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們世間何嘗不如此呢?世間每一個人有他的習慣,有他的成見,就拿他的成見,就拿他的習慣,說我這個對,你這個不對,世間的爭執就這樣子來的。現在我們要修學佛法,就要從這個地方開始認識,開始認識。世間大家你謗我、我謗你,大家最多吵一架,反正我跟你不來往,沒關係!萬一吵過了以後,最多打一個官司。佛法裡不是,你越深,你這個將來造的業是越可怕,現在我們淨除都來不及,你別的東西還可以,謗法之罪重得不得了。
這一小段說:「其實我們世間何嘗不如此呢?」這是在講什麼呢?什麼叫「我們世間何嘗不是如此呢?」我們可以看一下自己的現行。說:「每一個人有他的習慣,有他的成見」,這是成見,不是成功,有發現嗎?這個習慣不是美好的經驗。用自己的經驗站在這山望那山,就說:「我這個對,你這個不對」,然後師父說:「世間的爭執就這樣子來的。」這句話很深──世間的爭執就這樣子來的!
每個人都站在自己的習慣、有自己的成見,然後拿自己的這個東西當作一個標準,去評判其他人是不對的。那我們在跟其他人爭執的時候,會現起這樣的話嗎?就是:我現在是拿我的習慣、拿我的成見來覺得你不對嗎?現在我們修學佛法就從這個地方開始啊!從哪兒開始?就是從這兒啊!就是看一看我爭執的時候,是憑藉著我的習慣、我的成見覺得人家不對,還是我們會覺得:「我有經典依據!」經典依據就是要恭敬僧、恭敬眾生,這也是有經典依據。那為什麼會起爭執?注意──爭執!
所以「從這個地方開始認識,開始認識」,師父講了兩遍「開始認識」,認識什麼呢?認識自心的這種習慣。我們會有一種習慣,覺得按照我的習慣,你這樣是不可以的。然後他說:按照我的習慣,你這樣是不可以的。就這樣爭執了嘛!然後說:「世間大家你謗我、我謗你」,接著看:「大家最多吵一架,反正」,接著往後來了,吵一架,然後「我跟你不來往」,這是不是已經很嚴重了?這很嚴重了吧!然後後面師父說三個字很嚇人:「沒關係!」吵過了,都打官司了,師父說:「最多打一個官司。」後面還跟著一個「沒關係」,因為最多打個官司。
師父把這些看得有點雲淡風輕,對不對?吵架了,我們不來往也沒關係;吵了去打官司,也沒關係!會不會覺得很驚訝?我們會認為這不是天大的事嗎?我們吵架了,這事不大嗎?最多吵一架,你謗我、我謗你,這事不大嗎?這破壞我名譽啊!損失我的名譽,要追加什麼什麼賠償費,這事情很大呀!但師父說:「我跟你不來往,沒關係!萬一吵過了以後,最多打一個官司。」看看師父把這件事說到輕輕的、輕輕的,像浮雲一般,對吧?但這些事要落到我們頭上,我們會覺得這個有千斤的重擔!我們在意我們這個跟人的關係,要是搞不順利了、或者砸了,這還了得!可能整天琢磨這事情──這事情太大、是本世紀最大之事!但師父卻認為沒關係!不來往都沒關係,吵架、打官司都沒關係!
那我們就接著問:「什麼有關係?什麼才很嚴重呢?」「佛法裡不是」,你學得越深、你執著得越深,「你這個將來造的業是越可怕」!還有一個,「我們淨除都來不及」!造的業越可怕,就淨除吧!淨除都來不及!然後說:「你別的東西還可以,謗法之罪重得不得了。」現在這重點出現了,什麼呢?「謗法之罪重得不得了!」所以我們要是在世間起爭執、吵架、不來往、打官司,這些跟謗法罪比起來實在是輕如鴻毛!這謗法之罪淨除都來不及,非常非常地可怕!
所以在這一段,我們世間人認為非常非常可怕的這些事情,會讓我們從早到晚都不快樂,甚至會失眠、會生病住院的這些事情,師父都說雲淡風輕──這都沒關係!不往來、吵架、你誹謗我、我誹謗你、打官司,這都沒關係!一般人遭受這種事情就鬱鬱寡歡了,師父說沒關係!因為什麼?還有一個更可怕的,就是謗法罪!謗法罪那個業是非常地可怕,而且淨除都來不及,就是沒辦法及時淨化掉,所以很恐怖的!類比於世間我們這些苦難來說,這個謗法之罪它的苦難不知要重多少倍!
像我們一開始學《廣論》的時候,讀到這個「謗法之罪」是很陌生的,不知道你們有沒有這種感覺?我們是在《廣論》最初的時候就碰到「謗法之罪」這四個字,由抉擇大小乘和顯密乘的差異性,或者說它的共道的關係,然後引到這麼大一個事情!這個是我們生命中像「頭頂高山、足踏大海」一樣,根本是承受不了的一個事情──前面那些還可以承受,這些是承受不了。所以到這裡,「謗法之罪重得不得了!」那麼這個罪重得不得了的話,接著就可以知道:苦得不得了,苦得是無法忍受的苦!
師父說:「你別的東西還可以,謗法之罪重得不得了!」所以跟這個謗法罪比起來,前面的簡直就是一粒微塵、一片浮雲一般,不用在乎了。你想想:很多人被前面的人際關係就壓垮了,說要老死不相往來那就終生鬱鬱寡歡,如果打個官司那一輩子生氣,都有可能發生的。但是,那太小了!所以這樁苦難,我們平常不學教典的時候,是不知道世上有這樣一種苦難的。
講到這一段的時候,大家可以稍微觀察一下自己,看看我們平常在乎的東西,是不是師父在意的?師父在意的,是不是我們在意的?師父認為重中之重的,我們會在意嗎?師父認為雲淡風輕的,我們認為是重中之重,怎麼會有這種顛倒的認識呢?是因為沒有聽聞嗎?沒有聽聞的話,今天是聽聞了,聽聞之後就知道謗法之罪重得不得了,那就得要好好地防範。而前面的那些事情把它放在人生的頭等大事,好像放在一天很重要的行程,跟誰有問題要趕快去把這個事解決掉,可是謗法之罪心裡、身口卻不防,那麼這是此處要引起我們注意的!
【作業】
造下謗法罪的原因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