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手抄稿(1991年版)56A

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手抄稿 一九九一年版

第五十六卷.A面

所以在說到這地方,我也常常說,那麼我剛出家的時候,到現在還是有一點。有的時候那個居士們送一點東西來,我現在想起來很好笑,有的時候聽不清楚,我一定要問:「欸,你這個東西送給誰的?」他們居士覺得很不好意思,好像送給你們嘛就送給你們了,你們斤斤計較地問得這麼仔細幹什麼?頭幾次我也很天真以為這樣,後來覺得問得,我被人家這麼一個這個回應,這個很懷疑的眼光看了你幾次,我也覺得不好意思。「啊,那好、好、好!」就不去問他。但是到底他的目標何在、目的何在,我也不知道。一直到過了若干年以後,我現在慢慢地了解。所以我們現在一般末法的時候,普遍養成功以人情為主,就是這個理路不清楚。

現在南傳,又不是一樣哦!南傳所以它有幾個特別好處,比如泰國,泰國很多在家人他都要去受一個月的戒,這樣。因此他因為受過戒,所以多多少少曉得這個出家的法則、出家的規矩就是這樣。因此他在這個裡邊來的時候,他已經事先弄得清清楚楚,告訴你要怎麼的就怎麼的,這樣。這個是實際上的,並不僅僅是很多單方面的事情。因此這個經論上面就說了,到末法的時候,你如法行持的比丘,往往被大部分的人厭惡,乃至於責罵,乃至於還要更嚴重的來傷害你。現在這個末法的,到了現在這個時候,這個行相已經漸漸、漸漸地開始現出來了。但在這地方不要氣餒,不要氣餒!你真正了解了以後,你咬緊牙關做下去,這個才是真正功德無邊的事情。那第一個,下面呢,

或見他厭生,與其死具。看俗殺生,教令早與,勿使苦惱。此並慈心造罪,而前境違重。

那麼上面那個第一種,屬於盜。下面那個屬於殺,說看見他的厭惡,唉!對於這個生命,遭到很大的痛苦,求生不得、求死不得,又好心給他一個「死具」,讓幫他死了。就是「看俗殺生,教令早與」,看見往往有的人這種情況。西方現在就有這種說法,啊,說這個什麼,就好心殺他!尤其是這個很有意思,這個西方盛行賽馬,這個那匹馬早年是個英雄,到老的時候,嘿!一無用處了,唉呀!看見牠可憐,說拿人的眼光那就把牠早一點弄死。而且大家還覺得這個是好心,應該做的。然後有很多人,病人的話,也病得求生不得、求死不得的時候,那個醫生也想,也早一點把他弄死,而且這種說法很盛行。

曾經有過一個人家問我這個問題,這樣;那麼我說在佛法上面沒有這個道理。欸,他就問我了:「你們佛法不是講慈悲嗎?」我說:「是!」「那慈悲的話,你看他這麼苦,你這樣的話不是不慈悲嗎?」諸位,你們遇見這個問題,你們怎麼回答?你們說呢?是啊,你看他苦得實在是,啊!不要說像馬這樣你殺牠,他就是苦得實在不堪,他要來叫你去的話,你說你做不做?我們說不做。他然後就說:「你說的不慈悲!」你怎麼回答他?你們說!是不是往往覺得很難回答?你們能回答的請舉手,要有一個正確的理由哦!

大家覺得很困惑是吧?我以前也是這樣。啊!後來我想想還這個三寶的威力呀,我這個沒有旁的辦法,那祈求三寶。後來我想出一個很簡單的理由來,我就說:「假定現在你是這匹馬,人家說可憐你,把你弄死,你願意不願意?」他想了半天,頭低下來了。你們說對不對?當我們看別人容易噢:「啊!這匹馬早年的時候英雄,現在老了要把牠殺掉。」我說,你是馬,那個時候就巴及不得:「哎呀!我辛苦了一輩子啊,現在我已經跑雖然跑不動了,你要想起以前的恩情啊!我吃得苦一點不怕。」是不是這樣啊?如果這個馬兒有知的話,應該如此,對不對?就是這樣,這個很明白!

