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手抄稿 一九九一年版
第二十卷.B面
懺悔清淨,這個清淨有它的深厚的內涵在,所以同樣所得到的內涵也就不一樣了,單單懺悔得到的是翻邪三歸,懺悔清淨得到五戒的戒體,功效就完全不一樣!下面再講「作法」,「差別」就是要作哪些事情。最後「料簡雜相」,怕混淆,還要把它每一個地方細細地分別說明一下。分七項。好!現在我們看第一項戒德高勝。
第一項 戒德高勝
《羯磨》註云:「經云:有善男女布施滿四天下眾生四事供養,盡於百年。不如一日一夜持戒功德。以戒法類通情非情境故也。」 《業疏》釋云:「初受戒時,已行三施盡眾生界。故財有量不及此也。 盡形不盜者,已施法界有情之財。言不殺者,已施法界有情無畏。即用戒法行己化他,即名法施徧眾生界。 財為局狹。集散之法,能開煩惑惱害之門。戒法清澄,故絕斯事。」
那麼這個《業疏》就解釋《羯磨》註,這個《羯磨》本身就是律上面,這個律,換句話這個三藏,這個三藏當中註解都是經律論當中。那麼《業疏》的解釋,那就是道宣律祖,這個道宣律祖的文我們還是不懂,下面還要元照律師的《濟緣記》來解釋。這一段一口氣唸完了再一一解釋。
- 戒德高勝
- 初總示
- 二別列
- 一財施
- 二無畏施
- 三法施
- 三通結
- 一財施局狹
- 一不具三施
- 二不徧生境
- 二財施生過
《濟緣》釋《疏》云(《疏》,還要來解釋它):「初總示。以初受時,立誓斷惡徧生境故。財法無畏施為三施。 盡下二別列。不盜不妄取即是施財,不殺無侵惱即施無畏,此二自行令他倣之即法施也。財施濟彼困窮,無畏令他安樂,此二即慈悲也,法施使彼開悟即智慧也。三者既備,其勝可知。 財下三通結,初句示財施局狹。一不具三施,二不徧生境。集下明財施生過。集則不免貪求,散則寧無取捨,得者則喜,不得則瞋,能開煩惱,故不及戒。」
這個是戒德的高勝,現在把它一步一步來解釋。那麼經當中告訴我們,我想這個容易懂,說經當中說有善男人、善女啊布施──布施就是把自己的錢財幫助別人,說布施的內涵「滿四天下眾生」。哇!這樣。拿我們現在來說的話,這四天下就算地球吧!地球上面有多少?五十億人口。然後不但是送他一塊錢、一百塊錢哦,「四事供養」,古人說的四事就是說他的生活的全部內容。這個五十億人口的生活的全部內容,統統你供養他,這個布施不得了耶!的確不得了耶!何況現在我們的世界上面,以我們信佛的人來說,這個五十億人口當中還有很多出家人對不對?我們說,欸,這個出家人功德很大喲!不是供養一個哦,廟,你樣樣供養他,這麼大!說不定還有很多羅漢哦、還有菩薩哦!這樣。
下面說,「不如一日一夜持戒功德」,喏,持戒的功德一天一夜噢!現在這裡講的什麼戒?五戒哦,不是八關齋戒哦,這功德這麼大啊!為什麼呢?因為「以戒法類通情非情境故」,別的都有限,它戒法包含的是什麼?情、非情境。實際上拿世間我們來分類,世間是無量無邊的內涵,可是你可以分成功很簡單地歸納起來,不外乎依、正兩樣──依就是無情,我們人所依靠的、滋養的;正就是情,對不對?這個戒法沒有一樣不包括在裡頭,所以它這麼大。
下面呢解釋,這個解釋說「初受戒時」,為什麼這麼大呢?當你受戒的時候,受戒有個特徵,第一個「要期」,這個受是「誓受」,自己願意的哦,不是人家強逼你的哦!因為你自己願意所以你才有淳重心,這個是有它的特點的。所以這個誓本身是非常強盛的願望,所以要期誓受。第二,「遍該生境」。要期誓受這個是淳重心,還有呢,這個誓受的話,一定盡形盡壽;這個盡形盡壽其實已經包括了遍該生境,可是我們為了更容易了解起見,所以再加遍該生境。關於這一點今天再解釋一下。
我們做任何一件事情,過程一定有三個內涵。我幫你,所以我、你、幫三樣東西,對吧!我害你。怎麼幫法?給錢給你;怎麼害你?打你。是不是都是這樣啊?就是說,我這是一個,你是一個,中間所行的法。所以造業過程當中:事,這個是你,這樣,意樂、加行這個是法,究竟,好囉!這個重新說一下:事是你;意樂是我;加行、究竟──所行的法,是不是這樣?對!
