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手抄稿 一九九一年版
第三十三卷.B面
你別看他現在這個地方,一下嘛就講它的色法、一下講它心法、一下講它非色非心,好像弄得暈頭腦脹。你將來分清楚了以後,你跑到任何情況之下一看:噢!曉得它為什麼分成色法的原因,為什麼分成非色非心的原因,為什麼到後來唯識在哪裡。深淺你都能夠很明白地看得清楚,所以這個時候你這個法相非常清楚了。了解這個法相的真正的目標何在呢?就是說你起心動念,不管自己、不管別人,來龍去脈這因果關係你都知道;既知道了,那這個時候才是我們真正修學佛法的真正重要的概念。否則的話,的的確確你一片模糊,就這樣,「哎呀!歸依三寶好。」好在哪裡?為什麼好?「這個我就不知道了!」這個作為我們真正想深入的人,這個是一個不圓滿的、不圓滿的,所以在這裡我隨便一說。再下面,
第四項 顯立正義
對!這個就來勁了!現在看,那麼這一部分也就是──注意!戒體門,這個「戒體相狀」當中第四門,這個地方是第四項。第一項是「辨體多少」,我們先看看這個體,那麼這個辨體是多少?兩個:作、無作。為什麼要立兩個名?這個前面都辨過了,少了是不行,是多了不可以,只有這樣的話才把這個兩樣東西弄清楚了,好,沒問題。再下面是「依論出體」,這個講那個體,它有它的根據哦!然後從實法宗、假名宗一步一步上來;哪!前面這換句話說,這個「上來」相當於說──到那裡,我們不妨說吧,小學說到哪裡,中學接到哪裡,現在最後再上面去,它真實的內涵何在,所以第四項「顯立正義」。顯示為什麼這個地方確立我們南山一宗,這個才是真正我們佛陀他給我們的這個戒的真正的內涵。
弘一大師在這裡邊加了幾個小字,「是項最為精要,學者宜致力窮研。」這個是最最精要的地方,弘一大師就因為看了這個,所以他本來看那個新律家,新律家著作之完整、內涵之豐富,真美不可言。但他最後因為看見那個戒體部分才發現:啊,這真正的最深奧的地方都在南山一宗!所以他放棄了儘管表相上面多美,回過頭來學,不但學,他也發願盡未來際、生生世世弘南山一宗,因為這個才是徹底地開權顯實,佛的真正的中心思想全部在裡頭了,可想而知。所以這幾句話我也特別地自己策勵,也策勵諸位同道。看下面:
《資持》云:「上且依論而示,克論體相未甚精詳。至於《業疏》方陳正義乃有三宗。」
- 顯立正義中分為三支
- 一實法宗
- 二假名宗
- 三圓教宗
那麼《資持》上面說,上面是權且地依照著《成論》,然後實際上還是把《多論》也一步一步地來告訴我們,就是究實、克實而論,講的這個體相都並不精密,也並不周到。一直到什麼地方呢?一直到我們南山道宣律祖寫的這個,《業疏》是道宣律祖後面、比《行事鈔》後,就是這個《業疏》──《刪繁補闕隨機羯磨疏》,那個時候才把戒體的正義全部地說明。這個時候又加了一宗了,哪一宗呢?就是立的實法宗、假名宗、圓教宗,實法、假名那個就是前面一再說的,圓教──真正的當宗是圓教。繼續看文:
《業疏》云:「夫戒體者何耶?所謂納聖法於心胸,即法是所納之戒體。然後依體起用,防遏緣非。 今論此法,三宗分別。」
他首先特別把那個體貌、綱要提出來──戒體是什麼呢?就是所納的聖法。不是一開頭的時候說,要講戒的話要講法、體、行、相嗎?這個法是十方三世一切聖人所告訴我們的,它也是真正地解決一切問題所證得的。可是這個是聖人所說的,現在透過了了解,你能夠如理如量地領納於我們的相續當中,就是身心當中,那麼這個所領納在身心當中的這個法叫作戒體。然後得到了這個,「依體起用」,這個有什麼好處呢?能夠「防遏緣非」,能夠防止種種外面不好的事情。現在來研論這個法,從實法、假名……三宗一一來說明它。
《濟緣》釋云:「初略示體貌。
那麼就是說戒體是什麼呢?
