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手抄稿(2000年版)26

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手抄稿 二〇〇〇年版

第二十六卷

昨天我們講「顯立正義」,依著次第實法宗、假名宗、圓教宗,講到第三支的圓教宗。這裡有一份科判表(註1),我想下了課以後你們哪一位同學把那個科判表抄在黑板上面,大家可以對照一下,根據那個科判表來對照一下,細細地體會這一段。這一段顯立正義那是非常重要、非常重要,整個戒的根本!我們了解三宗所以這樣分別它的來龍去脈。

學的文字,雖然像這個三大部,乃至於現在我們學的只是簡單的摘要,也就是說《在家備覽》看起來滿難,可是我們稍微花一點工夫,還是就願意能夠很清楚地了解;那這個文字所指的義理本身,那個才是對我們重要的,非常重要、非常重要!所以各位可以把那個科判表,大概把那個抄下來了以後,仔細地根據這個來細細地去體會它的內涵。

還有一點,我們千萬不要犯一個毛病,說:「這個實法宗小乘的,我們現在學的是假名宗,是過分小乘教,雖然比實法宗來得高明一點,但是還是小乘,那我們現在是學大乘、學圓教。」所以很輕易地就忽視掉了上面兩個階梯。實際上真正地我們修習的過程當中,如果不能遵照前面這個次第一步一步上來,那真正要想談成就是很難的,至少我所了解很難,我不敢說一定不行。

這一點現在這裡不先說,說了以後大家很容易又說:「喔,我了解、了解了。」實際上這個了解還是個文字。要諸位真正去實踐,到那時候你內心當中真的相應,有了這個內心的相應以後,你再回過頭來看那個文字,那時候你就了解,那跟單單文字的了解不一樣,那時候了解是你工夫一種體驗,這個才是我們修行最最重要的那一部分。所以這一點我先說出來了以後,我們要稍微注意一下。

今天我們講到五十四頁,昨天已經講說圓教宗,圓教宗本身這個裡邊分幾部分來敘述。在那個科判上面,第一個叫「敘立教本致」,「敘」是敘說,我們看那個《濟緣》,「《濟緣》釋云」你們看,五十四頁倒數第五行,「《濟緣》釋云:『初敘立教本致」。實際上這個就是後來元照律師解釋了以後,那個科判就根據這樣出來的。就是說所以立圓教一宗,這個就是「立教」,就是這個教法它的根本的緣由是什麼,為什麼已經有了前面的實法宗、假名宗以後,他不單單遵循著它,而還要更立一宗,原因何在。那麼這個說第一個。

第二個也就是在五十五頁上頭,雖然科判是那個表沒出來,可是五十五頁第二行「《濟緣》釋云」這個下面第一行「二根器差殊」,這個是第二項。也就是說世尊整個地建立那個佛法,乃至於佛法當中理論了解了以後,要叫我們去實踐,也就是「行教」,或者叫這個「制教」的時候,跟他前面講的道理一樣。

前面講道理的時候,本來是因病設藥。普通的因病設藥,就是醫生根據病人的病情來用什麼藥。那現在世尊出來真正治療的根本,根本不是單單身病,而是心病。那麼這個心病,現在這裡也就是說看我們迷惑的程度、無明的程度,以及另外一點就是我們心量的寬狹,這就是我們的心病。如果迷惑深、心量狹那是一種;如果迷惑比較淺、心量寬又是一種;而中間這樣地過來。

所以這個治療心病來說,我們這個地方不叫病情的深淺,叫作根器的差殊。各人的根性不一樣,有很多人就是小乘,你跟他講大乘法沒用。雖然現在很多人說這個叫大乘什麼、大乘什麼,名字都是大乘,實際上不一定。我想各位學了《菩提道論》以後就很清楚,佛法裡面講大乘、小乘,主要的看這個人的發心,大家還記得不記得?我們現在常常聽見說:喔,大乘什麼法,不是的。小乘根性的人學大乘的法,結果還是小乘;反過來說,大乘根性的人說小乘的法,他也是大乘。所以在這地方講他根性不同,因為根性的不同,所以給的藥不一樣。

那麼這個藥當中,如果我們把它基本地分開來,就是戒、定、慧三個次第。所以同樣地對著不同的根性,立的不同的藥,因此所以戒、定、慧的內涵一樣有差別。根據這個所以他說明:為什麼要立這個教,那是根據他的不同的根性。現在再第三個,這第三點我們看五十五頁倒數第五行,還是「《濟緣》釋云」,「三所受體」,現在圓教宗講的所受的體是什麼。

