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手抄稿(1991年版)29B

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手抄稿 一九九一年版

第二十九卷.B面

那麼現在這地方我再非常簡單地,完全用一個實際的例子,你可以再運用在任何地方去。當那個境界現起了以後,你說是外面的嘛,也可以說外面的,因為的確外面有一個境界在,對吧!可是這個境界的所以好壞什麼等等,是你在判斷它,是不是你在判斷它?所以當這個判斷那個好壞的時候,到底是外面、是裡邊的啊?你實在是很難說它。你如果認得了,你說外也得,說裡也得,說這個緣起也得,反正是就是這麼一件事情你了解了。是不了解的話,對不起,說裡、說外都不行!

那麼在這個過程當中,儘管是有裡、外等等,可是最主要的這個,最主要的樞紐在哪裡呀?就樞紐是在我們的內心的認識,是不是這樣?就是如果說你今天的心情高興的,看見一個不好東西你也覺得:嗯,這個不錯耶!如果你今天心情不高興了,再好的東西你看見了心裡面就覺得:唉呀,真是很麻煩!這個充分說明,真正的樞紐就在我們自己的內心。所以這個地方我們特別真正要認識的不必去深談,所以在這個地方說「心緣」,但是呢,這個生起來的時候還是「隨心」。

但是這個心為什麼又單單說內不行呢?如果說這個沒有外面所緣的境的話,請問那個心會不會生得起來?生不起來!所以它一定是緣著外境才生起來的,但是在這個裡邊的真正的樞紐在乎你自己。所以當心緣境以後,然後呢,在這個相應以後生起來這個,所以通常我們說根、境、識三事和合──觸,這樣。如果說正規地來說的,這個三樣東西的因緣所生;如果你別別地來說,說這個認識作用,由於根、境相應,那麼識就變成功根、境相應生起來的另外一樣東西。

所以這個時候說,「故三法納體之時」這個,所以經過這樣地我們了解了以後,然後我們去作法。作法的時候,初番羯磨、二番羯磨、三番羯磨,那個三番羯磨是什麼?第一次,哦!我弟子某某,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等等,第一次「動於境」,這個昨天已經簡單說過了,大家還記得啊!第二次集在空當中,第三「入於心」。

那麼簡單再說一下,第一次是緣這個境的時候,現在,哦!跟以前不一樣。以前是跟什麼相應的?跟無明相應的,所以無明相應的話,那一切都不談。現在呢,都是跟三寶相應的,所以說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同樣對那個境的時候恰恰相反,所以在一切境界上面,就有產生這樣的完全不一樣的地方,這個是第一次受戒的時候,境上面、一切境上面動了。第二次呢,集到空當中;第三次這個戒法就流入心當中。那個這個戒法「法依心故,名為法體」,喔!這個,這個叫作法體。那就是前面所說的,「與彼妙法相應。於彼法上有緣起之義」。

那麼下面呢,「領納在心」,再繼續看下去。「領下示體所在。若據當分,體是非心」,說「領納在心」,就把前面生起這個領納在我們的這個心內,這個叫作戒體。那麼現在這個《資持》的解釋是什麼意思呢?說關於這個戒體部分,不同的宗派有不同的說法,比如說:有宗它是說色法,成宗說非色非心,那麼現在呢南山宗,那就說它又說它是一個心法,就這樣。實際上是不是究竟了呢?不!究竟了,不!這個宗喀巴大師《律海心要》當中,有另外的說明,這個以後如果說講菩薩戒的時候,我再詳細地說它。那麼這裡到南山宗為止,下面會詳細說明的。

所以說「若據當分」,關於這個戒體,根據四分一宗,這個四分一宗就是我們的當宗──《四分律》,那麼這個體、這個戒體是「非心」。前面說這個戒體是從能領的心相來說,而把能領的心相來說明這個戒體。現在呢反過來,從另外一個角度去看,從《四分律》這個眼光去看,這個體不是心,所以他說「不顯所依」,這個所依就是能領的心,而說這個戒體跟心不一樣的,跟心不一樣的,特別要註明一下。而現在說「在心」是什麼呢?說「取圓意」就是圓教的意思,這個圓教也就是道宣律祖,依唯識,然後《法華》、《涅槃》開權顯實來說明這個意思。這個說能依的或者是這個能領的這個心,就是什麼?指我們的藏識,這是它所依之處。

