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很高興又到了我們一起學《廣論》的時間了。
之前我們學到,以顯密而言,「原有令重光顯」的這個方式都是很容易觀修的,所以要先找一尊導師世尊的像,塑像啊、畫像啊,甚至是刺繡都可以的;還有一種,可以透過善知識為我們解說。那麼在真正觀想的時候,應該觀想是真正的佛,不能認為只是在看一個佛的畫像而已,或者看一個塑像而已。那很顯然佛的畫像就不是佛。
我曾經被問到一個問題說:觀想佛像的時候是要觀想平面的呢?還是要觀想立體的?我就跟他講,比如說那你看一個人,正面看過去的時候,你說是平面的還是立體的?你不會這樣去分別,你只覺得你看到了這個人。所以,我們在真正觀想的時候,應該觀想是真正的佛,不能認為是在觀佛的畫像、只是一個平面,不能這樣想。
有人說:「觀修佛像的時候,眼睛要一直看著佛像來修定。」大家認為這樣是正確的修法嗎?那有什麼依據?還記得宗大師引用了哪一位論師的說法?智軍論師的說法,來破斥了這個修法對吧?這種說法。那麼再問大家:請問修定是靠眼識的力量,還是靠意識的力量呢?你們會答對吧?修定不是靠眼識的力量,而是靠意識的力量。所以這就要求我們在修定之前,要仔細地觀察我們所選定的佛像,反覆地串習,然後正修的時候就不必要一直用眼睛看著佛像。
這裡邊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善知識也反覆地提醒我們說:先決定所緣境。就是指在開始修習奢摩他之前,自己一定要先決定心的所緣境。無論是選擇數息還是選擇佛像,一旦選定了之後就要緣某一個所緣境──我們這裡邊就大多數都講了要緣佛像──選了之後就不要再隨便地更改。像有的人說:啊!今天觀修佛像,明天又改成數息,後天又覺得可能修習無常比較好,然後後來又覺得修菩提心啊,甚至是觀修無我……,這樣不停地折騰、不停地更換所緣。這樣的話是沒有辦法成辦奢摩他的,而且會怎樣?會成為修習奢摩他的最大的障礙,這點一定要切記!
如果已經成就奢摩他,獲得了身心輕安,那個時候我們的心就自由了,可以去緣其他的善所緣境。「還沒有獲得奢摩他之前,就只能修一個所緣;然後在獲得奢摩他之後,可以修任何的所緣」,大家可以看到宗大師用了這麼多的大經大論,就是要讓我們了解到:我們所聞思的和所修的是不能分開的,修行的原則,或者修行的次第、軌則,一定要從佛菩薩的大經大論裡邊去尋找依據,對於所修行的內涵,沒有比經論裡所詮釋的內容更為殊勝的了!你們認為呢?
好!那接下來看看《廣論》上,對於只能修一個所緣又是怎麼講呢?請大家翻開《廣論》358頁第7行,看原文。有找到吧?好!
《道炬論》亦云:「隨於一所緣,令意住善境。」是以「於一」之指定詞而說。
《道炬論》也說:「對於任何一個所緣,內心安住於善法。」《道炬論》的這段文中出現了「一」字,這個「一」字有什麼作用呢?宗大師解釋說這個「一」字是指定詞,就是指專有所指的名詞,不是泛指任何事物。在這裡邊「專一」,它指「單一所緣」,換句話說,是指某一個特定的所緣。
對於專一所緣這件事,不知道你們會不會心生畏懼?還是心生嚮往?有的人會不會覺得:哇!從此我的心上座就只能緣一個所緣,所知的境界這麼多,只能緣一個所緣嗎?永遠只能緣一個所緣嗎?
