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廣論手抄稿
鳳山寺版 第七卷
十二頁、十二頁第四行,我們正在講《相續本母》,解釋這個裡面的偈,說這個一切的顯密的經典,都是世尊、佛留下來的最殊勝的教授。只是因為我們眾生根性不好,所以說「末代」,就是末法的時候,那麼自己條件不夠,所以不能認識、理解世尊深刻的密意,那個時候就需要那些諸大菩薩、祖師們來解釋。所以說,「若不具足定量」的,那個解釋要達到一定的標準,不是隨便一般人可以。這樣地經過善巧的解釋,那麼這我們才了解世尊給我們的殊勝的教授,否則的話呢,對於世尊最究竟圓滿的密意,他的深密的意趣我們不能了解。那麼下面繼續下去:
若於教授雖多練習,然於廣大佛語釋論所有義理,不能授與決定信解。或反顯示彼不順道,唯應棄捨。
有一種狀態是這樣,如果說不能了解上面這個意義,那在這種狀態當中,說有一些教授經過了了解、修習了以後,那麼本來這個教授是諸大菩薩、祖師,為了我們眾生根性差,專門解釋佛深的、這個佛經裡邊的深密的義理的。現在學了這些教授以後啊,學得越多,結果對於佛所講的原來那經論,廣大那種經論的義理,卻不能指出這個教授跟那個廣大經論當中的精要的關係,這樣。因此呢,不能對世尊說的圓滿的廣大經論,生起決定不疑的了解跟深信。而「或反顯示彼不順道,唯應棄捨」,乃至於反而說:「啊!這個教授就是這麼多,那個經論用不著。」所以這種狀態說反應棄捨。
若起是解,諸大經論是講說法,其中無有可修要旨,別有開示修行心要正義教授,遂於正法執有別別講修二法,應知是於無垢經續無垢釋論,起大敬重而作障礙。
那麼由於前面這種狀態──錯誤的,實際上這個錯誤──所以就引起一個誤解,「若起是解」,引起這種的了解,這種了解是錯誤的。他那個了解怎麼看法呢?說那些大經大論,經所講的,那都是講講的,真正修行不要這個的,真正修行的重要的旨趣不在那裡,另外有一些開示修行的這個心要,那個才是真實重要的,所以另外有開示修行的心要。既然是這樣,那怎麼辦呢?我們就會執著,「遂於正法」,對於正確的這個世尊講的正法,就會生起一種錯誤的知見:原來這是兩件事情,一個是講道理的,那麼要講道理呢,你就看很多大經大論;要修行,這個不要,是另外一回事情。
結果這樣一來,真正重要的我們是懂得了道理去修行,修行才能真正解決,既然現在修行不要它,那麼在這種狀態當中,自然我們對於專門講道理,而不講修行的這種大經大論就不要了,這樣。那內心當中就會輕慢它、忽視它,不可能生起恭敬深刻的信念。所以說應知這一種狀態當中,我們對於正確毫無錯誤的,或者是顯教的經典,或者是密教的經典──它密教經典我們稱為「續」──這個顯、密的經典,以及解釋、正確地解釋的這種論典,不太敬重,而輕蔑乃至於。而實際上修學佛法,敬、信兩個絕端重要,沒有敬、信,根本不可能真正地深入。所以他說,在這種狀態當中,因為覺得這些大經大論是講的,不要修的,而我們實際上真正要想解脫生死是要靠修的,那這樣一來就對那大經大論不恭敬了。反過來實際上呢,我們是需要恭敬的,那這地方說,應該我們作的大經論起了障礙。然後呢,說:
說彼等中,不顯內義,唯是開闢廣大外解,
那為什麼不去恭敬它呢?因為裡邊的深密的那個內義,它並沒有講,只是講講道理,這樣。所以我們佛經稱為叫「內明」,這樣。這個真正的裡邊要反省、淨化自己的身心這種道理,這個沒有,講了聽聽,淨化身心、修行不在這個裡頭。於是
執為可應輕毀之處,是集誹謗正法業障。
既然這樣的話,既然我們對這種大經大論不太重視,而且會輕慢它,乃至於去誹謗它。這個是什麼?最可怕的謗法之罪。如果我們了解了這個道理以後呢,就不會犯這毛病。
是故應須作如是思而尋教授,
所以我們應該這樣地去思惟,是故思惟道理像前面的,下面還要講。那麼了解了這個道理以後,要至誠懇切一心一意地去尋找、去尋求,在經論裡邊找尋這種最深刻的、重要的教授。說:
諸大經論對於諸欲求解脫者,實是無欺最勝教授。
說這些大經大論,對於真實想求解脫的,實實在在都是最正確、絲毫無錯、最殊勝的教授。那為什麼我們還要去找這些解釋呢?是
然由自慧微劣等因,唯依是諸教典,不能定知是勝教授,
這是因為我們自己的宿生善根不夠,然後呢這個罪障重、資糧欠,所以這個這樣的原因。既然條件不夠,於是單單依這種很深廣的經典,我們不能真正了解它這個內涵、最殊勝的內涵。
故應依止善士教授,於是等中尋求定解。
所以啊,在這種狀態當中,應該依照著這個諸「善士」──這個善士就是諸大菩薩、祖師──這種他們作的這個註解、解釋,把那個廣大經論裡邊的精要部分拿出來,所謂這個「教授」。我們因為條件不夠,所以從他們這個教授裡邊,去認得真正的殊勝的意義,這個是我們應該思惟的。下面是我們不應該的:
莫作是念起如是執,謂諸經論唯是開闢廣博外解,故無心要。諸教授者,開示內義故是第一。
說不要這樣念頭,起這樣的執著:說這種大經大論都是講講的啊,不是真正修行的心要啊!這個念頭千萬不可以!最後總結說,說這樣在這種狀態當中,說大經大論不是,那只是這一種教授才是開示內義的第一教授。整個的這種念頭,我們千千萬萬不要起、不要犯!