所以在談到這個地方,我們要簡單地說一下,為什麼歷代的祖師都有「論」作為根據呢?這個論就是詳細說明這個經,就是說明:啊!這個叫戒體,他剩下來就不談了。但是你要仔細地去研閱深入的話,那麼這個戒體到底什麼個內涵呢?那麼在這種狀態當中,依個人的深淺程度的不一樣,就有的人說色法,有的人說非色非心,非色非心就是四分宗,那麼然後呢我們的道宣律祖說又是個心法。在這個過程當中,他所立論的根據是什麼,各有他的根據,各有他的觀點。

所以當談這個問題的時候,這個概念我們要清楚。如果說他引那個《薩婆多論》的,那就是實法宗;如果是引《成實論》的,那個就是四分律當宗;還有如果是依唯識、《法華》、《涅槃》的,那我們這裡所謂圓教宗。那麼唯識怎麼講呢?唯識說萬法唯識,一切法本來是識,只是把它說成功「四分」(註1)。這個這裡唯識的詳細情況我們不談,一般來說,就是見分跟相分。見分就是我們能領的心來說,能見那個心;然後呢這個心所對的行相的話,那就是相分。所以既然這樣的話,這個戒體本身,也就是說這個識所變現的,這個是唯識上的說法。

那麼在這個地方豈不是說……有的人說那中觀怎麼講呢?我想今天我只是簡單地也說一說,簡單地說一說。宗喀巴大師他說這個戒體啊,它還是色法,不過這個色法跟這個薩婆多有宗說的色法不一樣。有宗說的叫實,實在的實──實法;那麼這個宗喀巴大師判的,叫法處所攝的緣起假色,這樣。那麼這個中觀談一切現象都是性空緣起,所以所有的一切現象、一切的法都是依緣而立,依緣而立,所謂因果必然關係。那麼凡是依緣而立的一切的行相,自然有它的作用,有它的作用。那麼在這個時候,所以說明你只要了解,比如我們拿一個實際上的很簡單的比喻來說,大家就了解了。說現在眼前的一切東西──水,什麼是水呀?哦!那個水嘛,就是兩分的氫、一分的氧,所以這個水的成就的緣是什麼?氫二、氧,當然還有實際上還有其他東西了。比如說我們這張桌子,那麼桌子是木頭、人工、油漆等等,就是它成就的這個所依的條件。

那麼這個成就了以後有它的作用存在,當我們要想了解它的作用,以及了解它的內涵的時候,你就不妨把那個緣,或者是依所依的緣來說明,或者是依它所顯的功用來說明它。那麼在這個所依的緣當中,最主要的,以及最強盛的這個力量是什麼呢?就是心、境當中,這個「心」比較主要,對吧!所以同樣地,在這個儘管中觀、唯識不一樣,可是你一樣的可以用中觀來解釋。那如果從能領的心相認識這個戒體的話,不管它是唯識或者中觀,你認識是一樣的,產生的功效是一樣的,我們現在所需要的就是這一個。這個地方我想簡單地這麼跟大家說一說。

好了!回過頭來再把《行事鈔》上那一段話,我們重新再看一下,因為這個是比較重要。說這個戒體是什麼呢?就是「法界塵沙二諦等法」,這是外面的境。這個境,「以己」,以自己要期,這個就是所立的誓願。那麼透過了種種方便、方法,那個「方便」是什麼呢?那個方便是就是說要淨化自己的身心,這個就是我們這個現在所謂,使得自己從染污的淨化了以後,成為一個法器。不能有一點點不相應的惡,所以「必不為惡」。那麼怎麼做到的呢?是觀察、思惟,使正知現起,能夠使這個正知見跟前面的境相應。那個時候內心當中,這個生起一個由於這個觀察、思惟,這個心對境的當下,以自己的正知見觀察、思惟,生起了這樣的一個當知,當所造這個業的業體,這個業體領納在心當中。所以說,「以此要期之心,與彼妙法相應」,那個時候「於彼法上有緣起之義」。

