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瓶柱二者的話,遍是常法與實事二者 。如果將瓶柱二者改成兔子角結論一樣嗎? Post published:2020 年 7 月 17 日 Post category:五大論問答 問題敘述: 是瓶柱二者的話,遍是常法與實事二者。因為找不到瓶柱二者的事例,遍(怎麼想都成立)。如果瓶柱二者改成兔子角可以嗎? 解答法師:釋如法 是兔子角的話,也遍是怎麼想都成立,所以也遍是常法與實事二者,因此將瓶柱二者改為兔子角的結論是一樣的。 標籤: 五大論, 五大論問答, 經典問答 分享此篇文章 Share this content Opens in a new window Opens in a new window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則同樣是實事,如何分判是遮破法還是成立法? 下一則是不是只要存在的東西,他們是三句型,便是同一體性? 相關文章 「是該論式的順宗一定是該論式的所立法」的討論。 2020 年 6 月 18 日 《因類學》事例「兔子角」在論式裡是放在後面「因」的位子嗎? 2020 年 6 月 18 日 性相當中「成立彼的順宗」指的是該論式的所立法事物?還是「所有是無常的法」? 2020 年 6 月 23 日 《賽倉攝類學》所說的「前四種果」是指哪四種? 2020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