那麼上面那一段,就是特別講明一切聖言──所有佛講的經,跟菩薩祖師造的大論,全部都是最重要的教授。那下面就啊,下面這一段,引出那些正理、這個證明,以及用例子來說明它。
大瑜伽師菩提寶云:「言悟入教授者,非說僅於量如掌許一小函卷而得定解。是說了解一切至言皆是教授。」
這個大瑜伽師,他的名字叫菩提寶,他就是阿底峽尊者最重要的這個弟子之一。前面說過,阿底峽尊者在印度、在西藏,那麼西藏裡有好幾個地方。那是康地人,那是一生都跟著他的,最重要的敦巴尊者,跟那個就是那個大瑜伽師,晚年最重要的一個弟子。
他怎麼說呢?說所謂真正地能夠體悟、進入的一個教授,絕對不是像我們現在想像當中,「量如掌許一小函卷而得定解」。這個是特別對我們現在人、一般人,因為善根差、條件不夠,那不要佛的這廣大的經典,簡單扼要的很少一點點。「量如掌許」的小函卷,就是像手上的,譬如說我們拿了一本書。目前我們舉個譬喻來說吧!譬如說現在最流行的念佛,念佛。念佛是更好了,連它這個整個的經都不要了,量如掌許都不要了,那就只要四個字就夠了,「阿彌陀佛」!那誰都會念,稍微多一點呢加上「南無」兩個字,那這個是末法的最可憐的現象!再不然的話,就算要,他說:啊!那再念個《阿彌陀經》。這麼薄薄的、薄薄的,這樣。平常的寺院裡作早晚課,那淨土的都會,大家都會背的。那麼再不然的話呢,譬如說那許參禪的話,那參禪的只要一個,參一個「念佛是誰?」「什麼是明上座本來面目?」那一些也根本不要;如果要呢,最多說拿一卷《金剛經》,這樣。這個都是末法的現象,所以普通很多人都是這樣。
那實際上不僅是我們這裡,那個當阿底峽尊者到西藏去的時候,也有這種現象。所以那個大瑜伽師特別說:這教授絕對不是說這麼一點點,知道這一個小小的經卷裡面就得到了,「啊!我了解了佛法原來是這樣。」不是的!那要怎樣呢?「是說了解一切至言皆是教授。」真正對於教授有真正有深刻認識的人、有體悟的人,他了解了整個的佛所說的──「至言」就是所有佛講的──都是教授。那下面又引另外一個:
又如大依怙之弟子修寶喇嘛云:
「大依怙」就是阿底峽尊者。說阿底峽尊者另外一個弟子叫修寶喇嘛,那個「喇嘛」就是西藏話,是一個很尊貴的稱呼,就像我們現在稱他那說寺院裡面和尚。喇嘛是要很特別有高條件的人,這種出家人。說:
「阿底峽之教授,於一座上,身語意三,碎為微塵。今乃了解,一切經論皆是教授。」
他這樣講,他說阿底峽尊者的這個告訴我們的這個教授,實際上阿底峽尊者最重要的教授是《菩提道炬論》,那就這樣。這個《廣論》的後面有,好薄,只有兩張一點點,這是他的教授。實際上,拿了他這個教授,你去修行的時候,哪怕修一座,這樣。譬如說我們現在早晚課坐在這地方,那真的修的話,通常講多少座,這樣。然後一座上面,能夠把「身語意三」,這個身語意三指什麼呢?就是說我們為什麼要修行呢?因為我們以前造了很多業,由於我們的煩惱然後造很多的惡業;現在的修行呢,就要把那個煩惱跟業,能夠把它努力經過修行而把它去掉。所以哪怕是一座上面,這個尊者的教授有這樣的殊勝,能夠把我們身、語、意所集的所有的一切的這種罪業統統去掉。「碎為微塵」就是這些惡業統統弄乾淨。
那麼這個是什麼意思呢?平常我們修行,如果我們不知道訣竅的話,譬如說我們修無常,只憶念、念一個無常;然後念個暇滿,只修個暇滿;念皈依,只修個皈依,跟其他的好像搭不上關係。或者是今天我們在這兒要淨化身、語、意三業,修「身」那是身,好像「語」跟「意」沒有關係。其實不是!說是佛法的教授,互相這個為主、那個為副,它互相地輾轉與主、副的關係有關。所以在這種狀態當中,如果你得到了這個教授的精華,雖然少少的一點點,可是它輾轉相關的是能夠縱橫交叉,把整個的世尊的教法都含攝在裡頭。因此如果你真的得到那個教授的話,也可以說很簡單的一點,但是它卻是包含了整個的佛法。因此你去修的時候,它同樣地哪怕一座,卻可以相關的所有的這種罪障都淨除掉,指這個!
所以下面說,「今乃了解,一切經論皆是教授」,這樣。你濃縮起來可以化得很精要的、很少,實際上裡邊的含攝是包括一切。所以說這個話,應該
須如是知。
這是第二位。下面是:
如敦巴仁波卿云:
那就是阿底峽尊者最重要的一個心子。他怎麼說呢?