納是能受心,聖法即所受戒。能所相冥,心法和合,而成於業。
依能受的心,然後去受所受的體,兩樣東西相應,這個說「心法和合」,那麼「成於業」。
攬法為業,為道基本,故名戒體。
然後攬這個法,這個法是佛說的,經過了心法相應了,變成我們的業體,這個業體是什麼?就是道基。這個道是什麼道?四諦當中苦、集、滅、道,這個「滅」是我們證的目標,能夠解決一切問題,要達到這樣的狀態是什麼,所以滅諦是要修道。所以這個修道的根本、這個修道的基礎從這個地方開始,這個叫作戒體。
體充正報,心為總主,故云心胸。
因為它這個戒體,整個地領納在我們的這個「正報」身心當中。然後呢這個身心,心是它的最主要的,所以說「心胸」。在這個《廣論》上面通常我們叫「相續」,這個是《唯識》法相的名字,這個「相續」這個名字建立得非常嚴密,可是對一般普通人我們往往弄它不清楚,「心胸」平常我們容易了解。下面再解釋,
初受則心為能納法為所納,
剛開始的時候,我們心是容納這個聖法,這個聖法是所納的。
受已則法為能依心是所依。
受完了以後,這個法是依在我們的心上,所以心是被這個法所依的。
依體起用即隨行也。
「依體起用」就是隨行,隨行就是我們後面的「隨」;照著這個叫「受」,受是一個願,「隨」是得到這個戒體以後的話,跟隨來的種種行持。所謂的持犯、戒相、行相,那都是指的什麼?叫隨行。
今下次標宗別釋。」
上面說「今論此法」,就是把這個三宗分別一一解釋。
說到這個地方,這個經上面有一段話,尤其是《阿含》常常說,說這個佛教誡諸弟子:「自依止,法依止,莫餘依止。」通常我們也這樣說,這三皈依也是道理,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為什麼叫「自依止,法依止,莫餘依止」呢?就是我們真正三皈要了解,換句話這個依呀要靠你自己,然後呢以自己的正確的認識,然後一心一意依止在法。為什麼依止在法呢?經過我們理智思惟、抉擇以後,辨別了,這才是我要的。為什麼你要?因為你要離苦得樂嘛!所以說「自依止,法依止,莫餘依止」,除此以外沒有其他的任何一樣東西再是可以做為我們正依止了。現在這個「自依止、法依止、莫餘依止」所依的是什麼?戒體,就是這個!所以你只要真正地得了戒體,不要破壞它,安住在這個上頭的話,任運能夠得到種種的功德,這個下面就是詳細地說明這件事情。看那個解釋:
第一支 實法宗(註1)
《業疏》云:「如薩婆多二戒同色者。」
這我們也了解了,《薩婆多論》說:作戒、無作戒這兩個戒體都是色聚。
《濟緣》釋云:「薩婆多者以計標宗,《雜心》《俱舍》《毗曇》並同此見。」
那個《雜心》、《俱舍》、《毗曇》這個都是論,這個都是《薩婆多論》共同的,觀點相似,也都是這個實法宗所根據的論典。
《業疏》續云:「彼宗明法各有繫用。戒體所起依身口成,隨具辦業,通判為色。 業即戒體能持能損。 既是善法分成記用,感生集業其行在隨。 論斯戒體願訖形俱,相從說為善性記業,以能起隨生後行故。」
這個文要仔細地、仔細地要解釋一下,雖然這是實法宗,雖然是實法宗。現在我們看那個解釋,前面這個文先不去管它,這個地方就要把後面這個《濟緣記》的解釋,每一個對照著來看《業疏》說的上面這個四段。
