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手抄稿 一九九一年版
第七十六卷.A面
譬如說,說這個裡邊還有其他的原因,他有的是坐在那裡聽的話,他很想聽,可是他興趣又提不起來;或者是很想聽,到那個時候有其他的因緣;或者是太沈、或者太散。那個在大論上面,我說這個現在的大論就是《瑜伽師地論》上面,都告訴我們的破戒的這個四個因緣當中,它也很明白地交代。那麼如果將來真正談到比丘戒什麼等等,這種四緣我們都應該知道的,什麼是太沈、什麼是太浮,這樣,乃至於境來的是什麼原因,這種原因那麼這裡先不細談,我們只說直截地當下說──住忘念、不正知,那麼這個叫作現在說「放逸」。看文:「彼由如是不住念故,如無所知而犯眾罪」,就像他犯的情況來說就像無所知一樣,但是究實的原因,他並不是無所知,由於不安住在正念正知上頭,那這種情況叫「放逸」。
再下面,「云何名為煩惱盛故犯所犯罪?謂如有一,於其所犯雖復解了,有其覺慧亦有所知,而彼本性貪瞋癡等極為猛利」,來了!他又了解、又有覺慧、又有所知,這時問題在哪裡呀?他那個就是他貪瞋癡的這個猛利的現行,這個非常強盛的、猛利的現行。在這種狀態當中,「雖知是事所不應為,煩惱纏逼不自在故,而犯眾罪」,雖然知道不可以,可是被這個強烈的煩惱所纏、綁住了,那這個叫作「煩惱盛故」。
那麼這個煩惱盛,這裡就不細說,我想大家很清楚。平常我們一般狀態當中什麼煩惱盛哪?大家不妨,這個內涵不細說,不妨自己檢查一下看。平常我們最盛的煩惱─癡煩惱最盛,你們有沒有注意?這以前論上面一直說的。這個尤其是出了家以後,那個貪、瞋兩種煩惱,相對地會減低一點。儘管有的人說在這個上面、那個上面,或者人說對飲食、或者什麼,那畢竟也是一天只有兩次,早晨一次、中午一次。而且這種情況就算這樣,他不會每餐吃的時候就像那個這麼餓狗一樣,不會!他也只是什麼?偶然狀態。所以我們真正重要的還是這個癡相最嚴重,假定你癡相不能克服的話,其他的根本無法談,你的心根本凝聚不起來。你這個有了,然後你把凝聚起來的心,專門對治跟你相應的,那就可以。
雖然通常狀態當中的話是這個由癡犯的最多,可是犯的罪過的話,並不是癡最重,犯的罪過的話,瞋最可怕,瞋最可怕!小小的一個瞋,啊!那個引發的這個後果之可怕,嚴重極了!所以這個經論上面一直教誡我們,「啊!這個瞋可怕。」這也千真萬確。那麼這個在家人,一般來說是廣大的群眾是容易犯。出家人雖然不容易犯,在這個圈子裡頭的話,犯的情況那更可怕。因為出家人所對的對象,至少大家是同修,再加了師長,對那個同梵行者跟師長起那個瞋心,不要說起瞋心,起一念惡念,那就非常可怕。所以這個經論上面,上次我們正在討論那《三主要道》,如果是一一剎那,你對如果對那個尊長有什麼問題的話,那就要這麼多劫──剎那就一劫,說墮落地獄當中。這麼可怕,這麼個可怕呀!乃至於論上面說,如果你聽了他乃至於一四偈等,你不好好地恭敬他的話,將來你墮落,五百世墮犬當中。這個這種情況都是暗暗跟瞋相應,不要輕視這個,那對我們是事實上就這麼絕端重要!那麼這個是瞋。
其次呢,就是貪,貪這個東西,啊!實在是又有它……它那個黏著心非常地強烈,非常強烈;癡的話呢,是難以察覺。它是每一個有它的每一個特點,不過好在什麼,它都有它的特定的方法,我們只要努力去學的話,無有不能克服。那麼除了這個以外,還有一點哪,還有一點,這個就是大論,現在說大論就是《瑜伽師地論》。《瑜伽師地論》上面,前面那個〈聲聞地〉、〈菩薩地〉當中都談到。這個煩惱盛,如果說你一直覺得:「唉呀!我這個煩惱這麼盛,我一定要跟它鬥!」煩惱起來了以後,你隨時能夠跟它咬緊牙關跟它鬥,這個叫「不叫犯戒」,這樣。那麼這個在什麼地方?就是懺悔當中。所以這個懺悔是絕端重要的,懺悔也同時是這個煩惱的正對治。那麼這裡就不去細說它,我們只要了解這個煩惱的行相,以及如何對治它的一個大概,這是我們必須應該了解的。
