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手抄稿 一九九一年版
第三十七卷.B面
以下正釋。心為境轉故隨妄,心境相合故興業。習妄既久動便隨塵故與妄會,會即合也。淪歷長劫愈忘其本,本即自心,若非佛教何由思返。此敘眾生妄業無窮。
第二段正式說明的第一部分。說,現在就解釋,那就是我們的世尊哪,因戒而說明這個為什麼要立戒,欸,不是,因為我們的業所以要立這個戒,立戒的原因解釋。說「心為境所轉」,這是我們的任何一個人都無法避免,現在開始了解了,這樣。實際上這個時候「隨妄」,所以《廣論》上面說什麼叫修?在說修的時候,說我們無始以來它隨心而自在,心又被煩惱所轉,我們自己沒辦法作主,現在了解了要想辦法作主,這個叫作修;實際上這地方叫戒,「哎,不可以!不要再跟著它去轉!」那麼這個文字很容易懂。
「心境相合」,好像解釋起來,這個上面兩個文字,以前一向解釋,現在我想大家很清楚。平常我們說的,還是記得看那個玻璃窗的,實際上你看見了心境就相合,這不用解釋,任何情況之下自然而然。我們是腦筋當中所呈現的一切都是什麼?心境相合的這個結果,是不是這樣?現在了解了吧!而這個時候並不是說我先讓那個境──欸,這個窗子,讓我那個心跟它兜在一塊兒,然後跟著去轉,不是這樣!當你起心動念的時候,早已經是不但已合而且已轉,不曉得轉到十萬八千里以外去了。這個是個事實,不過我們根本不了解!現在呢,幸好世尊、諸大菩薩,實際上還有一樣東西──諸位自己的善根,否則的話就是不懂。那現在了解了:「噢,這個狀態是這樣的啊!」那麼那個時候造了業了,造了這個業了。
還有下面呢,不幸的是「習妄既久」,這個就是一個習性,然後這個習性已經久得不曉得多少時候了。說便於,「動便隨塵」,要嘛不動,一動,永遠跟著它!實際上就是這樣的一個狀態,不動也不行,它本來永遠在這個無窮無盡的這個動的狀態當中。所以這個情況是「淪歷長劫愈忘其本」,這種都是文字上面的說明,這個內心我們了解了這個文字很容易懂;「本」就是「自心」。現在說如果不是佛來告訴我們說這個教法,我們怎麼才能夠了解呢?不了解的話,永遠不能「思返」哪!
說到這地方,這個文很容易懂,所以這說明「眾生妄業無窮」,實際上我們在這個地方可以自己反省一下。我們應該感覺到很幸運,但是同樣我們在這地方要努力地追悔。尤其是我自己深深地感覺到,以前覺得學佛,學了佛以後,偏偏這個也不要去學它,現在才發現,啊!那真正最大的、最冤枉的事情是莫過於此!修行而不要認真去學,那實在是,真是不修行那也罷了,本來就沒講修行;修行而不要這個東西,那修些什麼呢!