《濟緣》釋云:「初依宗示體中四,
下面就是依著不同的宗派──第一個《薩婆多論》,來不同的宗派說明它們的戒體有不同的。現在的《薩婆多論》所告訴我們指示的這個戒體,分四部分來說明它。哪四部分?看下面的:
初至為色敘彼所計。各有繫用即三界繫。
那我們要回過頭去看了,這是什麼呢?這個就是「彼宗明法各有繫用。戒體所起依身口成,隨具辦業,通判為色。」這一段,這個是第一個。說第一個呢,「各有繫用」,「彼宗明法」,也就是說這個實法宗它說「法」,每一個法在《薩婆多論》什麼等等,它每一個法各有它的繫屬,以及它的功用。這個所謂通常講都是說,比如說你們看過論的話,一定說「這個是三界繫、三界不繫」,如果是有為、有漏的話,一定是「三界所繫」;然後哪一個無漏的話,那麼這個是「非三界繫」,這個就是「繫用」。所以,
欲界粗段四大,色界清淨四大,所造之業所感之果皆是色法。
這個是這一宗實法宗所算的、所計的、認以為的,說欲界,那就是我們那個四大──地水火風;色界呢?就是色界天,那是清淨四大。造的業也是色,感的果也是色。
無色界天非四大造則無有色,
這個無色界天,對不起,它不是──無色,所以說不是四大所造,沒有色。那怎麼辦呢?
但無四大造色,不妨彼天亦有果色。
這個很有意思!說不妨他,說他雖然沒有四大造的色,可是他是什麼?他前面在欲界或者色界造了這個業因以後,現在感得這個無色之果。所以感得的無色之果,他不妨現在沒有四大造的色,但是他有感得果報的這個色。這個感果還是以前造的這個時候造出來的,所以說這個也說得通,換句話說他至少言之成理。清楚不清楚?
但是這一點我們沒有經過這個《婆沙》,你真正去看的話,你還是會非常佩服它,它每一個地方建立得非常嚴密,非常嚴密!這個《婆沙》,我們現在聽起來覺得:哎呀,這個好像是小乘的……。很不簡單喔!當年這個印度這種大祖師、大論師,比如像《阿底峽尊者傳》,裡邊告訴我們,阿底峽尊者學了這個《大毗婆沙》二十年。因為他學通了,所以十八部沒有一部例外的都可以通,在他那個地方都是他最了不起。乃至於到宗喀巴大師,他也是後來學《俱舍》,《俱舍》實際上也就是總括所有的小乘的,它也是非常深細,每一部為什麼這麼判;不是像我們現在了解一點文字,它這個完全是心,到什麼情況、為什麼這樣。我這地方隨便一提,否則的話,我們看見這種言之成理,好像在那兒他在那兒強辯一樣。不!他在這個齊限──到這裡為止,說明這個彼此有它的必然的相關部分。
我這裡舉一個例子,我想大家就了解了。比如說我們現在平常這隨便講:「啊!我看見……」我經常講的:「我看見那個窗子。」深細地看的話,看見那個窗子,一個是亦色亦心、非色非心,是不是這樣呀?我們大家了解了。可是剛開始來的人,你告訴他:「這個非色非心。」他弄得個暈頭腦脹──「窗子嘛就是窗子,你給它囉嗦什麼呀!」是不是有這種?千真萬確,這是事實啊!就是這樣。你心,你就是你的心,外面東西就是外面東西,他絕對不會管你「外面的東西因為你看見了,才會產生的這種功效」,他絕對不可能,你跟他說也有理說不清。而後面之所以了解,還必須經過這個:嗯,窗子,這個叫窗子,這個叫門,這個分得清清楚楚。否則你連窗、門、房都分不清楚,你就跟他說非色非心,那不是更糊塗上面加上糊塗了嗎?