那我實際想舉一個比喻來說,當我們對著任何一個境界,然後呢這個境界現起的時候,現在我修學了佛法,了解了佛法,透過了思惟、觀察,說我現在要這樣做了,要這樣做了。那麼這種狀態當中,所以要這樣做,這個是什麼?一定是由於外面的境以及內邊的心。所以現在要這樣做,這樣做的這個觀念,或者這個影響力量,那麼這個是什麼?這是由於外境而生起的,所以他說「於彼法上有緣起之義」,就是這個外面這個外境,是引發我們現在內心當中,生起這樣的一個概念的因緣。所以說這個一切的法界相應的、一切的外境上面,有一個緣起之義。那麼現在呢,這一種生起來的這個,這個叫作戒體,把這個戒體領納在心當中。這個文字的解釋,那到這個地方為止。

現在呢,把那個文字拿掉,直截了當地說一下,回頭你再去想一想的話,這個問題馬上就解決了。境、心相對,然後呢一般狀態──貪瞋癡;現在不是,癡,不可以!很正確地認識它。在認識過程當中,曉得這是貪的、這是瞋的,不可以,然後完全以另外一種方式,在這個時候內心當中留下一個影響力量。以及,不這樣做,以前同樣有一個影響力量,是不是大家都感受得到?以前的影響力量是什麼呢?就是貪瞋癡相應的這種。當這個境界現起了以後,好了,過去了,事情雖然過去了,下一次你再碰到的時候,欸!你馬上又覺得:「嗯,這個!」如果說碰見這個你跟他相應的,引發你歡喜的、貪的,你就:「哎,這個好人,那我歡喜他。」這樣。也許大家一起,啊!好高興,今天一起去看一場電影、喝一場酒。是不是這樣呢?再不然的話呢,「這個傢伙,真是莫名其妙的!」你心裡面就覺得對他起反感,乃至於跟他口角吵架。是!還有一種呢?噢!也就過去掉了。這是一般狀態。

所以對那個境界一定會產生這種三種反應。這個三種反應是什麼?業體!是不是會繼續的?第一次由於見了,所以第二次再來的時候,我們內心當中就立刻翻起來這個認識,這就是以前的業體呀!現在受戒呢?噢,不了!所以當第二次,再這個境界現起來時候,你可以感覺到:「哎喲,我現在受了戒了!我以前看見這種情況,貪瞋癡相應,現在不了、不了!」為什麼會這樣?就是因為當你受戒的時候,你自己內心上面,透過了這樣的前面所說的種種的方便。

所以說,如果說諸位有了這個正確的認識,然後慢慢地先去練習自己的這個內心,對境的時候,能夠想辦法控制它、修改它,然後呢正式地對著一個戒師──這個很重要噢!如果這個戒師本身的條件高的話,你的條件比較差一點,可以;反過來,他如果差一點,你條件高,一樣地可以得得到。然後你內心當中就產生了這樣的一種影響力量,這種影響力量留下來了,使得你以後一對境,你立刻感覺到:「欸,我現在是受了戒的人!」這個內心當中如果時刻遇見境況都會生起這個,那這個是什麼?就是得到這個無作戒體的功效。所以前面這說過了,儘管我們沒有得到這個戒相應的無作戒體,可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有什麼?都有這個跟無始生死以來無明相應的業體,這個是人人都有。「修」就是把它修改,改變成功善淨的,就是如此而已。這麼一來大家對這個清楚了吧!好!繼續下去。

《資持》云:「問:何不直示無作,而明心相者?

