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說及破除非清淨說」科判的分法是否有重複?

問題敘述:

《四家合註白話校註集》第293頁提到,教授所出勝利分二:一、正說;二、破除非清淨說。此妙音笑大師的科判,在《廣論》原文裡找不到。請問是否既皈依已所學次第,教授中出分二:一、正說;二、破除非清淨說。在教授所出勝利中,又多寫了一次正說及破除非清淨說?

解答法師:釋性華

依據《廣論》及《四家合註》,既皈依已所學次第,分為《攝分》中出及教授中出二科,第二科教授中出,分為正說及破除非清淨說二科,正說分為別學及共學二科,共學分為六科中的第五科、由知勝利晝三夜三勤修皈依,分為《攝分》所出勝利及教授所出勝利二科,第二科教授所出勝利中,分為正說及破除非清淨說二科。此處的「破除非清淨說」在《廣論》原文裡找不到相對應的正文。

在「既皈依已所學次第,教授中出」已經分為「正說及破除非清淨說」二科,而「破除非清淨說」並不在「教授所出勝利」的範圍內,所以「教授所出勝利」確實無需再分為「正說及破除非清淨說」二科,因此,此處的科判分法有待商榷,也不排除是後人誤植科判的可能性,但是參考了各個版本,都沒有修改此處的科判,所以暫時保留原文,附上校勘的註解以供讀者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