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手抄稿(1991年版)29A

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手抄稿 一九九一年版

第二十九卷.A面

現在請大家翻開《南山律在家備覽》翻到四十二頁,今天講這個〈宗體篇〉當中的第二門「戒體」。戒體四部分,四章當中第一章,今天看文。

第一章 戒體相狀

  • 戒體相狀中分為二節
    • 一能領心相
    • 二所發業體

第一章「戒體相狀」,戒體的相狀分為兩節:一、能領心相,二、所發業體;這一部分。這個上頭這個戒體,就是我們最主要的受戒要得到的,平常所謂無作戒體,它那個真正的最重要的這個功德──這體,就在這個上頭。佛法我們了解,所謂緣起之法──空、緣起,一切法本身都是空性,那麼然後都是緣起而成。所以凡是緣起而成一定說有個「能」、「所」這樣,那麼這個概念我隨便提一下,就是你們不時地遇見這種地方,了解一下。平常我們說不一、不異等等,很多都是跟這個佛法的特質,就是說明這個世間的真相,最正確的了解就應該了解佛法的中心,說空緣起這個法。關於這一部分,律上面,我們是運用的時候,不是講那個理論,那是我隨便地提一下,說一個是能領的心相,所發的業體。那麼現在繼續看下去,第一能領的心相,看文喔!

第一節 能領心相

  • 能領心相
    • 初標指彼此
    • 二正示心相
      • 初示戒量
      • 二正明心相
      • 三明納體
        • 初躡上冥會
        • 二明法隨心起
        • 三示體所在

《事鈔》云:「戒體者。若以通論,明其所發之業體。今就正顯,直陳能領之心相。」 《資持》釋云:「初標指彼此。所發即無作。相謂心之相狀。」

先那個解釋看一看,「初」就是上面那個所謂戒體是什麼,那指出這個。「所發」呢,就是所發的這個業體,那麼這個業體平常我們稱為無作戒體;「相」就是心理的行相。這個文字是消文的時候,凡是遇見難解的文,那個解釋就是說這個;除了難解的文字以外,這意義難解的,他也再順便解釋。

我們再回過頭來看《事鈔》。《行事鈔》上面說戒體是什麼呢?就是如果按照著通途常規,正規地來說,那就是所發的這個業體。那麼這「業體」這裡簡單地說一說。世間一切這個現象,有為的,所有的內涵無非是業因感得的業果。那麼通常我們談這個問題的時候,把「業」字去掉就變成什麼?因、果。或者拿世間的話來說,叫因果報應,就這樣。那麼這個因呢,這地方有個特別的叫業因,果呢叫業果。為什麼叫作業因、業果呢?這個事情的從前後生滅,連續來說是因、果,因、果,因、果;可是當體來說,就造的時候,造這個因的時候,是造的一個事情,那麼這個事情我們叫它造的業,你做了一件事情。你只要做任何一件事情,這個任何一件事情就有個影響力量會影響未來。所以,就當下造的那一個影響力量來說,我們叫它業,造的業;就這個業影響未來來說,這是個未來的因,所以叫它因,那麼連起來說叫作業因。那麼這個業因呢,這個地方如果講那個以戒體來說,就是叫作「業體」,這個業之體──本體。

所以這個戒體是什麼呢?就是當我們透過了正確的認識,然後如法地去求戒、受戒的時候,那個時候造了這個跟它相應的這個,所謂作了這個戒相應的這個業、這個業體,所謂策發的這個業體。那麼本來這個戒體是講這個,但是呢他下面很有意思,「今就正顯」,並不直接談那個業體,而是要說得更正確一點,那麼更明白一點的「直陳能領之心相」。這個能領的心相不就是業體,所領的、所納的這個才是業體,他為什麼這個地方把能領的心相要說呢?這個後面他會說明這個過程,可是這裡我也先說一下。

