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手抄稿 二〇〇〇年版第三十九卷 現在請大家翻開這個《在家備覽》一百頁,繼續下去。我們昨天就講到那個「約三性示相」當中善心、不善心,那麼昨天講到無記心。無記心繼續最後一部分,先看文:  初問二答一約方便釋初明因前故感報二明正成則非報二約總別兩報釋《事鈔》續云:「問:無記無業,云何有報? 那他有個問題說:無記本身,就這個業本身,它本身是沒有什麼善惡之分的,所以叫無記業,那既然無記業,怎麼會有感果呢?所以他這個問題是這樣。 答:解有二。初言感報者。謂先有方便,後入無記,業成在無記心中,故言感報。而實無記非記果也。 那這個解答分兩部分。第一部分是說,因為他問題是問:無記那怎麼會感報?他現在說,無記而感報的原因是這樣的:因為他造那個業的時候,他先有方便,這個方便本身不是個無記,是有的;可是後來,就是正式這個業成就的時候,他這個造業的人進入無記狀態,所以這個業成就是成就在無記心當中。所以說,他既然造業的時候還是有善惡之分,有這樣的話,那當然他這個部分還是有,所以感報,並不是實在無記。這個無記是記什麼?「非記果也」,不是記這個感報的業,而是記當時造業的正造的時候這個心裡有記、無記。現在清楚不清楚?所以這樣的,不是記造了這個整個的業然後感那個果,不是這樣。所以第一種是有報的。 第二個,我們現在先把它文唸一下: 二者不感總報,非不別受。如經中,頭陀比丘不覺殺生,彼生命過墮野豬中,山上舉石即因崩下還殺比丘。如《成論》中,睡眠成業,是無記業。」 那麼這個第二段,說所謂「不感」是感什麼呢?不感總報。這個地方講的「總報」跟「別受」,就是《菩提道次第論》當中的引業、滿業,這樣。所以他在這種無記心當中造的事情,他並沒有生惡心去造的,他不會感得引業,但是滿業仍舊感。所以我們要清楚這個名詞不同,可是意義主要的到底指的什麼。所以舉一個經中一個例子,說一個行頭陀的比丘,他無意當中殺了生,那麼到底這個無意怎麼事情,後面說經當中,到底什麼經我不知道。 那我們可以隨便舉個例子來說,我們常常講的,譬如說我們在這兒造房子。假定我們造房子的時候,那我們在造的樓房,上面的人一個不小心,他完全沒有想要做任何壞事。那做一件事情一丟,他也沒注意,丟那個東西,在樓上「叭!」掉下來,下面有個人走路,把那走路的人打死了。所以他,乃至於既沒有方便,那打死的這個人,他根本不知道,當然這個完全是無記。所以他沒有引業,因為他沒有殺心;但是這個被殺的人在,所以將來也,他現在是誤殺別人,將來還要被別人誤殺。 這個裡邊的故事也是一樣,這個頭陀比丘在山當中,他也完全不曉得有這麼一回事。那被殺的這個生命,「彼生命過」,死了以後就墮落到野豬當中。結果那個野豬也是一樣在山裡邊,山裡邊到處亂拱,滾那個石頭,那個石頭滾下來就把那個頭陀比丘打死了。這一點,所以在特別是說《成論》當中,「睡眠成業,是無記業」。那我們現在看一下解釋, 《資持》釋云:「初問中。徵上指論。 答中,先約方便釋。即上睡狂無記也。初明因前故感報,而下明正成則非報。 二約總別兩報釋。此義通前兩種無記。總報謂地獄總受,別報謂餘趣別受。如下引證,前證上縱放,後證上睡狂。如經者未詳何經。不覺是無記心。」 那就是總說一下。這個他上面這一段問有兩個,那麼這個第一個「約方便釋」,約方便釋就是一百頁上面倒數第五行,「非即如上。前為方便,後眠醉狂遂成業果」這個,這一段。那麼「二約總別兩報」的,就是剛才唸的那一段。那這個裡邊,統統兩種無記都包含在裡頭了。所以說第一總受,那就是我們在《菩提論》上面更明確地什麼叫引業、什麼叫滿業,所以這裡引滿就不細講了。 換句話說假定我們真正要通的話,論是非通不可的,論是非通不可。反過來說,了解了論而不通律的話,那同樣的是沒有用,所以論跟律兩個要輔助。我們經常說的比喻說,眼睛、手,兩樣東西可以拿東西;眼睛、腳,那有了這個東西,我們要到的地方可以到得了。