現在我造任何業,對每一個人來說,是不是每一個人自我?自我一生過程當中,一定對我們所現前的一切情、非情境。這個情、非情境是無量無邊,但是對這個無量無邊的情、非情境,對任何一個人來說不外從你出發。你造的業是你的,我造的業是我的,我們修行就修這個。所以不管在任何情況之下,境是無量無邊的,但是對他個人來說,能對境的每一個人的「我」,這個是當下的當體一個。而這個當體本身呢,就在無限的時空當中,造種種的業。現在我「盡形」,包括了什麼?我所對的境;「盡壽」,包括了所深遠的時。所以盡形壽是不是已經包括了遍該生境在裡頭了?如果說你從它的內涵的深細去看,對不對?有沒有一點遺漏啊?有沒有一點遺漏啊?盡形壽皈依佛,盡形壽照這個佛去做,不管外面的境況是如何,總之你不管是,只要你這個生命存在,只要在這個時間當中,你一定照著佛去做,所以它實際上這個盡形壽有這個內涵在。
不過怕不清楚,還對外面的境界來說。所以我對外面的境叫「遍該生境」,不殺,不是說「欸,蟑螂我可以不殺,螞蟻不行;那螞蟻可以不殺,蚊蟲不行。」這個不算!「這個人對我有好處,我可以;這個人對我有害處,這個我放不下。」這個不可以!這樣,所以這個特徵就在這裡。
所以他說剛一受戒的時候怎麼辦哪?「已行三施」,已經布施了三施了。為什麼行三施?下面再說。而且「盡眾生界」,就是盡眾生界!剛才說不管你從盡形壽來說,還有遍該生境來說,是不是盡眾生界?那麼為什麼說盡三施,下面會解釋。財,有量的,財施永遠有量的,現在那個盡眾生界這是個無量的喲,所以財絕對不能。下面「盡形不盜」,如果盡形不盜的話,「已施法界有情之財」;不殺呢,「已施法界有情無畏」;然後用這個戒法「行己化他」就是法施,是不是遍法界?所以這個三施就是財施、法施、無畏施。
下面還有了,財──局狹,財是局限的、狹,而且這個財是「集散之法」。不但集散之法還有什麼?開煩惱之門。財的的確確啊!這個錢擺在這地方,看看那個花花銀子人人都好看,送出去的心裡有點痛心。布施不是這樣,你了解了:「哦,這個以前光貪,不相應,所以我現在不可以,拿這個來做!」內心當中的認識完全不一樣。一個,財施也許為了世間,「哎喲,這個有功德我就施一點!」這樣。所以你有功德所以施一點是什麼?還是貪這個功德而去做。現在你皈依,由皈依而持戒,是了解:「這個是痛苦的根源,不可以、捨離它!」所以由正知見而策發的,這個內涵也不一樣。正知見是正對治煩惱的,所以它前面這個是開煩惱之門,「戒法清澄」,這兩個根本不一樣,跟前面這個開煩惱門不相應,「絕斯事」。這個是用《業疏》來解釋《羯磨》。
下面《濟緣》來解釋《業疏》,重說一遍。「初總示」,上面這個《業疏》分成功三部分,哪三部分呢?第一個總,第二個別。為什麼叫總,為什麼別呢?「總」就是整個地講戒,「別」就是講那麼戒什麼?五戒嘛,不殺、不盜、不婬、不妄、不酒,是分別地來說明,這樣。第三個,再下面叫「通結」,整個地來一個結論,也不必把殺、盜、婬、妄一個一個說,整個地共通地來結論,再說明一下,所以分三部分。
那麼現在我們看「總示」,「以初受時,立誓斷惡遍生境故」,這個就是我們受戒的時候,受戒的時候要期誓受、斷一切惡,而且所斷的這個對象並不限於某一個境、某一種狀態,而遍法界一切生──小乘的話,遍三千大千世界,大乘的話,遍法界,所以「遍生境故」。那麼財施、無畏施等等,這個就是都是三施,前面解釋已經解釋過了。