所以在《在家備覽》上面,這個分科判只分到「顯立正義」,實際上到正義到這個裡邊還是有幾個細的,那麼這個細的就不去細說,但這三部分我在這裡要簡單地說一下。那是在談圓教宗的時候,他最主要地分三點來說明:第一點為什麼要立圓教一宗,它根本的原因在哪裡?所以第二點說明,那原因主要的是他的根器的差別,因此分出三宗來。所以說前面兩宗已經有了以後,他還要立圓教一宗。這個說明了以後,最後就把圓教一宗所受的那個戒體說清楚。我先把這個簡單地說清楚了以後,然後你們再看那個文,大概就了解這個真正的內涵。現在我們回過頭來看五十四頁第二段:

《業疏》續云:「戒是警意之緣也。 以凡夫無始隨妄興業,動與妄會,無思返本。 是以大聖樹戒警心。不得隨妄,還淪生死。」

現在先把那個《業疏》裡邊的說明解釋一下,解釋完了以後,然後我們再看那個《濟緣》的解釋,那就很容易了解了。那個戒到底是什麼?也就說這個地方講是立那個教的原因,也就是它有什麼功用,這個功用是對什麼而言的。那現在這個地方說這個功用、這個功效,是警策我們意念的一樣東西,這個就是戒。

那為什麼要拿這個戒來警策我們意念,這意念──我們起心動念呢?理由何在呢?那下面說因為凡夫無始以來隨妄興業。「凡夫」是眼前就是指我們,如果廣義、整體地來說,只要還在生死輪迴當中,沒有進入聖域的、聖賢之域的,也就是沒見道的那些人,都是叫凡夫,還在無明的覆蓋當中的,所以叫凡夫。

凡夫無始以來,因為他並不了解根本的真相是什麼,大家說「我」,但是「我」到底什麼?不知道。我生活在這個世界上面,世界到底什麼?不知道。你說他不知道嗎?難道我們會不知道嗎?人人都知道。所以拿世間的標準是知道,拿佛法的標準,不對。這裡就不去細講,這一個內涵不是在戒上面細講的,那個論上面就很清楚。因為我們並不了解,所以我們看錯了,那麼把錯誤的認知作為行為的準則,所以這個所有的行為造的做錯誤的,所以「隨妄興業」。

那無始以來都是這樣轉,動不動,也就是說不管你動不動,或者說一動,那一定是跟著妄。因為我們的根本,策發我們的根本就是這個無明,所以一起來一定是錯的。而且還有很有趣的一個現象,叫「無思返本」,說這個錯誤的,它並不是天生來如此的,照理它並不應該天生如此,它本質上面它並不是這樣。本質上面並不是這個樣,因為我們不認識,而且習慣性地都是跟著這樣去轉,那麼一動就走錯,一動老是從錯的方向去走。就是我們不會真正回過頭來,走我們真正的根本正確的、不錯的。

那現在聖人就是佛菩薩,他已經經過了自己的修行,當然經過修行有完完整整那個內涵,這裡就不細說。已經認清楚了根本,所以他很憐憫我們、幫助我們,那怎麼辦呢?「是以大聖」,所以這個大聖一定是世尊、一定是佛,這個「聖」是聖中之聖,不到最究竟圓滿的這種狀態,他沒有辦法這麼徹底、這麼圓滿根本地指出來。所以現在這個世尊,「樹」,樹立起,就是建立起那個教法,那個教法的根本從戒而入,樹戒來警策我們的內心,告訴我們這個是錯的、這個是錯的。

所以說警策我們的心千萬不要再隨……,這有個字有一些本子上面,以前老的本子上面寫個「墮」,那個「墮」是錯的,應該是「隨」。現在你們那個本子上面都是對的是吧?所以後來印的版本上面是改正的,以前老的那個版本上面是錯的,「不得隨妄」。就是世尊樹立那個禁戒,樹立那個戒,要警策我們起心動念,起心動念千千萬萬不要跟著以前錯誤的那個走。如果你不能警策,然後還是跟著以前的錯誤的走,動與妄會,那你結果仍舊在生死輪迴當中。這個是世尊所以要建立那個教法,而教法當中的戒定慧的戒法的根本原因。

所以我想下面這個《濟緣》的解釋,你了解了這個,下面這《濟緣》的解釋就很容易。所以我們只要把那《濟緣》的解釋唸一遍,回頭各位同學如果很仔細地去看,大概就不會太困難。現在我們看:

《濟緣》釋云:「初敘立教本致中二,初句標示。

這個初句就是「戒是警意之緣」。

警意緣者。此明一切諸戒皆我心業,世尊如業制法而警悟之,無別有戒。眾生業無量故戒亦無量,業無盡故戒亦無盡。當知二百五十,三千,八萬,無量律儀非他法也。

那是第一段。「以下」就是上面的「以凡夫無始」等等。

以下正釋。心為境轉故隨妄,心境相合故興業。習妄既久動便隨塵故與妄會,會即合也。淪歷長劫愈忘其本,本即自心,若非佛教何由思返。此敘眾生妄業無窮。

這是上面的第二段。「是下」,那是上面的第三段。

是下次敘如來因業立戒令息妄業。妄業已息苦果亦傾不淪生死,故能返本還悟自心也。」

我想這個《濟緣》唸過去,這文字大家會感覺到並不難,那麼我在這裡不細細地解釋,但是各位同學當你再去溫習的時候,裡邊這個還是要弄清楚。不解釋的另外的理由,譬如像他講「業」、他講「自心」,這些在戒法當中他講得並不太仔細,如果我們要對這個有正確的了解,那一定要看大乘的論,這個論當中就說得非常清楚了。