所以理論的見解跟實際的行持要配合的,這一點我們要清楚。那繼續看: 《事鈔》續云:「問:如前無記有不犯者,其相如何? 那前面說不記、無記,不犯是無記,那麼到底什麼樣才算呢?前面講的無記還是有,那麼這個地方,前面說的無記不犯,那麼到底怎麼樣才算呢?這我們這地方要把同樣的無記,這個無記的內涵要弄得非常清楚啊! 答:謂學知戒相,善達持犯。心常兢厲。偶爾忘迷,由非意緣,故開不犯。如扶持木石,失手殺人。如是等緣,並非結限。 反上所懷,並結正犯。」 這一段這個就是我們真正的,同學要很認真、很認真地了解了實踐的。說什麼樣才是無記不犯的呢?出了家、受了戒很認真地學,所以「學」,知道了,學不是迷迷糊糊的,學了正確地了解了戒相,而且很善巧曉得什麼是持、什麼是犯。因為善巧了這個,所以常常以所了解的檢查身口威儀。那這地方說的「心常兢厲」,戰戰兢兢地策勵自己。那這種情況之下,我們偶然會忘失、偶然會迷糊。這個時候因為不是有意的,所以叫不是「意緣」,這個時候犯了,開不犯。就譬如說「扶持木石」,我們就扶一樣東西,一個不小心失手了,那傷了別人了,這樣,那個就是在戒上面很明白地說這個開,這個無記不犯的開緣是這樣地結出來的。 如果不是這樣的,「反上所懷」,不是你認真地學,那麼這個就不對,前面已經說過了。所以我們真正地出家以後,一定要廣修方便,如果不這樣去做的話,這個叫什麼?止犯。大家現在清楚吧!這個時候如果不好好地去做,犯了以後,而且結什麼?正犯,換句話說你肯定是正犯。這一點是我們今天在座的每一位同學,我們要很認真地了解,是這樣的話策勵我們,絕對不是世間的說「喔,無知者不犯。」這個無知有幾種無知,現在我們大家都清楚了。 《資持》釋云:「次問中。徵前開忘。 答中,初敘學人。 反下謂非學人。翻對可解。」 那麼前面這種叫「學人」,這樣,下面這種「非學人」。我們現在正式很認真地去學習,該學而不學的,那就根本錯了,這是。 下面有一行小字,那麼小字大家好好地看一下。那麼如果說對這個要正確地了解的話,我們在《行事鈔》第二十七卷是專門講這一個。我們曾經好幾次在這地方翻開這個《行事鈔》上面二十七卷的文講過,各位同學最好平常的時候有機會多去看一下,那策勵一下,曉得什麼情況之下該如何做。那現在再看下面,那就是第三項: 【第三項 結示傷歎】 《事鈔》云:「然則業苦綿積,生報莫窮。 虛縱身口,汙染塵境。既無三善可附,唯加三惡苦輪。 以此經生,可為歎息。」 那我們就看一下那個《資持》的解釋: 《資持》釋云:「初二句示生死長久。業苦通舉因果。綿謂出沒久遠,積謂造受眾多。生報別示苦果。窮,盡也。 那一段一段來解釋:上二句就是「然則業苦綿積,生報莫窮」,就告訴我們:喔!這個生死無窮無盡的,無窮無盡、無窮無盡在這個上頭,永遠在這兒出沒。那這個原因,我想我們都很清楚。 虛下嗟毀犯陷墜。隨妄興業故云虛縱。無三善者多惡因也,加三惡者無善果也。附,憑也。加,增也。 那「虛下」就是上面的第二段「虛縱身口」。為什麼稱它虛縱身口呢?就是說我們不好好地學,學了又不好好地持,在這種情況之下,這個或說毀嗟犯戒。然後這個時候隨著我們無始以來的妄緣,造種種的惡業,所以上面說「虛縱」。然後對這個六根所對的塵境現起的時候,還在隨著煩惱,所以染汙。那這個時候當然沒有善,沒有善可言。總言善就是無貪、無瞋、無癡,那個一定要如理地去學習了、對治才能夠產生的。而只有什麼呢?只有「三惡」,三惡就是說只要不對治,我們一定還隨順著我們的無明的習氣貪、瞋、癡,而這個不斷地在增加。在這種情況之下,造了這個三惡,那苦報的輪迴是輾轉而來,無窮無盡的,這一點是我們一定要了解。最後, 以下正歎。經生猶度世也。息即是氣。」 最後就是說「以此經生」,經生就是我們經歷了我們一生,就這樣我們悠悠忽忽的,那這樣是非常可惜、非常可惜的! 《資持》云:「且夫心緣境發,果自因成。造受更資沈流長劫,因緣遇會形影無差。