「若曾學得眾多法已,更須別求修法軌者,是為錯謬。」
假定說你學了很多的法,然後學完了要去修了。去修的時候,說:欸!那現在以前講的都是講道理的,現在我要去修的,要另外去找修行的軌則。對不起,這個錯了!這錯了!那下面就解釋:
雖經長時學眾多法,然於修軌全未能知。若欲修法,諸更須從餘求者,亦是未解如前說義而成過失。
這說明就是,說學了很多法,對那個修行不知道,現在要修行法,說,「唉!那既然以前講道理的,現在修行再要找修行的教授,然後再去修。」那這是錯誤,這個錯誤前面已經講過了。那麼下面再引證:
此中聖教,如《俱舍》云:
那《俱舍》是一本論,我們普通稱它為「小乘聰明論」。那個小乘的,所以換句話說小乘就根本,根本論典當中最後出的,非常有體系、最完整地把整個的佛法含攝起來。我們現在不要看它大小的小,是說基本教典當中最重要的綱要都在裡頭,所以引這本論說明的話,這個是最精要的一部分。它怎麼說呢?
「佛正法有二,以教證為體。」
整個佛講的正法分兩部分:一個是教,一個是證,它的整個的內容就是這些。下面解釋:
除其教證二聖教外,別無聖教。教正法者,謂是決擇受持道理修行正軌。證正法者,謂是如其前決擇時,所決擇已而起修行。
那麼這個教、證──把整個的聖教分成教、證兩個。這兩個關係呢,說「教」,就是講的道理,先經過理智地思惟、觀察、抉擇,那我們要怎麼樣去說明這個道理,說明這個世尊那個教法的內涵,啟發我們的信心,然後由此步步深入,曉得怎麼修行。一方面告訴我們這個是哪一個對、哪一個錯,讓我們了解取捨,然後如何去行持,都在理論的說明。說明了以後,下面證。「證」,就是就像我們前面講的這個教,照著這個教的道理,然後如法去行持,因為如法去行持以後,最後證得那個我們應該得的道理。就這樣!
故彼二種,成為因果。如跑馬時,先示其馬所應跑地,既示定已,應向彼跑。
這個教、證二法,是有必然的因果關係的。那舉個例子,就像跑馬,拿我們現在來說,像開車。說我現在要到台北去,我不認識;先拿一張地圖,說:喏!那你應該這樣開。了解了這個地圖,開車的時候是不是照著這個地圖跑?那麼地圖就像「教」,正式的跑就像「證」,這個現在的佛法裡邊的教跟證這樣的密切的關係。更進一步來說,因為你有了自己修證以後,然後人家來問你的話,你把你修證的經驗告訴別人,這個叫教。所以我們現在那個教,就是世尊經過了修證以後告訴我們的,所以這個兩個互為關係的。
所以對我們學的人來說,必須先透過教,然後讓我們認識、啟發信心,知道如何取捨,如理願意去做;然後照著去修,證得。那個是對我們凡夫,從我們凡夫到成佛。至於法怎麼留在世間的呢?就是說,當世尊親自證得了以後,再把他所證得的內涵,像他所經驗的再告訴我們。所以這個「教」本身呢,也是「證是因」;在教別人的時候,這個「教是果」,有這樣的互相的因果關係。那麼對我們現在凡夫來說,這個兩個是:教是因,證是果,這樣。這個我們要了解,所以彼此間哪能分得開呢?所以舉像跑馬這個公案,下面又說:
若所示地是此跑處而向餘跑者,定成笑事。
假定說現在我們要跑馬啦,或者要開車啦!說照這個地圖,告訴你要這樣、這樣開,結果你正式開的時候,結果不照著地圖,反方向走,那不是開玩笑嗎?眼前我們那些學佛的佛弟子說:這個大經大論都是講講道理,修行不要的。就像剛才這個裡邊譬喻一樣,說我們要開車了,拿張地圖研究了半天;正式開囉,開的時候跟研究的地圖方向相反的,那是絕端荒唐!