所以現在如果說正式的從這個角度去看,我現在發現很有趣的,眼前所有的問題都在這兩句話上面。如果說你能夠從佛的話,那個沒有一個問題例外,都徹底解決;反過來,沒有一個問題例外都不能解決,而且越纏越緊、越纏越死!哪怕你去修行,修行還是一團糟,是越修越糟。不修行還有個希望啊,欸,覺得修行可辦;結果修行你弄錯了,那完啦!你唯一的機會你也斷掉了!這樣。所以佛告訴我們說最可怕的相似法,因為不說,這個還法在那裡,還能救人,這樣;現在偏偏你弄了一個一味假藥,你以為這個藥是對的,你不再去找了,把那個真正的治病的機會都切斷掉了!這個是真正的對我們來說最大損失,根本原因在此。
那麼說明了我們凡夫的狀態以後,所以下面:
是下次敘如來因業立戒令息妄業。妄業已息苦果亦傾不淪生死,故能返本還悟自心也。」
由於這個原因,所以世尊由於大悲大智的成就,「大悲」要救我們,「大智」曉得如何救我們,還有一個「大力」才能救我們。那麼解救我的還是從我們的根本上面,我們是因為這樣的原因,所以他要從根拔起,所以「因業立」這個「戒」。這個戒沒別的,是你有這樣的業,他就把你這個業扭轉過來,這個叫作戒。所以真正行持為什麼從戒開始?如果不持戒,請問:你這個業怎麼解決?所以佛說三無漏學是一定從戒開始。那麼現在我們就是因為把這個戒的真正內涵不清楚,所以產生種種誤解,因為產生了誤解,所以很多修行人是不要戒的。現在我們都很清楚了,至少根本的意趣了解了。
下面繼續下去,說如來立制這個戒以後,那麼我們就能夠息滅這個妄業;妄業是苦果的因,既然這個苦果的因息掉了,那麼果自然也整個地「傾」,「傾」是把它掃除掉了,那自然就不再淪落生死了。那這個就是才能夠「返本」,究竟說起來,還是了悟我們自己本來如此。那個弄乾淨了以後,看看,「啊,本來就是這樣的!」所以佛沒有別的,就是覺悟我們自己本來如此的,這樣的一個內涵,那麼這個是「立教本致」。
下面第二個「根器差殊」,立教的本來意趣是如此,但是由於眾生根性不同,所以教有差別,以及弘宗演教的祖師等等說法差別。下面看五十五頁,「《業疏》續云」那一段文:
《業疏》續云:「愚人謂異,就之起著。或依色心及非色心。 智知境緣本是心作。 不妄緣境但唯一識,隨緣轉變有彼有此。」
這個文也簡單地說一下,說由於根性不同,比較差一點的人,覺得這個說佛說了各式各樣的道理,於是不同的話起不同的執著,因此呢或者有的人執著這個「色心」,有的人執著「非色心」,這個就是前面兩部分。有智慧利根的人,曉得這個一切的「境緣」,本來就是我們內心所作,既然內心所作的話,就不去妄緣外境,而只是心識當下,這樣。說「隨緣轉變」,由於不了解,然後「隨緣」,所以產生這樣、產生那樣。這個文字,下面看解釋:
- 根器差殊
- 一敘鈍者妄計
- 二敘利根易悟
- 一明因教悟解
- 二明思惟觀察
《濟緣》釋云:「二根器差殊中二,初敘鈍者妄計。竊詳此文,正決當今所受之體。前明細色已破有宗,今此唯決四分作無作耳。
那麼說看,第一個,敘說鈍的人這個計執有一點點的偏差。那麼下面「竊詳此文」,那個是元照律師說:我私議覺得這個內涵,是正式說明抉擇我們所受,我們所受的就是這個四分一宗。前面在三宗一宗一宗上來的時候,已經說明了有宗計色,他根據,實際上說原來這個有宗所根據的是細色,所以有宗立的這個色是有錯誤,那前面已經說過,這個地方說「前明細色已破有宗」,就是指前面這段文。「今此唯決四分作無作耳」,所以現在前面說「或依色心或非色心」,就是四分當宗所判的──作戒體是依色心,非色心就是無作戒體。說
