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手抄稿 一九九一年版
第三十四卷.B面
那麼我們重新翻到這個四十六頁「依論出體」那一部分。那麼三宗,三宗當中第一宗,第一宗呢,因為昨天已經講過了,我只是說把它那個第一宗分三部分再來這個地方說一下。這個第一宗,那麼前面那一部分說依論出體,那就是簡單地把這個實法宗,它作為、判為色法的這個大概的內涵告訴我們。下面說,我看看在哪地方,下面呢,實法宗,依論出體的話就是實法宗、假名宗,那麼這個大概說明,大概說明你們了解一個大概就可以。
然後呢,這個再下面就昨天我們講的最主要的五十頁上面「顯立正義」,那麼這個顯立正義,這個就是真正最精要部分,真正最精要部分。就是說第一支先說這個實法宗,這個實法宗從三部分去說它,從三部分,第一個,「依宗」──依這個實法宗,「示體」──說明實法宗所講的戒體,它的內涵、它的特質、行相、功效等等,那就是都是色法。這個戒分成作戒、無作戒,它這個戒體都是色法,他為什麼判為色法,那麼這個理由昨天已經簡單地說一下。
那麼判完了以後,第二個說「引律顯正」,他為什麼判為色法的道理說完了以後,他而且引律上面佛說的話來證成它──我判為色法的根據,前面是說的理論,現在是我的這個根據以及引證。那麼這個根據引證的話就是,因為律上面有這麼一段公案,說「天眼所見」什麼等等,那麼這個律這個出在哪一個地方呢?是出在那個「持戒犍度」,換句話說,這個說明戒的這個意趣當中,佛出世整個經過,然後怎麼樣制戒的,他是引證那個。實際上這個上面引證的,所看見的善色、惡色等等,這個是什麼?佛的天眼所見,佛的天眼所見。而真正我們講律,那不能用天眼的。
所以這個律當中曾經有一段公案,有一次到了這個布薩的時候要說戒,那麼說戒呢,通常說戒之前要出來懺悔清淨,才可以說戒的,不懺悔清淨不可以。這麼就有兩個人犯了戒,沒有出來說戒,那麼佛曉得沒有懺悔乾淨,他不說戒。這個到了初夜,到了中夜,到了後夜他還不說。欸,大家都奇怪了,那麼今天到了布薩日怎麼佛陀不說戒呀?這個目連尊者就用天眼一看,啊!原來有兩個破戒比丘,他用神通把那兩個破戒比丘就把他遞出去了。佛就呵斥他:「不可以!不可以、不可以!」就這樣。我想這段公案很多出家的同修都曉得,佛就呵斥他。所以真正的這個律,都是用我們的世間的眼光來去看的,就這樣,所以從這個裡邊來說明。
最後五十一頁上面說這個「斥破」,就是說那實法宗以為這根據是如此,實際上它這個真正的內涵並不是啊,並不是。所以最後在五十二頁上面,道宣律祖上面「諸師橫判,分別所由」;所以那個實法宗,以及除了那個祖師以及弘那一宗的那一些歷代的大德們,他這個判斷這樣判斷的,這樣判斷的,這樣。所以這個「橫」,也可以說截取其中的一部分,實際上就不順整個的道理,不順它的理路,所以,也可以說他判錯了,這樣,那麼真正的內涵是如此。所以我們最主要的把這個實法一宗,它所成立的這個戒體的內涵,這個地方把握住。那麼這個文字方面,容或有一點這個不大清楚,你們可以慢慢、慢慢地同道當中仔細地問一下,仔細地問一下。萬一不懂了,然後跑到這個地方來提出這個問題來,那我可以省下更多的時間,來專門把精要部分這個上面說一說。
第二支 假名宗
那麼前面有了這個大概的認識,今天我們看五十二頁,第二支假名宗。這個假名宗下面的,以及它那圓教宗,我都有這個寫好的這個表,科判表(註1)。那麼我們現在看本子,《南山在家備覽》的本子,到哪一個部分我會一步一步地仔細地點出來。然後根據這個科判,我們就可以很精確地把握得準祖師告訴我們的內涵是什麼。先看文,《南山在家備覽》五十二頁第七行。
《業疏》云:「二依《成實》當宗,分作與無作位體別者。」 《濟緣》釋云:「言當宗者對前非正學宗故。位體別者對前二種體同故。」