這個純粹是我們眼前能夠感受得到的,我們必須──不但是純粹,我們必須要眼前感受得到,那麼到那時候你去求戒,才知道得了戒與不得戒;也得了戒以後,你才曉得是不是依體起用,還是隨順著以前的無明。所以這個很清楚、明白的,我們如果不了解的話,求了戒回來還是糊裡糊塗,那只是所謂「緣成而已」,昨天晚上說「盲夢心中緣成而已」,沒有意思。那麼關於這一方面說一下。

就是在任何境界的時候現起,這個境界是對「外境」而說,然後我們能對境的這個「心」,這是兩樣事情,對吧!所以一個是能領納這個境界的、自己的內心的心識的相狀,心識的狀態;一個是我們的心識所緣的這個境界。然後呢當我們的心識緣那個境界的時候,就產生了一個認識作用,這個認識作用當中,可以細分的話,也可以分知見部分,也可以分情見,這個情緒部分。知見部分──嗯,這個好,講一套道理出來;這個壞,有壞的道理。情緒部分呢,好的你就歡喜它,不好的你就厭惡它;乃至於說厭惡屬於瞋方面,好的屬於貪方面,再不然的話,你就說不上來,「唔……」那就是貪瞋癡的癡相應的方面。這是一般狀態,我們是不是都在這裡邊?這個前面一再說過,實際上呢我們正常狀態都在這個裡邊。

那麼如果在這個裡邊的話,注定了這個一定是生死輪迴的有漏之因。那麼有漏當中又分出善、惡,如果說這跟善相應的,雖然有漏,那感得人天果報;如果說不但有漏,而且是惡的話,那糟糕還變得三惡道──墮落!這個是一般狀態。那麼現在戒呢,就告訴我們,喏!這樣才是善的、才是淨的;分開來說,善跟淨是兩件事情,如果嚴密一點來說,善就在淨當中。那麼這個前兩天曾經簡單地說過。

所以在這個地方啊,在這個地方,最最主要的關鍵在什麼地方呢?最最主要的關鍵不在那個境,而是在我們能對境的這個能緣的心,對吧!同時這個戒一定是心境相應,這個戒是無量無邊,根本你沒有辦法來能夠整個地來把握得住,這是個無限。可是不管對無限當中的任何一個境界、任何一個境界,你能對的這個心,卻是在任何情況之下就是你當下。那麼以前就是你這個心對一切境,而產生染污的這種行為,現在呢?不!所以不管是以前染污,或者現在善、淨,真正重要的,你能夠把握得住能領的這個心的話,那這個問題就解決。所以在這個地方說,真正要想認識的這個事情哪,他不從這個戒體說──所納這個業體,而是談能領的心相。現在清楚不清楚這個概念?那麼然後你仔細地一步步走下去,那我們就了解,了解了以後,然後呢怎麼樣地經過了練習,有了正確的一點點的這個,一步一步地深入了這個能力了以後,然後去受戒,那就對!再看文。

《事鈔》續云:「謂法界塵沙二諦等法。 以己要期。施造方便。善淨心器,必不為惡。測思明慧。冥會前法。 以此要期之心,與彼妙法相應。於彼法上有緣起之義。領納在心,名為戒體。」

那麼這個先看下面《資持》解釋。

《資持》釋云:「二正示心相三,

下面緊跟著著,前面是先說這個戒體是什麼,說能領的心相。那麼這個能領的心相當中,正確地來告訴我們這心相,分三部分。

初二句示戒量。法界者十界依正也。塵沙者喻其多也。二諦者佛所立教也。此謂約境顯戒故云等法。

那麼這個比較長,一段一段地說。這個「正示心相」分三段,就是前面的「謂法界塵沙二諦等法」,這是一段。那麼這個兩句,這個兩句就是什麼?告訴我們戒的數量。戒的數量實際上是跟法界相應的,所以是個無量無邊的;「法界」就是十法界的依正,無所不包,沒有一點遺漏;「塵沙」是說它的多。什麼是「二諦」呢?二諦是佛所立的教,對世間的所有的現象,佛來說明它的時候只有二諦──真、俗二諦。真諦我們通常另外一個叫勝義諦,或者第一義諦,這樣。那麼這個、這一個是什麼?「約境」說明這個戒,不是剛才說這個緣起之法是心對境嗎?那麼現在先從境那一方面說。這個第一段是指這一個,再看文。

