著原文統統寫出來,告訴我們這個四行之內涵,說這個受食作淨等等的話,跟在家人沒關係。實際上,那我剛才說的,多多少少還是有一點關係。弘一大師真了不起,它後面真正跟在家人沒關係的很多地方,他文字稍有修改。譬如後面犯罪的時候,這個出家眾的把那個篇聚的名相都列得清清楚楚;那麼在這地方呢,他把那名字改了,犯一個上罪、中罪、下罪,然後重中罪,然後呢這麼這樣,把這個中罪當中又分重、輕之分。這個時候你們回過頭來看出家的篇聚當中,就很清楚、很明白!在這個地方所以特別錄的話,也就是說真正要如理行持的時候,那像剛才我告訴大家的八關齋戒這一種作法,你也應該了解。有了這個常識,到時候你去作的時候,你才能夠一日一夜產生無比的功德。下面:
《事鈔》續云:「單意業中,不成持犯。 若動身口思,亦成持犯。」
這裡來了!說,下面先看一下解釋,先看一下解釋。
《資持》釋云:「二明單意業中。意至身口名身口業,未至身口則名單意。初判不成。 若下次明通成。籌度所為事名身口思。雖未動相,即屬身口,不妨上文。」
這個裡邊由於三宗分別,這個我們要了解;還有呢,個人持犯的內涵,上下限的不同,這是我們應該了解。指內心的防護來說應該從嚴,但是對一般的判,或者這個對大眾來說儘量能夠放寬,這個是一般來說;實際上聖人制這個也有他的原因,現在把文先解釋一下。
現在呢其次,來單單從意業來當中說明,前面是身口兩個已經說了。這個意,單單的意業不成為持犯。那麼要到什麼呢?這個意要到身口,這樣,動了身口那才算,不到身口的這個時候這個叫作「單意」。這個裡邊啊,「初判」先說是「不成」。「若下」呢,欸,來了!「若下次明通成」,再下面的話就算意業它也成,要什麼情況之下?「籌度所為事名身口思」,雖然你身口沒有動,可是你腦筋裡面想:「嗯!這個事情該怎麼辦這件事情。」實際上這樣去動腦筋的時候,那個時候叫作「身口思」;這個、這個雖然是意,可是這個思心所叫作身口思。「雖未動相,即屬身口」,雖然沒有動身口,已經屬於動身口之思,那麼那個時候啊,就也成持犯,就這樣!
這個前面在〈戒法〉當中曾經說過,說小乘當中實法宗一定說動了身口才犯,心不算;但是小乘當中假名宗就不是,這個「瞥爾一念」不算,「重緣再思」就算犯。那麼平常我們這個瞥爾一念究竟什麼樣,很難分得清楚。在這裡呢,這個行相我在這裡可以解釋,就是說腦筋當中忽然一念起來了,又糊裡糊塗就過去了,這個不算!起來了以後,你心裡緊跟著就來了,這樣,一看看見這個人也許你就很討厭他,看見了一下,那就是說事情過去掉了,這個並沒有。如果你看見了以後就心裡想:「這個傢伙!我就討厭這個人。」然後心裡面就想:「嗯!我怎麼辦?要去對付他。」那時儘管你還是做你的事情,對不起,你已經犯了!那這個前面只是告訴我們說重緣,就是說你一念起來了以後下面緊跟著來。現在呢更細,這下面這個念頭,比如說我要怎麼去對付他,是不是這個一定從身口的上面去?那個時候,犯了!
然後呢,最後進入大乘的裡邊的話,那就「瞥爾一念」,對不起,那就出了毛病了!不過那個時候怎麼辦呢?你趕快懺悔,所以下面緊跟著一念說。說這個瞥爾一念為什麼犯哪?其實你現在了解了我們圓教一宗的話,瞥爾一念也犯了,犯了什麼?犯了止犯。什麼話?你是不是應該這個受了以後,要去「隨」來滿這個受的體呀?對!那這個隨怎麼辦呢?你一直要這作意去對治,然後呢作意對治要正念去維持,是不是這樣啊?假定你做不到這個是不是止犯哪?對呀!現在你這一念如果說真正地在正念正知上面,會不會這個出來啊?不應該出來啊!是不是犯了止犯啦?所以你從深遠的地方去看都很清楚。在這個地方我們了解了,說如果不作意對治都算犯,清楚吧!