那麼現在第二個,實法宗是第一個,那麼第二個呢依《成實論》,這個就是我們四分當宗。那麼這個《四分律》把作戒體跟無作戒體,這個兩個體位不同,這兩個體位不同。所以他下面《濟緣》解釋:「言當宗者,對前非正學宗故。位體別者」,體位別是什麼意思呢?對前面,前面這個實法宗《薩婆多論》,作戒體跟無作戒體兩者當中,它都是一樣的──色法,這樣;現在當宗不是,這樣,這是第一句話。那麼這個在這個標題上面叫作「標示」,看,假名一宗分兩部分:一個標示、標宗,指出來那我這一宗特點,那麼這個這一宗就是四分當宗,這個裡邊有一個說明,就是跟前面的實法宗不一樣之處。第二個,下面是「正釋」,那麼這個正確地、如理如量地來解釋,自己四分一宗所依的論據是《成實論》。看文:
《業疏》續云:「由此宗中分通大乘,業由心起,故勝前計。
這個為了仔細講,所以我臨到文字的都先解釋一下。說由於這個一宗當中,它是「分通大乘」,就它的本分來說這是小乘的,這樣,但是它的內涵來說,是通達到大乘。所以叫「分」是部分,不是正說,所以它叫過分小乘教,對小乘來說已經過了小乘之分的,至於對大乘來說是分通的大乘。那麼這一宗討論這個問題的時候怎麼呢?講這個業,佛法整個的就是講的業。前面說這個業都是色法,現在已經注意到,對不起,這個業不僅僅是色法,業主要的是由心所引發的,這樣。所以說「故勝前計」,這比前面這一宗所計的、所了解的要超勝。再看下去,文:
分心成色,色是依報,心是正因,故明作戒色心為體。是則兼緣顯正相從明體。
那麼因為「業由心起」,而且下面說這個樣樣都是心。「分心成色」,其實這個色本身哪裡來的?還是從這個上面出來的,這個「分心成色」,已經漸漸地進入大乘的唯識的意趣裡邊去了。所以我們以大乘的唯識教,說到什麼?色是什麼,唯識裡邊說這個是我們八識的相分,就是這樣。實際上呢,唯識裡邊還是有問題,這個我們現在暫且不說它,至少南山道宣律祖完全以唯識的概念來解釋。
那麼在這裡我稍微要加幾句話進去,真正進入大乘當中又有唯識、中觀之辯,這個辯論是辯論也歷很長的時候,從印度到中國、西藏、日本、韓國都牽涉在這個裡頭。你從文字的義理上面去看的話,那不曉得牽扯多少,可是就它內涵來說的話,實際上真正深細的宗要部分,不會差得太遠太遠,這個以後有機會再說。其實真正通中觀的,這唯識決定通,如果說你走唯識認真去走的話,將來走到那個中觀部分,也差不了太多。要不然我們彌勒菩薩怎麼可能成佛?就是這樣,這個是很典型的例子。而且佛懸記的,將來真正弘傳大乘教法的有兩個大祖師,一個是龍樹菩薩,龍樹的弟子提婆;一個是無著菩薩,無著的弟子世親。兩個一個是性宗,一個相宗,說明這兩者是相輔相成的。所以在這個地方,我們先把唯識的意義把握得準,諸位當中容或對中觀有特別好感,暫時我們不要提,你們真正有興趣,我可以告訴你會通之處何在。這個你了解了這個,會通一點都不難,而且不會有什麼矛盾,這個我是簡單地說一下。
所以他說這個「分心成色」,那麼這個「色是依報」,然後「心是正因」,這個色本身跟心之間,還有互相依賴的這個依正的必然關係,依正的必然關係。而戒本身也就在那個依正的互相交涉當中,所以這個東西是不一不異,分不開的,就是這樣。那麼所以說「故明作戒」,這個作戒是什麼?「色心為體」。在這種情況之下,前面說作戒是色,這個前面就是實法一宗;現在呢,這個作戒戒體「色心為體」。
而這個體當中他又說「兼緣顯正相從明體」,這個體包括了兩樣東西,就是依、正。我們不是前面說嗎?戒,什麼叫戒?當我們的根識對境的時候,根識是正,所對的境是依,然後在這個上面談戒,戒體也從這個地方面說,是不是離不開這兩樣東西?那這個時候比前面所計的,就來得深遠而正確。說看見這個東西好的你去貪,看見這個不好的你去瞋,所以現在曉得不可以,然後攝心為戒,不要為貪所使,不要為瞋所使,把正念提起來,那是不癡,這個是戒的中心,就這樣!那麼在開始受戒的時候也是一樣,遍緣十方法界,這一定是「色心為體」,這個裡邊要把這個依的緣跟正的心兩個,所謂「相從明體」,這兩樣東西互相配合,來說明這個作戒戒體。那麼這個文字大家了解了,再看下去:
由作初起,必假色心。無作後發,異於前緣,故強目之非色心耳。」
