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手抄稿(1991年版)53B

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手抄稿 一九九一年版

第五十三卷.B面

  • 止犯
    • 初牒名
    • 二釋義
      • 初釋止義
      • 二釋犯

《事鈔》續云:「言止犯者。 良以癡心怠慢,行違本受,於諸勝業厭不修學,故名為止。 止而有違,反彼受願,故名為犯。」

這個說一說。什麼是止犯?止,會犯!「良以」,特別是由於「癡心怠慢」。癡心怠慢,這個癡就是也可以說真正地說分兩點,一個是無知,還有一個呢,由於這個習性癡癡呆呆的,這個而不能自己去警策,不能自己警惕,是懈怠還有輕慢。這個「怠」字說起來是很難對治,這個「慢」尤難對治!所以這個《法華》上面特別說:我生生世世以及諸佛出世,目標都是為了這個,可是由於大家的什麼?慢──增上慢。好像我們都沒增上慢,我們怎麼會增上慢呢?如果說了解剛才我們這一句「未會先會」的話,我們都在增上慢當中。我們看了一點文字,或者聽了一點人家,「啊!懂了、懂了!」真的懂了嗎?沒真懂,那豈不是增上慢!這個《法華》上的真正的意趣,到了這個時候你才懂得。結果呢,真正倒楣吃虧的還是我們。不要說我們現在談不到,你證得羅漢以後,欸,還要!

而且下面《法華》上面尤其告訴我們,這個佛陀對舍利弗說:「我兩萬劫以來我一直教你,你也一直跟著我,可是你現在都忘得乾乾淨淨了。」當時我第一次去看的時候,我念完了以後,最早看根本也沒看見這些,後來了解了重去、重去再去讀的時候,我那時候有一個懷疑:這個兩萬劫是何等長的年代,這個佛陀老人家他一直教他,教了他居然到現在又忘得乾乾淨淨?現在慢慢地才正確地了解,就會這個樣!

這一點,你們自己每一位同道,試一下就曉得了。什麼?習性!這個習性之難改呀!就是說假定說你自己想努力、想觀察一下,或者要改一個,你看哪,說就是你不認識那反而不覺得;如果是已經認識了,那個時候你去觀察,要想改一個非常輕微的習性,這個都非常難、非常難!就這樣。那麼通常情況之下絕對不是有意的,他自己總覺得有太多的理由,說:「哎呀!這個實在是不行啊!這樣的困難、是那樣的困難哪……。」我現在想起我當年跟我的師長說:「法師啊!你不知道我有多少的苦惱!」「是!我不知道,你自己知道。」就這樣。後來我也是這樣子說的:「法師你這個告訴我們實在是不錯,可是這個聖人境界啊!」瞪大了眼睛看了我,他也不好講,以後說:「是!是聖人境界,正因為我們現在還不是聖人,所以要從這地方警惕啊!」

我現在想想,喏,人就是這樣,這個說來說去就是四個字──癡心怠慢!第一個就是個癡相,沉滯在這裡;然後呢,自己就拿不出這種真正強悍的、勇悍的精進,然後呢不知不覺當中自己就這種慢當中。這個慢有各種不同的行相,它就會保護它自己,所以這個真正的可憐的地方就在這裡,就在這地方!說起來是有不得已的苦衷,這個倒是實在的,這個習性本身就是個最大的苦衷,實在很難改。所以當初我去念的時候覺得很容易懂,後來越看,啊!一看到這四個字的話,怵目驚心之感。細的不必去說它,細的不必去說,如果我們後面仔細去看的話,都在這個裡邊。

所以昨天我們曾經翻開《廣論》,上面告訴我們什麼是愚癡之因,我們已經夠癡了、夠懈怠了、夠慢了,還要保護它,還要找種種理由,所以唯一的要策持自己的精進。那麼這裡不細說,如果要了解、策勵的話,那麼回過頭來自己翻經、翻論。所以我常常說,我跑到哪裡這一本書非帶不可!在任何情況之下幾乎是跑到哪裡,我這個包包裡邊總歸有這一本書。一方面有的時候,尤其現在人家來問我問題,我根本沒有本事回答,所有的問題都在這本無字天書裡邊;我自己要解決問題也都在這裡邊,碰見問題翻開來一看,這都告訴我們清清楚楚。譬如說剛才我們怎麼解決這個問題,那是昨天我們翻開來,愚癡之因、智慧之因、為什麼要智慧的,都在這裡!