最後,「云何名為由輕慢故犯所犯罪?謂如有一,於所犯罪雖復解了,有其覺慧亦有所知」,這個都具足,又了解、又有覺慧、又有所知。但是麻煩來了!「而彼信解極為下劣」,他的信解比較差,「無有強盛宿善因行」,他沒有善根──很強盛的宿生的善根,這個原因!那麼在這種情況,「由其信解極下劣故,於沙門性、於般涅槃,無所顧戀,於佛法僧無敬無憚,無有羞恥,不樂所學」,這個是原因。沙門性就是出家人,這個沙門的特徵是幹什麼?沙門的特徵就是要遠離,要證得這個究竟的遠離,那就是說什麼?般涅槃。究竟的遠離有兩類,有一個呢只顧自己的,有一個呢要幫助一切眾生達到這個目標,這都是沙門性應該做的。這個才是我們該做的,可是不幸的,受了戒卻對這個沒有好樂,我們應該顧戀的是這一個,結果他對這個不顧戀。那當然下面他顧戀的什麼?還是世間這些忘不掉。
在這裡,我們回想一下《南山在家備覽》,剛開始學三歸、五戒的時候就說,從三歸、五戒開始,如果說你深的地方來說,那已經是究竟一佛乘的意趣。反過來說,不要說三歸、五戒,乃至於你受了比丘具戒,對不起!這個還是世法,是輪迴五趣之法。那麼這個差別在哪裡呢?還在這個上頭。他如果說不為出離、不為涅槃性,那麼不管你受了多大的具戒、持得多好──輪迴!只是生天而已。反過來說,哪怕你只受一個三歸,你一心一意要追求這個,進而求五戒什麼等等,那就對!這個是它的一個重點。所以說,我們真正所顧戀的,一心一意所仰望、所祈求的就是這個。
因此,這個論上面很多地方特別,我尤其是常常樂意自己好好地念,回憶這一句話。《廣論》上面說:「我等於法全不計較,於少許茶悉計高低。」講的時候滿有用,一對境的時候,那個現行就來了。所以平常我們如果能夠多提的話,到那時候畢竟容易了解。然後對境的時候就鍛鍊,「欸,來了!」警覺到它,然後透過懺悔去對治,就是這樣,這個就是增長我們的善根。現在這地方,這地方這句話上告訴我們,就是說,的的確確宿生沒有善根,這一生來了以後比較難對治,難對治。這個東西無始以來的強盛的習氣在那地方,不是那麼容易擋。因此我們有幸而來了以後,真正要努力,尤其是願意走大乘佛法的人,更是在這個地方要特別地重要!因為我們目標祈求這個,所以於佛法僧無比地恭敬。所以現在他既然目標不在這裡,當然他對佛法僧就無敬無憚,這樣。那沒有恭敬心、沒有好樂心;沒有好樂心,這恭敬心就生不起來,他無所顧忌,這樣,由無所顧忌。說「無有羞恥」,犯了以後也不覺得自己的羞恥。「不樂所學」,對他所學的不好。
那你說,他既然不樂所學,那為什麼要來呢?所以他剛才說的這個,這個剛才說的犯戒的四因當中第一個因,第一個因叫什麼?這個名字我記不住了。他說「惡沙門性」,好像是這樣。什麼叫惡沙門性呢?就是他出家的真正的目標,佛制的引導我們的─所謂涅槃性,求出離,他是為什麼?就是世間的生活難求,或者會王難所逼。這個倒是事實噢,現在沒有了,以前我所曉得的話,這個明、清等等的話,出了家了以後,這個很多王家的事情就免掉了。印度也是如此啊!喔!為了逃避這種東西,逃到那個出家,出了家以後逃掉了,就這樣,這樣地麻煩法!所以這個東西就是惡沙門性,他的目的本來是這個。