作戒心造,彼兼色故。
這是作戒是由心造,兼色。
無作心種,
由於作以後留下來這個心裡的這個種子。
彼謂非色心故。
那個時候是分通大乘,強號二非,這個前面也說過。
此由佛世機悟有殊,致使滅後分宗各計。
那麼為什麼要有這樣的差別呢?那是由於「佛世」的時候,那些隨佛修學的弟子們根機不同,所以佛在世的時候大家沒話說,各修各的,有問題跑到佛陀他老人家前面,三言兩句解決了,反正你們修!等到佛涅槃滅度以後呢,那就不一樣了,所以叫「分宗各計」,各人的見解、各人體驗是不一樣,所以各有各的計執,這樣。實際上這件事情佛陀早就知道,所以在好幾個經論上面都說明,那麼這兒特別說明說:
故《涅槃》云:我於經中或說為色諸比丘便說為色,或說非色諸比丘便云非色,皆由不解我意。謂不知佛方便說故
喏,《涅槃經》上面早就說明:我說色,那大家以為就色;我說非色,大家以為非色,並不真正了解佛所說的內涵,這樣。那個是什麼──鈍根!那就是前面這個《業疏》第一段文當中:「就之起著。或依色心及非色心。」
那麼「智」下面,「智下,敘利根易悟」,利根易悟。那個就是我們前面根器差殊當中第一個,甲「鈍者妄計」,乙是利根,利根是容易明白。那麼現在看「利根易悟」是什麼呢?看文,文是五十五頁第五行。
智下次敘利根易悟二,初明因教悟解。
第一個呢,由於這個佛所說的教誡,那麼了悟了、理解了佛說的內涵。
境即情與非情二諦等境,緣即隨境所制塵沙等法,二皆心作則一切唯心。
那麼前面就是說「智知境緣本是心作」,那個就是說,「境」──就是我們心識所對的這個,這個對的內涵哪,這個上面說「情與非情二諦等境」,包含了世間所有的萬法,都不外乎這個,二諦就是這個真諦跟俗諦,或者叫第一義諦、叫世俗諦;那麼「緣」就是「隨境所制塵沙等法」。換句話說,這個兩樣東西都是「心作」的,所以不像前面或計色心或非色心等等。
不下次明思惟觀察。
因為了解了以後,是「不妄緣境」,這一段話,「次明思惟觀察」,那麼我們看看。在沒有看文之前,我們不妨先把那一段「利根易悟」當中立出兩個來,分兩部分:先因為佛教的了,所以我們領悟了解;了解了以後下面教「思惟、觀察」。這兩科它有很重要的內涵哦!了解了以後進一步怎麼辦哪?思惟、觀察!這個停一下。前面我們曾經說過業,造業的工具是身口,可是真正造業的這個主宰是什麼?是不是意業、是不是思心所?對!所以說離思無業,離開了思惟,這個對不起,這個就不是業。現在你用錯了,造妄業;用對了呢,善淨之業。妄業是輪迴生死,善淨之業呢,反過來跳出生死輪迴,都是靠它!這個概念大家現在清楚了,所以說修行、修行就從這個地方談起。因此在這裡,假定我們修行而第一個不求了解,第二個不思惟、觀察,至少到現在為止,理路上面了解行得通行不通?行不通!
那麼其次呢,講思惟、觀察,思惟些什麼事情?如何去觀察?前面佛告訴我們這個內涵,我們是領悟、了解了。我想我們不要一定說佛,因為好像我們的感覺當中我們沒有見到佛。實際上我們見不到,佛是可是見到我們的,現在所有的這個經教就是佛等於親口告訴我們一樣。說實在呢,雖然從我嘴巴裡說出來,我曉得說對的部分都是佛的,絕不是我的,我的部分都是錯的,那我跟你們學也是這個樣,這樣。然後呢經過了這個或者是由於僧寶也可以,或者說你的師長、善知識,不管用什麼,就是這樣──說明了解了。了解是了解了,真實說起來,這個還是他們的、還是人家的,還是佛的、還是祖師的、還是這個僧寶的、還是這個師父的,不是我的噢!
