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手抄稿(1991年版)62A

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手抄稿 一九九一年版

第六十二卷.A面

容或不清楚我再說一遍。譬如說我要去殺這個人,這樣。然後,這個人還在,可是到那個時候,我心裡想:「哎呀,這是非人哪!」既然你要想殺這個人,雖然這個人是在,可是你心裡面想錯了,覺得這個非人,是不是你就不殺了?不殺了嘛,當然你沒有成根本罪啊!但是前面這個殺心來說,你有的,是吧!而前面這個殺心所以沒完成究竟是為什麼?由於現在這個心想把它差開掉了,所以只停到這個方便當中。這個叫作什麼?「心差」這個方便──心差境,境沒有錯,心差了。所以這個情況,第一種,心差境的方便。那麼第二呢,

二、境差心,方便。如律,非人人想等。

把它倒過來,把它倒過來。這個律當中說:你要去殺一個人,然後你跑得去了,那個時候出現一個非人,實際上他不是人,境錯掉了──境差了,所以這個叫「境差」。可是那個時候,你心裡面把他看成什麼?看成功人。所以你本來要去殺人,跑得去,你還是以殺人之心去殺他。所以這個心不差,那個時候差的是什麼?「境」把它差掉了,是不是這樣啊?所以叫境差心。雖然殺心是有,你把他殺下去了,可是原來你要殺的境不對呀,所以沒有根本罪。這個叫作「境差心」的「方便」,這樣,第二個,這個也是個方便罪。

三、心差境,究竟。

那麼第三種呢,同樣的是心差境,可是卻是究竟的。前面那個心差境只是方便罪,第三個心差境是究竟罪,為什麼?

如律,婬酒戒,若懷非道非酒想疑,但是正境皆結究竟。

這樣心差,這個譬如說境,境不差,可是心差。譬如說你跑得去,這個律當中婬跟酒,那個都不開,這樣。「懷非道非酒想疑」,因為這個婬跟酒,純粹是在滿你自己的這個慾心,譬如說你本來要去喝酒,然後呢,看見這個東西,這個就心差境,境並沒有錯,你以為這個水,這樣,乃至於你把那水喝進去了,那個心差了。雖然心差了,喝起酒醉不醉呀?醉了!你還是覺得:哦!嗯!喝進去,喝進去了你心裡還是這樣,所以那個時候律上面說不開,還是究竟罪;婬,更是如此。這個後面有詳細說明,前面也有詳細說明。所以雖然心差,但是在這種條件之下是究竟罪。第四個呢,

四、境差心,究竟。

這個境差開了,然後呢,心想不錯,這個也是究竟。下面說:

如欲殺誑張人,張去王來,緣王張解,若誑若殺,是境俱差,齊成究竟。

那麼這個就是前面說,喔!我要殺,殺一個人,殺姓張的,結果那時候境差開了,那是究竟。或者說騙他,就這樣,騙他這個人。你要騙某人,可是另外一個人來了,你只要這個騙的話說出來,對方聽清楚,妄語也是這樣。對方只要聽清楚了,對不起,聽清楚了,你自己的妄語,那我要騙某人,就是這樣。譬如說,我是在這地方隨便說哦──我要騙你。然後我在這地方的話,說,你在那門口,我就騙你一下。其實我沒看見你哦!別人跑得來,我騙了他了,這樣。在這種情況之下,是不是境差了,是不是境差?但是我心不差呀!所以,只要我說出來了,對方也聽見了,那對不起,不管哪一個人來,我犯了妄語,懂不懂?所以這個叫作「境差心」,心不差,那這個還是究竟。第五個心境俱差,

五、心境俱差,成方便。

第六個呢,

六、即此互差,成究竟。以事思取。

那個祖師告訴我們:「好了,你自己想一想吧,你就了解了。」那麼這一個,等一下下面的解釋當中,下面這個《行宗》的解釋當中,我們拿兩個例子來一說就清楚了。

七、心境不差,成方便。

心跟境不差成方便,

如出佛身血,境強緣差之類。

心也是、境也沒有錯,只成方便罪。那麼這個是什麼呢?譬如說出佛身血,這樣。因為或者是境強、或者是緣差,說你要去,譬如說對出佛身血,當然我們要去殺,那個不可能殺佛的,所以只能出血,只是出一個方便為止。還有呢,我要去殺一個人,這個人也現起,可是這個人比我強,對不起,我殺不成,所以這個「境」字,所謂境強,這樣;還有那緣差。這種情況之下,這個心跟境都不差,但是沒有成功我們究竟的罪,所以這個心境是都不差而成方便。