那麼他又問一下,這個問答也詳細地說。他說:你前面說了個半天,既然這個無作戒體本身是這樣的,是跟心相關卻不是這個心當下,那你為什麼不直截了當地就把那個無作說,而要說這個心相呢?所以他這個問答的話,凡是所有的這種地方的問答,都是有關深細的部分,那麼祖師怕我們不了解,設一個問答在這個裡邊,讓我們更正確地認識。所以回答:

答:能領之心,發體正要。獨茲曲示,餘並無文。若乃考得法之元由,決所受之成否。苟迷此旨,餘復何言。或無記妄緣,或泛爾餘善。一生罔象,畢世遲疑。無戒滿洲,聖言有旨。故茲提示,義不徒然。」

這個就是對我們的一個最好的警策、策勵。他回答說:所以不直接說這個無作,而談這個能領的心相的話有一個原因,因為真正地策發、啟發這個戒體的這個,主要的正確的這個中心在哪裡呀?嘿,在能領的心上面,在能領的心上面!說你有了這個能領的心,你才能夠得到這個戒體,如果這個不了解的話根本不談。像前面這個過程當中,我們是不是能夠體會到這一點?了解了,所以說「獨茲曲示」,就因為這樣的原因,所以所緣的境他也不談,乃至於這個無作戒體也不談,單單這一個!而一再委曲婉轉地告訴我們,他其他的不談,這是它的原因。

那麼下面呢「若乃考得法之元由」,如果你正式地考校、推究,得到這個戒體這一個法的根本,它原因在哪裡呢?嗯,必須從能領的心相上面。那麼這個了解了以後,你才曉得:啊!我得到與否。才能夠決定,才能夠抉擇所受的這個,今天來受戒受到了沒有?如果這個不了解的話,那對不起,其他的還談什麼呢?所以啊,說「依體起行」,你現在體沒有,你還談什麼呢?所以說如果不了解,其他的根本不談了。

那麼沒有的話怎麼辦呢?「或無記妄緣」,根本在無記心當中,那個心當中啊,就在那兒隨便地緣一氣,緣了半天沒有什麼結果。最多不過什麼?「泛爾餘善」,或者呢就是做一點好事,這個就是種一點善種子。欸,不能說它一點沒有喔!但是這種泛泛的,就是普普通通的。「一生罔象,畢世遲疑」,這一生都在這莫名其妙當中,並沒有正確地跟它相應,所以一生畢世遲疑。所以遇見境界情況的話,到那時候你就心裡想:嗯,到底怎麼辦?理論上面說要這樣做,到那時候境界對起的時候,我們往往這個心裡想:「哎呀,佛告訴我們這樣做。」啊,心裡想想:「這個好像做不到!」這是我們通常有的狀態。實際上就是你對那個正確的狀態,事前既不了解,受戒的時候也沒證得,所以前面說「一生罔象」是「畢世遲疑」。

結果產生了什麼?大部分,極大部分、極大部分這個都沒有真實得到這個戒體。那麼「滿洲」是滿閻浮提洲,因為這個佛法正傳是傳在閻浮提洲,實際上呢應該廣泛地包含是東勝神洲、西牛賀洲;北俱盧洲沒有的!儘管是到處──前面不是說嗎?啊!受者很多很多,但是呢真正得到的話,那只是三個五個而已。極大部分人是什麼?「無戒滿洲」。這個佛特別地告訴我們哪!所以這個地方特別地提出來說一說,它並不是隨隨便便的。最後一句話,「故茲提示,義不徒然。」這一段的問答,就是特別告訴我們這件事情的重要。那麼這個戒體部分,能領的心相簡單來說明一下。說明了,說明呢,下面第二部分:

第二節 所發業體

那個所發的業體,那內涵就比較多了。因為能領的心相只是一個,我們任何人這樣;而這個談所發的業體的話,就是必須是這個能領的心緣境的時候,那個境是無量的、無限的。儘管把這個無限境當中你可以歸納,可是不是那麼簡單,所以分計六個項目一一說明它。

  • 所發業體中分為六項
    • 一辨體多少
    • 二立兩解名
    • 三依論出體
    • 四顯立正義
    • 五先後相生
    • 六無作多少