「盡下」呢,就是「盡形不盜者,已施法界有情之財。言不殺者」等等,是「別列」,分別地一個一個說明。「不盜、不妄取」,是財施;「不殺、無侵惱」,是施無畏;那「此二自行令他倣之」,是法施。就是這樣,所以說明這個。上面不是說財施叫「局」,怎麼局呢?財施是「濟彼困窮」,單單財施你把財幫忙人家,最多幫忙他解決窮困,這樣,然後實際上這個叫局。現在我這個盡形不盜、不殺不是,什麼三施呢?「無畏施令他安樂」,不殺不是無畏嗎?「此二即慈悲也。法施使彼開悟即智慧」,現在我這地方是又是慈悲、又是智慧,「三者既備,其勝可知」,所以當然不是前面這個財可以比得上的;所以財是局,而且有種種的……現在這個不一樣。
再下面,「財下三通結,初句示財施局狹。一不具三施,二不徧生境。」這個是容易了解的,財施既不具足三個,而且不會徧生境。「集下明財施生過」,那麼這個解釋一下。前面怎麼說呢?「集散之法,能開煩惑惱害之門」,所以說它這個財施有種種過失。集的時候──集是收集起來,收集起來「不免貪求」,那是我們賺錢,難免的,「喔唷,這個賺錢生意!」做這個生意一定跟貪心相應,這樣。散的時候,啊!難免心痛,他怎麼說?「寧無取捨」,對!就這個樣。然後就算不心痛,我們也想想:「欸,這個有功德,多送他一點;這個沒有功德,可不行!」這是平常我們都是心裡面都在這個上面,反正這種事情一定都是這個生死雜染之法。還有呢,「得者則喜,不得則瞋,能開煩惱,故不及戒。」這是特別說明戒德高勝第一段。下面又來,
《羯磨》註續云:「論云:由戒故施得清淨也。」
論上面告訴我們:布施啊,要由戒這個布施才真正清淨。沒有戒的話,這個布施一定不清淨。這個不清淨的布施對我們來說──三世怨,三世怨往往比沒有還要可怕。做壞事,腦筋不好、無錢無勢做不出大壞事來;有了三世怨,腦筋又好,然後又有勢力、又有錢財,害了!害了!三世怨有兩種:有一種單單布施錢財的,來世很有錢;布施智慧的,啊!講了很多道理什麼等等,那還有智慧。如果你沒有戒,不淨化布施的內涵,下面一世來的時候這個雜染就會跟著來,到那時候的話,有錢、有勢、又聰明,造各式各樣的壞事,那害了!現在我們看看世界上面太多這種人,唉!那好可怕,這個大獨裁者、大的什麼這些人,不曉得害了多少人、傷天害理的事情,那個地獄裡面不曉得到何年何月出來!一生受一點點好好的,談不了一百年很快過去,受無量無邊的痛苦,所以說這個布施是要由戒才能清淨。下面解釋:
《業疏》釋云:「《智論》云:若不持戒得財施者,多貪不淨,以利求利,惡求多求。故使來世受不淨果,如牛羊猪狗衣食粗惡。 若持戒者,既絕惡求,清淨行絕,乃至佛果。」
這個上面說的論就是引那個《智論》,《智論》就是《大智度論》。《大智度論》上說:「若不持戒而財施」,對不起!這個時候「多貪不淨,以利求利,惡求多求。」這是容易了解的,平常我們往往這個樣,往往這個樣。所以在這裡我們先不談別的,有很多人,包括我當年也是這樣想,還沒出家,要出家之前心裡想:「先賺一筆錢存在銀行裡,然後我去出家去了。」這樣。乃至於出了家了以後:「我先造一個廟,造好了廟然後去修行去了。」我幸好遇見善知識,告訴我這個行不通,這樣。當時我還不大相信,現在完全了解了。你真正要想修行的話,正知見第一,不要忙這個;你有了正知見,一步跨出去不要擔心!如果說你還在忙!說我先弄好了一筆錢存在銀行裡,你這個修行保證不成功!你有大善根,例外。我們根本不了解修學佛法的真正的內涵,當你弄錢的時候,腦筋裡會不會想到:啊,我為了修行、為了修行?那大家想想看,現在大家腦筋裡是、多少很多人是這樣的?你幾時為了想修行去賺錢去的?恐怕很少吧!就這個樣。