那麼由於前面的作戒起來了以後,那個作戒一定要「假色心」,就是前面說的。然後「作」留下來這個「無作」,留下來這個無作。那麼這前面說過了,作戒先起來;然後作戒起來的時候,有一個「作俱無作」跟著起來;然後跟著起來那個「形俱無作」後面又跟著起來。當最後作戒在結束的時候,那麼這個作俱無作也跟著結束;作俱無作跟著結束的時候,這個形俱無作就現起來,而且盡形壽,就是這樣。現在這個地方的「無作後發」,那個就是形俱無作,那個就是我們現在所受的戒體,所以這個戒體叫無作戒體。它永遠在這個地方,然後一緣這個境的時候,這個無作戒體就有一個防非止惡的功能。
那麼這個無作戒體是作戒生起以後才發的,所以「無作後發」。這個它形成的條件跟那個作戒不一樣,所以「異於前緣」。這個跟前面不一樣,你不能說它是色心,但是你也不能說它不是色心,那個弄不清楚,所以叫「強號二非」──非色非心。實際上那個強立,這個勉強立這個名字,這個立是個大學問,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大學問!在這個南山祖師這個《行事鈔》跟《羯磨疏》裡邊有很長的說明,啊!我看了這個是無比地感動。以後諸位真正有機會深入,這一部分要好好地深學。那麼這個是《業疏》先把中心點示出來,下面的《濟緣記》,《濟緣記》就把這個內涵再仔細地一一說明。那麼下面說:
《濟緣》釋云:「初由宗通示中二,初敘宗勝。
換句話說,這個最前面的是什麼呢?說科判上面叫「依宗通示」,依著本宗來整體地說明它。這個裡邊分兩部分,哪兩部分呢?甲──「初敘宗勝」,次──乙是「次示體相」。第一部分先敘說本宗殊勝之處,那麼這個哪個呢?就是我前面說過了,「此宗分通大乘」等等。現在看那個文,「分下示體相」。「初敘宗勝」就是前面的「分通大乘」;分下示體相……「敘宗勝」在科判上面只有一句話,文字就是前面我們唸過的:「由此宗中,分通大乘,業由心起,故勝前計。」這個四句話,就是說明本宗超勝前面實法一宗之處。下面「次示體相」,「示體相」當中,也就是說「分下」,說「分心成色」等,現在我們看這個。那麼「示體相」當中又說明兩樣東西,一個「作體」,就是作戒之體,看這個;第二個「辨無作」戒體,這個科判了解了,我們現在回過頭來看我們的文,《南山律在家備覽》五十二頁這個文。
分下示體相二,初明作體。分心成色
就是明作戒體,這就是「分心成色」這個一部分。
若論成法則內外色報率由心造,若約成業則身口動作皆但是心。
那麼這個到這裡先停一下,我解釋一下。「若論成法」,就是這個法本身就是整個萬法,整個萬法,那麼現在整個萬法在我們戒當中就是講我們的戒法,就是這樣。若論整個的萬法,什麼?都是心所成的。那麼這個心所成的,不過有不同的,說內外之報,內外之報,外是什麼、內是什麼,這兩個不一樣,這個這地方我們不談;說「外」的話──山河大地,「內」就是我們這個身體。那麼如果論「成業」的話,那個就是到我們自己身心上頭了,那麼身心上頭,就是身口動作等等都是心。「色」是什麼?「色是依報」,下面講:
色是依報等者,若內外相望則國土為依四生為正,若因果相望則色報為依心識為正。
那就是前面這兩句話,「分心成色,色是依報,心是正因。」那麼下面看:
兼緣即依報之色,
就是前面說「故明作戒色心為體。是則兼緣顯正,相從明體」,就是說依報之色是緣,然後「顯正即正因之心」,這是正。而「此明二法不相捨離故曰相從」,說明這個兩法並不離開,所以叫「相從」。這個文字唸完了以後,我們解釋一下,現在不要依這個文字,依這個文字去唸,好像很彆扭這個樣子。現在我們把剛才的文字來消化一下。
