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接著學習毗缽舍那,請大家準備好自己的希求心。空性是斬斷輪迴的根本因──自己和其他一切如母有情輪迴的根本因。要懷著這樣的一個志向來聽聞。 今天我們該學《廣論》的422頁最後1行,在《校訂本》是60頁第1行。我們一起看原文: 此說過去等事,彼等既非全無,亦非自體成立,其顛倒或虛妄義即緣起義,非無事義。 我們上一節課學了《四百論釋》的這段文,大師引完這段文之後,有作了非常簡明扼要的解釋。大師說:《四百論釋》的這段文中提到,過去等等這些事物,既不是完全不存在,也不是自體成立或自性成立,而「顛倒」或者「虛妄」的內涵,就是緣起的內涵,而不是指無實事、沒有作用的內涵。 往下看喔!下一段: 故許諸法自體成立,是說實事師,或墮有邊;非唯說有彼等,即說實事及說有師。如是若許內外諸事,由能作用空為無事者是說無事師,或墮無邊,非說彼無性者即墮無邊。 所以,如果承許諸法是自體成立、自性成立,才會是說實事師,或者什麼?墮入有邊。並不是單純宣說諸法存在就是說實事師或說有師。同樣地,如果承許內外的事物為能作用空的無實事,承許內外的事物都是完全沒有作用的無實事──注意喔!這種承許──這麼承許的人才是說無事師或墮入斷無邊。並不是宣說諸法無自性,就會墮入斷無邊,就會進入斷邊。就是作了一個區分。 中觀師承許諸法存在──我再說一遍──中觀師承許諸法存在,但是不承許諸法有自性,所以不是說實事師,也不會墮入有邊;同樣地,中觀師承許諸法有作用,所以不是說無事師,也不會墮入無邊。 接下來,我們再往下看: 若未如是分別全無與無自性、自體成立與即有之差別,於破墮有無邊,但懷希冀作是說云:「我非說無,是說『非有』」,及「非說有,是說『非無』」者,純乖違語,非能略說中觀深義,以由破他時觀察有無自性等而破,自亦現許彼二決斷,而又許有俱非義故。 這一段。如果沒有區分「完全的不存在」與「無自性」──注意!我再說一遍──「完全的不存在」和「無自性」,以及「自體成立」與「單純的有」的差別,在破斥墮入有邊與無邊的時候,就出現一種說法。這是什麼說法呢?就是僅僅宣稱,說:「哎呀!我們不是說無,而是說『非有』。」或者再換一套,就是:「我們不是說有,而是說『非無』。」期待透過這樣的言論能夠反駁對方的言論。大師說這種言論是「純乖違語,非能略說中觀深義」,這種說法純屬於什麼?自相矛盾的言論,也完全無法宣說超越二邊的中觀義理。 為什麼這樣的言論它會自相矛盾呢?你們想一下!有想明白嗎? 因為在破斥對方的時候,是經過觀察──注意喔──破斥對方的時候,是經過觀察有無自性二者等而破斥,都是在觀察:如果有自性的話會怎樣呢?如果無自性的話會如何呢?是在有自性或無自性這兩者的前提下討論的,所以承許必須斷定為有自性或者無自性這兩者其中之一。而他宗你自己明明如此承許,卻又承許了既不是有自性、也不是無自性的第三類義理──他承許了第三類的義理。意思就是:你破斥他宗的時候,是在有自性或無自性的前提下觀察,進而破斥他人的觀點;但是在自己立宗的時候,卻跳出了什麼呀?跳出了有自性,也跳出了無自性,跳出了有自性與無自性這兩種的前提下,然後承許了第三種狀況──就是承許了既非「有自性」、也非「無自性」。如果自己立宗的時候可以超出這兩個前提的話,破斥他宗的時候,也不應該局限於這兩個前提去破斥了,對吧?所以就很顯然,已經超越了之前的所破範圍,對不對?所以說自相矛盾! 有沒有聽清楚?還是老話:如果沒有聽清楚,就重複聽吧!「重複聽就能聽清楚嗎?」這至少是一種努力!很多人、很多的善知識都說要重複地、反覆地、反覆地聽。這是經驗!大家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