然後就算你說在事先準備,「我想來修行,所以要去賺錢。」等到你正賺錢的時候,心裡想些什麼?哦,這個股票!眼睛瞪得這麼大,然後「喔,這個是!」是不是這樣?這是什麼?這麼強盛的業力擺在這個心當中,你本來已經散亂,非常強盛的惡力,你就被那個強盛的惡力,就能夠心情寧靜得下來嗎?那個時候叫你聽一點經,「哎喲,我忙都忙不過來!要去賺錢,這個不去管它了!」結果賺了錢,賺到了擺在銀行裡又捨不得,虧掉了還想再去撈回來。這是世間很膚淺的地方。
實際上這個真正重要的始終在什麼?業,始終在業!所以如果你前面懂得了這個十二因緣這個過程當中,現在你這一念當中已經引發了這種東西,它非常強盛。現在你了解了你都擋不住,已經再更強盛了,你就有力量擋得住了嗎?這是我們平常的時候,應該正確認識的一點。所以平常我們修行,總是覺得:啊,我怎麼弄到什麼情況才去修行了,這越弄越差!下面再看:
《濟緣》釋疏云:「前明破戒行施之損。 若下次明持戒行施之益。」
這個容易。就算你布施,但是如果說你破了戒,對不起,不大好;然後持戒而去行施這就對,這就對!那麼關於這一點,在家人尚且如此,這個出家人以後就要小心。在座的有很多我曉得準備出家,說萬一將來你們準備出家的話,注意噢!當然有的是大菩薩,那個的確他是護持來,這個是我們無限地推崇,了不起!如果自己衡量衡量不是這樣的話,那出了家以後再去弄錢,說要去供養別人,錯囉!出了家以後,拿戒法自己淨化自己內涵、自己內心,這個是實際上的真正對佛法最有貢獻的是這個。
你一定要照著經論上面,佛菩薩祖師告訴我們的,不要愁沒有吃,只愁不相應。這個《佛藏經》上面,這一部經說得非常清楚:乃至於末法了,三千大千世界所有的眾生出了家了,你只要如法行,如來白毫相當中百千萬分之一的功德,給你們統統吃,永遠吃不完。實際上在我一生的過程當中,有很多經歷,你如法行持,絕對沒有餓的道理,到那時候問題就會解決。就怕你不如法,不如法那沒有用!就像契約一樣嘛,訂好了,又是你自己破了,這個不如法,那人家對方當然不能履行啊!法這東西是絕對清淨的。這第一個,這地方說戒德高勝。
第二項 簡人是非
第二個,簡人是非。這個簡人是非,把這個地方唸一下,這個比較容易懂。
《羯磨》註云:「當於受戒前,具問遮難。故《善生經》云:汝不盜現前僧物否?於六親所比丘比丘尼所行不淨行否?父母師長有病棄去否?殺發菩提心眾生否?」
這個雖然受戒這麼好,可是如果他自己有罪障的話,這一種人不能受,所以事前要看一下,受戒之前「具問」,一定一一地去問。「難」就是犯了這種事情,那麼對他不能受;這個遮止的遮,「遮」就是不行,行不通。引經上面說,第一個盜,盜有一樣東西──現前僧物。同樣的盜,盜別人的東西跟盜僧物不一樣,這個以後將來在持犯當中會說明。如果說一個人盜了現前僧,那這個罪過之大,不得了,以後不能受戒。還有「六親所」,如果在家的是「六親」,對出家人「比丘、比丘尼所」,行不淨行,這個是男女的事情。還有對尊長,父母、師長有病的時候你不管。還有呢,特別是殺菩提心眾生。犯了這幾樣東西,那很糟糕!怎麼?下面看:
《濟緣》釋云:「註中四種乃性重中極重之者,
這個性重當中最嚴重的。
白衣有犯,障戒不發。
這個,在家人如果犯了這個,對不起,受戒決定不能發。本來還有一個叫大妄語,
不列大妄,非彼犯故。
本來還有一個叫大妄語,什麼叫大妄語?就是說:欸,我證了果了,這樣。我證了什麼果、我見了什麼,悟了道了或者什麼,這個叫大妄語。普通在家人這個談不到,可是實際上,說不定現在有很多人還會犯這個毛病。我想這個對我們信佛的人大概不會,倒是從外道,很多人莫名其妙地在搞這個,這是很可憐!