至於火爍湯煎痛非可忍,霜寒冰凍聲不可聞,萬苦衝心如鎔鐵聚,翻思往業雖悔何追。矧乃戴角披毛,飛空潛水,氣命繫於屠獵,血肉委於庖廚。或復炬口鍼咽飢虛切體,臭膿穢屎食啖聊生。信乎禍福無門,昇沈由己。嗚呼。含靈蠢蠢,生死悠悠。方便多門,其誰一悟。辭雖繁費,意復何窮。」 這一段也是祖師對我們的策勵。說我們的心所以這樣,都是心一對境而發種種的,善惡都是這樣。然後既然心對境造了因了以後,果一定會感得果,所以「果自因成」。於是造了這個以後一定會受,受了報又對境了又造,互相地更相資助、資發,使得我們長劫地沉淪在生死當中。一旦造了以後,因緣遇會一定來的,所以它「形影無差」,形就是講因;影,反正任何一個形在這裡的,這個一定有它的影子。也就是說你只要造了因,一定會感果,絲毫無差。 那造了這惡業到哪裡去呢?通常到這幾個地方去,說「火爍湯煎」等等,那個是大地獄,這個大地獄都是熱地獄,這樣,還有是寒冰地獄。這個地方都是「萬苦衝心」啊,像「鎔鐵聚」一樣,非常可怕、非常可怕,到那時候再去追悔已經來不及了。另外一種呢?「戴角披毛」,或者直接墮落畜生,或者地獄裡邊出來,又到那地方去,這畜生是「飛空潛水」等等。那麼這個是很糟糕,牠的生命都被他們這些控制,所謂「屠獵」,這個文字很容易了解,畜生。再不然是餓鬼,餓鬼的狀態那「炬口鍼咽」,這是有不同的。有一種他那個口不但吃不到東西,一直在火燒;還有一種他沒有火燒,可是肚子大得非常大、非常大,喉嚨小得非常小、非常小,永遠餓得要命。唯一能夠吃的,就是吃那個非常臭的膿、血、爛啊,是吃這些東西。 為什麼會這樣呢?都是自己的業。所以我們要了解啊,要完全確信啊,「禍福無門,昇沈由己」,這都不是外面掉下來的,都是我們自己造了以後必然感果的。所以他下面一再地嘆息說:「含靈蠢蠢,生死悠悠」,無限的。多少方便啊!那誰才能夠真正學了以後,好好地從這地方覺醒呢?所以祖師又說,他說的話好像已經太多了,但是真正的意趣還何止如此啊!策勵我們好好從這地方覺醒。那麼這個就是辨犯優劣當中前面關於三性辨。 那麼第二部分就「將心望境」來,就是說心境對立了兩個來分辨,辨犯優劣當中,心跟境互相對立了來辨別清楚犯的相狀。現在看文: 【第二節 將心望境辨犯】  初引論通示初準文通示二歷句別簡三點上語通二對戒別明《事鈔》云:「如《母論》云:犯必託境,關心成業。心有增微,境有優劣故也。 或心境俱重,人作人想殺。或境重心輕,人作非人想。或境輕心重,非人人想。 論通一切,不局一戒。」 這個像《母論》上面說,真正的犯罪、犯戒,一定是要在境上面,然後對這個境的時候,這個心相應了,所以說「關心成業」。那麼現在因此在這個情況之下,心、境兩樣東西,「心有增微」,或者有的強、有的弱,心方面;境呢?同樣地,境也有優劣之分。所以在這地方兩方面都要仔細地看一下。這個情況之下,第一種狀態心跟境都重。舉一個例子,以殺來說,這個境是人,所以這個境是重;然後自己要去殺的時候,作人想,心是重,這是第一種。 還有一種「境重心輕」,境是重的,可是心不是。那下面舉個例,「人作非人想」,境是人,這是最重的境,可是你沒有把他看成人,這樣。那我們隨便來說一下,譬如遠遠地有個影子,然後你覺得這是不是一個蛇或者什麼東西,你很可能有這種狀態,然後你丟個東西,或者是蛇,或者一個動物,或者什麼,乃至於你拿個石頭把他砸死掉了。所以實際上這是個人,但是你腦筋當中你沒有把他看成人,是作非人想。「非人」,實際上這個非人是另外一類,不是畜生,我是舉一個我們了解的例子來說。就是說人是最強,非人跟畜生是次的。所以這個地方講境是重,可是心是輕。還有呢,「境輕心重」,那「非人人想」。他是非人,非人的境是輕,可是你覺得是人。實際上下面還有一個──兩個俱輕,「非人非人想」,那這裡沒列出來。 說這個情況,「論通一切,不局一戒」,現在這裡上面舉的是殺,實際上真正談的時候,這個「論」上面是講《毘尼母論》,說一切戒都是這個樣的,那我們首先了解。