由於這樣的癡、怠、慢,因此我們在這種癡當中,細的就是無明乃至於塵沙,粗淺的就是我們現在這種癡癡呆呆,也說不上什麼,就是那種無記狀態──有覆無記狀態,那個都在癡心當中。由於這個一來,所有的煩惱都從這地方出來的,因此這樣這個心裡面所造成的身口行為等等,這個一定跟所受不相應,所受不相應。而特別呢,對於「諸勝業」,這個就是超勝、殊勝的淨業,這個是我們要了解,「厭不修學」,心裡面不知不覺有一個厭煩。現在我們要厭,厭惡那個世間,因為厭惡世間所以要勤策、勤策是這樣嘛,要策勵我們要去想辦法去對治。現在我們厭錯了,我們該對治的去厭了,然後呢因為厭了該對治的,所以不對治,所以在怠慢當中。這個是什麼?止。

現在我們止錯了,「止而有違」是「反彼受願」,因為自己這樣的一個心情,所以並沒有如理去做,於是違背了所受的本願──犯了,犯了!所以在這個裡邊,如果這一個解決了,它前面幾條都解決,這個實在是個最重要、最根本的問題!下面《資持》的解釋比較容易懂。

《資持》釋云:「初句牒名。 良下釋義,初釋止義。 止而下釋犯。」 《行宗》云:「作犯造惡則通三毒,止犯慢法偏對癡心。」

這個「作犯」造的是三毒都有,「止犯」是偏於癡心,由於癡所以會慢。實際上這個「三」當中──貪瞋癡當中講的,說偏於癡心,實際上呢這個癡的過程當中往往還有什麼?還有疑怠的心情。我們做的時候心裡面總是覺得:「嗯,會這樣嗎?應該不這樣嗎?」這個都是什麼?都是疑慮之心。「好像大家都這樣,難道我這樣比別人還錯嗎?」這個是疑呀!然後心裡面啊,這個慢剛才說過了,這樣。所以這兩樣東西並沒有好像很嚴重的患害,可是實際上根本的問題都在這個地方,這對我們是非常嚴重!

雖然是作犯通於三毒,可是如果你止犯能夠擋住不犯的話,這個作犯就能夠、就能夠擋得住,就這樣。所以你真正能夠策勵自己,如法地精進,了解了,那對不起,自然而然你這問題能解決。起心動念乃至於身口運作,你念念在智慧當中,念念策勵自己,你會造罪嗎?否則的話,你儘管想去努力,可是這個根本都在這個地方,還在癡心當中,儘管你很用功,實際上這個是文字戲論過程,文字戲論裡邊。

所以我以前的經驗是這樣,我想諸位當中一定有很多跟我一樣:我在那兒用功的是很好,或者是拜佛,或者念佛、讀經,哎呀!讀得真有味道,念佛念得真美!可是跑出來團體當中轉一圈,煩惱就跟著來了,啊,實在就不曉得怎麼辦是好!什麼原因?我想很多人都有這個,這樣。偏偏環境又不允許故。什麼叫不允許呢?最好我啊……宿生有福報的人,他就是能夠關在一個關房裡面,樣樣都現成;再不然他有這個意志:「我不怕!」那誰都不見面,那是可以減少一點。否則的話,對不起,一碰到這個事情,問題就來了。想來想去想不通──我總覺得很用功!現在才了解問題在哪裡,就是止犯上頭。所以在這地方就特別說一下,看看那四個名字很容易懂,實際上的內涵還是如此。

好!現在下面看一看,說依這個上面「《事鈔》」,《行事鈔》上面的,「二持二犯之文,分配對照,列表如下。

  •  
  • 止持 ─ 方便正念 ─ 禁防身口 ─ 不造諸惡護本所受 ─ 止而無違戒體光潔 ─ 順本所受
  • 作持 ─ 修習戒行 ─ 策勤三業 ─ 有善起護 ───── 作而無違戒體光潔 ─ 順本所受
  • 作犯 ─ 三毒我倒 ─ 鼓動身口 ─ 造境違理 ───── 作而有違 ───── 汙本所受
  • 止犯 ─ 癡心 ─── 怠慢 ─── 不修勝業行違本受 ─ 止而有違 ───── 反彼受願