以己下二正明心相。初句立誓盡一形壽。 次句通包禮敬陳詞身口二業。 善下明屏絕妄念。 測下明心法相應。測思者成業之本,得戒之因,三品心中隨發何等。明慧者反照心境如理稱教,而非倒想妄緣前境。上明用心。下明合法。由上起心必須徧緣塵沙等境,法從境制量亦普周,心隨法生法廣心徧,心法相應函蓋相稱故云冥會。法猶在境,以心對望故云前法。下云彼法義亦同然。

那麼這是第二段,第二段就是上面說的「以己要期,施造方便」等等,這個我們看一看。說「以己下」,那就是以己要期那個,這是第二,解釋那個心相的第二段,第二段。第一句,「以己要期」這一句是什麼?「立誓盡一形壽。」換句話,通常我們說:「我某某」,或者是「我弟子某某,盡形壽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為五戒(或者是一分、二分、少分、多分、滿分)的優婆塞」等等,那個都是自己立的誓。次句就是「施造方便」,什麼是施造方便呢?就是全部「通包」,包括「禮敬、陳詞、身口」等等,這個是造作種種這個方便。就是受戒的時候,受戒的時候先這個戒師告訴我們,然後在那個地方從懺悔,一般來說完整的從請師,那麼迎聖、懺悔,然後呢皈依,這些都是在這個裡邊。禮拜啊、觀想啊、陳詞啊,那麼這個主要的就是從有形方面來說,有「身口二業」。

下面所謂「善淨心器,必不為惡。」這是什麼呢?說要「屏絕妄念」,屏絕妄念,所以這個非常重要,我們無始以來一直在無明相應的這種妄心、妄緣之下,那現在呢我們是不是妄心?是妄心。不過以前的這個妄心,是跟無明隨順著生死輪迴而走的;現在那個還是虛妄心當中,可是這個虛妄心啊,是導我們導向出生死,正知見方面的,這個以妄來對治這個妄,這是我們應該了解的。所以如果以這個因中說果,或者以果來說因的話,如果我們能夠認識了這個妄心,那個時候叫作正知見,就是指這個。那個時候心裡面不再是浮浮泛泛的,不但貪心這個掉舉要拿掉,瞋心要拿掉,就是無記相應的,這個也全部拿掉,一心一意地專心緣念善淨之法。所以說,前面說這個「施造方便。善淨心器,必不為惡。」這個是非常重要!

「測下」呢,就是「測思明慧,冥會前法。」那麼這個我們就看「測下,明心法相應」,這是怎麼樣這個能領的心,跟所緣的境跟它相應,當這個相應的時候這個戒體就產生了。那麼所以這個「能」、「所」相應產生這個戒體,我用個很簡單的比喻,非常簡單的比喻。比如說現在我們做任何一件事情,做隨便哪一件事情,那個茶杯裝一杯水,那麼這個茶杯是「能納」這杯水,這個水是「所納」,於是這麼一來的話,這個功效就產生了,那個水杯就拿過去你去喝,是吧?或者說我是「能飲」,這個水是我「所飲」,這樣。所有的我們一切事情你這樣去觀察,是不是這樣呀?正式的功效都依著這樣的因緣配合成功的。