現在看《資持》的解釋: 《資持》釋云:「初引論通示三,初準文通示。以罪假緣成,緣即心境。境是外緣故云託也,心是內緣故云關也。心起不常故有增微,境緣非一故有優劣。 這個文字都很容易了解。 或下歷句別簡。初句俱優。下二句互有優劣。義立俱劣一句,如非人作畜杌想之類。 「或下歷句」的話,我們就把分別的經歷一句一句來說。那前面剛才說的,第一句人作人想,心境都重;下面這兩句,或者是境重心輕,或者是境輕心重,所以「互有優劣」。另外他說「義立俱劣一句」,那剛才已經講過,上面的文字上面沒有,也就是說境跟心都輕,那他這個舉個例子。 論下點上語通。」 就是上面最後「論通一切,不局一戒」。所以這個分三部分。那我們現在繼續地看,再向下看:  初引論通示二對戒別明初婬初通標二別簡初簡異類二人中簡道俗三道俗中各簡持破四持中簡凡聖三總示二盜三殺四妄《事鈔》續云:「婬中自有輕重。 上面是講殺,現在講婬。 畜生及人。人中有在家出家。在家中持戒破戒,出家五眾持戒破戒。乃至聖人。 重同報異。」 這個要仔細地辨別一下,先看《資持》的解釋: 《資持》釋云:「二對戒別明四,初婬中,初句通標。 上面是總論、通論的,現在對各別的戒來細細地談,所以說「對戒別明」分四部分。那第一個先婬,第一句通標,說「婬中自有輕重」這句話。 畜下別簡有四,初句簡異類。理加非人,次於畜趣。二人中簡道俗。三道俗中各簡持破。在家更簡無戒有戒,持中復有士女五八。出家先簡五眾,大僧最重,五中各有持破。四持中簡凡聖。薄地持戒外凡已去,乃至無學,陵辱極重。 這段話要解釋一下。就是上面《行事鈔》裡邊說的「畜生及人。人中有在家出家」等等,那這個裡邊,各別各別地分開來說,分成四類。實際上我們先看哪四類?畜生及人是一類;然後人當中,在家、出家;然後第三個是持戒、破戒,持戒、破戒當中又分道俗兩眾;第四個聖人,就是四眾。所以別簡有四類。 那麼「初句」,第一句就是講那個「畜生及人」,所以「初句簡異類」,就人跟畜生的分別。「理加非人」,他現在這地方畜生及人,還應該也要說裡邊人、非人、畜生應該三趣。人中有道、俗兩眾,這樣,所以人中有出家、在家,出家是道,在家是俗。 那道俗中各有持戒、破戒,道俗中各有持、破。在家當中還要簡有戒、無戒。這個下面列那個表當中分得很清楚。那麼持戒當中又有分出來士、女、五戒、八戒,這樣,這個在家人的。出家人當中也有五眾不同的,五眾就是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這五眾,這個五眾當中大僧是最重;然後還有這五眾當中各有持戒、破戒。最後一個,第四「持中簡凡聖」,這個凡聖當中薄地凡夫這是第一個,然後持戒第二個,「外凡已去」,外凡、內凡,然後漸漸、漸漸地這個有學、無學的聖人。所以這個最後的無學,那麼對這個陵辱,犯了婬戒,不管其他也是一樣,最重最重就是這個。那最後說: 末句總示。重同謂制罪,婬不簡境皆犯重故。報異謂業道,業有優劣受報不同。後三制報俱異,可知。」 「末句」就是上面最後《事鈔》裡邊說「重同報異」。為什麼講「重同」呢?也就是說這個總共地來說,在談制教當中,制教當中所定的罪都是重罪,所以重同。因為制教當中婬不管境,不管畜生或人,只要犯了都是重罪,所以叫「重同」。但真正感報的時候不一樣的,是「報異」,這個是講業道。因為同樣地犯的重罪,可是業有差別,所以「業有優劣」。既然業有差別,所以「受報不同」。所以「後三制報俱異,可知」,「後三」就是上面列四種當中的後面的三種。 像這些道理,如果不在論上面好好地學的話,那個的確不了解。所以既然在論上裡邊才講,所以這裡就不去細講。所以各位同學如果論學得好的,應該隨喜大家;如果學不好,乃至於沒有學,應該回過頭去一定要好好地學,始終要記牢這個話。所以這個戒跟經論是一定要配合起來學的。那我們現在下面繼續地看: 《事鈔》續云: 上面各別各別地先講婬,第二個講盜。 「第二盜重者。天及人。乃至聖人。三寶差別,僧物最重。」 