只要大家把我們前面學過的這個論,以我們現在來說最主要的是《菩提道次第論》,把論上面學的再用到這地方來,再去印證的話,那我們把這一段的內涵,就會很清楚地了解。了解了以後,再根據這地方所制的法,我們來行持。那麼真正地產生,能夠受了戒以後,用世尊告訴我們的法,來隨時隨地警策我們意念,這起心動念的時候,怎麼樣察覺到:欸,這個就是我們無始無明當中,那時候隨順它習氣來的。當你警策當下,那一定是由於學了法以後,所以你自然而然那個時候就依著法來去做,這是他很重要的一點。

那麼下面繼續來說,說這個世尊他立這個教法的根本的原因在這裡。但是這個法本身前面說過要治病的,那個病有深淺的,那麼現在那個心病,是我們通常說這個叫根性,所以第二段談這個問題,叫作「根性差殊」。

  • 根器差殊
    • 一敘鈍者妄計
    • 二敘利根易悟
      • 一明因教悟解
      • 二明思惟觀察

《業疏》續云:「愚人謂異,就之起著。或依色心及非色心。 智知境緣本是心作。 不妄緣境。但唯一識,隨緣轉變有彼有此。」

那麼現在一樣地先把《業疏》解釋的說一下,這個如果了解清楚了,那麼這個《濟緣》的裡面的內涵大概也就清楚了。本來也是告訴我們凡夫的,這個裡邊凡夫跟愚人是有差別的,凡夫是純粹凡夫,現在我們學了佛以後,這個裡邊的確還是有差別的。有很多人根非常利,有很多人那根就沒那麼利,所以當他學習上去的時候,由於根性的利鈍,就分出有的人比較智慧,這個智慧不是我們腦筋好,完全不是,就是根性的差別。

所以聖人是究竟地能夠了解的,普通我們不那麼容易了解。那因此我們學的人由於他不能徹底地了解,所以這個「愚人」,「愚」就是對真相的不夠完全認識。所以在這個原則之下,由於各人的根性不同,所以看見的結果也不一樣,所以「愚人謂異」。於是各人取各人所認識的那一點,他會執著這個,或者把世尊建立那個戒說為「色心」,或者「非色心」,那就是實際上前面這個二宗。實法宗所講這些都是色法,這實法宗之所以講到色法是說,這個作、無作都是色法。那麼假名宗的話,說兩個不一樣,這個前面已經很清楚地告訴我們作戒是什麼、無作戒是什麼,所以他叫「強號二非」,所以叫「非色心」,非色非心。為什麼會這樣地分別?這個地方就指出來。

那現在智者,第二段是「智」,那個對第一段的「愚人」而言的。比較利根智慧的人那了解,「智知境緣本是心作」,這個有智慧的人了解,外面一切境界,不管是哪一些東西,內外一切東西,它都是「心作」。這個地方要注意啊,這個「智」是大乘,但是是大乘的唯識,還是有一個宗派。這唯識的立論說一切外面的色法是沒有的,那個都是心所作的、心所現的。所以他現在這地方「智知境緣本是心作」,是大乘的唯識這個標準來談的。

所以既然說他現在了解一切都是心,所以他就不會緣那個境,因為根本是心嘛,所以就「不妄緣境」。「但唯一識」,完全是識。那這個既然是識的話,為什麼又變成這樣呢?根據唯識上面說,這個根本就是第八的阿賴耶識,這個阿賴耶識分成功如何如何,那這個在論上面講,我們這裡就不細講了。

所以說真正說起來,一切只有一個識,隨緣而轉變,有此有彼。所有的宇宙間的一切的萬事萬物,色法、心法、內心、外境,所有這些東西無非是唯識所變,顯出各式各樣的來。那麼真正有智慧的人能夠徹底地了解,他就不會在外面轉,直接了解這個是我們的心作。

平常我們舉的比喻說,就像個萬花筒一樣,這個萬花筒其實裡邊並沒有什麼,就是很簡單的東西,變來變去就是這個萬花筒變出來。那現在這個萬花筒是什麼?就是我們的心,就是這樣,我們很多用各式各樣的比喻來說這件事情。所以這個說明了由於根性的不同,所以就立出它幾個差別。我們現在看那個《濟緣》的解釋,