那麼關於這個部分,我們再從文字上面一個一個把它解釋一下,順著次序一個一個解釋一下。現在我們看第一項「辨體多少」。

第一項 辨體多少

這個戒體啊,平常我們說戒體、戒體,它要深一步地了解,說這個戒體有多少呢?因為戒法不是前面有說嗎?從所緣的境上面來說無量無邊的,那麼無量無邊的戒法的話,那麼這個戒體是不是也無量無邊呢?我們正式地追究戒體的內容,每一部分不能含糊,所以第一部分就來詳細地辨別一下,這個體怎麼一回事情。看文。

《事鈔》云:「問:別脫之戒可有幾種? 答:論體約境實乃無量。戒本防惡,惡緣多故發戒亦多。故《善生》云:眾生無量,戒亦無量等。 今以義推,要唯二種,作及無作。二戒通收,無境不盡。」(先看那個《資持》。) 《資持》釋云:「答中,初約境示量。 今下舉要統收。今正明體,此二為要,故偏舉之。通收盡者由此二戒懸防總發體中含攝故。此收法體而言境者欲明徧境之法皆歸二戒故。」

先看一下那個解釋,解釋是回答,對吧!這個「問」很容易,那麼回答中「初約境示量」,剛開始,先開始呢,這個講那個戒體的量,不是以心來說,而是所對的境。那麼第二呢,「今下」,那麼是上面那個,「舉要統收」,雖然有無量無邊,但是提那個綱要,全部把它收起來。提那個綱要的話,「正明體」,那麼這個正式地說明這個戒體的時候,從無量無邊戒的這個綱要來說,一共有兩種。所以「此二為要」,所以「偏舉之」,特別把這兩個舉起來的,全部包含在裡頭了。

「通收盡者」,為什麼通收呢?這個兩個戒,「懸防總發體中含攝」,這個兩個戒從前面的預防,乃至於發得戒體當中,統統包含在裡頭。「此收法體而言境者,欲明徧境之法,皆歸二戒故。」所以說,這個地方啊,這個地方說受那個法體,就是前面體的兩樣體包括在裡頭。那麼「而言境」,這個境跟那個法體本身是兩回事情喔!既然你現在法體,又談境的話,為什麼?因為這個兩個法體是把所有的這個對的境,統統包含在裡頭,這樣,所以只要把這兩個法體把握住了。那麼這個法體本身是什麼?這個法體本身就是把這個境包含在裡頭。我舉一個簡單的比喻:我現在有一件衣服,那麼這件衣服什麼啊?這件衣服有個這麼經線哪、緯線哪、顏料啊、人工啊這些東西,有很多東西。但是我說我把這件衣服拿起來,是不是所有的那個經線、緯線、人工、顏料統統在我手上了?對!就是這個。

那麼現在這個解釋完了以後,我們回過頭去看《行事鈔》。《行事鈔》說,問:這個別解脫戒有幾種呢?他回答,說:論那個戒體──現在講戒體的多少,這因為這個戒體是由心跟境,才能夠生起這個戒體。從心來上面說,能領的心相是一個;從境來說的話,這個境是無量無邊,因為遍緣法界的塵沙等法這麼多呀!這樣。那麼現在這個戒是什麼呢?要防惡!這個惡,善惡──就是不要惡的、要善淨的,而這個一定是心緣境。既然是緣境的話,那麼這個境本身無所不包,所以所有的境界都可以成為惡緣。那麼這個惡緣很多啊,所以這發的戒也同樣地無量無邊。所以《善生》,他馬上下面引經,《善生經》上說:「眾生無量,戒也是無量。」

在這個地方大家停一下,正因為境無量、眾生無量,所以你受了戒以後,欸!妙極了,你的功德是無量,這個是我們要了解的。跟善完全不一樣,善是單獨對一個,戒不!在剛開始的得戒的戒體是遍緣法界的,所以只要這個戒體沒有壞,它那個遍緣法界的功德永遠增長,這是它的特徵。

註1:唯識宗教義。心、心所法之認識作用共有四種分類:相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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