所以前面說這個是末法的時候,真是末法,非常可悲!其實像在這種現象,現在非常普遍。在座的諸位,都是宿生深有善根,才能夠跑進來接觸這個。我當年就犯了這樣的毛病,啊!也是好學佛法,也學了一大堆,然後呢先跑得去摸了這個念佛。祖師都已經告訴我們:那我們現在因為善根不夠,嗯,本來應該那種最完整的大經大論不夠,所以我趕快念佛淨除罪障,見到了佛,將來才能夠步步深入。他講得很清楚啊!並沒有告訴我們說排斥啊!我們這是所以資糧不夠,是因為以前的罪障深、資糧欠。那麼為什麼呢?因為不恭敬,排斥那個經。結果,我們沒有照他做,反而覺得:哎呀!那個經教沒有用的,結果你只要念佛。最後呢,真的念佛還好,結果一天到晚去講。現在很多人犯這個毛病,最早我也犯這個毛病,所以我後來一直覺得最慚愧是在這個上頭。
所以我也勸各位,在座的也是,不管哪一位,自己覺得條件太差,那應該感到慚愧說:「哦!這個佛法是最好的,現在我條件不夠,我只能做這個。」千萬不要說:「啊!這些東西都是沒有用的!」那就是毀謗那個經教。那更可笑的,還有更有趣的,他真正是,那你既然條件不夠嘛,你趕快念佛囉!欸,不念佛,一天到晚跟人家講:「這個都沒有用啊,這個經論都沒有用啊!你單單念佛。」本來祖師告訴我們:「你什麼都不要管,專門念佛。」結果他樣樣管,只有一樣東西不管──念佛不管。
你們如果真的有因緣,就看見這種狀態。那這所以他自己也是受害,然後我們學佛的佛弟子,都是這樣去毀謗,那這個人家說起來,你們學佛的人自己講的,結果呢?所以我在這邊隨便談一下,一方面警策我們自己千萬不要犯;一方面如果我們外面遇這種因緣的話,要把那個道理善言相勸。現在我們繼續看下去:
豈可聞思決擇此事,若修行時修行所餘。
那前面舉這個比喻,那個比喻當中所要告訴我們的,就是現在講我們的修行。這個聞思呢,就是相當於比喻當中看那個地圖;修行呢,就是相當於比喻當中照著這地圖去跑,一樣的道理。下面再看:
如是亦如《修次第後編》云:「復次聞及思慧之所通達,即是修慧之所應修,非應修餘,如示跑地,而應隨跑。」
那個,有一本書叫《修次第》,那個《修次第》那個是後面那個蓮花戒論師,就是嘎瑪拉西拉造的,一共有修次第的前、中、後,初、中、後三編。這個裡邊又告訴我們,說:聞,現在我們修學佛法先聽聞,聽聞是善知識的教授;把自己聽的道理去思惟、抉擇、觀察;能夠得到了這樣的聞思相應所通達的這個道理,就是我們將來修的時候應該去修行的,那不是說修別的。就像前面說的,先照著這個地圖來看,然後呢別人告訴我,我去聽聞,然後去想:哦,他告訴我這個、這個,去思惟,透過了聞跟思,就照著這個地圖去走,現在同樣地透過了聞的思所通達的,照著去修行。
如是由此教授,能攝一切經論道之樞要。
由於這樣,所以這個所謂的「教授」,所謂平常的這種教授都應該能夠,那麼現在特別是講本論,是本論所講的教授,就是能夠普遍地能夠含攝,所有的大經大論當中的最精要的地方。
於從親近善知識法乃至止觀,此一切中諸應捨修者,即作捨修,諸應舉修者,即以擇慧而正思擇。編為行持次第引導,故一切聖言皆現為教授。
那麼現在這個教授從哪裡開始呢?最早的是從親近知識,到最後呢到止觀,這個後面整個地按照著次第。所有的這個就是整個的佛的內涵,那這些內涵主要的分成兩部分:說有一個呢不應該做的,那應該捨掉它,那麼就應該依照著這「捨修」這個方法來修;還有一個呢,要做的叫「舉修」,我們以前不熟悉沒做過的,現在要努力去照著去做。不管是捨,或者是舉,都要「擇慧」,就是聞、思,這樣地去「正思擇」。然後呢,把這個道理依照著行持的前後必須要的次第,這樣來引導。所以在這裡這一個部分,就說明「一切聖言」──所有佛告訴我們的都是這個裡邊的教授。那麼這個是正面的已經告訴了,另外呢提出來錯誤的,這個正確的了解了,下面的錯誤的是什麼呢?
若不爾者,於非圓滿道體一分,離觀察慧雖盡壽修,諸大經論非但不現為真教授,且於彼等,見唯開闢博大外解,而謗捨之。
如果我們不能像前面了解這樣的一個重要的特點的話,我們會產生一個什麼誤解呢?我們會對這個修行,對修行啊,因為把握不住這個總別之間的這個整個的關係;那麼偏偏我們條件也不夠,所以我們進去的時候,實際上也不能說它不是,那這是什麼呢?圓滿道的一分。其實我們現在念書都是這樣的,我們絕不可能一口氣同時念,或者你寫字,或者你背書,或者你在這兒學國文,或者你在這兒學其他的東西。那麼這個不管任何一樣東西,是不是我們整個要學的全面的當中一部分啊?假定我們有正確的了解了,我們曉得從這個地方,照著次第步步深入,互相相關的慢慢地增上。假如我們不了解的話,我們就會執著這一個,這樣。