八、心境不差,成究竟。諸戒並是。」

心跟境不差,心是對、境也是對,那麼這個每一個戒都是,根本罪都在這個上頭。所以這個差當中分八位,那麼這個八位當中,看看《行宗》的解釋:

《行宗》釋云:「此門八位,前四互歷,後四具兼。

這個「前四」就是心差境,方便;境差心,方便,兩位。第三心差境,究竟;境差心,究竟。這是互相反過來,心來去差那個境,境差那個心,這是兩個,兩個當中又各有方便跟究竟,所以「前四互歷」。「後四」呢,具差或者具不差,就這樣,「具兼」。那麼這個裡邊,

一三全是想差,

第一個、第三個,這是完全是想差。第二、第四是什麼?第二、第四是境差,所以在這個想差當中不算,所以這個地方全是想差。

五六心境兼差,此門唯收四句。

那麼本門,本門就是想差啊,只收四句。哪四句呢?第一、第三、第五、第六,這樣。所以說,

二四屬前境差,

第二、第四是屬於前面的境差,不在想差當中。

七八即境想初句,

七、八,什麼叫「境想初句」?人、人想。境是人,然後人想,所以這個都不差。

故此四句皆非科意,句法相從故為八位耳。

本科當中,這個四句不包括在裡頭,只是要說明這個句法。它上面說「句法相從」,我在這裡已經跟大家說過了,就是我們觀察一個問題,把它全面地列出來,那整個的境界不外如此,然後你在這個裡邊一一地配置,使事情絲毫無漏。然後絲毫無漏了以後,在這個裡邊再抉擇哪一些擺在境差當中,哪一些擺在想差當中,哪些是有、哪些無。因此,經過這樣的嚴密的演繹、觀擇以後,我們對事、理種種,心、境等等,能夠絲毫無差地了解,於是準之去行,就一點問題都沒有。那麼在這地方停一下,停一下休息幾分鐘,我們下面繼續。

我們繼續下去。想差,那個想差當中看那個第二段:

《戒疏》續云:「就此想中。

這個前面不是個想差嗎?

或有從輕向重。如殺盜畜生,轉想向人者是。

那個想差當中,就是心裡面,有的想差本來是輕,經過這個一差變成功重。那麼他舉一個例子,像殺或者偷像畜生的東西,那麼這個「轉想向人」呢,就「從輕向重」。我舉一個實際上的例子,說我本來要去偷一個東西,本來這個東西是畜生的,這樣,屬於這個畜生的;那麼我到去偷的時候,心裡想想:「欸!這個弄錯了,這是人的。」但是我還把它偷回來,就是這樣。所以那個時候叫「轉想」想差。想差,這樣的想差的話,本來是畜生、畜生想,然後你去殺也好、去偷也好,這個罪比較輕。現在這個境並沒有動,然後想差──你把它看成功人的東西,人的東西而去……。是由於這樣的想差的話,比本來的罪重,所以「從輕向重」。進一步下面:

或從重至輕。即反上句是。

上面了解了,下面就了解了。第三呢,

或互轉者。如彼婬酒,俱是正境,想疑或生無非究竟。」

那麼「互轉」,或者是前面那個畜生想人、人想畜生,這樣。婬跟酒,那不管,那個都是「正境」。所以這個後面會告訴我們,為什麼有的是重、有的是輕。所以或者這個經過想差了,從輕到重,或者從重到輕,或者不管怎麼轉都是!這個是想差部分,再下面呢,疑心。看《戒疏》:

第六項 疑心

《戒疏》云:「第六疑心方便者,相對義張八位方盡。

這個疑心跟想心差不多。可是想心是決徹的,疑心就是除了這個以外,這範圍比較廣。同樣地分出這樣的八種情況來。那這個哪八種情況呢?「我疑他、他疑我,方便」;下面呢,「我疑他、他疑我,究竟」,這個一二三四。再下面呢,「自他俱疑,方便;自他俱疑,究竟」,五六兩位。最後呢,「自他俱不疑,方便;自他俱不疑,究竟」,七八兩位,這個八位。現在我們把文看一下。第一個說:

我疑他,方便。人非人疑也。

我懷疑他,那麼這個是個方便,人非人疑。這個什麼情形呢?那麼這個《行事鈔》上面有這麼一段說,譬如說我要去殺他,這樣。殺,這是我是行殺者,他是我所對的境,那麼那個時候起了個疑心:「嗯?到底是、不是呀?是、是不是呀?」那麼如果說想心的話──我想,那麼跑得去,那一下就下去了;疑的話,對不起,到這一種情況之下,想了一想,或者疑起什麼……。這個疑心不決的話,為了避免,所以他這個心就停止了,這種叫作「我疑他」,只停在方便當中,所以說「人非人想」,這是一種。還有呢,

他疑我,方便。

什麼叫「他疑我,方便」呢?說別人來懷疑我。

身現妄語相,前疑不了是。

他懷疑我,然後呢,這個時候方便。譬如說我要騙人,騙人的時候不是嘴巴說,我啊用身體來表示。他問我:「你看見沒有?」然後呢,我做一個動作似是而非,弄了半天,他也並不了解我到底表示些什麼,是吧!所以這是他懷疑,他弄不清楚呀!這種情況說「前疑不了」。所以他疑我,但是這個並沒有究竟,所以是第二。第三呢,

他疑我,究竟。我疑他,究竟。

就是上面這個「他疑我、我疑他」都是方便,現在呢,「他疑我、我疑他」都究竟,這個是什麼狀態呢?

如口造語業,但使言章了了,不問自他疑也。」

就是說,我嘴巴上面來說妄語,我騙人。結果呢,我騙人,假定現在說一個比喻來說:「喔,我現在作了什麼了!」佛門當中通常說證果或者什麼等等。譬如說我們現在說,來騙人吧,在世間來說,我是一個什麼身分哦!就這樣。那麼在這種情況之下我是騙人,是不是這樣啊?我是騙人,所以我嘴巴裡邊說出來了,說「我是某人」,我的「言章了了」。那麼旁人──那個對方聽見了,但是他懷疑我,說:「這個到底他說得對不對啊?」是不是他疑我啊?清楚不清楚?但是他疑不疑沒有關係,我要說的妄語是不是說究竟啦?他也聽清楚啦?那麼這種情況之下,雖然「他疑我,究竟」。

還有,「我疑他」,我也跟他說這個話。說完了以後我要騙他,我就心裡想:到底他相信不相信啊?是不是我疑他?但是不管他相信不相信,我確實要把這個話說得清清楚楚了。所以我疑他也好、他疑我也好,這是「口造語業,但使言章了了」,是「不問自他疑也」,這個都是究竟。那麼下面這個《行宗》的解釋容易了。我們再看「《戒疏》續云」,很有意思!

《戒疏》續云:「上四句單疑也。今此雙舉,何者是耶?

現在上面那個疑心當中,疑心當中我所舉的只舉了四句,對吧?四句。如果說像八位當中的,下面這個另外的四句──「自他俱疑,方便、究竟;自他不疑,方便、究竟」,說「今此雙舉」,那、那這個「雙舉」應該怎麼辦?所以他就下面緊跟著說:「自他俱疑,成方便。如身口互造也。」然後下面,自他方便(編者按:揣師意,指自他俱疑),「即成究竟者。妄語言了也。」最後,「自他俱不疑,成方便。如出血在佛也。」最後「即成究竟者」,應該還是說「自他俱不疑,即成究竟者」,「一切戒是也」。那麼就「雙舉」這一個。