見病棄去可攝殺中。」
那麼這個是註解。下面有一行小註:
若有遮難者,懺淨可受五戒。唯污尼或污比丘者,已後不許出家。
前面有這遮難你可以懺悔,懺悔乾淨了以後還是可以受。但是如果你前面犯了罪,污那個尼,男性是污尼,女性是污比丘,那這個以後絕不可以出家,非常嚴重!
《業疏》云:「如《成論》中。五逆罪,賊住,污尼,毗尼不許者,是人為惡所污,能障聖道,故不許出家。若為白衣,得善律儀,不遮修行施慈等善,有世間戒。
- 初引文
- 初明制出家意
- 二明通在家意
- 二義決
這個解釋一下。這個《成實論》上面說「五逆罪」,五逆罪就是殺父、殺母、出佛身血、弒阿羅漢、破羯磨轉法輪僧。「賊住」,賊住也就是說在家人偷竊出家人法,或者跑到僧團當中偷受利養,或者特別是看這個盜法等等,下面有個小註等一下講。這種情況之下,戒律上面不准許,為什麼呀?因為這個人造的惡非常嚴重,「能障聖道」。不過雖然出家是不可以,如果說他受五戒,可以;這個受五戒還要懺悔,前面的小註就是這一個。所以說不遮、不影響他修行布施、慈悲等等,這個是世間戒,世間戒就是五戒。實際上這個差別在哪裡呢?就是說出家一定可以得涅槃的,犯了這種他再怎麼弄,不可以證得涅槃之果,五戒的話得人天果報,這個還可以。
準此有過,如文不合。必懺蕩已,二教無違。但業重障深,不發具戒也。」
前面這個,準前面這個過,像那是不可以,那麼必須要懺悔乾淨。「二教無違」,下面有個解釋,世教跟出世兩種並不障礙。不過這種情況之下還是什麼?他這個罪很重,所以「業重障深」,不可能啟發他的具戒的戒體。
《濟緣》釋云:「初引文中二,(這個我想我唸下去就行了,不必一步一步地解釋。)初明制出家意。若下明通在家意。且令誘接住善道故。施慈等者布施修慈皆世福故。 準下次義決。雖通五戒必約懺淨為言,有過不懺如註所簡故云不合。二教即世教與佛制也。恐疑懺淨容可出家,故約深重釋通教意。」
這你們自己看一下,前面的解釋了解了,這就可以。下面有兩個小字,這個要說一說。
五逆,賊住,污尼或比丘,皆十三難攝。已後不許出家。 賊住者,未受具足戒人,竊入僧中共受利養,或盜聽正作羯磨等,即成出家之障難。
特別註明什麼是「賊住」,就是沒有受具足戒的人,「竊」,竊是不照允許地偷偷「入僧中共受利養」,這是一種,這是一種。這個並不包括我們,譬如說現在在家人到廟裡面去,大家是……這個不是,是偷偷地這樣來。還有「或盜聽正作羯磨等」,這個僧中作法,一般的狀態當中這個羯磨,這樣。這我要告訴你們噢!我想有的人如果說你們看見過的這樣,譬如說現在在國內幾個道場,我曉得他很如法去做的:淨律寺、圓通寺、南普陀,那幾個地方都是很重要的。他們會做任何很多事情、僧團當中的事情,大家要決定的話一定羯磨。羯磨的時候,通常一定是先大家聚集,「未受具戒者出」,那從沙彌開始統統出去。跑到外頭可以看得見、聽不見的地方,不准聽;那裡面就如法去做這個內涵。關於這個今天晚上講到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