這文字很容易懂,就是前面的第一段,「將心望境辨犯」,第一段是通論,那麼第二段是別論當中的先出婬,現在這一段是別論當中的盜。那麼盜談重輕的話,天、人乃至於聖人。「三寶差別」,這個裡邊盜僧物是最重。 《資持》釋云:「二盜中三,初簡趣。亦合加畜為首。二人中簡凡聖。三簡三寶。佛輕,法次,僧重。」 那就是上面的第一個「簡趣」,簡趣就是「天及人」。所以它這裡照理說也應該加畜生,所以換句話說,這個裡邊有三樣,畜生是最輕,天、人這樣一一來。那麼「人中簡凡聖」,那第二句「乃至聖人」。那「三簡三寶」,這「三寶差別」,最後一個,就是三寶當中佛最輕、法其次、僧最重,那這個平常我們在戒當中比較清楚。這第二部分,是盜。第三殺,且看文: 《事鈔》續云:「第三殺戒。《成論》云:如六足毗曇中說。殺邪見人,輕殺蟲蟻。此人汙染世間,多損減故。」 殺戒,《成論》當中根據這個「六足毗曇」(註1)都是論,這個殺特別還講一個殺邪見人,這個是人喔,可是他有邪見,所以照理說這個境是重境。但是殺蟲蟻,應該是蟲蟻是輕的,但是殺邪見人,這個罪比殺蟲蟻來得輕。為什麼原因?因為這個人是對世間是染汙世間的,這個人多損惱的,所以這種人如果殺掉的話,對世間是有益的,這個是主要的原因。那現在看《資持》: 《資持》釋云:「三殺中。引論唯簡邪正。人輕蟻重,且據業論,不約制教。 那這個地方就說明了,他這是把邪跟正來分別說一下。因為殺這個人是邪見人,所以人本來是重的反而變成輕,螞蟻本來輕的反而變成重,這個是根據什麼呢?根據業來論的。上面這個毗曇中說殺邪見人輕於殺蟲蟻,根據業來論的,而不是制教,制教就是戒來定的話不是。戒來定的話,人是重,螞蟻是輕,這樣說明這一段。下面: 準義,亦合約趣道俗持毀凡聖簡之。文略不出。」 這個文很容易了解。所以照理說也還是應該像前面的一樣,第一個先以人畜分;人畜分了以後,第二人當中道、俗;道、俗當中有持戒、破戒,所以「持、毀」;然後還有凡、聖,一一分開來。那現在這裡沒有,省略掉了,所以才「文略不出」。那麼第四最後一個: 《事鈔》續云:「第四妄戒。向在家人說重,向出家人說輕。」 直截了當告訴我們。 《資持》釋云:「四妄中。三趣同盜,人則反之如文所顯。又出家中五眾,乃至聖人,漸輕可解。若如《五分》,僧中妄語,重百羅漢前。故知誑僧極重。」 那麼這個妄語當中三趣同盜,那三趣就是除了人以外,跟前面的盜是一樣的。還有呢,這個出家當中分五眾嘛,這五眾當中,這個一個一個遞升上去,到聖人最輕,這可以了解。那這邊特別地提出來:雖然如此,可是僧當中妄語,那比聖人,聖人就是羅漢,乃至於一百個羅漢,那個誑僧業是最重。那就是各別談的時候,它這個裡邊把婬、盜、殺、妄四種都列在這裡。它下面有一個小字我們看一看: 對戒別明中,依《鈔記》文義,具列表如下。 這個表我們看一看。他那個表、後面的表也是婬、盜、殺、妄。這個我們簡單地說一下,看那個小字,一百零三頁,婬下面這個表上面的小字: 約制罪言,同犯重罪。約業道言,各有優劣, 這個前面已經說過了,所以制教跟化教,這兩個不太一樣的。 皆前優後劣可知。 什麼是叫「前優後劣」呢?我隨便看下面, 約制罪言,同犯重罪。約業道言,各有優劣,皆前優後劣可知。 婬簡趣人非人畜人中簡道俗出家在家道俗中各簡持破出家比丘比丘尼持戒破戒式叉摩那持戒破戒沙彌沙彌尼持戒破戒在家有戒八戒持戒破戒五戒持戒破戒無戒持中簡凡聖無學人三位果人內凡外凡薄地這個婬當中,第一個「簡趣」,趣就是六趣;然後第二個「人中簡道俗」;第三個「道俗中各簡持破」;下面第四個持戒當中又簡凡聖,一個一個。然後每一個當中,「簡趣」,說分三個「人、非人、畜」。這三個人是最優,非人是中間,畜生是最劣,所以他說「前優後劣」,這個很明顯。所以道、俗當中出家優,在家劣;然後道、俗當中又各有持、破,或者持戒、破戒。那道眾當中又比丘、比丘尼最優,式叉摩那中間,沙彌、沙彌尼比較劣,那這三種當中每一個都有持、破,持優、破劣,就是這個意思。