《濟緣》釋云:「二根器差殊中二,初敘鈍者妄計。竊詳此文,正決當今所受之體。前明細色已破有宗,今此唯決四分作無作耳。作戒心造,彼兼色故。無作心種,彼謂非色心故。此由佛世機悟有殊,致使滅後分宗各計。故《涅槃》云:我於經中或說為色諸比丘便說為色,或說非色諸比丘便云非色,皆由不解我意。謂不知佛方便說故

這文字很清楚,只要仔細地稍微看一下,這個話就是敘述上面的第一段。再下去:

智下次敘利根易悟二,

那「智知境緣本是心作」,這個利根容易了解。這個兩部分:

初明因教悟解。境即情與非情二諦等境,緣即隨境所制塵沙等法,二皆心作則一切唯心。

這個上面所講的「境緣」,「智知境緣」這兩個,境跟緣這兩樣東西。再下面,

不下次明思惟觀察。既達唯心,則隨所動用不緣外境。攝心反照但見一識。

「不下次明思惟觀察」,那是上面的第三段。「既達唯心,則隨所動用不緣外境。攝心反照但見一識。」在這裡我們也可以停一下,我們了解了這個以後,他雖然唯識好像以中觀來講或者說他不究竟,在這裡這個唯識的究竟不究竟,我們先這裡不去談它,但是唯識上面所告訴我們這種方式,如果我們照著它去做,對我們是絕對有用。那麼他現在怎麼說呢?他說「不下次明思惟觀察。既達唯心」,既然了解這一切是心作的,那我們就不管做什麼,就不會去緣著外面的境界。而我們怎麼辦呢?「攝心反照但見一識」。

現在我們平常的時候,常常談一個問題──境無好壞!下面有一句話:但看你用什麼心去看這個境。我想這句話大家都了解,譬如說最近剛剛發生的地震,那麼地震發生了以後,我們這裡同學很多人去到災區,或者我們看見新聞上的報導,那同樣的災變,同樣地在那地方,針對著這個災變的反應是千差萬別。大家有沒有注意到這個特點?有的人就處處抱怨,有的人不但不抱怨,反過來他不會去抱怨別人,還去幫助別人。那麼我們從外面這個境界來看,回過頭來在我們眼前,我們眼前也同樣地,兩個不同的人面對同一個境界,反應不一樣。還有就是我們自己本人對同樣一件事情,前後的認知不一樣,你的反應也不一樣。這個我想我們大家都可以體驗得到的。

因此我們現在這個地方說,假定是我們根據世俗的看法,這是一種反應;那我們現在學了聖賢佛菩薩告訴我們的這個概念去看這件事情,反應一樣不一樣?我想大家都很清楚,反應就是不一樣!所以你不必去從境上面去談是非好壞,而是從你的內心上面。那麼為什麼內心上面,對同樣的境,會產生這個是非好惡的這麼差別呢?因為你內心上面的認知的差別。假定我們的認知隨順我們的習氣是一種,今天我們學了佛法,用佛法來去看是不是不一樣?

所以我們不要在理論上面判唯識、中觀是非好壞,我們要用功上面去看,不管他怎麼講,我們真正地能夠照著他的方法去做,一定受用!何況他本來這個宗派的建立,是根據我們的程度一步一步上來,它本身就是跟我們的根性相應。如果我們了解這個特點以後,不管你用哪一個,就算是前面的實法宗、假名宗,如果我們去照著去一心一意去做,一樣很清楚明白,說我們怎麼根據著這個方法而提升的!而且我們也必須要經過這樣的次第步驟走過來了以後,有了內心的體驗,那時候我們再去談這個問題的話,大概就不會差得太遠,這是我們很清楚的一點。

所以剛才這一句話當中我們停下來,那我們現在回過頭來看這個文上面,說「攝心反照但見一識」,

識即心體,

這個「識」是什麼?心體,這就是我們的根本。

不守自性,隨染淨緣造黑白業,成善惡報,故有生佛依正十界差別,故云有彼此也。

因為認知的不同,所以隨順我們的妄、無明造了業,那就是凡夫眾生。現在學了佛以後,漸漸地照著聖人告訴我們的見解去做,漸漸出離,那最後成佛。正報是眾生凡夫跟佛菩薩,依報也是一樣,一個是穢土,充滿著惡濁,一個是淨土,各式各樣的,所以產生了說「有此有彼」。下面再看:

無始不了,徧法界境造虛妄業,出沒生死。是故如來如法界境,制無邊戒。戒無別體,即虛妄業。如婬盜等,豈別有戒。縱妄成業,禁業名戒。

這段話我們可以看一看,我們無始以來對這個實際上的狀態完全不了解,那這個實際上的狀態是什麼呢?這一切,所以這個地方叫「徧法界」,整個的一切境界我們統統不了解,因為不了解所以「造虛妄業」。造了虛妄業,然後這個業所感得的就是生死輪迴,永遠頭出頭沒!所以現在我們的世尊,就根據我們所面對的法界的境,制各式各樣的教誡。而那個戒的本質、戒體是什麼?沒有別的,就是這個業。如果你做對了那就是戒,做錯了就是惡業。所以「如婬盜等,豈別有戒」,這是說縱妄心,那麼就是業,如果不縱妄心,禁業的話,那就是戒。