《掌中解脫》中也說過:「修的時候應該安住於單一所緣,如果改換所緣就不得成就。就像鑽木取火一樣,摩擦那個燧木,如果拿一個燧木磨一磨就丟掉,然後再拿一個再磨、再拿一個再磨,一再地更換這個燧木是永遠無法點起火來的。不僅如此,修奢摩他的時候,除了飲食、睡眠,還有洗浴、去洗手間之外,其餘的時間都要用來修持。它就像鑽木取火就是不停地摩擦這個燧木,應當持續不斷地勤修一年啊、一年半啊等等往上去。如果單修一個所緣,然後心就生厭倦了,就要更換另一個所緣;或者修一天、修兩天,然後就要休息一天、休息一陣子,這種用功方式終究是無法修成奢摩他的。」
我們再往下看下面一段。
故先應緣一所緣境,待得止已後乃緣多。《修次初篇》云:「若時已能攝其作意,爾時乃能廣緣蘊、界等差別。如《解深密》等,亦由瑜伽師緣十八空等差別,說多所緣之相。」
說因此最初要緣著一個所緣而獲得寂止,獲得寂止之後,才能緣著很多的所緣。因為《修次初篇》中說:「何時能夠攝持作意,也就是獲得寂止之後,唯有到了那個時候才能廣泛地緣取蘊、界等等別相。這在《解深密經》當中,也從瑜伽師緣著十八空等別相,而開示了眾多所緣的行相。」
所以大家不用太緊張,因為這個專一所緣的約束性只是在沒有得到止之前。也就是修止的時候必須要仰賴於專一所緣,如果沒有專一所緣的話,我們不可能獲得寂止的。沒有寂止,即使我們的心去緣眾多的善所緣,其實內心也會沒有力量。最重要的是,沒有寂止的力量的話,我們用什麼樣的力度去結果掉無明的根本呢?所以如果不修寂止,我們的心是不夠力度的。
好!我們現在在鎖定專一所緣,接下來呢?我們再看,看書。
如是初得持心所緣依處之量,謂先數返次第明了攀緣一頭、二臂,身體餘分及二足相。於末作意身總體時,心中若能現起半分粗大支分,縱無明晰具光明等亦當即以爾許為足,於彼持心。
這段是在說什麼呢?最初獲得攝持內心的所緣依處的量是什麼呢?是按照,注意那兩個字──「次第」,按照次第,對於頭部、雙手、其他身體的輪廓以及雙足,少數幾次能夠明現;然後最終就作意身體的總相。有沒有發現它是有次第的?如果在這個時候,從一點點觀、觀,最後可以緣到總相,那麼最終作意身體的總相的時候,如果在心境中能夠現起半數粗略的身體部分,即使是包含著光明在內的身形並不清晰,這時候也必須知足,對此攝持內心。
如月格西解釋說這裡的「光明」是指什麼呢?是指「佛菩薩背後的光環」。這句話的意思是,縱使包含背光在內的佛像不明晰,也必須知足,然後我們要對此攝持內心啊!比如說佛陀身相中的指甲、毫毛等等這樣的細節,都包含在這裡所說的這個「等」字之中。
所以在這裡大師教誡我們說,如果在心境中能夠現起半數粗略的身體部分,即使是包含光明在內的身形都並不清晰,這個時候應該生什麼?滿足啊!必須知足,而且要對此攝持內心。這個時候是不應該不滿足,如果不滿足,我們會做什麼呢?我們就會一直想要:「再觀清晰一些吧!再觀清晰一些吧!」不要這樣!要對這樣的狀況生滿足想,不要一直追求所緣境更清晰顯現,應該要知足,對於這樣的所緣境攝持內心來修定。
今天就講到這兒,下週見!
《菩提道次第廣論》原文改譯參考表
頁數 | 行數 | 原譯(福智第三版) | 改譯 | 改譯原因 |
---|---|---|---|---|
358 | 7 | 云 | 亦云 | 據藏文補譯。 |
358 | 8 | 說「於一」言,是指定詞 | 是以「於一」之指定詞而說 | 據藏文改譯。 |
358 | 8 | 編 | 篇 | 統一為「篇」。 |
358 | 9 | 蘊、處、界 | 蘊、界 | 據藏文改譯。 |
358 | 9 | 說瑜伽師緣十八空等眾多差別所緣 | 亦由瑜伽師緣十八空等差別,說多所緣之相 | 據藏文改譯。 |
358 | 11 | 攝心所緣 | 持心所緣依處 | 據藏文改譯。 |
358 | 11 | 先 | 先數返 | 據藏文補譯。 |
358 | 11 | 其後思惟身之總體 | 於末作意身總體時 | 據藏文改譯。 |
358 | 12 | 縱無光明 | 縱無明晰具光明等 | 據藏文補譯。 |
358 | 12 | 應知喜足,於彼攝心 | 亦當即以爾許為足,於彼持心 | 據藏文改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