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又到了我們一起學習《廣論》的時間了,你們開心嗎?好!我們繼續學,請大家翻開《廣論》363頁第5行。有找到吧?我們一起來看原文。
又極緩心僅澄明分猶非滿足,猶須執取相策勵分,如無著菩薩云:「於內住、等住中,有力勵運轉作意。」此於九種住心方便初二心時,作如是說。
那麼這一段是在說什麼呢?說:只有極為放緩的澄明內心的明分,夠不夠呢?是不夠的!那麼還需要什麼呢?還需要執取相的這個策勵分、警策的部分。所以無著菩薩曾經說:「在內住與等住當中,具有力勵運轉作意。」力勵運轉作意的「力勵」,就是警策的意思,「運轉」就是有趣入的意思。無著菩薩的這段話,是在九住心方便的前兩住心的階段中這麼說的。意思就是在初二種心的階段時,具有力勵運轉作意,所以必須要有執取相的這個警策部分。那麼三摩地必須具備「執取相的警策部分」的依據是什麼呀?就是無著菩薩在宣說九住心中說到的:前二心住心的時候,必須刻意提起心力來修!
我們再往下看。到「《修次初篇》」了,有找到嗎?
《修次初篇》亦云:「除沈沒者,當堅持所緣。」《修次中篇》復云:「次息沈沒,必須令心極其明見所緣,當如是行。」言「心明見」故,非說唯是境界明顯,是說心執取相極顯極堅。
哪一本論了?《修次初篇》中也說,說什麼?「要去除沉沒,要堅固地執持所緣。」還有就《修次中篇》也說:「接著止息了沉沒,要盡可能地使內心」,注意!「極其明晰地見到所緣。」由於說到「內心極其明晰地見到」,所以不僅是清晰就夠了,而且還要內心執取相清晰和堅固。只有清晰顯現是不夠的,就是你看得很清楚這還是不行,你這個心對這個所緣的力量,既清晰、又要堅固,所以他用了一個「極」字──「執取相極其清晰、極其堅固。」
所以這段文的「心明見」,就是指明顯分,「心執取相極顯極堅」的這個「堅」字,怎麼理解呢?抓得緊緊的意思。在此處是針對明顯分而說的,所以這個「堅」並不是不散亂、不動搖的意思。明顯分也不是就把事情看清楚、把所緣看清楚而已,注意!緊緊地抓住境,這是有力道的,不是這樣鬆鬆地持,而是有力道地抓緊!
在《四家合註》裡,語王大師也有解釋,說:《修次初篇》與《修次中篇》中說「堅固地執持所緣」與「內心能清晰地見到」的意思就是,如果具有內心執取相極其堅固的明分的力量,或者有力的內心,就是依止正念的清淨方法,這麼修也能遮除沉沒。內心安住於持續地憶念所緣的正念當中,直到這個心的力量,注意喔!這個心的力量還沒有衰退之前,時時以正知觀察──時時、率爾率爾,就是一會兒要觀察。那麼觀察什麼?觀察沉掉是否生起,還要觀察什麼?「唉呀!沉掉是不是將要生起了?」以及時時要憶念根本的所緣,這兩種修法都是維繫正念的方法。
因為產生沉掉的時候就會出現忘念,在忘念當中,有遺忘所緣而產生沉掉,以及沒有遺忘所緣,在正念的狀態下產生的沉掉兩種。兩者當中,遺忘所緣而產生的沉掉,是正念失去很長時間生起沉掉沒辦法覺察,他那個覺察力很鈍,所以一定是持心太過鬆緩了、鬆散了!因此要用前面講的第二種修法作為對治品,也就是要時時憶念根本的所緣。而前一種修法,就是在沒有忘失所緣的狀態下遮止沉掉的出生,是生起強而有力的正知之因所必需的。
還有克主傑大師也在他的《止觀難點筆記》中,用點睛之筆說過:清晰不只是清晰地現起那個所緣執取相的行相,而是那顆心的執取相清晰、有力、相續不斷地趣入。
我們再往下看。
修念之規此極切要,未能知此盲修之相,謂修愈久忘念愈重,擇法之慧日返愚鈍,諸凡此等有過甚多,反見自矜有堅固定。
這種依止正念的方法極為切要,也極為重要!因為不了解這個方法而修習,有的修行人會出現一些相狀,比如:修持得越多、越用功,忘念越重,還有分別簡擇的這個智慧越來越遲鈍等等,會出現非常多的過失!出現了這麼多過失,反而將此──這種過失──還自詡為擁有堅固的等持。如果不了解細微的沉沒,認為看得很清楚、內心也安住在所緣境上,就是在修習奢摩他,就會有修的時間越長他的忘念越重,而且分別簡擇的智慧也越來越遲鈍。有這樣的危險喔!會越修越笨!