所以我們通常,尤其是我們現在學,覺得這個大乘的,它這個小乘的不要它。所以連它最基本的東西一片糊塗,然後你越學到後來,於是很容易就弄到後來就張冠李戴、牽扯不清。所以這個道宣律祖在他的著作當中這個地方說得很清楚,所以他儘管到後來引的時候,它每一宗所計的到哪裡為止,他還是立得清清楚楚。不過到最後深入的時候告訴他:它為什麼原因,還有什麼地方不透,然後在總是不透的地方,再引導你一步一步深入。那麼這個是第一段,下面呢前面說,這個就是「各有繫用。戒體所起依身口成」,這個是說明。再下面講,
隨具辦業具即身口。
這個話怎麼講呢?就是我們要「辦業」的時候,不是前面說,身嘛,禮拜呀;口嘛,陳詞啊!說
能造是色,所起亦色,
這個就是這一宗為什麼說它是色呢?「隨具辦業」,因為你「具」就是身口,造作的時候種種一切都要根據這個呀!所以說:
教與無教二法同聚,
教嘛,這個教就是作,在前面已經說過了,在前面已經說過了,《薩婆多論》上面有的地方叫教跟無教,或者作跟無作。教與無教都是色法,所以「同聚」。
故云通判為色。
這就是前面四段當中的第一段。我們不妨到這地方再回過頭去看,第四行《業疏》續云:「彼宗明法各有繫用」,說任何一個法都有繫用;那麼現在我們這裡都是有漏之法,在這地方不外三界所繫,就是三界呢欲界固然是色,色界也是色,無色界呢,它不妨有果色呀!這個果色還是因當中這樣去造了呀!然後說這個「戒體所起依身口成」,是依身口來,「隨具」造,隨著身口而完成這個業體,所以這個不管是教也好、無教也好,或者作、無作,這個兩個統統判在色聚當中,第一段。那麼現在我們仍舊看那個《濟緣》的解釋,《濟緣》的解釋,第八行的下面,繼續看下去。
業即下二句次示色義。
這個「業即下二句」,就是剛才《業疏》當中「業即戒體,能持能損」這兩句,這兩句是四段當中的第二段。那麼為什麼說它是色呢?這個色的意義?所以第二說為什麼說它是色,它的有什麼的意義。
由無教體持則肥充,犯則羸損,有增損義,故立為色。
說這個由於先作,然後留下無作,這個無作戒體「依體起用」,所以由於這個無作教體然後依體起用,你照著這個體去持戒,那麼越來「肥充」,換句話說增長了,這個善法增長了,所以叫肥而充。如果說你犯了呢?「羸損」,就虧了!而這個有增或者是有損,這個是色法,只有色法才是有損減的。現在你持是增,然後犯是減,喏!不是色嗎?所以它是第二點,為什麼判它是色的道理。再下面第三,
既下三明業性。
那就是前面的,「既是善法,分成記用,感生集業,其行在隨。」看:
本報無記,
這個曉得,這個沒有什麼記別可說的。是
從善惡緣方便轉現,
都是看外緣是善的、惡的,然後跟著去做,才顯出是善法、是惡法。戒是什麼?