要什麼樣才變成功我的呀?下面──思惟!你不經過思惟,就是不是你的;但是呢如果你思惟不去觀察,你是思也思不起來。你思惟些什麼?思惟是不是不離開你所了悟的這個內涵,這個內涵,請問:離開了這個境有沒有內涵?沒有內涵!既然沒有內涵的話,你所思惟的是不是一定有它個特別的東西?這個把我的心去看那個境,看那件事情就觀察,所以這個思惟的觀察實際上是運用,你不經過運用,不可能正規地了解。
所以在這裡我們不要「喔,我們現在很高興,我們是了解了。宿生有善根,又是利根!」欸,實際上這個利根還有很多內涵在噢!實際真正說起來不怕利鈍,你只要真正走上去,沒有一個人例外的,從最起碼的凡夫,達到最究竟圓滿的佛法。所以我們現在不一定真正的自己因為不行而覺得鈍,不一定自己覺得行而傲,那個沒關係;真正重要的,認識這個路了,一步一步走上去!
所以在這個地方我特別說明,「因教悟解」,這個是佛告訴我們的,這是前面的障礙除、資糧積了,他容易了解,這樣;然後下面了解了以後還是要去思惟、觀察。因此我們目前真正重要的,這個思惟、觀察對我們非常重要,這個是我在這裡所以多說一下。那麼平常我在這裡常常經常也是策勵、勸勉,乃至於強調:大家討論、討論!這個是幫助我們思惟、觀察的一個絕佳辦法,只是如此而已。
現在我們思惟些什麼?觀察些什麼?就是
既達唯心,則隨所動用不緣外境。
了解了原來這個心,啊!這個隨什麼動用,不管在任何情況之下,不隨著外面境來轉了。這個文字是這樣,在以前我們溫習《廣論》的時候已經說過了,對吧?任何遇到一個境,現在我們了解了:啊!是以前真顛倒,明明是這個最好的境界,你把它看成壞的;反過來你了解了,境界再壞,碰到你一定是好的。實際上這個什麼?都是是不是在我們內心當中去轉哪?喔!碰見一個不如意的事情來了,「欸,這個好!成就我的忍辱,還我的宿業!」就是這樣。或者你看到空緣起,是不是都在我們的內心當中在動啊?這個境不管它怎麼樣,我內心當中緣著這個正法,那再一步一步地改善。
那我為什麼現在這樣動,腦筋當中這樣想?這還是我宿生集下來的這個業習氣,所謂「妄業」,這個業種子在腦筋當中,所以,以這個法一步一步地淨化淘汰。那麼這個淨化淘汰的內涵說起來就是這樣嘛──思惟、觀察。這個思惟、觀察的能力,能思惟、能觀察還是我們本身的識,不同的是,以前「與妄會」,錯誤的無明、邪知邪見;現在佛告訴我們的正知正見,拿這個正知見,所謂修行就修改這個。現在我們的心裡的行為,了解了把它改正了修行,就是一個這個。這麼一來就「攝心反照」,對!「攝心為戒」就是這個:喔!那個心不要弄錯了,不要跟著去!回過頭來看看,「但見一識」,弄來弄去原來我們的心裡自己在那兒鬧鬼!
所以祖師們說一個故事,說修行是怎麼一回事情呢?有很多人到了晚上在牆上面亂畫,畫這個鬼來,就對著害怕;有很多人畫出來,畫了一個官,他自己覺得高興。弄來弄去還是你自己畫啊!然後畫壞了你自己害怕,然後畫對了你自己高興,其實你自己在那兒空忙!就這個。這你了解了,不管他怎麼說,說來說去就這個!所以但見一識,「識即心體」。由於「不守自性,隨染淨緣造黑白業」,對了!就這個。然後造了黑白業就「成善惡報」,於是就有「故有生佛依正十界差別」,由於這個業的不同,所以最後就成了差別,最壞的到阿鼻地獄,最好的圓成無上佛道,不出這個十法界。所以說這個一識,前面隨緣不同而轉變,於是「有彼此也」,或者這樣、或者那樣,這個是真實狀態。再看下面,說:
無始不了,徧法界境造虛妄業,出沒生死。
這以前一向,我們從無始以來根本不了解,於是遍緣法界一切的境界,都是在這個無明當中,所以造的這種錯誤的虛妄之業,於是出沒生死。
現在呢,「是故如來如法界境,制無邊戒。」就是對任何一個境,於是制各個戒。實際上那個戒是從境界的緣上面來制,真正制的還是從正知見上面,說能緣去看,當下的心;所緣境去看,無邊的法界。「戒無別體」啊!這個戒沒有別的,就是還是這個「虛妄業」,不過以前是這個虛妄業的業體,現在呢,跟正知見相應的這個叫作無作戒體,如此!就是這樣像「婬盜等」,作錯了就是婬盜等,反過來的話,就不婬不盜。所以我們造種種惡業的根本──貪瞋癡,反過來善根叫無貪、無瞋、無癡三善根,「豈別有戒」!