那麼這個時候尤其是麻煩,因為不了解是「離觀察慧」,那由不了解這個重要的特點去思惟、觀察。那執著只是一分「盡壽修」,哪怕我修一輩子。結果呢?「諸大經論非但不現為教授」,對於在這種狀態當中,那種大經大論就把握不住,不但不是真實的現在的教授,反而覺得那個都是講講的。因為我們沒有正確地對這個經論透過善知識的引導,然後呢,不了解它的特徵會產生這樣,所以去棄捨、捨掉它、毀謗它。那這個是反過來就我們會產生這樣的毛病,正、反兩個告訴我們啦!下面又說:
現見諸大經論之中所詮諸義,多分皆須以觀察慧而正觀擇。
所以現在他們、馬上大師就說,現在呢,喏,這個事實就是這樣──那這也就是大師親自現證的──所有的大經大論當中所說的道理,這個現在把這個道理再濃縮起來,把精要收攝成功《菩提道次第廣論》,乃至於像阿底峽尊者《道炬論》。說這個裡面,極大部分都需要什麼?「以觀察慧而正觀擇。」這樣!那麼什麼是觀察慧,為什麼叫不觀察呢?後面等一下我們會講。因為佛法裡邊最重要的修行,如果我們統攝起來,可以分成功兩個:一個叫止修,一個叫觀修。那這一部分既然後面再講,這裡先不提它。
此復修時若棄捨者,則於彼等何能發生定解,見為最勝教授。
說前面說,因為不了解它的個真正的內涵,而棄捨不照著它去做,這就麻煩了!因為凡是這些道理,你必須去透過了正確的聽聞,然後思惟、觀察,層層深入,才能正確地了解它內涵是什麼。現在反過來,你不照著它去做而捨棄了,那麼請問在這種狀態當中,你已經拿了錯誤的方法去修了,你怎麼可能對於正確的經論產生定解?一定不可能!譬如說,我現在隨便舉一個東西,說這個東西你嚐過沒有?你沒嚐,那交給你嚐一嚐,這樣;然後你自己嚐一嚐,曉得這個道理了。現在修行也是,你親自去體會,要親自去照著它方法去修;結果呢,偏偏你不照著去修,你也永遠嚐不到,當然你不可能對這個東西的什麼是正確的味道,你不知道。
這是為什麼佛經當中非常強調一件事情,「信為道源功德母」。這一條路是我們從來沒有走過的,所以真正你走進去的時候只有一個──你有信心,告訴你就這樣!當然你信心夠了你就會做,再不然的話理論說明了以後,使得你覺得我要願意去試,這個時候對你是個外行。我們前面已經講過了,我們現在講科學,現在世間那一樣東西不是自己親自體驗過了以後,你才能夠真正地深入理會得到的。外面的東西是如此,裡邊的東西也是如此,而且更是如此!所以如果我們棄捨了以後的話,我們就不會對這個有正確的認識,既然不會有正確的認識的話,就不會看見它是最殊勝的教授──完了!那假定,下面又說:
此等若非最勝教授,誰能獲得,較造此等尤為殊勝教授論師。
假定這些不是最殊勝的教授的話,請問:那你在哪裡還能夠找到比這更好的呢?現在佛既然不是,我們不了解,「造」諸大菩薩、祖師也不是,那請問:還有誰能夠做這件事情呢?你哪裡才能夠找到呢?所以正、反兩方面,這個也是反過來。那再下面,又是從正面來說:
如是若能將其深廣契經及釋現為教授,則其甚深續部及論,諸大教典,亦無少勞現為教授,則能發起執持彼等為勝教授所有定解。能盡遮遣妄執彼等非實教授,背棄正法諸邪分別罄無所餘。
所以我們如果能夠這樣正、反兩方面,那現在這樣一來,我們就能夠像最深、最廣的「契經」,就是佛告訴我們的經,以及諸菩薩、祖師的解釋,了解這個是眼前最重要的教授。那麼如果了解了這個,那當然「續部及論」,那是顯教的經跟論,以及密教的續跟論,以及所有的其他的諸大教典,也不要太辛苦。因為我們真能自然照著次第一步一步進去的話,都會了解那都是眼前最殊勝的教授。那個時候了解了以後,我們真的內心當中對它,啊!很愛著,就會把它看成這是最殊勝的教授,我們也能夠正確地產生決定不移的信念。這個時候是正面的效應,反面呢我們能夠遮止、能夠排遣錯誤的這種妄執。這種錯誤的妄執,就是前面說的,說這個沒有實在的教授,因為有了這種錯誤的,所以我們「背棄正法」這種邪分別,統統可以除乾淨。
前面這一部分,就是說「一切聖言現為教授」,實際上這個現為教授當中就是甲二的第二部分。實際上這個裡邊已經含攝了甲二的第三、第四。那我們現在看那個第三、第四,把那個文讀一讀,稍微講一下,也很容易了解了。三,那個就是甲二當中的第三,
易於獲得勝者密意者。至言及論諸大教典,雖是第一最勝教授。然初發業未曾慣修補特伽羅,若不依止善士教授,直趣彼等難獲密意。
這是第一。說透過了本論,就是《菩提道次第論》,以及《菩提道炬論》,乃至於《現觀莊嚴論》。透過了這樣的這個論的說明以後,對於世尊告訴我們最深密的這意趣,容易得到。為什麼呢?說「至言及論」,這個世尊告訴我們的最究竟的是至言,以及菩薩、祖師是解釋的論。這些重要的教典雖然是最殊勝的教授,但是對我們剛剛開始,「初發業」就是剛開始,剛開始的特點,我們習慣的都在無明當中,我們沒有習慣過修行。那我們怎麼曉得我們沒有習慣過啊?在座諸位想想看,你知道不知道你以前習慣過什麼?道理很簡單!我一天到晚歡喜玩,我以前就習慣玩,這樣。如果說你習慣了這個東西,你自然跟那個相應。所以在座的諸位大家都有這個經驗,我們曉得在家裡看電視啊這一些東西都很習慣,不要教的,一天到晚就想。然後呢,修行就不習慣,啊!怎麼定啊、怎麼來啊,好苦,為什麼?我們沒習慣過。然後呢,這些東西一學就會,而這些東西學了半天學不會,為什麼?因為沒有習慣。這很明白地讓這個地方我們了解。