那這個了解了,其他的每一個表都是一樣的,所以我們只要把它很認真地仔細地看一下,那我們就了解整個的他說的內涵。現在我們再翻過來看一百零五頁。 《資持》云:「上四但出境之優劣。心隨境故,重輕可知。若約互論,如前作句,無不通曉。」 他上面只講境的優劣,因為這一節本身講的什麼?心、境兩個對談的。現在已經講的都是講的境,那麼這個心是隨著境同樣地講重輕,這個我們一樣可以了解。如果假定「互論」,兩個互相地對辨的話,「如前作句」,我們也可以照著它,照著它一個一個這樣,譬如說人,人想;人,非人想。這樣的話,一個一個列出來的話,那就很清楚了。人想最重,非人想輕,畜生最次。那麼再翻過來看一百零六頁: 【第三節 單心辨犯】 上面一節是心跟境對立的,現在這個單單講心。那我們看那個文: 《事鈔》云:「單心三時辨犯輕重。如《善生經》,且約殺戒,輕重八句,位分四別。」 我們先看一下下面的解釋: 《資持》釋云:「前科對境,此獨論心,故云單也。三時初方便時,二根本時,三成已時。且約殺者餘可準也。心念不常,前後具缺,不出八句括之斯盡。」 那我們現在根據這個《資持》的解釋,回過頭來看一下《行事鈔》。說「單心三時」,因為前面講的是以心望境,心跟境兩個對立的,對吧?現在我們這個地方這個境暫時不管,所以這個地方叫單獨論心,所以叫作「單」。那麼「三時」是什麼呢?造任何一個業,正造之前,起心動念,我們動腦筋怎麼去做這件事情,而事情還沒有做,這個叫「方便時」;中間呢,第二個「根本時」,正做這件事情;做完了以後叫「成已」,所以這個三個時候我們都應該弄清楚。那現在這地方只以殺戒來作為一個例子,其他的也可以根據這個,一樣一樣地配著這樣相應地去看。 那個心本身「心念不常」,不一定的。然後什麼叫「前後具缺,不出八句」,下面會一一列出來。如果先這樣說的話,這個八句是:第一種俱重;第二種二重一輕,一共有三句;第三個反過來說一重二輕,也有三句;第四個俱輕。總共有八句,在後面他會列這個八句的形式。總之不管在任何情況之下,單單心都不超越、不超過這八句,也就是說論心的話,這八句可以涵蓋一切的。那我們根據這個就可以了解罪的輕重,防的時候也曉得怎麼防法。 《事鈔》續云:「初一句三時俱重。謂方便舉尤害心,根本起尤快心,成已起隨喜心。」 那就是第一句,就是第一種狀態,這種狀態我們稱它為一句。第一種狀態是什麼呢?造這個業的「三時」都重,那個三時就是前面是方便,中間是根本,後面是成已。那麼方便是什麼呢?「尤害心」,就是還沒有做,心裡面就起很強烈地要去傷害這個心。那麼正做的時候根本呢?「起尤快心」,覺得做得非常痛快。做完了以後,還自己覺得:「喔,我很得意!」對自己的行為。那這個三時都重,這是第一句。我們看一下《資持》的解釋: 《資持》釋云:「初句歷示三心重相。 這個文很了解。 尤即訓甚,但非極甚即是輕心。 下面這一句解釋什麼叫重、什麼叫輕,說心裡面不是這麼很強烈的,這個叫作輕心,這是解釋輕重的。下面看: 然極甚難明,略須示相。但約起心,念念不間,色心躁悶不愧旁人,神思昏迷都忘善事,奔趨前境,暢悅己情。或邪見居懷撥無因果,向親姻作穢,對塔殿行非。凡此用心,皆名定業。能牽來報,縱懺不亡。以此自量,何容輕動。識心之士,豈不畏乎?」 下面就特別地告訴我們什麼是「甚」,因為這個行相不大容易了解,單單那個文字,所以他舉這個實際上的狀態。說看我們的起心,如果這個心「念念不間」,一念、一念。然後這個不但不停,而且這個時候很煩躁,就是心裡面很強烈的這種心念,對旁邊的人根本不會感覺得慚愧。那個時候「神思昏迷」,善事都忘記,根本善念都沒有了,一心一意地「奔趨前境」,不管殺、盜、婬、妄都是這樣。那完全為了這個自己的「暢悅己情」,就是內心當中,我想我們當煩惱盛的時候,大家都有這種狀態,不一定殺,任何一個境界,這是一種狀態。 還有一種,另外一種是「邪見居懷」,就是那個時候,他心目當中根本沒有這因果概念。殺是如此,對於婬呢,對姻親,這是相關的人,居然還做這種事情。