戒是善法,教無教體二並善色。既不推心造,故云分成記用。力用既弱,不能感果,故推隨行能生集業。謂招生之業,體是集因,故云集業。
那麼現在這個地方不是判色嗎?這個色本身,比如說我們這個身體,這個身體本身是色,這個色本身是無記性。心呢?他下面也說:也不是心、也不是識,而這個戒體本身它是這樣的一個色法。那麼這個色法本身為什麼會產生這個善惡的功效呢?這一段是解釋這個。說「戒是善法,教無教體二並善色」,它並不是心,那麼怎麼樣產生的呢?他就說,心本身不可能是善法,一定是善、惡、無記,就這樣。那麼現在這個戒法的善是什麼呢?這個當初受的這個受的願,願體本身這個力量本身並不強,這個願體本身並不能感得果報。這個果報是什麼?是靠後面這個隨行。就是得到了這個願體──所以這個願體我們後面稱它為虛願、虛願──要到後面根據我們的持犯,來決定你到底達到什麼樣的程度;所以由於後面的持犯──依體起行,那個時候才能生集業。這個集叫作業,為什麼?因為這個造集了以後,會感得將來的果報的,所以能生以後感得果報之業,說「謂招生之業,體是集因,故云集業」,這個意思。
那麼最後一段話,「論下」就是剛才「論斯戒體願訖形俱,相從說為善性記業,以能起隨生後行故。」這一段話,這第四。
論下四結示體相。願訖即作謝。
那最後來告訴我們這個。這個「論斯戒體願訖形俱」,從發願開始,這個發願就是受。比如說我們現在五戒,「弟子某某,從今日盡形壽」,這個就是願。那麼然後呢,從願一結束,所謂三法竟,一直到你這一生命終,所以說「願訖」。願訖是什麼?「作謝」。就是作戒的時候,這個作戒通常我們說三歸、三法竟,這個願訖就是作謝。
形俱謂無作至於終身。
我這不是所謂盡形壽嗎?盡這一生,到最後。
望後隨行得名善記故曰相從。
那這個當時得到的這個無作戒體,他為什麼說它是善的呢?他因為當初的願是虛願,而是一直要看後面那個隨行,隨行造的種種的善惡業,那麼那個時候才是。所以說「相從說為」──前面這個「論斯戒體願訖形俱,相從說為善性記業」,為什麼呢?「以能起隨」,這個隨就是隨行。
是則由教生無教,無教起隨行,隨行能生集業,集行招來報。」
這個整個的過程,教就是前面的作戒,作戒了以後生這個無作,無作戒體以後依體起行,那麼依體起行呢,就是我們的持戒。由於這個「隨行」將來能夠集了種種的業,這個業會感果,這樣,所以說這個叫「集業」。由於這個集業,這個集業另外一個名字叫「集行」,換句話說就是我們的行業、果報,由於這個行業招得將來的果報。那麼為什麼這個行業又稱「集」呢?這個就是集諦,你造了這個的將來一定感果報的。所以古人這文字啊!他用一個字,包含的意義很廣,非常廣、非常廣,「集業」那這個一定是指什麼,平常我們說業、業,這樣。
在這裡,平常我們如果說一向對這個法相有習慣研讀的話,那麼讀到這種文字覺得很美,因為這種文字它非常嚴密,你不能說又做這樣的解釋、又做那樣的解釋。另外一類,假定平常不習慣的話,那看了這個文字是非常彆扭,不曉得他說些什麼!所以前面你們如果從《廣論》上面一個一個下來的,讀到現在就不會太苦,不會太苦。前面剛才唸的時候,一個一個字──「感生集業其行在隨」,它一個字就代表有很特別的意義在裡頭,有沒有發現?那我們平常說了一大堆,一句話──前面那些都是廢話!就是這樣。所以這古人的文章,它一開頭弘一大師說:「南山之文古拙」,古代的方式說很樸拙,這個原因就是這樣。然後它那個「意義賾隱」,它那個內涵比較深奧,比較深奧,所以一個字包括了這麼多的意義。
註1:
- 實法宗
- 甲一標示 如薩婆多二戒同色者。
- 甲二正釋
- 乙一依宗示體
- 丙一敘彼所計 彼宗明法各有繫用。戒體所起依身口成,隨具辦業,通判為色。
- 丙二示色義 業即戒體能持能損。
- 丙三明業性 既是善法分成記用,感生集業其行在隨。
- 丙四結示體相 論斯戒體願訖形俱,相從說為善性記業,以能起隨生後行故。
- 乙二引律顯正
- 丙一引文 如律明業,天眼所見善色惡色善趣惡趣,隨所造行如實知之。
- 丙二取證 以斯文證,正明業體是色法也。
- 乙三斥前諸說
- 丙一牒前所立 如上引色,或約諸塵,此從緣說。或約無對,此從對說。
- 丙二斥其不達 雖多引明用顯業色。然此色體與中陰同,微細難知。唯天眼見,見有相貌善惡歷然。豈約塵對用通色性。
- 丙三結其妄判 諸師橫判分別所由,考其業量意言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