很顯然這裡邊細分的沉沒,被當作了真正的三摩地在修持,就會產生忘念越來越重、分辨諸法的智慧日趨鈍劣這樣的過失。所以對這個細分沉沒的了解──在教理上了解、在自己修定的時候辨識──是非常重要的!一定不可以粗心大意,要謹慎而行!
在《廣論‧修習軌理》中說:「是故於道幾許修習,反有爾許重大忘念,念力鈍劣,簡擇取捨意漸遲鈍,當知即是走入錯道正因之相。」這可以判斷的,就是說如果很用功、很用功,發現:欸,怎麼好像判斷東西越來越鈍了?好像越來越不聰明了,簡擇的智慧越來越低。那可能就是修錯了!
《掌中解脫》中也說過:「如果將微細沉沒誤認為正確的修行,連色界與無色界之果都成就不了;在現世中失念會轉趨嚴重,智慧也會變得愚鈍,所以就像是刻意為了求生畜生道而修一樣。」因為他的慧力會越來越鈍嘛!這是什麼?這就是不了解依止正念的方法的修行人有可能出現的過失,也可以說有可能出現的悲劇和危險。
接下來提出了一個問題,我們往下看:
若謂如前以念令心繫所緣已,爾時可否發起分別,偵察所緣善不善持?
有人就問了,說:就像前面所說的,以正念把心安住於所緣,這個時候可不可以發起偵察──就是這個心像偵察兵一樣──偵察善為執持所緣的這個分別心呢?也就是說,透過正念內心安住於所緣上的時候,可不可以用分別心觀察,觀察什麼?「它有沒有善為執持所緣呢?」既然修持正念的方法如此重要,那麼正念將心安住在所緣境的時候,問題就是:可否同時生起正知,來觀察心是否安住在所緣境上?就是這樣一個問題。那麼看大師是怎麼回答這個問題的,四個字!
答:定須觀察。如《修次中篇》云:「如是於隨樂所緣安住心已,於此應當如前相續住心。善安住已,即應於心如是觀察:為於所緣心善持耶?為沈沒耶?為現外境而散亂耶?應作是念而觀察之。」
大師馬上回答這個問題,說:「定須觀察。」必須觀察,必須的!那麼依據是什麼?因為在《修次中篇》中說:「內心如此安住於所希欲的這個所緣上之後,內心應當持續地安住在這個所緣之上。安住於所緣之後,應當觀察內心有沒有善為執持所緣。怎麼觀察?有沒有善為執持所緣啊?是否沉沒?是否現起外在的境界而導致散亂呢?」由此可見,觀察是非常重要的!
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沒有任何疑慮的,就是一定要觀察!觀察這幾點,大師也說得非常清楚,希望大家善為憶念!
今天就講到這兒,謝謝大家!
《菩提道次第廣論》原文改譯參考表
頁數 | 行數 | 原譯(福智第三版) | 改譯 | 改譯原因 |
---|---|---|---|---|
363 | 5 | 明澄 | 澄明 | 據藏文改譯。 |
363 | 5 | 須策勵相 | 猶須執取相策勵分 | 據藏文補譯。 |
363 | 7 | 編 | 篇 | 統一為「篇」。 |
363 | 7 | 云 | 亦云 | 據藏文補譯。 |
363 | 7 | 編 | 篇 | 統一為「篇」。 |
363 | 7 | 云 | 復云 | 據藏文補譯。 |
363 | 8 | 明見所緣 | 極其明見所緣,當如是行 | 據藏文補譯。 |
363 | 8 | 境略明顯 | 唯是境界明顯 | 據藏文改譯。 |
363 | 8 | 相 | 執取相 | 據藏文補譯。 |
363 | 8 | 為最要 | 極切要 | 據藏文改譯。 |
363 | 9 | 有此多過反自矜為有堅固定 | 諸凡此等有過甚多,反見自矜有堅固定 | 據藏文補譯。 |
363 | 10 | 住 | 繫 | 據藏文改譯。 |
363 | 10 | 分別觀察於所緣境持未持耶 | 發起分別,偵察所緣善不善持 | 據藏文改譯。 |
363 | 11 | 編 | 篇 | 統一為「篇」。 |
363 | 11 | 後即於此等住其心。善等住已 | 於此應當如前相續住心。善安住已 | 據藏文改譯。 |
363 | 12 | 為外散耶 | 為現外境而散亂耶?應作是念而觀察之 | 據藏文補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