所以這個地方就告訴我們,說這個「測思明慧,冥會前法」,也就是指這樣的狀態當中,能夠心跟法相應。那麼這個心法相應要怎麼樣呢?不是前面跟貪瞋癡相應的這種妄、惡之心,而是要什麼?要這個明跟智慧,明就是反對無明,那麼這個是就是說智慧。那麼這個智慧怎麼能產生呢?說「測思」,測思──測度、思惟。平常我們經過了師長的引導,聞、思,觀察、思惟,就是這樣,所以這個時候真正用的時候,所以這個測思是「成業之本」。

那麼談到這個地方,我想前面我們就了解的,業本身意樂最重要,是吧!這個所謂業是什麼?思、思已業。而造業的根本就是思心所,由於有了思心所,於是身口跟著相應。那麼這個思心所如果說世間上面一般的走法,你很聰明,動了半天的腦筋,造的業把我們送下地獄去。佛法當中相反,同樣地需要正確認識,然後呢你也一樣地要集中心思去思惟觀察,怎麼樣跟正法相應,結果從墮落一步一步地上昇,乃至於究竟成佛。所以這個叫測思,這個是成業的根本。然後呢現在業是什麼業呀?得戒體之業;所以這個「得戒之因」,這個非常重要、非常重要!

那麼在測思過程當中,所以我們觀察思惟那個時候,每個人的認識不一樣,然後呢發心也有大小,所以有的發上品心,有的中品心,有的下品心,這個三品心當中,隨便你發哪一等,隨便你發哪一等。雖然前面一再說這個上品心得上品戒,他並沒有說中品如何,可是你只要心裡面真正相應的話,它都能夠得。

「明慧」的話,就是「反照心境如理稱教」。以前我們是糊裡糊塗都是隨境而轉,根本不了解。它為什麼叫「反照心境如理稱教」呢?看一看。平常我們一直說什麼叫正知見,正知見不是說文字上面我認識叫正知見。正知見這是當我們心對境的時候,心對境的時候,然後回過頭來看看,那個時候的內心這個知見是什麼東西──是善、是惡、是無記?這個才真正的正知見哪!所以並不在外面的境相是非好壞。有很可愛的境現起,然後對了這個境平常我們看見:哎呀,這個非常好──那個貪心相應。反之,一個非常惡劣的境現起的時候,對了──這個瞋心相應,我們不會覺得我們在貪、我們覺得瞋,我們會覺得什麼?這個是不合理嘛!不合理嘛當然你就是討厭它。佛法告訴我們不是在這個它合理不合理,當這個境界現起的時候,你以什麼心對它。

不合理,我們應該有兩種心情:第一個,你很清楚地了解合理應該如何;然後呢,下面一步你應該發憐憫慈悲心,我應該如何幫忙他解決這個問題。這個才是我們應有之心。並不是說你跟他發脾氣,這樣。就算你講了半天道理,你跟他差不了多少。現在如果說你能夠以智慧觀照的話,那你觀照到自己:咦,現在我這個地方啊,跟他不相應。為什麼?你覺得你在講道理,你發了瞋心了,這個不是。

所以這個地方告訴我們哪,他不用這個那些名詞;反照心境,當這個心對境的時候,你回過頭來馬上看一下,你這個起心動念是如理嗎?什麼叫作如理呢?跟這個佛陀告訴我們的教法相稱相應的,所以說「反照心境」是「如理稱教」。反之呢,就是顛倒的,說「妄緣前境」,錯誤的,對那個前境你根本是錯誤的,完全是跟虛妄浮事的是緣那個,那是錯了!這樣的狀態,這個才是說「測思明慧」。這樣的「測思明慧」,做對了,然後呢,那個時候心境相應的這個業叫作戒體。平常心境相應不相應?當然相應!相應的什麼?輪迴生死的業體,注定你輪迴生死。現在同樣的這個業體呢,就不一樣了,這個叫無作戒體。如果說善的,那一定得人天,如果是淨的話,一定能夠超越生死,這個最最主要的就在這個地方。所以他說「上明用心,下明合法」;「上明用心」是用什麼?那就是告訴我們「測思明慧」;「合法」呢,就是「冥會前法」。