其實我們如果繼續地再學下去,到了解了下士業的特徵以後,回過頭來一看,理論也好、實際也好,我們都會很清楚明白這個特點。也就是說我們是剛剛修行的人,沒有習慣修行。那麼這種人哪,假定不依止這個真正地夠條件的,這是善知識──「善士」,他所給我們的教授,直接要想去找大經大論的這個內涵,不容易獲得。這是第一個,下面呢,
設能獲得,亦必觀待長久時期,極大勤勞。
就算能夠得到,也要花很長的時候,花很長的努力。這我們平常很多事情就可以,有一個門檻很精的人,告訴你一下,你一聽就會;可是如果不經過這樣地告訴你,要你自己去摸索的話,摸花好大的時間都摸不透。世間的小事情尚且如此,何況這樣佛法。所以也就是說,即使我們有條件能夠自己摸索出來,也花太多的時間。現在我們人生是短短的很短的時候,允許我們浪費太多時間去摸嗎?這樣。所以這個地方說,這個本論的殊勝就在這裡了!說:
若能依止尊長教授,則易通達。以此教授,能速授與決定解了經論扼要。其中道理於各時中茲當廣說。
說現在呢,假定能夠依止著「尊長」,就是師長的教授,那就很容易通達。所以這個地方要兩樣東西:一個要通達那個教授的善知識,一個這個師長所通達的教授。換句話說,這個教授那是最完整的,還要一個夠條件的善知識來說明,那我們就很容易。因為眼前這個教授能夠以最快速的方式,能夠給我們最究竟的正確的了解,把這個經論當中的精要了解。
我們現在世間的人常常說:啊!這不要走冤枉路。嚴格地來說,佛法裡面根本沒有什麼冤枉路跟不冤枉路,但是仔細地看有很多是冤枉路,有很多是不冤枉路。這個怎麼講呢?假定你能夠找到真實的善知識,而能夠從他地方得到真實的教授,你不走一點冤枉路,這個就是最正確的。我們極大部分人都走的都是冤枉路,就那個不走冤枉路這一點來說,那這個就是最快速的。這一點我們在一開頭就應該正確地認識。所以假定我們對這個像本論──《菩提道次第廣論》,有了正確的認識以後的話,我們還要去想走直捷快速的路的話,那是個顛倒。當然,我們對這個《廣論》要文字認識,而內容要步步地正確地把握住,這個才對。如果只是在隨便的嘴巴上面講講,那對不起!那個我們實際上對《廣論》並沒有正確的認識,那也談不到。這個是第三點,第三點。那麼現在呢,再下面就是這個第四,就是甲二當中的第四。
極大惡行自行消滅者。
甲二的最後,甲二分成四部分。說很多可能產生的罪惡的惡業,你不要努力就自己能夠消滅。這個很特點喔,這個很特別喔!我們平常對於一般人來說,修行重要的兩件事情──淨罪,也就是說我們以前造的惡業,要把它淨除。對這件事情,往往要花很大的努力才能夠清淨得掉。就像比如我們身上或者地上,我們這地方弄髒了以後,要把它洗乾淨,這樣,這個惡業要把它洗乾淨,要花很大的努力。現在呢,我們對本論如果了解的話,那你不要去努力,很多極大的惡業自己就消失掉了,它有這樣好的好處啊!本來你要花這麼大的氣力去懺悔拿掉它的,現在你只要學本論,前面的好處得到的時候,它那個惡業,它自然就消失掉了,一舉二得!那為什麼原因呢?就看下面:
如《白蓮華》及《諦者品》宣說,
這兩本經裡邊這麼說。
一切佛語,或實或權,皆是開示成佛方便。
這兩本經上面說,佛所有講的,有很多講「權」、有很多講「實」,這個都是告訴我們成佛的方便──方便是它那方法、訣竅。這個裡邊,這兩本經當中,我想這個「《白蓮華》」,《白蓮華》就是《妙法蓮華經》,《妙法蓮華經》在座的各位同學都念過。它一開頭就〈方便品〉當中就說,世尊啊,因地當中要救一切眾生,發願、修行,現在成了佛,成了佛,他覺得:哎呀!這個佛法實在太深廣了,不曉得怎麼辦,無從說起。所以後來想想:三世諸佛都是這樣的,沒有例外。所以他就這個時候想起來才去,雖然很深廣,但是他要教眾生。那眾生條件太差了怎麼辦呢?他引誘他種種方便,方便善巧,所以一步一步地來引導他。所以除了這個道理說明了以後,後面再引用很多比喻,什麼羊、鹿、牛的三車啦,什麼火宅啦,什麼一個一個啦!那最後就告訴你,啊!原來真正最後究竟的是這樣。所以《法華經》上面講,到最後說法說了幾十年以後呢,開權顯實,前面是權方便,權宜之計,那現在整個地敞開來告訴你,實在這件事情啊!那麼世尊是為了引導我們成佛,所以設種種方便,但是呢,下面說:
有未解是義者,妄執一類為成佛方便及執他類為成佛障礙,遂判好惡,應理非理,及大小乘。謂其菩薩須於是學,此不須學,執為應捨,遂成謗法。
說有一些人不了解這個道理,所以他以他的虛妄的、錯誤的這種執著,認以為有一些這個是成佛的方法,還有一個呢不是,不是,而且是成佛的障礙。當然,是方法他就歡喜它,不是方法他就不歡喜它,所以就判這個好、這個壞;這個是合理、這個不合理;這是小乘、這個大乘;那這些嘛是菩薩要學的、這個不須要學的。所以,又在這種情況下,不要學的嘛當然捨棄,這個就謗法。其實世尊很明白──都是成佛要學的,只是條件不夠,所以告訴你先從這裡,所謂這個大小只是一個方便,你必定從這地方過來的!下面,另外引一個經。
《徧攝一切研磨經》云:
那另外一本經,那個經論上面怎麼說呢?這世尊講:
「曼殊室利,毀謗正法,業障細微。曼殊室利,若於如來所說聖語,於其一類起善妙想,於其一類起惡劣想,是為謗法。
首先,先提出世尊教誡,特別地把這個告訴我們。「曼殊室利」是文殊師利,說:「文殊師利啊!這個毀謗正法這個罪是很細哦,我們平常看不見哦!」也就是說,我們平常自以為沒有造,因為這個障礙太細了我們看不見。就像我們平常做很多事情,那心很粗,所以細的很多錯誤都看不見;同樣地,謗法也是說也是如此,這樣。那麼下面就特別地說明,什麼樣是一個謗法呢?「若於如來所說的聖語」──這個如來所有開口的都是,如來不會說,要嘛不開口,開口出來的話,一定都是有跟眾生有利益的──說有一類是好、是妙的、是善的;有一類是不好、是惡的、是劣的,如果我們這樣想的話,那是謗法。
這個有一點我們要了解喔!我們凡夫啊,平常這個越是差,開起口來那通常都是不好的,難得說一句好話。那麼這個人的品德越好的話呢,他的好話越多。到成了佛,他要嘛不開口,開起口來,絕沒有一點錯的,佛開口絕沒有任何一句話戲論!不要說開口,乃至於無緣無故他世尊會笑一笑,那很多經論上面都是這樣,看見、世尊看見笑了,弟子一定會說:「世尊啊,你為什麼笑啊?」世尊不會無緣無故有任何表示,如果有表示,一定有特別的因緣。所以我們要了解:世尊所有講的絕對沒會有錯,那我們現在說它這個是對、那個是錯,這個是謗法。那麼又:
若謗法者,由謗法故,是謗如來,是謗僧伽。
不但謗法哦,謗佛、謗僧!為什麼這樣講?因為這個法是不是佛講的?假定你覺得法,佛講得不對的話,那這個裡邊是不是含攝一個意義,就是「對不起,佛講錯了!」或者呢,講那個法本身錯了;或者呢佛不知道應機,這個法可能沒錯,可是不應機。佛會不會做出這種事情來?當然不會!所以說,假定我們謗法的話,就等於是謗佛。還有呢就是「謗僧伽」,那為什麼要謗僧伽呢?我們僧、所謂僧伽是不是照著佛的話去修行,如理去做?那現在這個法,你說謗那個法是錯了,那我們照著它修行的人豈不是也錯了?這個是很嚴重的!所以如果我們真正謗法的話,就等於佛法僧三寶俱謗,這是非常嚴重、非常嚴重!所以這個推廣來說,而且他下面的細部地來說明這個謗法的形式。
若作是云,此則應理,此非應理,是為謗法。
平常我們會講:啊,這個是對,這個不對。那這是謗法。
若作是言,此是為諸菩薩宣說,此是為諸聲聞宣說,是為謗法。若作是言,此是為諸獨覺宣說,是為謗法。若作是言,此者非諸菩薩所學,是為謗法。」
那這樣,那為什麼我們有的說「這個跟菩薩講的」,那為什麼我們這地方謗法呢?這我們要了解的,就是說我們以分別的這種心情來說「這個對、這個不對」。實際上這個《妙法蓮華經》當中很清楚地交代我們,他對三乘人是講的三乘法──是聲聞法、是緣覺法;可是實際上呢,因為這些人的根性就是這樣,佛真正要引導他們成佛。所以對這些人來說,透過這樣的方法他能成佛,請問他那個法到底是聲聞法、還是佛法?還是菩薩法?這點大家懂不懂?這樣。
所以我再說一遍,就是說現在這個地方,這個《徧攝一切研磨經》上面講:「假定有人說,這個是說為諸菩薩講的,這是為諸聲聞講的,這個是謗法。」那我們會說:「欸!《妙法蓮華經》當中不是佛親自說的嗎?說有很多人跟他講聲聞法、有很多人講這個法,那這個兩個當中有矛盾嗎?」我們不了解會有矛盾,了解了,不是!《法華經》上面很清楚地說明:世尊出世只有一個方法叫濟度別人──把無上圓滿菩提大法要救他;可是他的條件不夠,所以眼前以他條件相應那個方法來告訴他,讓他步步上去,然後透過這個方法,使得這個人究竟能夠圓滿無上菩提。
就像我們現在念書來說,我們現在希望念的這個科學,要到這個程度,譬如說要到博士,但是現在只是一個小學生,你能不能把博士的課程教給他?不行!所以你現在必須把小學的東西教給他。然後你說:「這個小學的,你念它幹什麼?」它課程雖然是小學的,卻是透過這個根柢,去慢慢地走上去念博士,所以這是小學的這個根、基礎,對不對?