這個姻親是對人,向塔殿是對境。那凡這個情況之下,這種心理都是一定的定業,一定會感報,這種報都是重的,就算你懺也懺不乾淨。所以了解了這個,拿來自己衡量衡量,啊!千萬不要隨隨便便妄動。對這個如果了解了以後,「豈不畏乎」?就自己曉得怎麼去策勵。真正的策勵的最好辦法還是要善學,單單你策勵,不好好地善學的話,還是沒有用;學了以後還要認真去做,這個我們必須應該一步一步地了解。 《事鈔》續云:「第二三句,二重一輕。初方便根本重,成已輕。中云方便輕,根本成已重。後云方便成已重,根本輕。」 前面剛才那一段是三時都重。那第二種狀態,一共要分三種狀態,所以說「三句」。那個三種狀態兩個重一個輕,因為實際上這個三時是有方便、根本、成已,所以這兩個當中,兩個重一個輕。哪兩個重呢?所以你只要看一看這個文就好了。這個裡邊輕的放一個,所以第一個「方便、根本重,成已輕」;第二個「中云方便輕,根本、成已重」;後面「方便、成已重,根本輕」。一個是輕,兩個重,一共有三種狀態,對吧!所以這個是第二類,分三類,所以叫「第二三句」。下面: 《事鈔》續云:「第三三句, 就是第三類也分三種,第三類是一重二輕,跟第二類二重一輕有一點不太一樣,所以從重到輕這方面慢慢地向下推下去。所以這個是叫: 一重二輕。初根本重,初後輕。中云方便重,中後輕。三云成已重,初中輕。」 同樣地,第三類也是這樣一個個推下去。 《事鈔》續云:「第四一句,三時俱輕。《善生》、《十誦》中。啼哭殺父母。畏苦痛故,害父母命等是。」 《資持》釋云:「引諸經律,舉事顯相。雖懷憐愍,非無殺意。俱輕可知。」 最後有一類,第四只有一句,所以前面是一、三、三、一,總共八句。那麼第四一類呢?「三時俱輕」,那個三時就是前面的方便、中間的根本、後面的成已。於是他舉出來《善生經》跟《十誦律》當中,「啼哭殺父母。畏苦痛故,害父母命等是」,舉這個例子。《善生經》就是《優婆塞戒經》上面有這麼一段,殺父母,喔,殺父母是非常嚴重、非常嚴重啊,怎麼這個地方講輕的呢?就是說假定說受使命,有兩種:譬如說你是公家做事情,公家判了罪叫你殺,那時候你不得不殺,可是你很痛苦;或者是人家逼著你去殺,可是你自己又怕,那怎麼辦呢?那殺的偏偏對方是父母,是你內心當中絕對不願意殺,可是你也沒辦法可行,清楚不清楚? 在這種情況之下,那麼這個也就是說前面的方便,你絕對不會去真正的害心,中間的殺,完了以後,你內心當中也是一樣,這個三時俱輕。但是他還是有殺,所以這個叫「輕」。所以下面說舉事相來,內心當中還是憐愍的,但是還是有殺的意,你還是殺了而且,那麼這個叫作「輕」。重輕是這個樣,那個八句是這樣。 《事鈔》續云:「律據人想,八業皆重。業隨心故,牽報不同。」 那就是制教跟業道兩個的差別。制教是律,只要是人,這八種當中都是重業。為什麼這個地方分八句的重輕的話,因為這個業隨心,心有強弱,所以將來感得的果報不太相同──前面三時這個心重,那麼最重,後面的三時都輕,所以報輕。但是制教說同樣地都是重罪。 《資持》釋云:「若依律制則無輕重,今取心業故分八句。」 也解釋了,所以這一節叫作「單心辨犯」,現在清楚吧? 《資持》云:「文中句數交絡。欲令新學易曉,為圖示之。 上面這個文,喔,很多,一句一句的,互相地交叉。對新學的人為了容易了解,所以畫圖。我們只要看看下面的表。諸位如果真的有心的話,不但單看圖,自己還把它寫一下。那我們關於這方面,那個圖上面自己在這裡好好地看一看。 初有一句三時俱重方便 ── 重根本 ── 重成已 ── 重這個方便是尤害心,根本是尤快心,成已是隨喜心,這個三時都重,對吧?那我們要看得清楚。 第二有三句二重一輕初句方便 ── 重根本 ── 重成已 ── 輕中句方便 ── 輕根本 ── 重成已 ── 重後句方便 ── 重根本 ── 輕成已 ── 重前面文已經說過,現在看。這哪兩重一輕呢?初句是,這個次第都是這樣:方便、根本、成已,這個就是我們造業的次第,這樣,然後把那個重輕放進去。