那麼我們把那個雙舉的也說它一說。什麼叫「自他俱疑,成方便」呢?那就是像「身口互造」,就這樣。那麼,這個身口互造,你們能不能舉一個例子來說一說?什麼叫身口互造?那我現在說一個比喻噢!它那個上面不是說身口互造嗎?就是說,本來說妄語要嘴巴講,現在我用身來表示,就這樣!於是呢,譬如說他這樣,我去騙他一下──表示一個動作我想騙他,我想騙他,就是這樣,那個是身口互造,就是身造語業,換句話身造的口業。結果在這種情況之下,我表示了,他沒有弄懂。他沒有弄懂,是不是他疑我,是吧?第一個。還有呢,我想:「嗯?他到底弄懂了沒有?」是不是我疑他?在這種情況之下,不管這兩個什麼,都是方便,都是方便。

下面呢,「自他俱疑,成究竟者」,同樣的,妄語的言了了,你不是用身造,用嘴巴說出來──我說出來:「我、我……。」這樣。譬如說世間來說,假如我是個騙子,我就告訴人家說:「欸!我是一個警察,我是一個什麼官。」就這樣。那麼我想騙人,這個妄語說得很清楚,對方也聽懂,就這樣。但是聽是聽懂了,在這種情況之下我也說清楚了,是不是言章了了?但是他懷疑我:「這個傢伙說得對不對呀?」是不是他疑我?然後我也懷疑:「嗯!騙了他,他到底信不信啊?」雖然我想騙他,可是我懷疑他。當然還有其他的內涵噢!其他輾轉的內涵不細說。這個兩種情況之下自他俱疑,但是呢,我說出來的話,他是清楚明白地了解了,所以這個是究竟。

那麼,「自他俱不疑,成方便。如出佛身血。」就是這樣。哦!你去害佛,我也曉得這是佛,佛當然是……這個都不疑,那就像這個,那永遠、這個是永遠只有方便。那麼最後,自他俱疑(編者按:揣師意,指自他俱不疑),「即成究竟,一切戒」,也就是這樣,像前面完全一樣。

那麼這個呢,就是疑心。如果把想、疑兩個配在一塊兒,一配對,那這裡邊你就很清楚了。實際上呢,真正臨事的時候,我們應該把這兩個狀態都放在這地方。這個心裡面經常這種情況會出現,經常會出現,所以這兩樣東西了解了,那就對!

第七項 善心息

第七項。那麼這個〈緣差不成章〉當中,最後一個闕緣叫「善心息」。看文:

  •  
  • 初正明
  • 二釋難
    • 初問
    • 二答文
      • 初正答
      • 二引例

《戒疏》云:「第七善心息方便者。如欲造罪,身口雖發,未鄰究竟,忽起善心便止前業,壅礙不暢但居方便。」

我們看一下下面的解釋。

《行宗》釋云:「初正明。

那麼,就正式說明什麼是善心息。說鄰近者,

鄰,近也。云忽起者或因他勉,或遇勝緣,或思佛戒,或畏因果。若非此類,善心寧發。居方便者前心中罪。」

那麼在這裡就告訴我們一件事情,說什麼叫善心息呢?譬如說我們本來要去犯一個罪,那麼已經腦筋動了,身口也開始去。譬如說,我要前去殺人、要去偷東西、要去騙人,這樣。那時候跑到路上面,「嗯!」還沒有把這件事情完成之前,還沒有完成之前,那麼說「未鄰究竟」,換句話說,你要殺還沒有完成殺的究竟,盜等等都是如此,忽然生起這個善心。因為生起的善心哪,所以就不再犯那個罪,所以「便止前業」,那個只停住在前面起因這個方便當中。那麼這個因,他上面說「或因他勉」,別人的勉勵,這樣;「或遇勝緣」,或者遇見一個特別的,譬如說我們要做一件壞事,忽然之間遇見我們心目當中景仰的,現起:「哎呀!不行、不行!不行、不行!」這樣。或者普通的一個朋友他來一勸,我心裡面……。或者想到:「喔唷!我是受了戒的人。啊,這是不可以!」也許忘記掉了,也許這樣;或者想到因果。那麼這個這樣,所以由善心一啟發,於是這個造罪的這個究竟就終止了。但是前面起心這個罪,所謂「前心」,單單那個前心,那個前心部分的罪。繼續,

《戒疏》續云:「問:此乃善心生,今何言息?