縱妄成業,禁業名戒。
沒有別的!你放縱了,隨著妄去,就是輪迴生死之業;然後呢你認識了,禁戒去做,就是我們所知的聖法、戒法。
故《事鈔》云:未受已前惡徧法界,今欲進受翻前惡境並起善心,故戒發所因還徧法界。
這樣,那麼,所以《事鈔》上面,這是《行事鈔》上面說,你沒有受戒以前哪,遍法界都是造的惡;現在呢要想翻回來受戒,那麼就把前面的造惡的境界整個翻回來,毫無例外地「並起善心」。所以我們這個羯磨的時候要遍緣法界,而且從惡改為善。所以說第一番羯磨的時候,這個法界戒善在動了,就翻回來、翻過來,翻過來的意思就是作的動。所以這個戒子啟發之處還在什麼?還由這個以前造業之境。
又《善生》中,眾生無邊,大地無邊,草木無量,海水無邊,虛空無際,戒亦同等。並此意也。」
那個《善生經》當中說,這個無量無邊的這些有情、無情等等,乃至虛空,遍緣這個,哪,戒也是!以前是以無明之心去緣,現在以正知見去緣,只是如此。這個無明之心去緣,拿十二因緣當中,覺得愛、取;現在呢我們正知見、善法欲去緣,就是變成功戒、定、慧。
那麼這個是說由於根器不同,利鈍所計。由於這個根機不同所計,所以說明了以後究竟決了了,那麼最後就說明現在圓教一宗所出的戒體,這個「所受之體」還分三部分來說明它。我們繼續看下面,這個是五十五頁的第二段文。
《業疏》續云:「欲了妄情。 須知妄業。 故作法受,還熏妄心。 於本藏識,成善種子。此戒體也。」
那文仍舊解釋一下。現在說我們要想了脫這個「妄情」,因為一切都是這個虛妄的、錯誤的認識;那麼應該怎麼辦呢?要曉得這個,必須應該了解「妄業」。這兩句話我們不妨回想一下《廣論》上面告訴我們:如果我們要想解脫這個生死,那麼一定要曉得生死的原因,生死的原因是業,業就追根到惑,惑就是煩惱;所以你要想解決煩惱,那麼你要知道煩惱的體性、煩惱是什麼原因、生起次第、過患等等。同樣的道理,你要想解決它,那麼你要對這個所解決的內涵有一個正確的了解呀!這樣。所以了解了以後,那麼如法地去把它改變過來,以前造業,現在受戒,這樣,所以這個是改變過來如法受戒。
受了戒,「還熏妄心」,沒有別的,還是我們的心,以前是妄來熏,現在呢真來熏。這個時候,「於本藏識」,熏了這個內心以後它一定有個種子,以前識種是無明相應的,輪迴生死,現在的識種是逆輪迴的──還滅,所謂「善種子」,這個就是個「戒體」,正出戒體。沒有別的,戒體就這個。
《濟緣》釋云:「三所受體中三,
現在這個地方就所受的戒體,那麼第一個,
初約圓義以示體相。
現在來告訴我們戒體的這個體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