二重一輕當中,第一句是方便、根本重,成已輕。第二句方便輕,根本、成已重。最後一句方便是重,根本是輕,成已是重。就是我們把那個輕放在三個當中,任意放一個,另外兩個就變成重了,那是第二類,一共有三句。第二類當中共同的特點,是兩個重一個輕。 第三有三句一重二輕初句方便 ── 輕根本 ── 重成已 ── 輕中句方便 ── 重根本 ── 輕成已 ── 輕後句方便 ── 輕根本 ── 輕成已 ── 重那第三一類呢?一樣地有三句。第三一類共同的特點,是一個重兩個輕。我們還是把初句、中句、後句,方便、根本、成已這樣的次第。現在看,這個第三類是方便輕,根本重,成已輕,兩個輕一個重。中句呢,方便重,根本輕,成已輕,也是兩個輕一個重。後面呢,方便輕,根本輕,成已重,也是兩個輕一個重。所以這個是第三類三句一重二輕的這個表。最後面翻過來, 第四有一句三時俱輕方便 ── 輕根本 ── 輕成已 ── 輕最後有一類,那只有一句,就是三時方便、根本、成已都輕。 所以總共一共有四位。上面不是說「輕重八句,位分四別」嗎?那就是這個四個別,八句、四別,現在清楚吧?回過頭來只要仔細看一下,這個文就是一百零六頁上面,這個《行事鈔》當中最後,說「輕重八句,位分四別」,那現在上面已經八句、四別都已經列出來了。所以我們現在再看一百零八頁那個文。 若以四位分之,上句最優,下句至劣,中二通優劣。 看了這個表以後,現在回過頭來看四位、八句,這個四位就是從俱重,然後二重一輕、一重二輕,到三個俱輕,四位分八句。最前面那句最強,所以最優,下面一句最劣,中間的有優有劣。 若約八句論之,則句句相降。中間二位各有三句,並依重輕次列,比之自見。」 那上面是以四位來分,再其次以八句來分。這個八句列在上面「句句相降」,就是每一句照著次第,重輕的次第向下遞降。中間二位有三句,還是依它的重輕次第來列出來的,我們只要仔細去看,那就知道了。 【第四節 有心無心辨犯】 《事鈔》云:「有心無心相對八句,四位如前。」 《資持》釋云:「有心通含輕重,無心與前為異。歷句並同。」 這個懂得了上面的四位、八句的話,那有心無心也一樣地就了解了。說有心一定是有輕重,無心這個跟前面就不太一樣。那我們就看一下: 《事鈔》續云:「初一句。三時有心。」 前面是三時當中重輕,現在三時當中有心無心。所以一樣的,我們同樣地說,前面第一句是三時有心,最後一句是三時無心,那麼中間照著這樣的一個差降來分列。那再繼續看: 《事鈔》續云:「次三句。一、初中有心,後則無心,犯四重。 這個都重。 二、初則無心,中後有心,亦犯四重。三、初後有心,中間無心,犯初重,下三戒中罪下罪。」 這個主要地到了下面他一句一句,我們就看。因為有四戒嘛,這四個都重。最後有一個說「初後有心,中間無心」,那麼「初犯重」,初就是婬戒,「下三戒中罪下罪」,下三戒就是婬以後盜、殺、妄,這個不太一樣。現在文我們看了容或不太清楚,只要我們把這個列的表,然後對著這個戒,一一按著句子去看的話,這個文就都了解了,所以我們現在把這個文把它講過。 《事鈔》續云:「後三句。一、中間有心,初後無心,犯四重。二、初便有心,中後無心,犯初重,餘三戒或中罪下罪。三、後便有心,上二無心,婬戒犯重以出時樂故,若餘三犯下罪。」 《事鈔》續云:「次一句。三時無心不犯。」 這個句法我們對著下面,上頭這個表一一慢慢地去細對,大概就可以。 今天就到這個地方為止,這個文請大家仔細地看一下,看了一下,那下次我們再講的時候,稍微提一下,大概這個概念就比較清楚了。至於說細的,非要平常很認真、很認真地把那個表列好了,對著這個文,這個文仔細去察這個境的話,心跟境兩樣東西,那就清楚了解這個律上面告訴我們什麼是持、什麼是犯,這個犯我們就應該如法地去對治、防治它。好,那今天就到這地方為止。 註1:「六足毗曇」即「六足論」,乃小乘有部之六部根本論藏,《大智度論》卷二稱之為「六分阿毗曇」。