故《事鈔》云:未受已前惡徧法界,今欲進受翻前惡境並起善心,故戒發所因還徧法界。

這段話,前面我們曾經談過,境沒什麼好壞,完完全全看你的認識。如果你不認識,那造的惡業、起的惡心;認識了,你依據著善法,那麼起的善心、造的善業!再照著戒去做,那就是我們依戒的起的戒行。上面這段話就是這個。

又《善生》中,眾生無邊,大地無邊,草木無量,海水無邊,虛空無際,戒亦同等。並此意也。」

這文字容易懂。那麼這個第二段,就說明這個根器的不同。

下面最後的那下面再一段,第三段那就是說「三所受體」,現在就是圓教告訴我們,真正的戒體是什麼。現在我們看那文:

《業疏》續云:「欲了妄情。 須知妄業。 故作法受,還熏妄心。 於本藏識,成善種子。此戒體也。」

最後來告訴我們這個戒體是什麼。說那現在既然前面由於我們根器的不同,所以不認識世間的真相,而「隨妄興業」。了解了以後,我要想解決,所以說「欲了妄情」,這個「了」,我們可以說由了知而了脫。現在我們了解了,那麼你怎麼解決它呢?要解決它先要正確地認識它。所以說你要想解決它、要想了脫它,你先要認識它。要認識它,那我們要了解:我們現在目前的苦報,都是由於業所感得的,那麼這個苦報就是我們造的妄業。所以我們要想解決這個問題的話,應該回過頭來「須知妄業」。

那麼了解了這個業以後,本來這個業沒有什麼妄、實,錯誤了就是妄,那同樣這件事情,正確了那就是不妄。所以現在了解了這個,「作法受」,我們同樣地就拿我們這個心識,還是起的這個妄業一樣,作種種的方法,這個所謂「作法」是什麼?三皈依!那當然這個三皈依之前,為什麼要皈依的?這裡《備覽》上面也講,而普通一般的論上面最主要的就是解釋這個。

然後「作法受,還熏妄心」,就是我們凡夫,就是這個心本身,這個妄心的本質跟佛性的本質是一模一樣的,在我們凡夫身上面稱它為妄心,還是用「作法」來受,熏那個妄心。這是唯識所講,不管你做什麼事情,它會影響到我們的心裡面,這個叫「熏」。所以一個現行它會熏,熏我們的心生起那個種子,那個種子起後行,實際上就是業感果的輾轉的相因。拿我們現在來說,就是造了業以後,這個業會一定有一種作用,會推動我們再去向後不斷地造業,這個造業又回過頭來影響我們,所以「種」、「熏」彼此間的輾轉的關係。

所以他下面說作法受,熏了妄心,那麼在這個時候熏了妄心,「於本藏識」,這個「本」就是我們的根本,這個「藏識」就是阿賴耶識,阿賴耶識有個功能,它可以把一切的熏成的種子,熏習在這個裡頭。拿我們現在來說,就是我們不管做什麼事情它有個業,業會相續,這個業就會推動著我們向後的行事。所以這個成了一個善種子,成了一個善種子以後,那這個就是戒體。那麼這個善種子自然有一種功能會發生作用,根據這個戒體、善種子發生那個功能,後面這個叫作「隨行」。那我們現在看那個《濟緣》的解釋,就解釋那個「所受之體」。

  • 約圓義以示體相
    • 一希求脫離
    • 二反觀往業
    • 三如緣納法
      • 一示作業
      • 二正明無作

《濟緣》釋云:「三所受體中三,初約圓義以示體相。前明利根未受之前已發大解,此明修證先須稟戒。文中有三,初句希求脫離。了猶盡也。妄情之言通含見思無明等惑。 次句反觀往業。無始慣習,積惡時深。雖達唯心,卒難調制。若非戒法,靜業無由。故云:佛所制戒如猿著鎖,如馬轡勒,如捉盜賊。截生死流,發定慧力。菩提基本,涅槃初門。所以三乘聖人並由斯跡。捨此修道,枉費時功。卻步求前,終無所至矣。

這個文字很容易了解,不管你修哪一乘,都從這個地方慢慢進去。所以我們現在很多真正的學佛佛弟子、修道的人說不要戒,那個是根本的錯誤!