「止持」需要「方便正念──禁防身口──不造諸惡護本所受──止而無違戒體光潔」等等。止持、作持,作犯、止犯,雖然在這個表當中「止犯」這個文字最少,可是我覺得這個是最重要。那麼下面有一些小字,這個小字對我們相當重要,說一下。

已上分釋持犯四種名義竟。 《戒疏》中別明單雙持犯義。今撮略疏記諸文,附示其概。

這個是《戒疏》當中特別的說明,那現在把那個內涵,這個弘一大師簡單地告訴我們一下。

疏中所明單雙持犯義,略分二意。

分兩方面來說,一個呢,

初約心用,後約教行。

這個要說一下。那麼什麼叫「約心用」呢?約心用就是說……呃,我們先看了解釋,然後再解釋這個「心用」跟「教行」吧!

初約心用者。此乃持奉用心,非正簡判。故一切諸戒皆有雙持雙犯。

說,先這個分兩方面來解說。第一個先解釋,從我們的內心用心這個角度、這個立場去看。所以說這個是我們來奉持的時候用心,從我們用這個心這個角度看,實際上這個角度並不是在戒當中正式說明,正式說明。那麼在這一個角度去看,一切戒都有雙持、雙犯。就是普通在家人──「俗眾所受五戒八戒悉具此義」。他那個地方特別圈幾個小圈,為什麼?下面說明了,下面說明了:

以凡持一戒必起護心,

你要真正做任何一件事情,做好持戒的話,一定要保護。那個保護要怎麼辦哪?一定要經過「作」,如果說不作、不努力的話,對不起,不行!那麼「作」些什麼呢?「方便正念」,現在我們了解這個方便正念是幹什麼。假定說你癡心怠慢,對於該學的那個勝業厭不修學,那對不起,這就是「止犯」。所以這個時候你雖然有一番好心要學,可是既然你沒有認真去學,你了解怎麼作嗎?不行!所以這個約自己用心那一邊來說的話,它一定需要這個條件,所以這個來說的話,就是這個樣。所以說這個「凡一戒必起護心」,這個保護的心,「望離惡邊即成止持」。因為你這樣努力,經過了這個努力,然後保護自己的內心,於是使得我們能夠離開造惡,這個叫止。而從「起護」那邊去看,那麼這個地方去看的話,就是叫「作持」。那麼反過來變成功「兩犯」,說「違教作惡即作犯」;下面說「不思對治即止犯」,是啊!你不努力思惟、觀察、抉擇去對治的話,這個就是止犯哪!

此謂二持二犯各自相通,非謂持中有犯。以善惡行別,違順心乖故也。

換句話說,這個持當中有犯,犯當中有持,這樣,然後呢……不是、不是!二持當中,止持當中有作持,止犯當中有作犯,剛才這第一個前面說錯了。你怎麼樣才能夠止呢?那一定要方便起護,方便起護那一方面來說叫「作持」;因為這個方便起護,所以對境的時候你能夠止惡,這個叫作「止持」,這是必須要的。那麼這個時候「約用心」,實際上這是我們人人必須要的,這個教理上面、經論上面告訴我們都是這個。

然後有了這個開始去行持的時候,這個時候就約戒,約戒的話,「後約教行」,教行這個就是制教,制教有的時候我們就稱它為行教。這個戒裡邊,「簡判諸戒,正用此義」,就下面正式的這個判法不一樣。

是須有教令行者方具雙持雙犯,

那這個標準來去看的話,一定這個佛所制定,制了這個戒,告訴我們要這樣去,才是有雙持雙犯。

自餘殺盜等無教開作者並屬單持單犯耳。

那麼其他的,這個像五戒當中什麼殺、盜等等,它並沒有特別制定的,這個是……下面看一下我們就了解:

故教行雙持雙犯,唯道眾戒中有之。

那麼這個只有出家才有,下面舉個例子。

例如某事教制須行者,依教而作為作持,

這個平常我們出家眾當中說是羯磨,它一定有它的原則,這裡先不細說這個羯磨法,先不細說。

望無違犯是止持,

從不違犯叫止持。

不依教而作為止犯,望有違犯是作犯。

那麼這麼一來,有作持、有作犯,有止持、有止犯。

若俗眾所受五戒八戒,唯是單持單犯,與此教行雙持犯不相涉也。

這個我們要了解,這樣。所以這個出家眾的話,一定要懂得這個羯磨法。做任何一件事情都有它的羯磨法,這個在這裡沒有細說,將來真正要學戒的是絕端重要,正因為如此所以它才能夠住持萬代,這樣。為什麼佛法二寶賴僧弘持?它有無比的威力都在這個裡頭。它一定有它的原則,做任何一件事情不能說「我要怎麼辦就怎麼辦」,「說起來我並沒有錯」,「道理上說得通」。不行!它有它的絕對的原則,這是一個法,如果說你想怎麼做、他想怎麼做,就亂掉了。所以這個法立了以後,佛在世的時候他也是這樣──我在僧數。說佛在世的時候制任何一個戒,或者什麼等等,他老人家明明知道了,他為什麼不馬上制?這有很多理由,這樣。

所以在這個《戒經》當中就告訴我們,特別地告訴我們,像《俱舍》什麼都分別這件事情。喏!這個佛他自己老人家也特別地作說明,這個是大眾和合:「啊!大家來了,好了,你們大家來判斷這件事情。」這因此佛是以身作則。所以我們現在不懂,到後來的時候有權威。佛法裡邊權威是什麼?法!在這個法的情況之下,佛也得跟著你做,就這樣。否則的話,對不起,那麼在任何情況之下你這個就用不上──非法的情況之下,這是我們現在應該了解的。所以,以後這個才是我們出家眾真正該努力的;反過來說,為什麼戒有無比的功德的原因,都在這個地方。

翻過來,那麼這個持犯的名字了解了,「喔,原來這個內涵還有這樣啊!」所以下面就持犯的體狀──那麼它的一個本質、它的行狀。看文:

第二章 持犯體狀

《事鈔》云:「二明體狀。餘義廢之。 直論正解,出體有二。一就能持,二就所持。」 《資持》釋云:「初刪古。疏引云:有人立十善為止持體,十惡為作犯體,行檀,禮誦,頭陀,四弘等為作持體,違此名止犯體。不明化行,於理頗疏。委如彼破。

我們一段一段來。這個《行事鈔》首兩句話,先說這個「體狀」;下面一句話,「餘義廢之」。什麼叫餘義廢之呢?下面《資持》告訴我們了,說道宣律祖的時候,因為那個時候戒法傳進來已經有好幾百年了,經過古代祖師們很多人的說法。所謂這個「刪古」的話就是這樣:說那麼有的人呢,有的說這個十善是止持的體;十惡是作犯的體;乃至於說行檀(檀就是布施)、禮誦、頭陀、四弘等叫作作持的體;違此叫止犯。那麼實際上這種判斷的方法是「不明化行」,是並不了解化教跟制教這兩個的真正的特點。所以祖師說「於理頗疏」,他們對這個道理並不能夠很嚴密地了解。

這個「於理頗疏」,那個弘一大師在那兒圈幾個小圈,當初我看過了以後也不太注意,現在這裡發現有好幾個特點,好幾個特點。第一個,從正面來告訴我們,說我們平常學的時候,往往對於這一件要學的內涵,不會很精密、很嚴密,這樣,一定要把它那個內涵絲毫無差找到,那大概這個粗枝大葉的,這是一種,這樣。這是所以我們沒辦法真實地把握得住。我們也不是有意這樣去做,這無始以來的習性,這樣,這個習性那個癡心。所以說這個都是習氣,再加上還有很多外在的因素等等,那就害了!那麼這是第一點。

其次呢,平常我們現在所謂說別人,說起來嘴巴很響,這樣,用的詞非常地尖銳,說得不好聽,很刻薄。這個祖師不是,他說的時候那個很含混,說「啊!於理頗疏。」這個道理上面只是不太嚴密,只是有一點疏漏罷了,就是這個。所以他們就是對自己要求是非常認真,對別人的話,非常寬大!就是談道理的時候,那也是輕描淡寫幾句,凡此都是我們真正後進修學的時候,必須要的這個條件。我們往往是知道了一點點,然後這個眼睛瞪大了,看看別人一點點的地方都要找出來,實際上我們看見的一點點還差得十萬八千里,這是一個毛病。反過來這個地方也可以說,對自己來說,疏得不能再疏,根本沒有把握得住,可是看別人的話就是要求這麼嚴,錯上加錯!這個是言外之意。