再不然的話,我小的時候也聽見過這種事情,唉呀!荒年了怎麼辦呢?家裡子女多,那送到廟裡去了,就這樣,養不活了。這個從家長方面來看不好,不一定好,可是對小孩子倒是不一定哦!我就看見有幾個,他小的時候也莫名其妙送到廟裡。欸!這個就談到個人的業了,有很多人送到廟裡面去混了一輩子,最後下地獄;有很多人送到廟裡以後成為一代龍象的,有這種人。不過這裡我隨便一提噢,這個不是最主要的。我們主要的要了解,說這樣的情況,「不樂所學,由輕慢故,隨其所欲廣犯眾罪,如是名為由輕慢故犯所犯罪」。這個輕慢。
那麼在這個地方了解了以後,我們就看得出來,這個一、二、三、四那個次第的必然性。那至於說為什麼《菩提道次第廣論》跟《瑜伽師地論》上面,把三、四顛倒一下呢?這個很清楚明白,因為這個三、四一個,你的確可以這個任意地安排,有很多人他雖然想做,煩惱盛,有很多人不想做;可是這兩樣東西,它並不像前面第一、第二項那個次第的必然性,那就是看它不同的那個角度去看。那麼下面我把這一段的文說了一說,再說這段的總意趣。
再下面,說這個九十九卷第六頁上面,「當知此中,無知放逸所犯眾罪,是不染污。」這樣。那麼這個一、二、三、四當中,第一條、最後一條,不是,第一條、第二條是無知、放逸,這個是不染污。什麼叫不染污呢?就是他並不是起心動念這樣去做,並沒有這種染污的這樣的這種心理去做。「由煩惱盛」、「輕慢」的話,是!「所犯眾罪」是「染污」罪。那在這地方不染污比較輕,染污罪比較重,這我們也應該了解的。不過這地方,並不因為說不染污,那就是:「那就,哦!完全不染污罪。」這一點特別要注意!你可以不必來犯這個罪,對吧!你何必跑得來犯那個不染污罪呢?
我們大家往往有一個最有趣的一個概念,實際上我當初也是這樣,當初也是這樣。啊!覺得這個知道了不好,「那我不知道,我不要去學!」就是故意犯那個不染污罪。你本來沒有罪,是故意要去找一個輕罪去受受,那個人就是這樣的這個奇怪。假定這個輕罪受受,跑得去的話,那只是說跌一個筋斗,爬起來拍拍灰塵就好了,那好。這個戒這種東西很可怕呀!你犯了這個罪以後的話,稍微一動就墮落地獄裡面去,這是非常可怕的,再不然多少世畜生道,這個是在這地方我們應該認識,而應該特別警惕的那一點。那麼所以在這地方說,我只是簡單扼要地從業的立場,然後去看那個戒。
反過來,了解了,從戒的概念去看這個業的話,那這個把那個戒跟業,兩樣東西就完全融貫起來了。不會像前面說,啊!判那個的時候說制化二教兩個弄得個天差地遠。實際上那個化教正是說明了這個道理以後,然後根據這個制教讓我們來步步行持。所以在這地方,就我們先把總結一下:說對於這個犯、不犯,用一個最簡單的公式──業。那麼這個是隨個人的分,或者你是用《菩提道次第廣論》,進一步,如果說能夠用《瑜伽師地論》上面,這個哪個都是一樣,當然不限於這個兩個,你哪一個都可以。
再進一步呢,下面我們要更正確地深細一點認識的話,單單這個業,那個業就不夠了。怎麼辦?那個我們就應該從十二因緣來去看,十二因緣,也就把這個業相更細密地來認識它。那麼這一部分我想那我們休息幾分鐘,休息幾分鐘,下面等一下再把這個十二因緣,在這裡仔細地重新認識一下,好。