不過在這裡要再說一下,簡單,戒它本身真正從內心上面跟行持。所以我們現在很多要嘛不要戒了那就不談,那學戒的是實際上他還是有一點差別:有一種學戒他內心當中把得很牢,心對境的時候絕對不會隨著妄境轉;那麼有一類,他偏重於這個儀式軌則;最好的是應該心不要隨著境轉,然後佛所制的這個儀軌本身也能夠遵從,這是最好的一類。

萬一不得已的話,那麼儀軌上面稍微疏鬆一點可以。所以佛在制戒的時候,說到後來那個小小戒你可以稍微鬆掉一點。不過因為當初結戒的時候,無法了解什麼叫小小戒,所以不管那一切都制,他是有他的原因的。那麼有很多人並不了解這個特徵,所以他內心當中對境這個警策他不一定清楚,但是他很尊重戒,所以儀軌把握得很牢,這也是件好事。假定是只注意那個儀軌,而內心當中完全不管的話,那個是一個偏差,這我們要了解。下面我們再看「故下」,「故下」就是上面這個文「故作法受」等。

故下三如緣納法又二,初二句示作業。作法之言通收始終方便正受。熏妄心者假前勝境發動勝心,此心反妄即是真心,以真熏妄令妄不起。即如《鈔》云:以己要期,施造方便,善淨心器必不為惡,測思明慧,冥會前法。

這個前面已經有過,我想大家了解。

此即能熏,妄為所熏。此即作熏,猶如燒香熏諸穢氣也。

那經過了這前面這樣的一些作法,熏習了內心,所以我們前面說「納法成業」,這是總的來說。納什麼法呢?這個法前面要「作」,譬如說我們就三皈依,然後作種種的這個受五戒法、受八戒法、乃至於剃度出家法、大乘法,那都是我們在前面所謂「作法」。

所以他前面說,我們再看五十五頁「作法」,這個作法是指什麼啊?說「通收始終」。那個「始終」,這個文字上面是限於我們受戒的,從剛開始譬如說求戒師、懺悔,乃至於到登壇的時候乞戒,一直到這個,如果說出家的話,就把那個三皈完乃至於宣布戒相,真正證得戒體在三皈,如果大僧比丘僧的話,眼前是這個四羯磨,這個都叫「方便正受」。

但是真正究實來說,那個「始終」還要更寬一點,還要更寬。寬到什麼程度呢?就是在你還沒有正式去皈依之前,譬如大僧正式登壇之前,沙彌正式去參加剃度之前,你不會突然之間來的,你一定前面還有──為什麼我會要出家?出家是什麼因緣?所有的這一步一步都是前面很重要的說「始」。

所以我們真正用功的時候,真正要注意,常常要反省這一點,這個經論上面所以告訴我們,出了家以後每天早晨起來摸摸頭,說:「欸,為什麼我把世俗的莊嚴都拿掉了?頭剃得光光的跑到這裡來,我的目的是幹什麼?」警策了以後,那我們曉得今天我們應該怎麼依著世尊告訴我們的方法,從戒一步一步開始,這個是相當重要的。

那「終」也絕對不是受完了戒就算,受完了就算得到了這個戒體了,可是他真正的功效是依體起行,你還要後面的隨行,隨行卻是受了戒體以後的你的行為。也就是說我們平常日常生活當中過日子,在沒有受戒之前都是隨著自己的習氣,這我想大家很清楚;那現在受完了戒以後,是不是真正地能夠隨時把我們所受的這個概念提起來。

所以這個三大部上面告訴我們,真正受了佛戒的佛子,他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要做。那個幹什麼呢?實際上就是我們最最重要的做一件事情,受了戒以後,這件事情要做什麼?各位想想看。(弟子答:納法成業。)「納法成業」,這個是指總體。(弟子答:常爾一心,念除諸蓋。)對!「常爾一心,念除諸蓋」,這兩句。而且要恆常相續的,「常爾」。「一心」,平常我們的心是散亂的,東去攀緣這個、西去攀緣這個,隨境的時候這個習氣就亂冒。那現在不是,我們很努力地,所以這不放逸非常重要、精進非常重要,策勵自己的內心,把那心收起來。幹什麼呢?「念除諸蓋」,「蓋」就是煩惱的另外一個名詞。這個是很重要、很重要的,所以受完了戒以後還要做這個。

這一部分還只是戒,那學了戒以後,因為你戒當中已經有了這個工夫,所以你學定的時候,你這個心才定得下來。否則你心亂成一團,你忽然之間坐在這個地方,儘管你身體坐在那裡,心是胡思亂想,怎麼收也收不起來。所以為什麼這個戒是一定前面的基礎,你如果沒有戒跟定,沒有戒就沒定,沒定的話,你要想產生那個根本的智慧的話,不可能!所以在這個真正是談「終」,所以你還沒有真正地把學的法去如實修行證得聖果之前,不算「終」。所以廣義地來「始終」,我們要了解這個特點。那麼現在這個地方正講的「始終」,就是說登壇作法而已。