那他又說:「假定說這個人自己要求你,怎麼辦?」很簡單!你們世間人可以這樣做,可是既然信了佛法、了解了佛法以後的話,佛告訴我們的是三世,是不是這樣啊?很清楚,你眼前看見固然苦,可是你死後怎麼樣呢?現在的問題,你從這地方到那裡,你必須從兩個角度去看:一個角度──這個地方的苦樂,還有一個角度──那個地方的苦樂,這兩方面比較,才決定你的取棄。你說在這地方很苦,可是如果跑到那裡更苦的話,你去不去啊?你去不去?你說你去不去?我們在這兒說:「哎呀,實在熱得受不了!」然後你想出去,你一出去的話是一個火坑,「對不起,我關在這裡悶一點也不怕!」是不是這樣啊?那很簡單哪!我在這裡說這很快樂,這裡有冷氣;你出去上了天堂根本不要冷氣,那冷氣也不要了,是不是這樣啊?就這個道理呀!所以當我們透過了佛法的認識以後,那個時候看見,這個根據是佛法上面告訴我們,死,哪怕自殺,這個都是很不好的事情,這樣,都會產生很嚴重的惡果。因此眼前雖然苦,可是比起後面還要好一點,那麼兩者之中你選哪一個?

也許你還是選這個,我還有第三個理由來回答他,所以這個都是智慧之學。假如一個小孩子,今天要去玩這個火藥,拿了這個火點它,我請問你:你幫他點還是你阻止他?你說呢?大家懂不懂,清楚不清楚?那個火藥一點的話,全部粉身骨碎,他要點,你是慈悲還是不慈悲?這個都是我們真正修學佛法的人應該了解的這個內涵。所以說到這裡,他說這個慈心殺,這個就是這樣,這是平常我們很多地方應該注意。後面來了!

不以無知便開不犯,由是可學皆結根本。

並不因為你無知便說不犯喏!那無知怎麼辦呢?下面叫可學、不可學,我剛才說了。就是說你應該學呀!可是你不學呀!這個是可學,說你根本應該學,不學、不知道,那出了紕漏,對不起,除了這個根本罪以外還重增無知罪。關於這個部分,將來這個《持犯方軌》上面好好地學!所以這個道宣律祖寫了以後,怪不得這個《律相感通錄》上面,這個天人跑得來說:「自從這個歷朝傳到這裡來,幾百年來你是第一人,再沒有人能夠把這個律的是非好壞,判得像你這樣判斷正確。」那個天人都是在佛在世的哦!這是我們真正有心要想學佛的人,必須應該知道的這個特點。那麼下面:

資持》釋云:「初明好心犯盜。 或下次明慈心犯殺。 不以下示犯所以。」

這個上面已經解說了,這是善心。下面不善心,第二支。

第二支 不善心

《資持》云:「次不善心者,謂貪瞋癡三毒所起單複等分,鼓發七支故。」

那麼其次呢,「不善心」,不善心那就是由於貪瞋癡三毒,或者是貪、瞋、癡三個;或者是這個「複」,貪瞋、貪癡、瞋癡;或者是「等分」,就是貪瞋癡樣樣具足,這樣,來使得我們的身口七支去犯種種罪。翻過來:

  •  
  • 初通敘
    • 一別舉犯人學不學故
    • 二合明心相
  • 二引示
    • 初總相
    • 二別相
      • 初邪見心
      • 二放逸心
      • 三憍慢心
    • 三總示業報
  • 三鈔家結示

《事鈔》云:「識知戒相,或復闇學。輕慢教網,毀訾佛語。 如《明了論》述云:有四種粗惡意犯罪。一者濁重貪瞋癡心,二者不信業報,三者不惜所受戒,四者輕慢佛語。故心而造,則得重果。 以此文證。由無慚愧,初無改悔,是不善心。」

那麼這個下面的《資持》解釋一起看一看,唸完了再回過頭來看那個《事鈔》當中的說法。

《資持》釋云:「初通敘。

「通敘」就是說這個不善心怎麼一回事情。

上二句別舉犯人學不學故,下二句合明心相。

這個就是說第一句,學,「識知戒相」這是學,「或復闇學」是不學,等等;這個是說犯的人或者學、或者不學。「下二句合明心相」的話,那就是說「輕慢教網,毀訾佛語」,那個時候他的行相──心理的行相。

