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類學中提到的「事例」和「事相」有何不同?

問題敘述:

請問法師:攝類學中提到的「事例」和「事相」有何不同?

解答法師:釋如法

一般所提到的事例,只要是這個事物,就可以是這個事物的事例。比如說,金瓶、銅瓶都是瓶子的事例。然而,嚴格定義上的事相則必須具備更多的條件。事相可以說是之以了解名相的事例。

要了解事相之前,必須先了解名相、性相。用易解的角度來說,「名相」是「具有性相者」,如「無常」為名相,其性相為「剎那性」;「瓶子」是名相,其性相為「能作盛水用途的大腹縮足器」。一對名相與性相,必定都是同義的關係,但是性相是該事物本質的意涵,而名相則是在這個意涵上賦與了特定的名稱。因此,性相是易解的,而名相則必須在了解性相之後,再與這個名稱結合,才能理解。

所以,我們看到一個「能作盛水用途的大腹縮足器」時,一看到就知道這是一個這樣的東西,但是在沒有學到瓶子這詞,也沒有把這個瓶與這種器皿結合時,我們還不算了解「瓶子」這個名相。而相對的,所謂的了解「瓶子」,也是知道這個名稱就夠了;要了解瓶子,就一定要了解「能作盛水用途的大腹縮足器」。

至於事相,舉例而言,所謂的「瓶子的事相」,就指「它是瓶子,但是了解了它,卻未必了解何為瓶子」的事物。例如:「用金子做的能作盛水用途的大腹縮足器」,這是瓶子沒錯,但是了解了它,未必就了解瓶子;了解了它之後,再與瓶子這個名字結合在一起,才算了解瓶子。而金瓶,則不是瓶子的事相,因為了解了金瓶,就必然了解了瓶子。

量論的祖師之所以要安立名相、性相、事相這三者,是為了闡明我們了解事物的過程。我們現在所使用的很多命名,並不能直接從名稱上了解到這是什麼。但是這些具有特定名稱的事物,背後是有固定而嚴密的意涵界限,那就是所謂的性相。性相可以作為了解名相的入口,而事相更是一個階梯。因為性相是一個通說,對於名相的總體解釋,而事相則更為具體,更具體地舉出一個事物,能讓一個還不了解名相的人,可以透過事相理解到名相。否則,對於一個不知道名相的人,如一個不知道瓶子的人,當對他說,金瓶就是瓶子、銀瓶就是瓶子,對於讓他了解瓶子並無意義。但是指出一個「金子作的能作盛水用途的大腹扁足器」,再對他說:「這就是瓶」,就能有益於這個人理解到「瓶子」。名相、性相、事相這些因明法相雖然對我們而言,比較陌生,但是實則是在闡述我們經常發生的理解事物的過程,以及所倚靠的工具。了解了它,我們能更加掌握證達諸法的次第與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