那麼下面兩句,「由上起心必須徧緣塵沙等境,法從境制量亦普周,心隨法生法廣心徧,心法相應函蓋相稱故云冥會。」這個冥會的意思。意思就是說,這個上面的「起心」,那個起心它不會莫名其妙的,一定要對著境,這樣。所以說上面的起心,一定是心對著境,現在那個所對的境是「徧緣塵沙」,一切境界,這個就是它戒的最最珍貴可貴的地方。善法只對一件事情來說,而戒,戒的特徵是什麼?戒的特徵是什麼?「徧該生境」,遍法界的。所以你受完了戒以後的話,為什麼這個功德,在任何情況之下,在任何情況之下,那個戒的功德永遠是無限的。反之,做任何善事情不是這個戒的話,你怎麼大的這個做善事啊,對不起,這個功德總歸是有限的。它這個真正的差別,這是我們學佛的人必須應該認識的。所以說這個時候「起心」,那個受戒的時候,這個心念是「必須徧緣塵沙」一切境界。

那麼現在這個法就是戒法呀,這個是從境而制定的,所以它這個量啊,這個戒體之量也是普遍法界相應。而所以普遍相應的話呢,因為你這個心隨著這個法而生,現在那個法本身遍緣法界。最後下面一句話是「心法相應」哪,就像「函蓋」,就像那個上面有個洞,然後呢把那個蓋子蓋住,這個完全一樣。所以這個「函」就是一個管,然後上面有個蓋一樣,完全相應,這個叫「冥會」,完全相應──這心跟法完全相應。那下面繼續,「法猶在境,以心對望故云前法。」他每一個地方說。為什麼叫「冥會前法」呢?因為那個時候那個法本身還在心所對的前面。所以「下云彼法義亦同然」,下面等一下還會談,「與彼妙法相應」等等。關於這個就是第二段,正明這個心相的第二段。再下面第三段:

以此下三明納體又三,

上面就是「以此要期之心,與彼妙法」,那就是這個《事鈔》當中,《行事鈔》當中的,我們這個一步一步來解釋它。「以此下三」,這個三又分為三部分:

初二句躡上冥會。

哪「初二句」呢?就是我們看那個《事鈔》這個文:「以此要期之心,與彼妙法相應。」那就是仍舊是跟前面再說,前面的,重新敘述前面的。

於下明法隨心起。法是無情,由心緣故還即隨心,故三法納體之時初動於境次集於空後入於心,法依心故名為法體。 領下示體所在。若據當分,體是非心,不顯所依,體與心異。今言在心乃取圓意,即指藏識為所依處。」

這個在這地方講一下,「於下」那就是「於彼法上有緣起之義」這個,這一個第二先說一說。那麼說這一段是說什麼呢?說這個法呀,就是戒體這個法,隨心而起的。「法是無情」,因為所對的境,所對的境,所對的境。那麼儘管這個境當中也有有情,因為我們所對的對象,我們所對的對象是什麼?法界塵沙一切的依正二報,它也有有情在裡頭。為什麼這個地方說無情呢?實際上,你所對的境界,對你來說,對你來說那個完全是一樣的,對你來說是完全一樣的。所以特別地說明,就是就這個法對外面來說的話,不是;這個無情是對我們主要的來說。

那麼「由心緣故還即隨心」,說這個境又是我們的心緣了以後,因此隨我們的心。所以我們在這裡大家可以馬上體會一下,外面的境界的好壞,這個我們一般看起來好像是外面的,實際上你仔細地觀察的話,不一定!不一定!你看見那個境界好、壞、是、非,到底是外面的,還是裡邊的?如果你仔細檢查的話,是妙得很,有人說是外面的,有人說是裡面的。如果你了解了,說外面、說裡面都對;不了解了,說外面、說裡面都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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