所以,了解了這個我們才回過頭來看,祖師說「常爾一心」之訓,「違皆制犯」,現在才懂。否則的話,我們看是要常爾一心,啊!覺得道理是很懂;以我來說道理很懂,可是常爾一心怎麼弄也弄不來。現在雖然弄不好,可是理路很清楚。
同樣的這個道理,才曉得:喏!為什麼念佛的時候,也必定要全部的精神擺在那裡──喔,這個娑婆世界是一無可取,我只有到極樂世界去!那個時候,雖然在戒上面你容或有很多漏洞,可是你一定能夠往生,原因還在這裡,都在業上面講。同樣地,參禪,你全部的精神貫注在這:「什麼是你明上座本來面目?」看它一個「狗子還有佛性也無?」什麼?那麼吃飯你也看著這個,睡覺也看著這一個,就是這個情況,是不是你的心全部在對治上頭啊?那個時候這樣,它本質上面是說止犯沒有犯,這樣。其他的很多行相上面,小小的地方是有一點錯誤,這個業本身你絕對正確,說持戒我們從這地方要去了解啊!現在清楚不清楚?
所以說,在這樣的了解,然後你的行相上面每一個地方觀察得很清楚,那就對!在這裡就是一個一個地方告訴我們了。所以這個地方,了解了這個再回過頭去看,本章的名字叫什麼?「成就處所」。現在懂了吧!噢!成功你的持,在這個地方成的;成就你的犯,在這個地方成的。所以它這個裡邊的法相是非常嚴密,這個法相不是我們學文字的法相,就是起心動念,任何一法起來的時候,你看得很清楚:噢,這是什麼!這個才是真的法相啊!現在我們繼續看下去:
《資持》云:「律制身口思者,謂計度身口所作事故。此心粗著,判屬身口。」
來了!律當中制的身口思,就是計度我們身口的要造的事情,就是剛才說「動身口思」,那就對!這個心一著,那麼這是已經說,來「判屬身口」。所以前面叫重緣思犯,現在這裡呢叫動身口思。
然後呢,在唯識上面也就告訴我們,那個思心所有三種,三種:審慮思,然後呢這個動發思,還有一個什麼?還有一個什麼?啊!對!審慮、決定、動發,就是這樣。審慮的時候,實際上呢,剛一念沒有;審慮的時候,你去想這件事情;審慮的時候決定。實際上呢,對不起,在這個唯識上面,審慮、決定兩個,都在這兒已經動這個腦筋了,這樣;然後動發思完全形之於身口了,這樣。清楚不清楚?這是法相,我們要從這個地方去認識它。後面那個這一行文,就是告訴我們前面這個重緣,我們不妨去讀它一讀吧!
《戒疏》中釋此科義有兩解:一約身口思釋,二約重緣釋。《事鈔》撰述先成,止有初解。故《事鈔》言戒相時,每唯舉身口者,即依此釋也。逮後撰《戒疏》時,乃列兩釋。其第二釋,如下段記文所引。
那麼這個就是告訴我們,實際上呢,我們的道宣律祖撰述《行事鈔》的時候,好像在他三十幾歲,那麼這個後面說這個《戒疏》……。所以這個上面是什麼?一個是《行事鈔》,一個是《業疏》,一個是《戒疏》。那最早先著的書──《行事鈔》,那麼到那個時候就解釋它;以後後來再寫這個《戒疏》,再寫這個《隨機羯磨疏》,那個都在後頭,所以這兩個當中,有的時候解釋不一樣的差別在此,那對我們這個沒什麼太大的關係。所以弘一大師就把前後的很多重要的,都把它我們相關的那一部分都一起舉出來,列在這個地方。今天就到這地方,今天到這地方。那麼現在我們一起回向,那回向完了以後呢,下面還有幾個問題。
請翻開《南山律在家備覽》九十五頁,那麼這一段是「成就處所」。這個〈持犯〉先說名字;說了名字,這個名字的內容,主要的;那麼這個大體了解了,怎麼樣才成持犯的這個處所,現在我們了解最主要的是說,在這個三心四行當中,怎麼地交叉產生持犯。這個了解了,然後呢下面還要「辨犯優劣」,它每一個、每一個,有它的層層深入的意義。現在這就成就處所,「約三業明四行」,從身口意這三方面,來看我們的止作二持二犯的意義。那麼作對了就是持,作錯了就犯,實際上這個裡邊就是作不對就是錯、就是犯,那只有一條路──想辦法去作對它。
現在看九十五頁倒數第六行,昨天已經簡單地說「單意業中不成持犯」,到什麼情況之下?現在繼續看:
《資持》云:「若準《戒疏》,上是初解。後復解云:獨頭心念,忽起緣非,不名為犯。重緣向念,可得思覺,而不制約,即入犯科。又云:任情兩取,後為正義。順今宗故」
上面是《行事鈔》上解釋單意不犯的這個判定,那麼然後說要動身口思。現在呢進一步,「準《戒疏》」,這個以《戒疏》來看。上面《行事鈔》是先──初解,那麼這個《戒疏》就是《四分律含註戒本疏》。那麼這個兩部都是道宣律祖精華著作,不過年代大概差了十三年到十五年,《戒疏》在後,這個詳細的我記不住。所以換句話說,越到後來,他那個陳述是越圓滿,越圓滿、越周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