如下引示。

就是「如《明了論》」的,這個裡邊說「有四種」。

四中,初是總相,攝一切故。

就是「有四種粗惡意犯罪」,那麼哪個四種呢?下面的四種:「一者濁重」,

濁重難顯,且約三時無悔名上品心。

這個很粗重的,那麼什麼是粗重的呢?單單心上面看不清楚,所以說「約三時」;這個三時就是我們犯罪的時候,事前叫方便,中間叫根本,事後叫成已,這樣。那麼事前呢,心裡邊起心,這樣;然後犯的時候,覺得這個心裡面強盛;後來的話,自己又歡喜。這個後面都有它的詳細的說明。如果這個三個時間當中都沒有悔,就是這樣,那麼那個叫「上品心」。

這個情況在論當中曾經說明過,叫貪瞋癡這個三相,三相當中每一相它有五個是究竟,有五個究竟。那麼現在這個地方如果你們要了解一下的話,你就看一下那個論。比如我們現在也不妨論跟律合起來看,這個論上面在共下士,共下士談那個業果當中,看看一百二十八頁,不,一百二十七頁當中,「貪欲」,第三行,「此中貪心圓滿,須具五相:有耽著心、有貪婪心、有饕餮心、有謀略心、有覆蔽心。」就這樣。這個有覆蔽心是事後的,有謀略心這個是事前的,那個耽著、貪婪等等的話,那是一直在這個心相上面緣,就這樣,那麼這個是整個的情況之下,所以這個蔽覆總歸是後面。

所以這個「瞋心」同樣的,翻過來一百二十八。「有憎惡」,然後「不堪耐」、「有怨恨」、「有謀略」、「有覆蔽」。這個都是什麼?最前面是厭惡;厭惡了這個心以後的話,第二如果說你不能耐住它,耐住它就到此為止,又不能忍住自己的心;這樣呢,不但不忍而且在增長它;於是這個增長了以後,你就動腦筋了,說有謀略;然後去做了以後,有蔽覆,也不知道自己錯了,這種情況。那麼這個論上面告訴我們的這個愚癡,你們自己看,在下面。

所以平常的時候,這些都是自己的心相。看懂了以後,你自己回過頭來歷事的時候,去觀察自己的心。說起來這個觀察的心很容易噢,可是要做到它很難很難!這個時候務必要有耐心,要有耐心!然後要細細地讀,要親近善知識,平常多去研討、觀察。如果說你真正的或者是念佛得力、懺悔得力,或者什麼,然後在這個比較得力的情況之下,對境的時候就貪,你最歡喜的時候那時去看,不要去看那些境,看自己的心。然後你經過幾次以後──或者你當下明白,或者幾次以後,你慢慢地就很清楚了。那個時候你才看得見這個五心的行相,這個心理的行相,這個對我們是絕端重要、絕端重要的!貪瞋癡等等都是如此。

那麼它現在這地方就是造的之前,通常我們造的之前就計謀,就是這樣;然後造了以後,自己狠心地去造;做完了以後,自己稱快不已,「嗯!」自己還覺得……往往我們就是傷害了別人,自己還覺得:「哎!這一下我做得真得意,神不知鬼不覺。」往往有這種心情,這個就是事後的心情,就是這樣。太多這種地方,這是務必……。實際上呢,神不知鬼不覺,自己最清楚;有的時候自己不知道,是因果最清楚。所以真正造罪,造完了下地獄受苦,自己不曉得叫冤枉,是一點都不冤枉!真正害我們的就是這個無知啊,就這個無明!這個地方說「三時無悔」叫「上品心」。那麼然後呢,

下三別相,開癡心故。

那就是哪三個呢?「二者不信業報」啦、「三者不惜所受戒」啦、「四者輕慢佛語」啦,這個就是。這個都是由於癡、不了解所產生的,這樣。那麼這個裡邊,

二是邪見心,

不信就是沒有正知見,這個邪見。

三即放逸心,

「三者不惜所受戒」,是放逸心,真正放逸當中不會愛惜它。實際上,如果說你平常一般不認識你不會受,受了以後而不愛惜通常都是放逸、不認真。所以,實際上這個不惜還有其他的原因,那麼這個放逸是最嚴重的。