那麼現在這裡是說,因此是「委如彼破」,所以現在祖師說:啊,這其他的,現在根本不談。這樣,那麼怎麼辦呢?「直論正解」,就直截了當地說現在的正確的了解來說明它。

直下標今。正解者能所二體並依本宗制教而立。

實際上我們現在這個止持、作持,然後這個持當中,能持之體以及所持之法都是根據本宗,這個本宗就是四分一宗,而這個裡邊有很多也就是依這個道宣律祖,更深遠地說。

文中能所例略犯字,義須具之。」

「文中能所例略犯字」,說是這樣,反過來說能持,還有呢,也能犯;反過來,所持還有所犯,內涵一定。換句話說,現在就是把前面古代的先不必細說,也不必去辯論它,直教把正確的內涵告訴我們。現在特別說明:這個體有兩個,一個是能,一個是所。

《行宗》云:「非謂施慈等行都不修之,但非持犯體耳。」

這個補充很重要!說,並不是要我們不布施啊、什麼修慈悲等等,不是,要,要的,可是現在我們這裡真正重要的講戒──講戒的特徵,這個不是!所以在這裡說這樣地去辨別它,辨別清楚了,然後再修行,這樣。現在我們看:

  •  
  • 初牒名
  • 二出體
    • 初正示
    • 二簡非
  • 三引據
    • 初成論
    • 二引本律

《事鈔》續云:「言能持者。 用心為體。身口是具。

出來了!前面一再說,現在呢正出體。

故論云:是三種業皆但是心。又律云:備具三種業,當審觀其意等。如後更解。」

這個文先簡單說一下。我們能持──心,這個身口是根據這個心的工具,這樣。所以造的時候一定從看見身口,可是這個裡邊一定有心。那麼論上面說,這個三種業,究實說來都是心。然後律當中說「備具三種業」,那我們要很仔細地審察、觀察那裡邊的內涵,後面有詳細的解釋。這個後面是以後的,現在我們先解釋一下這個前面的《事鈔》「言能持者」。

《資持》釋云:「初牒名。

就是什麼叫「能持」。

用下出體,

就是指出這個能持之體。

上句正示。

上面一句「用心為體」,就是正式地告訴我們。

疏云:若不思慮,不成持犯,故以意思為能持犯體。

這個是解釋。假定說不經過思心所的思惟觀察,那麼這個不成持犯,持也不是、犯也不是,所以這個「意思」是能持犯的體──本體。

那後面、前面都有這個舉的很多例子,我在這地方也隨引一個。大家還記得吧?說這個《五戒相經》上面──最起碼的,有一個居士在上面造房子,那個木頭一個不小心,「叭!」掉下來,把人打死了。「哎呀!」他就這下子糟糕:「我已經受了五戒,把人打死了!」佛就問他:「你為什麼做這個事情?」「我、我也沒想打死他!」「那幹什麼?」「我爬到屋頂上面,一個不小心抓不住了……。」「那無心,你沒有犯戒!」處處地方在這上說明,意思就在這裡。那麼在論上面更告訴我們很清楚,下面將來也是這樣,不過在戒上面的話,這個就比較嚴,比較更嚴密。所以這個業以及教兩者當中的開遮,下面將來持犯繼續下去,會非常地嚴密地說明這個。

下句簡非。

這個下一句就是「身口是具」,下面一句特別地辨別我們,我們往往偏重看那個身口,實際上不是。

以身口色但是成業之緣,

要曉得這個身口這種色,只是成就業的一個助緣。

非正業本。

並不是業的根本。下面:

疏云:身口是具,不名為業。

所以現在我們了解了,哦!原來這個真正的持犯的體是心,那麼身口只是成就它的一個緣,而不是真正的根本,所以說「不名為業」。這一點我們現在了解了以後,以後真正去做的時候,就不會再犯以前的行相上面大家斤斤計較,然後還說你對我錯,這個情況我們慢慢地會改過。也許我們行相上面把握不準,的確!實際上你們如何我不知道,問我的話,我老實告訴你們,就是把握不準。碰見任何事情,我就是有概念清楚的,我還一定拿出這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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