那麼剛才把這個戒這個犯、不犯,跟業的犯、不犯,用業的角度說了一說,說了一說。在這個情況之下,雖然是一個是用業,一個是用戒,可是它相互之間的關係很清楚、很明白,非常清楚、非常明白,也只是說開合不同。那麼下面現在呢,我們要說的十二因緣,本來這個十二因緣在共中士當中,說鈍根嘛說四諦,利根嘛是十二因緣;利根是自悟,或者是這樣等等,那麼鈍根也就是聲聞哪,需要聽了佛這個言教、聲教以後才能夠契入,那麼關於這些我們不必細說。那這是我們這裡了解的,這個十二因緣,的的確確是說一件事情從它因到果之間最直接的原因,很正確地、絲毫無誤地能夠告訴我們這整個的過程。因此對我們犯不犯也好,說造的業也好,它整個的過程、內涵,有一個更精密、準確的認識。所以,也可以說深細地觀察業之成業,以及這個業感果的一個精密的過程。
這個我們大概大家一起看《廣論》,《廣論》的一百八十一頁。不過在這裡,就是在這個戒上面說。你們有一些沒書的啊?沒書那去拿一下那沒關係,或者兩個人合看一本,兩個人合看一本。那麼說一百八十一頁,是《菩提道次第廣論》的卷七,這一部分是中士道,前面是講四諦,那麼現在這個地方就講十二因緣。這個說支分差別、支分略攝、幾世圓滿,這我們都每一個地方,都給它一個仔細地說。所謂「支分」,那就是十二支,通常十二支我們叫十二緣起、十二有支。因為這個是輪迴在三有當中,整個的一支、一支的差別,由於這個十二支組成輪迴三有的整體。那麼現在第一個,我們就看那個十二支當中,一支跟一支之間的不同;那麼下面這個把它簡單扼要地歸納起來,所謂「支分略攝」;最後,這個從因到果感果的時間說「幾世圓滿」;最後「此等攝義」,也就是說一個結論。
那麼十二緣起,我想大家都很熟悉: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以及最後老死。看文,「十二緣起支當中,初無明」,那麼就引「《俱舍》云:『無明如非親實等。』」這個就是說明「無明」那一支的行相,是說「如」,像什麼?「非」,這個非本身是一個遮止的意思,是個遮止的意思。所以用這個「遮」字,或者我們平常說遮詮、表詮,(這個是唸千還是唸什麼?詮,詮是吧!就是言字旁一個完全的全。)遮詮或者表詮。詮是就說明,要想說明這件事情,正面地來說明叫表詮;然後反面的說明叫遮詮。通常我們容易了解是用表詮,但是佛法上面有很多地方都用遮而不用表,它有個原因:因為佛法真正要表明的是什麼?涅槃境界,這個無從表示。他已經說得很明白了,這個本身是「言語道斷、心行處滅」,這個你不可能語言來表達,乃至於不可能用我們的心識去觀察。
偏偏我們一個凡夫,能夠有的就是這個──考慮。然後要考慮之前先要認識,那必須透過語言文字的解釋。因此,從表詮來說的話,我們永遠把握不準,表了半天的話越表越錯。人家說是,說瞎子摸象,那個主要的就是讓你去摸。你摸了半天你摸不到還好,至少還有一個象。那摸到了以後,你往往摸到了一個象鼻子,說象是什麼圓的,這樣;摸到了一個象的耳朵,就說像它蒲扇;摸到了什麼,大家執得個要命。雖然這是個故事,也告訴我們,對於這個真正的佛要告訴我們內涵,這是的確有它的這個困難在,因此他都用這個遮。那麼為什麼呢?遮就是說要遮止我們的煩惱,把那個遮止拿掉了,欸!那剩下來就是它。所以在這一點上來說,還是一樣地不一定能夠整個的能夠讓你掌握到,可是至少我們從這地方可以體會進去,那眼前這個相,那我們了解的,你想辦法把它拿掉,欸!那個對我們來說是比較容易認識的。所以在學習過程當中、聽聞過程當中,真正得到這個比量智,把握得正確的比量智所用的正確的方法是遮詮,這個我們要了解。