說叫作「善心息」,那個明明是善心生起來,你怎麼叫善心息呢?他有個回答。其實這個回答,前面在一百一十三頁「境強」當中已經回答過了,是吧!這個境強不是罪緣,因為境強所以使得你不能成就欲造之罪,停在因當中,就是這樣。所以稱這個並沒有造罪──闕緣,這個叫作境強。現在由於善心止息了我們造罪,所以這個闕緣叫作善心息。現在看回答:

答:實如來問。向若不生,惡必趣果。由此善心能息惡想,即所息處號為方便。

回答說:是的!就正如同你前來提出這問題,是善心生不是善心息。假定這個善心不生起的話,那個造惡啊,一定會造得究竟,單單這個因沒有東西終止它,這個惡因會造成這個惡果。由於現在這個善心生起能夠止息這個惡念,於是,是所息這個地方來說,稱它為叫善心息方便。那麼下面舉例:

又如律文,捨者中罪。

律當中很多說捨者中罪。

捨時非罪。

捨不是個罪啊!

由能捨故,前惡不至後果,故號前因為方便也。」

由於能捨啊,所以「前惡不至後果」,所以就稱這個前面這個不至果的因,稱它為方便,「故號前因為方便也」。那麼這個是善心息。

到這地方為止,關於「闕緣不成」所列出來的相,七種一一都說明。這個七種相,就是善心息當中第一節的「顯相」,那麼第二節叫作「校量」,看文:

第二節 校量

《行宗》云:「二校量者即總料簡前七位也。」

把前面這個七種,總共地來加以抉擇、說明一下。

  •  
  • 初明多少寬狹
    • 初自造置具多少
      • 初標示
      • 二別釋
        • 初明自造故多
        • 二釋置具則少
    • 二剋漫寬狹
      • 初明剋心寬
      • 二明漫心狹
  • 二心境分別

《戒疏》云:「初以自身造境,對置殺具,明方便多少者。

我們看!就是這樣,第一個來校量、來比較一下。怎麼比較呢?就是說你去做一件事情,譬如說殺,或者自己親自去殺;相對的另外一種呢,不是自己去殺,放一個殺的工具。譬如山裡面那個山胞啊,他埋一個坑坎放在這裡,或者我們去要捉老鼠,做個老鼠籠,現在還有那個捕蟑螂的這些東西,對吧!這個就是並不是自身去殺,是相對地放一個殺的工具。在這個裡邊就要看一看了,為什麼要看一看呢?前面我們列每一項的話,譬如說舉幾個緣,是吧!人、人想、人疑等等,像有這種狀態,這個是每一個都是成就他造罪的條件,或者叫作方便。所以,自身跟所置的殺具,在這個裡邊不太一樣。因此我們前面所列的,在這種情況之下有所遺漏,不完全,所以要比較一下,這清楚不清楚?現在我們看文,說:

身自造境,具七方便。 設置懸擬,既非自身,故闕想疑,但五方便。」

那這地方就說明告訴我們,就這樣,前面那個「闕緣」一共有七種,那個完全是自己去作的。如果說你「設置懸擬」,譬如說放一個老鼠籠、挖一個阱坎,那不是自己去,那個時候老鼠籠會不會想一想:「欸,這個是不是老鼠?我不要捉牠。」會不會想這個?這個想心跟疑心兩個就沒有了,對吧!所以在這個地方,這個七個當中啊,就少掉了這兩個──就是「五方便」。像前面這些校量,這些東西辨別,一方面可以說文滿有趣,另外一方面,實際上這個內涵的深細,那我們就會看得出來。那麼《行宗》的解釋:

《行宗》釋云:「初明多少寬狹二,初自造置具多少又二,

這個地方分二,一個「自造」以及「置具」,有多、有少。這個裡邊,

初標示。 身自下別釋,

下面就「身自造境,具七方便」哪,個別說明。

初明自造故多。 設下次釋置具則少。

「初明自造」,自己造所以多,有想、疑。下面呢,「設置懸擬」的話,那麼設置具,放東西放在那裡──少。

以想差疑心必約到境,

這個想差跟疑心都是人親自去,所以自己親自到。

懸擬相成不可論故。」

事先放在那裡這種情況,那不能……這個對境的時候,無所謂想、疑了。那個是從這個地方去校量,下面呢,還另外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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