說,就是法,就是法是包括所有的萬法。那麼這個萬法譬如說依報,山、河、大地等等,這樣;正報的話,那就是我們的身心,這樣,這個方面是用法來講。如果講業來說的話,那就是完全是從我們的身心相續上面來說。那麼這個依報來說,雖然有正依之分,這個正依不能離開的,不能離開的。固然在我們的感覺當中,說你這個正報必須依那個依報,那個依報跟你的正報有什麼關係啊?如果用世間的眼光去看:是,沒錯,你死掉了這個依報還在呀,好像沒有關係。實際上我們佛法來說,了解並不是,這個依正兩個互相安立的,互相安立的。如果說你消失掉了,不在這個地方,對不起,這個對你來說,無所謂依、無所謂正。這個所謂依的話,因為你的正報所安立的依,正報所依之處;當你到別的地方,你所對的是另外一個法,這個法跟你了不相干,這清楚不清楚?所以這個依正二者是對立的,它這樣地「不相捨離」。
然後「若業」,就是對你的心法來說的話,那麼這個是同樣的是,那就是你的正報緣那個依報,彼此之間所顯出來的。那麼然後顯出來這個業當中,有一個為主的是心,有一個是次的,助成功這個業的是次要的,是這個緣,所以它「兼緣顯正」。對不對?你談任何一個業的話,必定少不了這個,造任何一個業──我幫你、我害你,是不是要必須要這兩個條件哪?就是這樣的情況。然後怎麼個幫法?怎麼個害法?我把錢送給你,就是這樣,就是如此而已;我把你的東西拿過來,這個裡邊一定是所謂有這樣的一個關係,那麼這個文字上面叫「兼緣顯正」。做壞事如此,現在好事,好事亦復如是啊!所以任何一個業,它必定這樣的,必定這樣的。所以現在因為本宗,他把這個內涵看得很清楚,然後在這個地方,哦!所以超勝於前,超勝於前。那麼這個了解了,再看,我們再看那個文:
由下次辨無作。反作為名,
前面就是作戒,作戒是這樣來的。那「由下」,就是前面「由作初起,必假色心」,然後假了色心,作起來了,這個「無作後發」。就是看這個文:「由下次辨無作。反作為名」,第一個,為什麼叫「無作」呢?「作」這個要動身口等等,要種種造作的,造作完了以後,它留下來這個影響力量;或者說造作是一種業,這個留下來這個熏習的業習氣或者業體,這個叫作無作,所以跟這個作恰恰相反,但是它由它而來,所以叫無作。這個是
不由色心造作,故異前緣。
你作完了以後,只要這個相續還在,它繼續地還在,不要經過造作,所以說異於前面這種條件,跟前緣不相一樣,前面的種種因緣跟這個的形成的因緣不一樣。
法體雖有而非色心,無由名狀,且用二非以目其體,故云強也。」
那麼這個無作戒的戒體,這一法的法體是有的,但是卻是不是啊──非色非心。「無由名狀」,你沒辦法說明它呀!「且用二非以目其體,故云強也」,好了!權且我們用這個二非叫非色非心,來給它一個名目吧!所以叫強號二非,強號二非。這個就是我們南山道宣律祖他一個說明,那麼這個是第一個。
下面呢,其次,再看下去這個叫「約義考體」,這個我們先看黑板上面科判,「正釋」第二個,「約義考體」。先把這個作戒體、無作戒體,它的這個來由、名目,以及為什麼安立的,已經大致說明,所以叫「通示」;然後進一步從那個內涵上面來真正地細究、來考察它這個戒體,所以叫「約義考體」。
註1:
- 假名宗
- 甲一標示 依成實當宗,分作與無作位體別者。
- 甲二正釋
- 乙一依宗通示
- 丙一敘宗勝 由此宗中分通大乘,業由心起,故勝前計。
- 丙二示體相
- 丁一明作體 分心成色,色是依報,心是正因,故明作戒色心為體。是則兼緣顯正相從明體。
- 丁二辨無作 由作初起,必假色心。無作後發,異於前緣,故強目之非色心耳。
- 乙二約義考體
- 丙一正示體相
- 丁一正示業體
- 戊一推發生之始 考其業體,本由心生。
- 戊二示生已之功 還熏本心,有能有用。
- 丁二推本所立 心道冥昧,止可名通,故約色心窮出體性。各以五義求之不得,不知何目,強號非二。
- 丙二問答釋疑
- 丁一問:
- 戊一牒後圓教文 如正義論,熏本識藏,此是種子,能為後習。
- 戊二正難 何得說為,形終戒謝?
- 丁二答:
- 戊一總標 種由思生。要期是願。
- 戊二別釋
- 己一釋下句(要期是願) 願約盡形,形終戒謝。
- 己二釋上句(種由思生) 行隨願起,功用超前,功由心生,隨心無絕。
- 戊三雙結
- 己一結上種存 故偏就行,能起後習。
- 己二結上願謝 不約虛願,來招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