至於說在《廣論》上面我們以前說過的,這個遮止的特點,那不妨這裡也細說一下。譬如說現在我們要想解決一個問題,那麼各有各的意見。所以通常來說,隨便,這有五十個人,那麼大家有甲乙兩種方案,「贊成甲的請舉手。」十個人;「贊成乙的請舉手。」十五個人。那大家說少數服從多數,好囉!通過了以後,等一下後面又有問題來了。「欸!剛才已經通過了,你為什麼還要嘀咕啊?」他就說:「總共五十個人,你現在通過的只有十五個人,就算你反對的加起來的話,我還占上一半咧!」到那時候你拿他莫可奈何了,世間常有這種狀態。
那麼他現在就是用這個遮、表的方法,這兩者互相對立的,說:好了,有兩個方案,那麼前面這兩個方案,舉了兩次手問題還不能解決。現在更簡單,說:「甲乙兩個方案,贊成甲的請舉手,不舉手的就是乙的。」好囉,結果表決了,你只要數一數那個,如果多,就是通過這個,如果少,就是另外那一個。等一下有人說有意見,「剛才你舉、沒有舉?」舉那是屬於舉的那一個,不舉,這五十個人有沒有遺漏啦?毫無遺漏。所以在因明上面,它辯那個正確的因的時候,特別地強調這一點,那這裡我順便一提。所以順便一提有個原因,我總希望我們將來能夠步步深入,在座的極大部分都已經有這個正確的認識,容或有一兩個,所以我特別再說一下。所以將來我們真正去要想深細地學的話,了解那個遮詮的這個特徵。所以正規的這個比量的說明,它主要的都是遮詮;那個表的話,它是依稀彷彿的,怕不完全,再來烘雲托月地這麼說一說。
所以現在這地方就告訴我們說,「如非親實」,這個無明是什麼呢?「此亦如說怨敵虛誑」,反過來說,「非親」──那麼就是怨敵囉,「非實」就是虛誑了。但是他說,不但是說什麼?這是一個遮止,說這個遮止,因為在這個怨敵、虛誑當中有什麼這種狀態?說「遮止無親友」,那麼就是怨敵;這個「無諦實」,那麼就是虛誑。而下面說「及異親實」,除了這個親,除了這個實以外,所有的統統一概遮掉。因此下面說,「是說親友實語相違」的「所對治品」,跟它恰恰相反的,要嘛這個,要嘛這個。所以這個無明的內涵,這個內涵包含的就是把所有要能夠讓我們了解這個無明的行相統統包括,這個是第一個。那麼所以它下面這個文字比較容易懂,「如是無明亦非僅遮能對之明及明所餘,是明相違所對治品」,跟那明恰恰相反的,這樣。說「明」所對治的,反正有明來了,那個無明統統被它對治掉,一定沒有無明。那麼反過來呢?如果說無明在的時候,這個明,明就是換句話說,另外一個叫智慧,那一定沒有的,那麼這個是它的一個特點。
至於說什麼是那個「明」呢?那我們了解一下。那麼「此中能治」,說在這地方說的這個無明的正對治,這個就是明,這個就是智慧。那是什麼呢?「謂正明了補特伽羅無我之義」,這個就是正確要了解的。明就是智慧,如理正確、絲毫無誤地能夠明了。這個明了也有它的次第,現在我們這樣地論說,那麼這個是聞、思相應,真正得到的是個比量的。透過這個比量要正確得到的是現量的─說修相應,那個修相應的現量得到了以後,那就是真正的智慧。這個現起的時候,我們說捉賊,然後把它綁起來─這個定,然後慧殺,那就把它殺了。所以現在聞、思相應的,我們就認得它,把它捉住它,那是就是戒的部分,這也就是我們正需要去論說,從師去學的;學了以後討論而正確地認識它;然後根據這個認識再去如理地行持,把它整個地所謂殺,把它消滅掉。那麼這個是明了的內涵。
「補特伽羅」呢?就是數取趣,這個是個專門名詞的翻譯,通常我們說一個補特伽羅有各種不同的說法,不同說法。世間我們最常用的是這個靈魂,實際上佛法當中沒有靈魂這個東西。據佛法來說沒有靈魂,不過我們總說人死了以後好像有個靈魂,說那出竅了,跑到那裡去,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