現在這個登壇作法的時候,前面有一個「假前勝境發動勝心」,所以我們一定是面對著這個皈依的,譬如說皈依的時候那個皈依的一個證明師,出家的時候出家的和尚、阿闍黎,然後受大僧的時候,那大僧的三師跟七證、尊證,乃至針對著佛像,這個非常殊勝的境界,那麼啟發自己內心當中,一心要想向上求脫的這種心,這個時候就發起那個真正超勝殊勝之心。

以這個心,那回過頭來把自己原來的妄心反過來,那一反過,那個妄心本身就是個「真心」,那個真心就是唯識上面特別講的。最主要的目的幹什麼呢?這個下面說「以真熏妄令妄不起」,這我們容易了解。下面我們再看五十六頁的第二行,

  • 正明無作
    • 一示所依處
    • 二顯能依體
    • 三結示正義所立唯此

下三句正明無作。由熏成業,業圓成種。種有力用,不假施造任運恆熏,

就是上面說「於本藏識,成善種子。此戒體也」,解釋這個。「下三句正明無作。由熏成業」,這就是無作戒的戒體。那麼「業圓成種」,我們當時造,那個登壇受戒這個也是個業,當這個作法圓滿的時候,這個善種子就成就了,所以「業圓成種」。

那個種子「種有力用」,這個種子有一種功效,「不假施造任運恆熏」,那個種子有一個力量不要再去努力,它任運自然有一個力量。就像我們種子種在地裡邊,那個種子自然而然會冒出來、會增長,那我們熏了這個心裡上面這個善法的種子了以後,如果有力的話,它自然而然會對境的時候會起作用。所以說「不假施造」,你不要再去努力,它只要這個真正的種熏在心裡頭,那自然而然會產生作用。「任運」,任運是自然,它自然而然一直有這個力量會產生。

妄種冥伏,妄念不起。此無作熏,猶如香盡餘氣常存也。

由於那個真的起來了,自然而然由於真的不斷地起來,那妄自然而然就伏下去,那妄念就不起來了。「此無作熏,猶如香盡餘氣常存也。」那舉個比喻。

初句示所依處,亦是所熏也。次句顯能依體,亦即能熏也。

所依的就是依阿賴耶識,「亦是所熏也」。「次句顯能依體」,也就是說所依處是「本藏識」,然後能依的體的話,「成善種子」,也就是說這個戒體,「亦即能熏也」。

善即簡惡。種子是喻。如世穀果皆有種子,略說十義:

下面解釋什麼叫「種子」呢?「略說十義」,這個種子有十種意義。

一從眾緣生,二體性各異,三生性常存,四任運滋長,五含畜根條華葉等物,六雖復含畜相不可得,七遇時開綻,八子果不差,九展轉相續,十出生倍多,

他為什麼用「種子」?它種子有這樣的功能,那現在我們戒體這個善種子也有這樣的功能,這所以唯識上面用這個喻來說明它的內涵。我們再看文:

無作具此故以比焉。然種子名通,義須細簡。

我們的無作戒體具有這個功能,所以拿它來比喻。「然種子名通,義須細簡。」雖然講種子同樣一個名字,可是內涵我們要仔細地把它簡別。

初約十界,四趣為惡,餘六是善。次就善中,人天有漏,四聖無漏。三就聖中,三乘是偏是權,唯佛是圓是實。

他這一層一層地深入,從善、惡,然後善當中有漏、無漏,無漏當中的從偏權到圓。我們現在是什麼?圓教宗,所以最後那一種。

今此戒種,文唯簡惡,若望人天是無漏種,若望偏權是圓實種。行者當知本所受體,即是一體三佛之種。

現在講的戒,這個戒體就是那個種子,在文字上面講好像只是去掉這惡的,但是實際上它的內涵不一樣啊!所以叫同樣的善法當中,望人天當中是無漏,善法當中只有無漏,漏的不算。然後還有無漏當中,「若望偏權」這是圓,所以「圓實」。這個我們真正的「行者」就是來修行的人、受戒的人,就應該知道。所以他這個本受的受的體,不但是單單善法,善法當中還要無漏,不但是無漏,而無漏當中一定是圓實。所以所受的體即「一體三佛之種」,同樣這個體,三佛是什麼?法身、報身、化身三佛。所以下面:

故《薩遮尼犍》云(這個經。):如來功德莊嚴之身,以受戒為本,持戒為始。又《法華》云:佛種從緣起。即斯義也。下句結示正義所立唯此。

最後結示,下一句就是「此戒體也」上面這個。那就是這個「正義」所顯,現在這個地方最後的「顯立正義」告訴我們這個。下面有個問答,看一下:

問:既發此體,後用受菩薩戒否?若不須受,即應約大判持犯耶?若云須受,則無作業為重發否?並須細求,不可相濫。」

那現在我們說,喔,我們這個既然是圓教、是大乘,所以他就問了:那既然發了這個戒體就是圓教的、是個大乘的,因為前面不是說一體三佛嗎?那麼後面還要不要受菩薩戒呢?實際上是要受。所以他說「若不須受」,那「應約大判持犯」。因為我們受了戒以後,實際上去隨行,隨行在後面的戒行當中,戒行要判那個持犯,它不是約大乘判的。所以說假定你說就是個大乘,那麼後面行持的時候就應該約大乘。所以他說:這個根據這一點,說這個實際上不是菩薩戒。那麼假定說,反過來說若須再受,那麼這個無作是重發否?這個要細細地推求,不要隨便地相濫,不要馬馬虎虎。這個地方,今天就到這個地方為止,就不去細說。

註1:(表一)

說明:

《備覽》中五十八、五十九頁所列科判,乃元照律師解釋《業疏》之科。而《備覽》圓教宗文,未將《濟緣記》全文列出。今補入兩段,以茲同學參考:

一、甲一「標示」下五科科判名,及乙一、乙三原文。

二、甲二乙三丙三「舉因果以細勸」下三科,丁一、丁二、丁三《濟緣記》科判名。

(出自《濟緣記》卷十六〈釋諸戒受法篇〉第八頁前始。福智版第三冊,一五二九頁始。)

  • 圓教宗
    • 甲一標示
      • 乙一敘教本 良以眾生本有清淨真常妙性,……故云於一佛乘分別說三,即其意也。
      • 乙二釋名 前並小教,此是大乘,……具此諸意,故名為圓。
      • 乙三顯體 一切大乘,莫不皆以常住佛性妙理為體。……故習瞥起,皆可知也。
      • 乙四出立意 問:二宗談體自足,何須別立圓教?……一生虛度,豈不誤哉。嗚呼。
      • 乙五示所據 問:依何教義,立此教耶?……二部之異,於此自明。
    • 甲二正釋
      • 乙一敘立教本致
        • 丙一標示 戒是警意之緣也。
        • 丙二正釋 以凡夫無始隨妄興業,動與妄會,無思返本。是以大聖樹戒警心。不得隨妄,還淪生死。
      • 乙二根器差殊
        • 丙一敘鈍者妄計 愚人謂異,就之起著。或依色心及非色心。
        • 丙二敘利根易悟
          • 丁一明因教悟解 智知境緣本是心作。
          • 丁二明思惟觀察 不妄緣境。但唯一識,隨緣轉變有彼有此。
      • 乙三所受體
        • 丙一約圓義以示體相
          • 丁一希求脫離 欲了妄情。
          • 丁二反觀往業 須知妄業。
          • 丁三如緣納法(接表二)
        • 丙二約隨行以明持犯
          • 丁一明謹奉(接表三)
          • 丁二明慢犯
            • 戊一反上三用 若不勤察,微縱妄心。
            • 戊二反上戒熏 還熏本妄,更增深重。
        • 丙三舉因果以細勸
          • 丁一總說 先知來意。眾生識體……當須持戒等,皆此意也。
          • 丁二以三聚例明(接表四)
          • 丁三問難釋疑(結攝)
            問:三聚三身為同為別?
            答:語異義一……豈止餘聚邪?
            問:教有分齊,何須此示?
            答:為成本宗……未足擬議也。

(表二)

  • 丁三如緣納法
    • 戊一示作業 故作法受,還熏妄心。
    • 戊二正明無作
      • 己一示所依處 於本藏識,
      • 己二顯能依體 成善種子。
      • 己三結示正義所立唯此 此戒體也。

(表三)

  • 丁一明謹奉
    • 戊一躡前受體 由有本種熏心。
    • 戊二正敘隨行
      • 己一明力 故力有常。
      • 己二明能 能牽後習。
      • 己三明用 起功用故,於諸過境能憶能持能防,隨心動用還熏本識,如是展轉能靜妄源。

(表四)

  • 丁二以三聚例明中
    • 戊一攝律儀戒
      • 己一標因果 是故行人常思此行即攝律儀。用為法佛清淨心也。
      • 己二明所以
        • 庚一敘昔迷 以妄覆真,不令明淨。
        • 庚二顯今悟 故須修顯。名法身佛。
    • 戊二攝善法戒
      • 己一敘迷 以妄覆真,絕於智用。
      • 己二顯悟 故勤觀察,大智由生。即攝善法。名報身佛。
    • 戊三攝眾生戒
      • 己一敘迷 以妄覆真,妄緣憎愛,故有彼我生死輪轉。
      • 己二顯悟
        • 庚一修因
          • 辛一開平等解 今返妄源,知生心起。
          • 辛二修平等行 不妄違惱,將護前生。
          • 辛三結名 是則名為攝眾生戒。
        • 庚二感果
          • 辛一心境相應 生通無量,心護亦爾。
          • 辛二慈熏成果 能熏藏本,為化身佛。
          • 辛三明隨緣起應 隨彼心起……任機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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