四即憍慢心。

就是輕慢。

故下二句總示業報。

「故心而造,則得重果」,這個就是說明這個「業報」。

以下鈔家結示。

那個上面說,「以此文證。由無慚愧,初無改悔」,這個叫作「不善心」。

無慚無愧即是不善始終二心,

真正善心的時候,一定有這個慚、愧。所以這個慚、愧二心者,無慚、無愧叫作「中」隨煩惱者,這個說大隨、中隨、小隨,就是這樣。換句話說,它一定是跟其他的結伴而起,反正有煩惱起來的時候,他一定有無慚愧心;當有慚、愧的時候,他一定是沒有煩惱,有善心生起。那麼這個是不善心造罪。

第三支 無記心

現在我們看一下。

《資持》云:「三無記多別。

這個無記有好幾種差別。「一」,這個無記先確定一下,現在說的無記是什麼。所以他說無記有很多種,先確定一下,現在說的無記是什麼。

一,無情局無記,有情通三性。

說這個一切的無情都是無記,所以這個我們不談;「有情通三性」。

二,就情中,報色是無記,心則通三性。

那麼這個第二,就情當中,就是所謂這個記一定是有情,有情當中,「報色是無記,心則通三性」。所以這個報得的色,這一部分就是我們每一個人說這個四大,這個是無記,不去管它;這個心通三性。那麼三心當中呢,

三就心中,三心局無記,行心通三性。下明二種,

再下面的話,說明:

初縱放者謂汎爾無記,次約睡狂即昏迷無記。」

現在這個無記從兩方面來說它,所以分成功兩種。一個叫「汎爾無記」,是一般的,一般的無記是什麼?放縱,就是這樣。其次呢,「昏迷無記」,什麼是昏迷無記呀?就是睡著的時候;然後神經自己不能控制的時候,狂亂的時候。再下去:

《事鈔》云:「元非攝護,隨流任性。意非善惡,汎爾而造。並通攝犯。

第一個,說一開始本來就沒有攝心努力去護持,因此隨著這個境界,隨著這個心識之流,隨境而轉,任著自己的一向的慣性,這樣。這個意念當中倒沒有一定的好壞,就是平常我們常常說的,癡癡呆呆這種狀態當中。不幸我們還把那個癡癡呆呆說成什麼?「哎呀!你不要去分別了,我們現在這個時候要無分別心!」我們還把它看成說無分別智,說起來這個是無知到極點哪!這個是我們最糟糕的一件事情。那個實際上是什麼呢?這就是「汎爾無記」的狀態。凡是這種狀態「並通攝犯」,這個都是犯了,都是犯了!

唯除恆懷護持,誤忘而造。此非心使,不感來果。」

那麼什麼情況之下是例外呢?說明這個下面才是真正開緣,所以唯有這種狀態除開。除開什麼呢?「恆懷護持」,恆是恆常,心心念念,一念都不放縱的就是攝心護持。那個時候還是有「誤忘」的時候,這個時候叫不是故意放縱去造,這種時候去造就「不感來果」。那麼這個律上面的「開」,叫「不可學迷」是開的──開緣,這個叫作不可學。所以有的時候如果說大家看見「可學」、「不可學」,那就是指這個。前面是可學,這個就是「元非攝護,隨流任性」,這個「汎爾無記」。下面是不可學,就是「恆懷護持」,而偶然還會忘失。

《事鈔》續云:「非即如上。

說,除了上面說是這個,不但是如此噢!不但是如此,還有另外一種狀態,另外一種狀態,看下面這個很有意思:

前為方便,後眠醉狂遂成業果,通前結正。並如論中無記感報。」

說不但前面這個,還有一種,還有一種什麼?說「前」,事前已經作了造罪的「方便」。我舉一個例子,譬如說我想辦法要去做那個什麼、要去殺這個什麼,這樣,那麼把這個動作。譬如說我做一個捉老鼠的一個老鼠籠放在那裡,放在那裡我忘記掉了,這樣是一種;或者吃醉了、或者睡覺了、或者瘋掉了,那麼都是,所以在「後眠、醉、狂」這三種狀態。在後來這種狀態你是個無記心,但是對不起,那個時候你雖然無記呀,欸!你前面那個方便放在那地方,它造了這個,「遂成業果」,這樣。那個時候怎麼辦呢?叫「通前結正」,還是結你正造,還是正造。那麼這個時候「論中」叫什麼?「無記感報。」這個善感報、惡感報,怎麼無記感報呢?所以論當中說的這個無記感報屬於這一類。我們不要弄錯──這個無記怎麼還要感報的?就是這個,下面還要解釋。

《資持》釋云:「初句指前未盡,即,猶止也。

就是說「非即如上」,嘿!前面還沒有完結,他說下面還有。

前方便者,或教他犯如殺盜等,或自業相成犯如自安殺具等。

什麼是「前為方便」呢?或者你教別人去殺,你教完了以後你自己沒有心了,沒有心的原因,這個;或你自己放一個殺具,放在那裡,這樣。

若據果成雖在無記,

是!這個結果的成就,到後來或者你睡著了,或者吃醉了,或者瘋了,那個是在無記心,但是現在造成功這業,

由假方便故云通前等。如論,即下《成實》。」

這個當初你造,作這個造的殺的方便是前面,它現在所以成這個殺業,那是由於前面那個方便,所以還是結以前的。「如論」,論就是下面「並如論中無記感報」,就是《成實論》。那麼繼續下去:

  •  
  • 初問
  • 二答
    • 一約方便釋
      • 初明因前故感報
      • 二明正成則非報
    • 二約總別兩報釋

《事鈔》續云:「問:無記無業,云何有報?

因為他前面說「無記感報」,這個無記沒有業,你怎麼會感報呢?他現在說:

答:解有二。初言感報者。謂先有方便,後入無記,業成在無記心中,故言感報。而實無記非記果也。

這是第一種。這一個這個解釋,關於「無記」這個「無業」,有兩種情況,這兩種情況我們應該分辨清楚。哪一種呢?第一種說:先你已經有了方便,這個就是說你為了要殺,或者教別人,或者自己放一個殺具,放完了以後,後來自己進入無記心當中。那個時候你是進入無記心了,但是這個殺業成就了,所以「業成在無記心」當中,所以這種叫「無記感報」。而這個地方的所謂無記呀,不是記這個、記這個,所以這個「而實無記非記果也」,所以這個地方的說無記感報要了解──這個情況,不是說這個後面的無記心不感果,這樣。那麼這是第一種。

二者不感總報,

第二個,第二種說法。而第二種情況說「論中無記感報」,感什麼報呢?說「不感總報」,但是還要感別報,所以「非不別受」。那麼這地方舉一個例子:

如經中,頭陀比丘不覺殺生,彼生命過墮野豬中,山上舉石即因崩下還殺比丘。如《成論》中,睡眠成業,是無記業。」

說,這個經上面有這麼一個這個公案,說有一個比丘行頭陀行,就這樣。然後他自己不覺犯了殺生,他也一個不小心,那個石頭殺死了一條、殺死了一個有情。那麼這個有情,雖然……這個他無心,雖然無心,但是這個有情被殺死。然後死了以後,牠就轉生就投了野豬。野豬牠去山上去找東西吃,那麼頂一個石頭,那個石頭滾下山來,把那個比丘就殺死了,就這樣。那麼上面說的不感總報還受別報的話,要了解這個引、滿二業,換句話說。如果他是故心而殺,那麼他對不起,要下地獄,因為他破了戒了;他現在沒有故心,這樣,這個我們要了解。所以前面是誤殺,他沒有犯,所以這個罪──殺罪沒有。如果說受了戒,殺罪,那一定墮落;就算你沒有受戒,你有這個殺心去殺的話,那同樣地要墮落,不過墮落得比較輕一點。可是因為你殺了,所以對不起,你還得還他。從這地方我們了解,這個誤殺一定還要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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