或者我們舉個譬喻,來造房子,這佛經裡面就有這麼一個故事,我簡單地說一下。說有一個人哪,鄉巴佬,但是突然之間發了大財,有一天到城裡面去,鄉下那個房子都破破爛爛,到城裡看見了一個樓房,好幾層樓,很漂亮。啊!他看了很高興,說:「我們那個房子都平平矮矮的,它那個三層樓,站那個上頭看得很遠。」所以他回去了,因為他有了錢啦,所以他也找人要去造一個房子。然後就找來說,問那個造房子的:「你會不會造三層樓?」「我會造。」「那你給我造個三層樓。你曉得我要的什麼嗎?」那個造房子的人當然知道嘛,說我知道,怎樣、怎樣。「對啦!你給我造。」然後呢這個造房子的人就給他造,當然要給他造是造三層樓,造三層樓怎麼造呢?他當然照地基挖起,是吧?先把地基挖,然後把它基礎弄進去。然後呢這個鄉巴佬跑得去,他鄉巴佬的心目當中:「我要造的房子造的三層樓,你怎麼挖地下幹什麼?」他也不知道,過了兩天問他:「欸!你給我造房子啊?」「對呀!」「那你怎麼沒有造?」「我正在給你造啊!」「你造在哪裡呀?」「我在地下挖那個地基。」「不對!不對!我這個不要,我是要造上面那個三層樓。」所以他想像當中啊,你給我造一個空中樓閣,造一個房子就懸在空中的。這個故事你們懂不懂?了解了這一點,曉得我必定要從下面的一層一層上去。
所以我們現在以我們錯誤的見解,「這個是聲聞法,這個是小乘,這個是不對的」,這種概念就錯了!何況現在我們這樣一說,現在、尤其是現在普遍的,我們目前佛法的真正衰的地方──大家根性差,也不了解自己條件不夠,自己總覺得最高。大家就說:「啊!這個是聲聞乘法,大家不要學了;這個緣覺乘,不要了!我是菩薩,所以我要學。」結果呢就變得什麼?像造房子一樣,你從下面這個挖地基,到打那個基礎,造一層樓,大家都不要了,我只要把那三層樓造起來就可以了。那現在這是真正的最荒唐,最欠缺的地方就在這裡!那下面我們繼續看,像這種地方就叫「謗法」,所以……下面在這括弧裡邊的都已經唸過也講過。
若毀謗法,其罪極重。
要曉得謗法這個罪是非常重、非常重啊!前面這個道理,除了《徧攝一切研磨經》以外,這個《地藏十輪經》當中,也很明白地說明這個道理,那這個不去說它。那現在來看:
《三摩地王》云:
《三摩地王》這個經上面也這麼說:
「若毀此贍部洲中一切塔,若毀謗契經,此罪極尤重。若弒盡殑伽沙數阿羅漢,若毀謗契經,此罪極尤重。」
說這個「贍部洲」就是南贍部洲,就是佛出世在這地方說的。這個「塔」是什麼呢?塔有兩種塔:有一種就是奉那個世尊那個生身舍利的,有一個沒有的,這兩種,這樣。在印度當年來說,這個塔不是我們現在放骨灰那個塔,就是這個寺院裡本身就是塔。說這個寺院裡面最最重要的是放什麼呢?放那個世尊的生身舍利、法身舍利,法身舍利就是經像,或者是把他的這形像放在這裡,或者是把那這個經放在這裡,或只有他的舍利放在這裡,這是無比珍貴的!如果要去毀謗它的話,這是非常可怕的罪!那現在說,把南贍部洲的所有的塔都毀掉了,我們這種罪;還另外一種罪呢,我們毀謗那契經,毀謗那經典,說這個經不對!這個兩個的罪哪一個重啊?說毀謗契經的罪重,這個罪是非常可怕、非常可怕的!這是一種。
另外一種呢,「弒」就是殺,下面的人殺上面的人叫弒,因為阿羅漢是聖者,凡夫殺聖者那個罪是非常可怕的!我們說世間當中最可怕的叫五逆罪,五逆罪當中殺父親、殺母親,這樣,然後殺阿羅漢、殺聖人,這最可怕的罪!說現在我們哪,殺掉那個阿羅漢,殺了多少?不是一個、兩個哦,像恆河沙數這麼多的,那太嚴重了!但是另外說,「若毀謗契經」,此罪還要重,假定我們謗法,說這個經典不對,這個經,這個罪還要嚴重!
雖起謗法總有多門,前說此門極為重大,故應勵力而斷除之。
說謗法實際上有很多種,但是呢前面講的,說這個經不對,這個經這樣、那樣,那個罪是最重大的,而且我們很容易犯,所以我們應該努力去拿掉它。
此亦若能獲得如前定解,即能遮除。故其惡行自趣息滅。
說因此像前面我們講的,就是這個的第二部分,「一切聖言現為教授」,就是一切聖言現為教授的地方了解了以後的話,關於現在這一部分,自然而然就不會了。所以說,了解了這個本論以後,像這一部分最嚴重的謗法的這個惡行,自己消失掉了。
此定解者,應由多閱《諦者品》及《妙法白蓮華經》,而尋求之。諸餘謗法之門,如《攝研經》中,應當了知。
對於這個要想得到殊勝正確的見解的話,我們不妨多去看《諦者品》跟這個《法華經》。還有呢,其他的地方其餘的謗法,就像《攝研磨經》。那我想《法華經》在座的都看過,那至於預科班的同學,將來你們一定會有機會的,我們會讀《法華經》,然後呢大家好好地恭請《法華經》,來追尋它裡邊的內義,自然關於這部分都很清楚。然後那個《徧攝一切研磨經》我們這裡沒有,可是《地藏十輪經》上面說的內涵,大致跟它相類似,我們也可以把這一個拿來,自己好好地恭恭敬敬地閱讀。然後自己把裡邊那個世尊要告訴我們那個道理,弄清楚了以後,將來這一部分我們就可以自己的把它清除掉。那今天就到這個地方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